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銀棺,屍心,大詭異
我有一爐,煉屍,煉詭,煉仙! 作者:不吃小豬豬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陳力萬萬沒想到,他居然以這樣的一種方式,找到了《屍心種魔》!
通過玫瑰的描述,他已經知道,不論是《血皮經》,還是《血影經》,其實問題都很嚴重。
《血皮經》若是練成,人也就直接失去意識,變成怪物,成了皮影宗的天選皮影。
《血影經》練成,連身體都沒了,隻能依附於各種詭異之物的軀體。
而《屍心種魔》,則是二則融合之後,取長補短,所形成的。
既不會失去意識,也會保留自己的肉身。
此時,在完整閱讀過一遍《屍心種魔》後,陳力這才知道,《屍心種魔》的修煉方式。
如玫瑰所言,屍心種魔,乃是融合了《血皮經》和《血影經》之後的產物。
也就是說,屍心種魔,沒辦法直接修煉。
想要修煉的話,首先需要一個前提條件,即:要麽修煉過《血皮經》,要麽修煉過《血影經》。
看到這裏,陳力心中一動。
從玫瑰之前的行為來看,她好像,就是在尋找這“屍心種魔”。
而她對於女屍背上發現的《血皮經》,不屑一顧,這足以證明,她必然是衝著更高級的東西去的。
再聯想到之前種種。
他這才發現一個問題:玫瑰本身,就很怪異。
要說她是人,可她又怎麽能從一張“皮”的狀態,慢慢成長到嬰兒,甚至一直長?
陳力曾經懷疑過,玫瑰其實是皮影。
某個大佬,利用牽絲術,所控製的皮影。
畢竟她的種種行為,和皮影差不多。
但後來,隨著他對牽絲術的理解,他打消了這個想法。
無他。
皮影,不可能再控製皮影。
皮影和皮影,是同級別的,隻能在主人的命令下,統領其他皮影,卻不能控製皮影。
就好比牧羊人和羊。
牧羊人就是皮影師,羊就是皮影,牧羊人可以放牧羊群,但羊,是不可能放牧其他羊的。
玫瑰控製過皮影,甚至主動修複過。
所以她不可能是皮影,隻能是皮影師。
那麽,一個皮影師,又怎麽可能如皮影一般,甚至還能附身到女屍身上,占據女屍的身體?
現在看來,隻有一個可能。
她修煉了《血影經》!
正是如此,她才會對《血皮經》不屑一顧。
畢竟這兩者,是並行的關係,一個人隻能修煉一種,不可能兩種一起修煉。
隻有屍心種魔,才是兼容的關係,修煉那二者後,還能繼續修煉屍心種魔。
就好比房屋的鎖一樣,血皮經和血影經,代表了兩個房間的鎖,有著各自的鑰匙。
但這兩個房間開啟後,後麵的房間,卻是同一個,即:屍心種魔。
鑰匙並不互通,但鑰匙後麵的房間,是互通的。
怪不得,她想盡辦法,也要進入神農穀內部。
想必她以為,屍心種魔,還在神農穀吧。
有些東西就是這樣。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陳力本身就看過《血皮經》,此番又看《屍心種魔》,兩相結合下,對於這上麵的記載,已經隱有所悟。
既然是屍心種魔,那玫瑰占據的女屍身軀,隻是皮囊,屍心,並不在女屍體內。
相當於說,那具女屍,其實隻不過是更高級別的“皮影”。
真正的核心,還是屍心。
可屍心,在哪裏?
按說,女屍的屍心,應該就在這口銀棺中。
畢竟她是利用這口銀棺,孕育了皮囊出來的。
屍心不可能遠程操控。
而女屍的皮囊中,並沒有真正的屍心。
那說明……
陳力心中微動,想到一個可能。
或許,這口銀棺,就是真正的屍心?
不論是誰,都不可能把一口棺材,和一個人心,聯係到一起。
在沒有讀過《屍心種魔》之前,陳力也不可能聯想到這裏。
可現在,他已經讀過屍心種魔,知道屍心具有偽裝性。
想來也是,屍心,乃是一個魔頭最核心的東西,如果就這麽直白的表現出來,是個人都能看出來的話,那魔頭的安全,根本就得不到保障。
所以。
最不可能、最容易忽略的東西,可能才是真正尋找的東西。
他現在,需要驗證自己這個猜想。
朱傀已經廢掉。
接下來,隻能依靠本體了。
而驗證的方法,也很簡單。
屍心種魔,如果自己猜測沒錯,這口銀棺就是屍心的話,既然達到【屍心】這個程度,這口銀棺,已經相當於一個“大詭異”。
這不正好,禦詭術符,就需要一個詭異來駕馭!
送上門的溫暖和福利啊!
按說,陳力沒資格駕馭這個級別的詭異。
但偏偏,屍心種魔有個最為特殊的地方。
當肉身是完全體的時候,它是“魔”,和“仙”一個級別。
仙,是什麽級別,陳力並不知道,各種理論知識裏,也隻知道“修仙”,卻並未解釋過,修煉到哪種程度,才算是“仙”。
靈脈期?
還是築基期?
又或者說,築基期之上,還有更高的境界,那才代表著仙?
不論是什麽,魔和仙同級,如果這玩意兒是魔,自己一個區區煉氣境的修士,絕無可能駕馭。
可偏偏,屍心種魔,是不停成長的。
就和玫瑰的血影經一樣,是從嬰兒,長到成年的。
成長期間,境界也會逐漸提升。
它的肉身,不久前,才被玫瑰給占據,帶走。
按照“屍心種魔”上的記載,現在的屍心,是最為脆弱、最為弱小的時候。
弱小無助又可憐,但能吃。
這就是現在屍心最為真實的寫照。
它想要吃了朱傀,以補充陰煞之氣。
陳力甚至懷疑,原本這墓室中,應該有不少的食屍鬼,然後都被這玩意兒吃了。
要不是玫瑰忽然出現,估計最後那隻食屍鬼,也被它吃了。
從它之前的形態來看,已經具備“人”的雛形。
如果不是自己誤打誤撞衝了進來,而是讓它有時間把玫瑰吃掉的話,估計這玩意兒,現在已經前往荒原,橫行無忌了。
隻可惜。
它遇到了自己。
說明他倆是真有緣。
既然這樣,就把它收了,當自己座下的一個行走詭異吧。
想著,陳力也不墨跡,身影一晃,斷去血絲聯係,本體坐了起來。
開工!
通過玫瑰的描述,他已經知道,不論是《血皮經》,還是《血影經》,其實問題都很嚴重。
《血皮經》若是練成,人也就直接失去意識,變成怪物,成了皮影宗的天選皮影。
《血影經》練成,連身體都沒了,隻能依附於各種詭異之物的軀體。
而《屍心種魔》,則是二則融合之後,取長補短,所形成的。
既不會失去意識,也會保留自己的肉身。
此時,在完整閱讀過一遍《屍心種魔》後,陳力這才知道,《屍心種魔》的修煉方式。
如玫瑰所言,屍心種魔,乃是融合了《血皮經》和《血影經》之後的產物。
也就是說,屍心種魔,沒辦法直接修煉。
想要修煉的話,首先需要一個前提條件,即:要麽修煉過《血皮經》,要麽修煉過《血影經》。
看到這裏,陳力心中一動。
從玫瑰之前的行為來看,她好像,就是在尋找這“屍心種魔”。
而她對於女屍背上發現的《血皮經》,不屑一顧,這足以證明,她必然是衝著更高級的東西去的。
再聯想到之前種種。
他這才發現一個問題:玫瑰本身,就很怪異。
要說她是人,可她又怎麽能從一張“皮”的狀態,慢慢成長到嬰兒,甚至一直長?
陳力曾經懷疑過,玫瑰其實是皮影。
某個大佬,利用牽絲術,所控製的皮影。
畢竟她的種種行為,和皮影差不多。
但後來,隨著他對牽絲術的理解,他打消了這個想法。
無他。
皮影,不可能再控製皮影。
皮影和皮影,是同級別的,隻能在主人的命令下,統領其他皮影,卻不能控製皮影。
就好比牧羊人和羊。
牧羊人就是皮影師,羊就是皮影,牧羊人可以放牧羊群,但羊,是不可能放牧其他羊的。
玫瑰控製過皮影,甚至主動修複過。
所以她不可能是皮影,隻能是皮影師。
那麽,一個皮影師,又怎麽可能如皮影一般,甚至還能附身到女屍身上,占據女屍的身體?
現在看來,隻有一個可能。
她修煉了《血影經》!
正是如此,她才會對《血皮經》不屑一顧。
畢竟這兩者,是並行的關係,一個人隻能修煉一種,不可能兩種一起修煉。
隻有屍心種魔,才是兼容的關係,修煉那二者後,還能繼續修煉屍心種魔。
就好比房屋的鎖一樣,血皮經和血影經,代表了兩個房間的鎖,有著各自的鑰匙。
但這兩個房間開啟後,後麵的房間,卻是同一個,即:屍心種魔。
鑰匙並不互通,但鑰匙後麵的房間,是互通的。
怪不得,她想盡辦法,也要進入神農穀內部。
想必她以為,屍心種魔,還在神農穀吧。
有些東西就是這樣。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陳力本身就看過《血皮經》,此番又看《屍心種魔》,兩相結合下,對於這上麵的記載,已經隱有所悟。
既然是屍心種魔,那玫瑰占據的女屍身軀,隻是皮囊,屍心,並不在女屍體內。
相當於說,那具女屍,其實隻不過是更高級別的“皮影”。
真正的核心,還是屍心。
可屍心,在哪裏?
按說,女屍的屍心,應該就在這口銀棺中。
畢竟她是利用這口銀棺,孕育了皮囊出來的。
屍心不可能遠程操控。
而女屍的皮囊中,並沒有真正的屍心。
那說明……
陳力心中微動,想到一個可能。
或許,這口銀棺,就是真正的屍心?
不論是誰,都不可能把一口棺材,和一個人心,聯係到一起。
在沒有讀過《屍心種魔》之前,陳力也不可能聯想到這裏。
可現在,他已經讀過屍心種魔,知道屍心具有偽裝性。
想來也是,屍心,乃是一個魔頭最核心的東西,如果就這麽直白的表現出來,是個人都能看出來的話,那魔頭的安全,根本就得不到保障。
所以。
最不可能、最容易忽略的東西,可能才是真正尋找的東西。
他現在,需要驗證自己這個猜想。
朱傀已經廢掉。
接下來,隻能依靠本體了。
而驗證的方法,也很簡單。
屍心種魔,如果自己猜測沒錯,這口銀棺就是屍心的話,既然達到【屍心】這個程度,這口銀棺,已經相當於一個“大詭異”。
這不正好,禦詭術符,就需要一個詭異來駕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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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陳力沒資格駕馭這個級別的詭異。
但偏偏,屍心種魔有個最為特殊的地方。
當肉身是完全體的時候,它是“魔”,和“仙”一個級別。
仙,是什麽級別,陳力並不知道,各種理論知識裏,也隻知道“修仙”,卻並未解釋過,修煉到哪種程度,才算是“仙”。
靈脈期?
還是築基期?
又或者說,築基期之上,還有更高的境界,那才代表著仙?
不論是什麽,魔和仙同級,如果這玩意兒是魔,自己一個區區煉氣境的修士,絕無可能駕馭。
可偏偏,屍心種魔,是不停成長的。
就和玫瑰的血影經一樣,是從嬰兒,長到成年的。
成長期間,境界也會逐漸提升。
它的肉身,不久前,才被玫瑰給占據,帶走。
按照“屍心種魔”上的記載,現在的屍心,是最為脆弱、最為弱小的時候。
弱小無助又可憐,但能吃。
這就是現在屍心最為真實的寫照。
它想要吃了朱傀,以補充陰煞之氣。
陳力甚至懷疑,原本這墓室中,應該有不少的食屍鬼,然後都被這玩意兒吃了。
要不是玫瑰忽然出現,估計最後那隻食屍鬼,也被它吃了。
從它之前的形態來看,已經具備“人”的雛形。
如果不是自己誤打誤撞衝了進來,而是讓它有時間把玫瑰吃掉的話,估計這玩意兒,現在已經前往荒原,橫行無忌了。
隻可惜。
它遇到了自己。
說明他倆是真有緣。
既然這樣,就把它收了,當自己座下的一個行走詭異吧。
想著,陳力也不墨跡,身影一晃,斷去血絲聯係,本體坐了起來。
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