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就是一個月過去了。富貴在焦急地等待著燕老七的消息。
這天午飯時,富貴正在啃豬蹄。這時的富貴體重已經超過二百五十斤,但他仍是每天堅持啃豬蹄。
三崽子來找富貴,他小心翼翼地敲著門,說:“貴哥。我可以進來嗎?”富貴最近經常疑神疑鬼。所以,盡管是在富貴身邊待了幾十年的三崽子,想要靠近他,都要戰戰兢兢。
“進來吧。”富貴喊道。
三崽子進來後,說:“貴哥,燕老七派人來了。”
“派了多少人來?”富貴問:“人現在在什麽地方?”
“就來一個人。”三崽子說:“就在山莊門外。”
“就來一個人,頂個屁用!”富貴仍舊低頭去啃豬蹄。
“貴哥,你聽說過快刀宮寶這個人嗎?”三崽子說:“那個人來了之後,就說他是快刀宮寶。還特意讓我告訴你,說他是快刀宮寶。”
“誰?快刀宮寶?!”富貴突然放下手中豬蹄,說:“快快快,快把他請進來。”
快刀宮寶是燕老七的拜把兄弟,是五峰市轄區一個小縣城人。這個人是個專幹扒竊的獨腳大盜。在五峰江湖沒什麽名氣,但在扒竊黑道上,卻是個名聲在外,響當當的人物。
為什麽一個小偷會有這麽大的名氣?因為他的身手夠好。
他哪方麵的身手夠好?就是因為他的刀夠快。
他的什麽刀夠快?他有兩把刀夠快:第一,他“幹活”用的,就是他師父留給他的那把,用一種特殊金屬材料打造的雙刃刀片夠快。快到什麽程度呢?快到在三秒內,他能劃開五層被竊者衣服;第二,他用來防身和傷人的刀也夠快。快到什麽程度呢?快到你眨一眨眼的功夫,他就能劃開對方的雙手雙腳的筋脈。
快刀宮寶在江湖黑道上是個能人——絕對是個能人。但他很少在江湖露麵,所以就連三崽子這樣的老江湖,都不認識他。
但富貴知道這個人,不但知道這個人,還曾在監獄裏跟這個人打過交道。
那年富貴在監獄服刑,憑借他的聰明智慧,和心狠手辣,很快就在眾多囚犯中脫穎而出。
當上了罪犯組長後,富貴就威風凜凜地號令眾囚。大多數人都唯富貴馬首是瞻,唯獨這個貌不驚人的宮寶整天不服不忿。
富貴當然要對這樣的“害群之馬”實施手段,結果宮寶僅用一小塊碎玻璃,就割傷了富貴的脖頸,割完說:“我要是再用一點點力氣,你就死定了。”
這是在警告,警告富貴,我宮寶完全有能力殺了你。
富貴知道這個宮寶不好惹,就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三崽子長的夠醜。三崽子領進來的宮寶長的更醜。
宮寶上身穿黑色油乎乎的夾克,下身穿藍色皺巴巴的牛仔褲。個子在一米六零以下。黑臉小胡子,看上去四十多歲,整體就像是站前蹬人力車的苦力一樣。
宮寶與常人唯獨不同的就是他那雙陰惻惻的眼睛。
宮寶邁步走進富貴辦公室,富貴熱情地站起迎接,“寶子,多年不見了,還是老樣子,一點都沒變。”
“不行嘍,老了。”宮寶說:“你可是變了不少,你瞅你胖的,淨吃好吃的了吧!”
“哪有!”富貴說:“我有錢沒錢就都隻愛啃豬蹄子。”
宮寶想說什麽,但看看身後站著的三崽子,就張了張嘴沒出聲。
富貴說:“寶子,你有話盡管說,三崽子是我好兄弟,不是外人。”
“是這樣。”宮寶說:“我這次來是要幫老七把那個壞了道上規矩的常歡先給弄嘍。剩下的什麽鬱東風等人,老七會另外派人來,你們能幫我找到這個常歡的住址嗎?”
“能啊。”富貴答道:“我安排人找去。另外你還有什麽要求,你就說出來,我一並給你解決。”
“沒有其他事。”宮寶說:“那我就先走了。”
“嗯,行。”富貴說:“我會聯係你。”
常歡的傷徹底好了。在家裏躺了一個多月,他的心像長了草一樣難受。
常歡在五峰市還有一家快活去處——小玲桑拿洗浴會館。
這家會館是個叫李小玲的開的。常歡在這家會館沒少花錢。沒少花錢的原因,是他喜歡這家會館的老板娘李小玲。
李小玲已經不再是小玲了,她已經是年近四十的半老徐娘了。可這個半老徐娘,天生長的就是個胸大屁股肥的性感模樣。
常歡喜歡李小玲,李小玲也喜歡常歡。但李小玲是有丈夫的,隻不過她丈夫身遭車禍病癱在床多年,李小玲不忍心拋棄他,就暗地裏跟常歡好著,表麵上還是照顧丈夫的好妻子。
前幾天,常歡聽說李小玲丈夫死了,就心癢難耐地想去找李小玲,可苦於身體有傷,就一直忍著。好容易等傷好了,他一出家門,就直奔李小玲的桑拿洗浴會館。
常歡走進會館,會館門外停著的一輛白色轎車就開走了。把車開走的是,原富猛手下的郝旭陽。
“你還知道來呀!”李小玲一見常歡就雙眼放光,原因是常歡既能在金錢上讓她滿足,又能在肉體上讓她快樂。
“咋不知道來呀,早就想你這身肥肉了!”常歡打趣道。
“快去洗洗澡吧。”李小玲說:“我中午包餃子,你洗幹淨了,餃子也就煮熟了。”
“還是有媳婦好。”常歡說罷,向樓上浴池走去。
“誰是你媳婦,臭美!”李小玲嘴上數落著常歡,臉上卻笑開了花。
常歡洗完澡,沒直接去吃餃子,而是先“吃了迴”正在包餃子的李小玲。
李小玲雙手沾滿了麵粉,臉色微紅的她催促常歡道:“快點,快點,我煮餃子的水都開了······別光顧著收拾自己,我手上有白麵,你倒是幫我把褲子提上啊······”
常歡心滿意足了,所以餃子吃的特別香。
常歡吃飽喝足,臨走時說了句:“玲姐,要不咱倆結個婚玩玩?反正你現在也單身了。”
“滾!”李小玲瞪了常歡一眼說:“你整天花天酒地的,你會娶我?!”
常歡已經推開門,迴頭說:“我玩夠了,現在就想找個胖乎乎的媳婦天天摟著,我看你就挺好。要不你考慮考慮唄。”
常歡說完走出門去,正巧跟一個穿著黑色夾克衫,個子不高的人撞了個滿懷。
常歡正想說點什麽,那人卻先說了:“你叫常歡是嗎?”
“怎麽了?”常歡剛想說:你認識我?
那人就動手了。而且是速度非常快地動手了。
快到什麽程度呢?快到憑常歡的眼力,就隻是看到那人手裏有刀,至於是把什麽樣的刀,竟完全沒看清楚。
那人不是別人,毋庸置疑,就是宮寶。
快刀宮寶傷人時慣用反手刀,在對常歡動手時,他隻是左手抓住常歡的右手,然後右手刀再向上一劃,常歡的左側手筋就被挑斷了。然後在常歡還沒反應過來的情況下,他又如法炮製,挑了常歡的右側手筋。
三秒挑斷常歡雙手手筋還不算完,宮寶又用一招黑狗鑽襠,把常歡摔倒在地,正準備再去挑常歡腳筋時,李小玲出來了。
李小玲一個女人出來什麽用嗎?答案是有用——因為她手裏端著一把雙筒獵槍。
“草泥馬!”李小玲罵道:“老娘打死你!”
罵過,就是“嘭”地一聲,槍響了。
宮寶跑了,為什麽那麽近距離宮寶能在槍口下跑掉,原因是李小玲從沒開過槍。她之所以有這把槍,是因為她丈夫多年病癱在床,她一個女人家開著這個店,經常有心懷叵測之人來騷擾她,這才藏了這把槍。想不到今天就派上用場了。
這天午飯時,富貴正在啃豬蹄。這時的富貴體重已經超過二百五十斤,但他仍是每天堅持啃豬蹄。
三崽子來找富貴,他小心翼翼地敲著門,說:“貴哥。我可以進來嗎?”富貴最近經常疑神疑鬼。所以,盡管是在富貴身邊待了幾十年的三崽子,想要靠近他,都要戰戰兢兢。
“進來吧。”富貴喊道。
三崽子進來後,說:“貴哥,燕老七派人來了。”
“派了多少人來?”富貴問:“人現在在什麽地方?”
“就來一個人。”三崽子說:“就在山莊門外。”
“就來一個人,頂個屁用!”富貴仍舊低頭去啃豬蹄。
“貴哥,你聽說過快刀宮寶這個人嗎?”三崽子說:“那個人來了之後,就說他是快刀宮寶。還特意讓我告訴你,說他是快刀宮寶。”
“誰?快刀宮寶?!”富貴突然放下手中豬蹄,說:“快快快,快把他請進來。”
快刀宮寶是燕老七的拜把兄弟,是五峰市轄區一個小縣城人。這個人是個專幹扒竊的獨腳大盜。在五峰江湖沒什麽名氣,但在扒竊黑道上,卻是個名聲在外,響當當的人物。
為什麽一個小偷會有這麽大的名氣?因為他的身手夠好。
他哪方麵的身手夠好?就是因為他的刀夠快。
他的什麽刀夠快?他有兩把刀夠快:第一,他“幹活”用的,就是他師父留給他的那把,用一種特殊金屬材料打造的雙刃刀片夠快。快到什麽程度呢?快到在三秒內,他能劃開五層被竊者衣服;第二,他用來防身和傷人的刀也夠快。快到什麽程度呢?快到你眨一眨眼的功夫,他就能劃開對方的雙手雙腳的筋脈。
快刀宮寶在江湖黑道上是個能人——絕對是個能人。但他很少在江湖露麵,所以就連三崽子這樣的老江湖,都不認識他。
但富貴知道這個人,不但知道這個人,還曾在監獄裏跟這個人打過交道。
那年富貴在監獄服刑,憑借他的聰明智慧,和心狠手辣,很快就在眾多囚犯中脫穎而出。
當上了罪犯組長後,富貴就威風凜凜地號令眾囚。大多數人都唯富貴馬首是瞻,唯獨這個貌不驚人的宮寶整天不服不忿。
富貴當然要對這樣的“害群之馬”實施手段,結果宮寶僅用一小塊碎玻璃,就割傷了富貴的脖頸,割完說:“我要是再用一點點力氣,你就死定了。”
這是在警告,警告富貴,我宮寶完全有能力殺了你。
富貴知道這個宮寶不好惹,就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三崽子長的夠醜。三崽子領進來的宮寶長的更醜。
宮寶上身穿黑色油乎乎的夾克,下身穿藍色皺巴巴的牛仔褲。個子在一米六零以下。黑臉小胡子,看上去四十多歲,整體就像是站前蹬人力車的苦力一樣。
宮寶與常人唯獨不同的就是他那雙陰惻惻的眼睛。
宮寶邁步走進富貴辦公室,富貴熱情地站起迎接,“寶子,多年不見了,還是老樣子,一點都沒變。”
“不行嘍,老了。”宮寶說:“你可是變了不少,你瞅你胖的,淨吃好吃的了吧!”
“哪有!”富貴說:“我有錢沒錢就都隻愛啃豬蹄子。”
宮寶想說什麽,但看看身後站著的三崽子,就張了張嘴沒出聲。
富貴說:“寶子,你有話盡管說,三崽子是我好兄弟,不是外人。”
“是這樣。”宮寶說:“我這次來是要幫老七把那個壞了道上規矩的常歡先給弄嘍。剩下的什麽鬱東風等人,老七會另外派人來,你們能幫我找到這個常歡的住址嗎?”
“能啊。”富貴答道:“我安排人找去。另外你還有什麽要求,你就說出來,我一並給你解決。”
“沒有其他事。”宮寶說:“那我就先走了。”
“嗯,行。”富貴說:“我會聯係你。”
常歡的傷徹底好了。在家裏躺了一個多月,他的心像長了草一樣難受。
常歡在五峰市還有一家快活去處——小玲桑拿洗浴會館。
這家會館是個叫李小玲的開的。常歡在這家會館沒少花錢。沒少花錢的原因,是他喜歡這家會館的老板娘李小玲。
李小玲已經不再是小玲了,她已經是年近四十的半老徐娘了。可這個半老徐娘,天生長的就是個胸大屁股肥的性感模樣。
常歡喜歡李小玲,李小玲也喜歡常歡。但李小玲是有丈夫的,隻不過她丈夫身遭車禍病癱在床多年,李小玲不忍心拋棄他,就暗地裏跟常歡好著,表麵上還是照顧丈夫的好妻子。
前幾天,常歡聽說李小玲丈夫死了,就心癢難耐地想去找李小玲,可苦於身體有傷,就一直忍著。好容易等傷好了,他一出家門,就直奔李小玲的桑拿洗浴會館。
常歡走進會館,會館門外停著的一輛白色轎車就開走了。把車開走的是,原富猛手下的郝旭陽。
“你還知道來呀!”李小玲一見常歡就雙眼放光,原因是常歡既能在金錢上讓她滿足,又能在肉體上讓她快樂。
“咋不知道來呀,早就想你這身肥肉了!”常歡打趣道。
“快去洗洗澡吧。”李小玲說:“我中午包餃子,你洗幹淨了,餃子也就煮熟了。”
“還是有媳婦好。”常歡說罷,向樓上浴池走去。
“誰是你媳婦,臭美!”李小玲嘴上數落著常歡,臉上卻笑開了花。
常歡洗完澡,沒直接去吃餃子,而是先“吃了迴”正在包餃子的李小玲。
李小玲雙手沾滿了麵粉,臉色微紅的她催促常歡道:“快點,快點,我煮餃子的水都開了······別光顧著收拾自己,我手上有白麵,你倒是幫我把褲子提上啊······”
常歡心滿意足了,所以餃子吃的特別香。
常歡吃飽喝足,臨走時說了句:“玲姐,要不咱倆結個婚玩玩?反正你現在也單身了。”
“滾!”李小玲瞪了常歡一眼說:“你整天花天酒地的,你會娶我?!”
常歡已經推開門,迴頭說:“我玩夠了,現在就想找個胖乎乎的媳婦天天摟著,我看你就挺好。要不你考慮考慮唄。”
常歡說完走出門去,正巧跟一個穿著黑色夾克衫,個子不高的人撞了個滿懷。
常歡正想說點什麽,那人卻先說了:“你叫常歡是嗎?”
“怎麽了?”常歡剛想說:你認識我?
那人就動手了。而且是速度非常快地動手了。
快到什麽程度呢?快到憑常歡的眼力,就隻是看到那人手裏有刀,至於是把什麽樣的刀,竟完全沒看清楚。
那人不是別人,毋庸置疑,就是宮寶。
快刀宮寶傷人時慣用反手刀,在對常歡動手時,他隻是左手抓住常歡的右手,然後右手刀再向上一劃,常歡的左側手筋就被挑斷了。然後在常歡還沒反應過來的情況下,他又如法炮製,挑了常歡的右側手筋。
三秒挑斷常歡雙手手筋還不算完,宮寶又用一招黑狗鑽襠,把常歡摔倒在地,正準備再去挑常歡腳筋時,李小玲出來了。
李小玲一個女人出來什麽用嗎?答案是有用——因為她手裏端著一把雙筒獵槍。
“草泥馬!”李小玲罵道:“老娘打死你!”
罵過,就是“嘭”地一聲,槍響了。
宮寶跑了,為什麽那麽近距離宮寶能在槍口下跑掉,原因是李小玲從沒開過槍。她之所以有這把槍,是因為她丈夫多年病癱在床,她一個女人家開著這個店,經常有心懷叵測之人來騷擾她,這才藏了這把槍。想不到今天就派上用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