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我對籃球的恐懼心理,估計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我初次接觸籃球是在中學,當時上體育課的時候,我們的學校估計在教育方式上比較專業,號稱要實行素質教育。這麽著,學校的體育課就決定把時間交給學生們,所以說,我們就自由活動。這個自由活動自然要有器具的,於是,我們一個班一般能分到一個籃球——20多個男人打一個籃球……


    啊……20多口子男淫玩弄一個籃球,這是多麽溫馨的一幕呀。


    其實,我是不會打籃球,我隻是小的時候學過一點足球,也就是所謂的運動場上最不帥的人,因為女生總是注意打籃球的人,這樣我很是鬱悶。


    那天在俱樂部我問過蕭劍:“怎麽那些娘們不來看踢足球呢?”


    蕭劍看了一下我們兩個腿上的累累傷口和在球場上像炮彈一樣到處亂射的足球,說道:“觀賞籃球更安全些,對她們來說在足球場上太危險了,一個不小心就被流彈把胸給轟平了。”


    是嗎?大概把。


    記得以前我們打籃球時分隊的意義在於好記分,這樣隻要記兩組分數便可以了,但是在場上基本上是分為這樣兩隊的——拿球的人和沒拿球的人,也就是正式的1對9或是不正式的1對n(n〉9),這項製度直接導致我打了4年籃球連拍球都不會……


    後來,一首歌被我和傑帶入了我們班,那是一個叫jay的剛出道的小歌手,那首歌叫《鬥牛》,傑他們整天廢寢忘食地學,後來就是一對一鬥雞,二對二鬥狗,三對三鬥牛啦。後來,這首歌風靡全校,以至於有次,別的班的人問我們:“要鬥恐龍嗎?”


    其實說到底,我到現在死活都不願意打籃球實在是因為一朝被蛇咬,記得剛剛第一天去打籃球時,傑對我說:“不錯,你是個好苗子,要好好喂養自己。”


    我正在琢磨“喂養”是怎麽迴事時,可怕的事發生了——我下意識的接到了球……在一瞬間我到底挨了多少下子我已經忘了,但是事後傑向我們炫耀,說他終於練出了“十二連閃”……傑可是我們隊的呀!


    後來傑也歎息道:“小月是十一班第一個殉球者。”


    之前我一直以為殉球隻是古老的傳言呢。


    再後來我上了大學,體育課上好多了,可以自由選擇社團啦,我毫不猶豫地選了足球社,倒不是因為我有多愛足球,完全是因為我除了足球什麽都不會……


    現在迴想起來,真的很不錯呢,哎!年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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