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麵安排在一家西式的餐廳。


    鍾毓秀穿了一件白色的旗袍還特意去做了頭發。


    她走進餐廳,僅僅是四下看了一圈,就看見了坐在窗口,穿著軍裝,帽子放在桌上的男人。


    她驚得瞪大了眼睛,然後括住了嘴,那便是她心心念念的那個人啊。


    魏軍官抬頭看到她,抬手招唿她過去。


    窗外的陽光灑進來將米色的桌布照得金黃,桌上玫瑰花瓣上的水珠都閃耀起來。更閃耀的是麵前這個男人臉上寵溺的笑容,對鍾毓秀來說是獨一無二的。


    “你叫什麽?”鍾毓秀這才敢問。


    “魏……”


    “我要你寫出來。”鍾毓秀指了指他的口袋,“上次那個本子還帶著嗎?我要你寫給我看。”


    “看來是不相信我是從黃埔軍校畢業的?”男人一邊掏本子,一邊挑了挑眉毛。


    鍾毓秀揚了揚下巴:“就是不信!”


    男人翻開當日她寫下名字的那一頁,在她的名字下麵寫下了“魏崇風”三個字。他的筆跡蒼勁有力,字寫得大大的,和她的娟秀小字排在一起,活脫脫就像他們兩個人的體型。


    鍾毓秀突發奇想,把他倆的名字圈起來,又延伸出了頭和手腳,變成了兩個站在一起的人。


    畫完之後她抬頭看向魏崇風,兩個人一起笑了。


    自始至終她沒有問過,究竟是不是魏崇風托人找到的她,不過現在怎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們又相見了。


    迴家後,她的喜悅溢於言表,母親故意問她一遍:“可中意?”


    她紅著臉,重重地點了點頭。


    “真是不知羞。”母親掐了掐她的臉蛋,出去托人帶信。


    鍾毓秀跑到書桌前,掏出日記本,在新的一頁上記下——書裏麵總是說,緣分使然,我卻不怎麽在意。可今日又遇見他,我才知道很多事沒遇到的人不會懂。


    我與他,是有緣的吧。


    鍾毓秀和魏崇風訂了婚約,魏崇風是重慶人,而她是福州人。


    他們商量著,先在這邊辦個酒宴,然後她便隨魏崇風迴重慶見獨居的婆婆。


    她很喜歡西式的禮服,想穿白色的紗裙。魏崇風也依她隻是自己依舊穿軍裝罷了。


    他倆想去照相館拍張合照,剛在相機前站定,隨行的兵突然跑進來,說部隊的車子剛剛路過,旅長要求緊急集合。


    鍾毓秀推了推魏崇風:“你去吧,我們以後還有的是時間拍。”


    “我叫司機送你迴去。”


    魏崇風迴身在她額頭上淺淺地吻了一下。


    可魏崇風真的走了之後,精心裝扮過的她還是難免難過,她對照相館的師傅說:“麻煩您給我拍一張吧。”


    要是她知道,她和魏崇風到最後也沒有時間拍一張合照,那日她一定多攔下他一分鍾。


    要是她知道,之後她要守著那張一個人的結婚照被想念折磨幾十年,她寧願不拍這一張照片。


    那天深夜,魏崇風來家裏找她,說組織要調他的部隊去南京。


    他倆雖有口頭婚約,但畢竟還沒有其他的形式,魏崇風想說若是她不願,可以……但他還未來得及說出口,鍾毓秀堅定地說:“我隨你去南京。”


    “你肯定?”


    “你在哪裏,哪裏便是我的家。”


    “我魏崇風此生。”魏崇風握著她的雙肩,凝視著她的眼睛,“必不負你。”


    鍾毓秀在魏崇風的眼睛裏看見了晴空朗月,看見了她從未見過的堅毅澄澈,她堅信自己的選擇沒有錯。


    她如此幸運,又如此不幸地堅信了一生。


    鍾毓秀隨魏崇風到了南京,他們住的地方比起她福州的家簡陋很多,可她很知足。


    魏崇風不能常常在家陪她,但隻要得空便一刻不在外麵多逗留。魏崇風給她講自己在學校的事、自己剛進部隊的糗事,也絲毫不避諱地和她說目前的局勢。


    鍾毓秀知道,魏崇風拿她當終身伴侶,希望她能保護好自己。


    但魏崇風也和她說,從當兵那天便做好了為國捐軀的準備。


    她說她懂,她不怕。


    其實她不敢去想,誰願意在事情沒發生時,去想自己的愛人會離去。


    在那一年多的安穩日子裏,魏崇風教她騎馬,可她從來沒騎過,還有點害怕。


    魏崇風抱她上去,在前麵牽著馬,馬走得很穩。她膽子大起來,便覺得騎馬很容易。


    魏崇風輕輕地拍了一下馬屁股馬就向前跑起來。鍾毓秀隻知道尖叫根本不懂得怎麽控製馬。就在她快要從馬背上摔下來時,魏崇風拉住韁繩,利落地上馬。


    雙手環住她,三兩下就勒住了馬。


    她抬起頭,氣鼓鼓地說:“你故意的!”


    “有我在,不會讓你摔著的。”魏崇風把下巴支在她的頭頂上。


    他們兩個策馬,也跳舞,聽曲子。


    鍾毓秀和其他的軍太太們,偶爾也一起出去交際一下,可她還是更喜歡安安靜靜地在家中等丈夫迴來。


    她從前是個不知柴米貴的小姐,為了做個好太太,開始學做菜。她幾乎每天同一個時間點去買菜,就這樣,不知何時就被幾個窮困的人盯上了。


    就在離家一個拐角的地方,她被人從後麵出其不意地砸暈了。


    當晚,一封信送到府上,說魏夫人在他手上,要拿銀錢換。


    鍾毓秀醒來,在一個破破爛爛的茅屋裏,左右漏風,門口坐著幾個衣衫襤褸的男人,還有個女人帶著個尚在繈褓裏的孩子。


    “夫人啊,他們不是想傷害你,我們實在是太餓了。我吃不飽就沒有奶水,喂不了孩子。”女人見她醒了,怕她害怕,趕忙上來解釋,“我勸他們放了你,他們也不聽我的。”


    “我先生這兩日都在部隊裏,恐怕是不會迴家的。”


    鍾毓秀不想因為這種事讓魏崇風費心,這些人隻是走投無路了,不是什麽歹人,她想糊弄一下,希望自己能逃出去。


    “我這裏還有些銀錢。”她掏出銀票,遞給女人“你們先拿去買點吃的吧。”


    讓她沒想到的是,她掏出的銀票反而激起了那幾個男人的憤恨之心。他們搶過銀票氣衝衝地說:“老百姓餓肚子,你一個當兵的家裏卻有的是銀子,哪來的道理!”


    “不是的!”


    鍾毓秀想要解釋,魏崇風一直本分,拿的都是軍餉。而她花的,從來都是娘家給的體已錢。可是那些人不容她解釋,推搡著把她關起來。


    此刻魏崇風正在部隊跟上級開會。家裏的傭人慌忙去給他報信。他見了信,立刻站起身就往外走。


    “魏崇風!你要去哪兒?現在我們商量的是下一步的作戰計劃!”上級對於他的反應覺得不可思議。


    “若是明日就上前線,我魏崇風聽從組織調配,赴湯蹈火,在所不辭。這是我作為一個軍人的準則。”


    魏崇風轉身,麵對所有人,鏗鏘有力地說,“但今天,我要去救我的太太,這也是我為人夫的職責。”


    魏崇風隻身一人到了信上說的地方。原本還擔心他會帶兵來的幾人,見到隻有他一個人,反而有點摸不著頭腦。


    “我夫人膽子小,我不想真刀真槍嚇壞她。你們若要錢,我的全部家當都給你們也不要緊。”魏崇風站在角落,卻威風凜凜,其他人一言不發地聽著,竟忘了自己要做什麽,“但你們都是為人子、為人夫的人,應該懂得保護自己的家人。”


    “少說什麽大道理,我們隻知道孩子快要餓死了,我們這樣做也是逼不得已!拿錢來!”


    眼瞅著火藥味越來越重,女人們擔心起來,畢竟是個當兵的生怕擦槍走火,自己的丈夫出事。抱著孩子的女人偷偷地打開了門鎖,放了鍾毓秀。


    鍾毓秀早就聽見魏崇風的聲音正著急得要命。她大叫著“崇風”,奔過去。周圍的雜物很多,不知道踢到了什麽。


    她一抬頭,倚在牆上的一把鐮刀倒了下來。千鈞一發之際,魏崇風撲向她,緊緊地抱住她,他的肩膀被鐮刀割破,露出一道長長的血痕。


    一時間四周靜悄悄的,所有人都愣住了。鍾毓秀抬起頭,看到的是魏崇風眼睛裏的光亮,那麽美,那麽亮。


    “讓開。”


    那幾人乖乖讓出一條路來。


    那個晚上,魏崇風用染血的手臂,抱著鍾毓秀一步一步走了出去。


    他什麽都沒說,卻沒有一個人敢攔他。


    每個女人都幻想自己能嫁給一個英雄。在那一刻,鍾毓秀很清楚,自己嫁的是一個真正的英雄,一個愛她的英雄。


    1937年的夏天,院子裏的花兒開了,鍾毓秀想著要多移栽出一些來。


    可遠方敵軍開炮,人心惶惶,而這個時候,魏崇風又被上麵調去上海。這一次他對鍾毓秀說:“你和父母、弟弟一起撤去安全的地方吧。”


    “讓父母和弟弟去就好。”鍾毓秀仍是一樣的迴答,“我隨你一起。”


    可這次魏崇風拒絕了她:“這次你不能隨我一起走,情況比你想象的要複雜。隻有你安全,我才能放心。”


    “那娘呢?”她說的是魏崇風的娘,一直獨居在重慶老家。“我已經托人去接我娘,但我娘固執,不願離開故土。”


    “那我就去照顧娘,和娘一起等你迴家。”鍾毓秀伸手捂住了魏崇風的嘴。“不要再勸我,不然我真的要生氣了。”


    魏崇風隨部隊離開的那日,鍾毓秀獨自前往重慶,還從未獨自出過遠門的她,滿心無措。


    可她沒表現出來,甚至都沒哭,她不想在魏崇風的士兵麵前哭哭啼啼,而且,又不是死別,哭什麽。


    魏崇風狠狠地抱了抱她,輕吻她的頭發,說:“等我迴來。”


    鍾毓秀這才想起,這一年多的幸福日子,他倆竟不記得去補拍一張合照。


    她怎麽才想起來,此刻的她是那麽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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