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子飛龍電訊的裝修在盧飛的緊緊跟進下,進度很快。


    門頭那一塊,他把創意說給譚世濤,以黃色鋁塑板作底,配“諾基亞三個藍色烤漆大字,居中,下麵一行小字打上自己的店名“飛龍電訊”。


    這樣的圖案效果在白天是很好的。但晚上要怎樣才能耀眼、吸睛?


    射燈的效果不好,還特別耗電,一盞燈500瓦,並且壽命不長。


    發光字不夠亮,一旦裏麵的燈管老化了,整個字昏暗一片,很影響形象。


    盧飛想不到更好的方案,決定在晚上去大宇市走一圈。


    夜晚的大宇市燈光璀璨。七彩霓虹把它映得像燃放的煙花,在光與影之間美了眼,馳了心。


    靈感有了,在門麵上加做一排霓虹燈光管,完全覆蓋門麵,讓它在夜晚以多種模式閃爍:


    從左到右、從右到左、從中間向兩邊、從兩邊向中間……


    顏色上,多色兼顧。


    這個方案讓盧飛一陣興奮,在石江鎮還沒有一家門麵如此高檔、炫目,做人宜低調,做事還是高調的好。


    盧飛聯係了三家霓虹燈廣告商,一一磋商,最後定下一家價格合適的,整套弄下來8000元。


    有了前次的擴店經驗和裝修經曆,這次省事兒多了。


    隻需自己拿出方案,餘下的交給裝修的去做,自己在質量上把把關就行了。


    開業在即,新店的一切布置都已停當。


    盧飛定於4月27日試業,試業4天,5月1日隆重開業。


    裝修結束的前幾天,莫清瑤每天去飛龍電訊看幾趟,偶爾提個有價值的建議,很得盧飛欣賞。


    4月26日這天,她吃過早飯早早來到新店。


    明天試業,今天得忙一天的。


    搞衛生、美化店子環境,掛上模幅,最後是擺貨、布置櫃台。


    盧飛還得寫廣告。


    今天是星期六,盧飛叫上兩個老家來的新員工,又通知招聘的6名員工。


    盧飛兩口子指揮著員工們,搞了一上午衛生,下午布置店子,擺貨,忙乎了一整天,天快黑了才全部幹完。


    盧飛執意留莫清瑤去老店吃飯。莫清瑤推辭,盧飛說,從明天起,你就是這裏的正式員工了,家常便飯,免得你迴去了再做。


    下午五點鍾左右,莫清瑤已迴去照料了母親,所以她沒再客氣,答應去盧飛老店吃晚飯。


    盧飛吩咐楊倩多加幾個菜,並讓她們先迴老店。


    莫清瑤卻說,我跟你學學寫廣告。


    盧飛問,你原來當店長不寫廣告嗎?


    莫清瑤說,寫,但是寫得不漂亮。


    盧飛說:“哦,我也是自學的,如果你原來有書法功底,學起來就不難。


    麥克筆的筆尖有方有斜,隻要掌握了它的書寫特點,多練練也沒什麽難的。


    我買的有pop字典,每種字有六種寫法,照葫蘆畫瓢就行。


    當然,打底色很要基本功,寫出個性需要創意,這需你平時多寫多悟。


    這個新店麵積大,有個不算小的辦公室,你以後閑了可以多練練,反正材料都是我的。”


    盧飛邊寫邊說,莫清瑤邊看邊聽。她沒想到外表不事裝扮的盧飛竟寫得一手好字,心裏暗生佩服。


    寫完廣告,盧飛和莫清瑤向老店走,老店和新店相距300米。


    幹了一天的活,說了很多的話,彼此已經很熟了。


    莫清瑤當了三年的店長,自是很懂得和人相處。她講了很多手機銷售方麵的趣聞,聽得孟曉月直樂,連盧飛和楊倩也覺得挺好玩。


    莫清瑤說,有一次,一個身材臃腫的婦女帶著個麵貌清秀的小夥子買手機,買的是諾基亞8250,2580塊,沒還價,特爽快。


    倆人走後,店員們開始八卦。從兩人的外貌、衣著、氣質、神情、說話時的表情上推定,他倆的關係是——情人,是富婆包小白臉。


    但第二天“富婆”又來了,是諮詢手機問題,並說,昨天和老公一起來買的手機。


    “富婆”走後,店員們瞬間炸了鍋,先是大為錯諤和驚奇,接著熱鬧討論水桶腰何以能駕馭住小白臉。


    後來,不知誰一語驚人:


    水桶用來裝水,但水桶裏裝的不一定是水。


    順著這句話,大家開始討論社會的改變,人心,人性……最後笑成一片。”


    莫清瑤因為開朗和活潑很快和大家打成一片。


    而此刻他倆並肩走著,莫清瑤掏出mp3似乎想聽歌,但又沒把耳塞放進耳朵,她好像不經意地盧飛:“盧老板,聽李瓊說你當過歌手是嗎?”


    盧飛淡然一笑道:“算不上歌手,窮要飯的,就是天天跑電影院的歌舞團那種,混飯吃而已。”


    這段經曆,盧飛從不主動和人提起。奮鬥兩載,理想變成炮灰,每每憶起,又慚愧又沮喪,隻有挫敗感,沒有快樂的成份。


    莫清瑤感覺盧飛不想談過去,就轉了話題:“你最喜歡的男歌手是誰?”


    “咦,你應該問我最喜歡的女歌手是誰呀?”


    “為啥?”莫清瑤不解。


    “異性相吸嘛,你覺得女歌手的歌更好聽嗎?”


    “那倒不是。”莫清瑤說,“如果一個人隻會聽而不會唱,那他是不分男女的,一樣喜歡。


    如果他很會唱歌,同性的歌可能會關注得多一些,因為他要經常聽,經常唱。比如,我最喜歡王菲的歌,所以她的歌我聽得最多。”


    “有一定的道理。我也很喜歡王菲的歌,你談談你聽王菲的感受吧。”


    盧飛真當過歌手,這讓莫清瑤頗覺有些神秘。她堂姐是音樂學院的教師,她也頗有音樂天賦,並且常常耳濡目染,獲得不少音樂上的見識。


    她見過一些她堂姐的朋友們,搞音樂的,舉手投足間似乎彌漫著高雅,眉宇間似乎不食人間煙火。


    莫清瑤覺得她們身上有種不接地氣的高貴氣,其實大體上也就是一個音樂工作者,音樂教師是她們絕大部分的出路。


    當歌星是七彩肥皂泡,就算肥皂泡破裂了,飛到她們身上,隻怕是她們的身體也掛不住。


    眼不接天手不著地是這類人的通病。


    盧飛和她們比就不一樣了。能唱陽春白雪,也能赤膊下田,這不是誰都能做得到的。


    她想起堂姐的一個同學,音樂才華很出眾,人也漂亮,畢業後不甘於平庸,又成不了大氣候,索性當了富豪的小三。


    這世上不乏寫字樓裏的精英,也不乏農田裏的好手,但兩者合而為一就是鳳毛麟角,因為他們缺乏鳳毛麟角的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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