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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中的陋巷中隻傳來幾聲犬吠。


    原來在十角商場附近還有這麽荒涼的地方。我一邊這樣想著,一邊踢開了腳邊的石子。昨天已經將該處理的東西都處理完畢,今天也去提醒了那個叫雷恩的主教,他大概會以為是不是偵探盯上了自己,短時間內應該沒事了。接下來,隻要等到年末,在遊行上動手就好。


    就在我計劃著今後的計劃時,臉上突然感到一陣冰涼。隨後,雨水和我預想好的一樣降臨。哎,我長歎一聲。看來在殺人之前,還要先去找個地方躲躲。正好,在我目光所及之處有著一家閃爍著霓虹招牌的酒吧。我捂著頭,快步走去。


    和浮誇的招牌不同,店內倒是出奇的正經,如果不是從招牌上知道這是家酒吧,我還會以為這隻是一家木質裝修風格的飯館。我找了個位子坐下,從聲音聽來,雨勢已經漸漸加大,窗外已是朦朧一片,就連我走來的那條路也消失在了雨中。即便是這樣,這家酒吧裏也隻有3、4名客人。看來地理位置對於一家酒吧來說還是很重要的。


    “這位先生,請問你要喝點什麽?”老板娘走上前來問道,她身體完美的曲線在製服下顯現出來。


    但我的注意力並不在這裏。老板娘身後放在吧台上的電視正在播放《今日新聞》。聽名字就知道,這是一個在每天晚上準時播報每日新聞的節目。現在屏幕裏的記者正就今天的官司采訪辯護律師。


    “百穀先生你好,請問你怎麽看今天的這場官司呢?”


    “呃······雖說這次檢方的隱秘證人很出人意料,打破了我方的計劃。但也正因此,法官才會給我方一天詢問的時間,這大概是檢方沒有想到的。我方一定會利用好這次機會,還被告一個清白。”


    雖然從律師的話語中能感到他的決心,但他緊握的雙手還是出賣了自己。看來檢方的那位證人的出現給了他不小的打擊。我之前聽說過這起官司,是發生在十角商場裏的兇殺案,被告好像還是一個高官。不過這並不是關鍵,對我而言,關鍵在於這個律師,是我的目標之一。


    “先生!”老板娘等得不耐煩了。


    “哦,對不起,我要一杯啤酒就行。”


    “哎······又是一個來喝啤酒的人嗎?不知道還有沒有剩。”


    “怎麽?有位客人喝了很多啤酒嗎?”我叫住了正要走迴去的老板娘。


    她指了指趴在木桌上的一位男子,說道:“對啊,就是那位。本來我這裏主要是賣清酒的,不知道怎麽想的跑來喝啤酒,還帶著小孩。”


    我看向那位男子,從麵相看來應該隻有30歲左右,但從他身上卻感受不到任何一絲屬於這個年紀的生命力。金色的頭發亂糟糟的,看起來很久沒洗過,就連身上的大衣也像穿了很久似的。整個人無力的趴在桌子上。我見過很多這樣的人,他們多是放棄了生活的人,沒什麽值得可惜或是在意的。可眼前這人有所不同,他的臉還是洗得白淨,握住酒杯的手上也能看出有新的傷痕。這些都不應該出現在一個放棄了生活的人身上。他是怎麽了?我對他產生了興趣。


    我站起來,坐到了和他同一個桌子上。我點的啤酒也被擺在桌子上,於是,我把酒遞給他。“兄弟,這杯酒算我請你的,叫什麽名字?”


    “嗯?”他從桌上抬起頭來,眼中充滿了疑惑。除了不知道我是誰以外,大概也有幾分酒精的作用。


    這時,有人搖著我的手,“叔叔,你不要再給他酒喝了。”


    順著聲音來源看去,原來是一位穿著一襲黑色長裙的小女孩。我想起了老板娘剛說的話,原來小孩指的是她啊。不過我居然才發現這裏有個人,實在是不應該。


    “小妹妹,你是他的女兒嗎?”


    “別把我當小孩。”


    “········好?”被小孩教育了一頓我有點沒緩過神來。看來她應該是那種比較成熟的小孩吧。


    “我叫埃文斯,她叫玖渚伊,是我領養的。話說迴來,你為什麽給我酒啊?”埃文斯揉了揉臉,讓自己清醒起來。


    原來是這樣,是因為這個小孩嗎?“沒什麽,我隻是很少看有人帶著小孩來酒吧,有點好奇罷了。”


    “哈哈,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不放心讓她一個人迴家。”


    “既然如此就不要來喝酒啊,能不能有點大人的樣子。”


    “嗯,她說的對。你為什麽不試試戒酒呢?”


    埃文斯並沒有馬上迴答我,他望著前方,目光卻好像落在了其他更遠的地方,遠到不像是存在於世的東西上。之後,他落寞地說出一句“果然沒酒的生活還是過不下去啊。”


    我似乎察覺到了他沉迷酒精的原因,若無其事地說道:“是因為想忘記什麽嗎?”


    聽到我的話,埃文斯的身體一陣顫抖,一個東西從他的大衣裏落了出來。


    我彎下腰,撿起那件物品。原來是一個光盤,隻不過在上麵寫著“十角商場,10月20日下午2:30——3:30”。“這是什麽?”我問埃文斯,大概是潛意識的原因,我絲毫沒有要還給他的意思。


    “這是我的東西。”


    他在撒謊。我笑了笑,打算揭穿他的謊言。“忘記自我介紹了,我叫東川涼,和你一樣,是個偵探。你不用說謊了,從你手上的傷就可以看出來,你的職業和動手有關。再加上你帶著小孩,應該不會是太危險的工作,偵探正好合適,也能說明你為什麽在晚上出門來這麽簡陋的地方。”我好像感到老板娘瞪了我一眼,不過無所謂了。“另外,這張光盤上寫著地點和時間,大概是十角商場的監控錄像。我說的對嗎?”


    “······”迴應我的隻有沉默。


    “看在我們是同行的份上,現在沒必要瞞我了吧。”


    “我不是偵探。”過了一會兒,埃文斯緩緩說道。


    “看來是我猜錯了。”


    “不,你沒猜錯,隻是我的工作和偵探有點相似。委托人要求我毀掉那玩意兒。”說完,他指了指光盤。


    等一下,就在他指向光盤的一瞬間,我明白了什麽。這個光盤是案發地點的監控,既然要求毀掉,那應該是和案件有關。不如我把這個光盤寄給他,如果是有利的證據,那正好幫了他一把,如果不利,他也可以就這樣藏起來,當沒看到過。


    “你把它交給我吧。”


    “為什麽?”


    “我很喜歡收藏這類東西。你放心吧,我不會給任何人看,這不就和被銷毀了一樣嗎?”


    “可是······”


    “放心吧,我不會騙你的,這是我的地址,有問題你可以來找我。”我拿出一張紙條,上麵寫著我的電話和臨時住址。不過和一般情況不同,我給他們的是真的。


    “那好吧,”他收下紙條,試了試電話,確定是我的號碼。“你拿走吧。”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這是大人的事。”


    “切。”


    不得不說,他很沒當長輩的自覺。我收下光盤,在他們的鬥嘴中計劃著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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