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好衣服以後,清雅看向三個孩子,她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絲欣慰與驚喜。


    真是應了那句老話:“人靠衣裳馬靠鞍”啊!


    這三個孩子原本就生得眉清目秀、五官精致。


    如今再換上這身新衣服後,更是好看得,讓人移不開眼。


    迴想起初見時,孩子們渾身髒兮兮的,衣服也破爛不堪,頭發淩亂如雜草般。


    然而此刻,經過梳洗和換裝後的他們,仿佛脫胎換骨一般,煥發出勃勃生機。


    與昨天相比,簡直就是判若兩人。


    清雅很自豪地領著三個孩子奔向牙行,準備買房子,在縣城定居。


    經過打聽,清雅來到了縣城裏最大的牙行。


    找到一個十七八歲的牙人,向他詢問買房子的事宜。


    這個牙人看到清雅和孩子穿的都很普通,於是就向她介紹了三所小一些的普通房子。


    這三所房子坐落在小巷深處,都是三間房配一個不大的小院兒。


    賣的也不貴,大約是25兩左右。


    清雅跟著去看了一間房子,覺得太小了,不是很滿意。


    就詢問牙人,有沒有再大一點的房子,銀子貴一點沒關係。


    牙人聽後,眼神都亮了不少,買貴的房子,他的抽成也多。


    忙又熱情的給清雅介紹了一處,他告訴清雅這所房屋比剛剛看過的那間房子大了一倍多。


    而且,這房子坐落在縣城的中心地帶,如果開個門,還可以做買賣。


    清雅聽了,就叫牙人領自己去看看。


    到了地方,果不然和牙人說的一樣,是在縣城中心的一條街道上。


    小院兒約有80多平,正麵三間正房,左側有個三間耳房。


    靠右側有一個廚房和一個雜物房,在院子中間還有一口老井。


    房子的後麵,還有一個近20平的小後院,有一個茅廁和一個好像是以前主人養雞的雞舍。


    這個房子的布局,清雅一眼就看中了,她倒想買一個幾進的大房子。


    但是,那樣有些太紮眼了,畢竟她是一個帶著三個孩子的寡婦。


    如果讓人盯上,那也是防不勝防,買一個這樣的房子,不顯山不露水的正好。


    清雅看好以後,並沒有馬上表現出來十分滿意,而是有些猶豫的問牙人。


    “小二哥,這房子多少錢?”牙人本來以為清雅會很滿意,但是看到清雅的表情,好像是不太滿意的樣子。


    所以,他也沒有敢要高價,就按正常的要價說了出來:


    “這位小娘子,如果你誠心要買,我也不要高價,就55兩。”


    “這個房主剛把房子掛在牙行,如果不是趕巧,也輪不到小娘子。”


    “這個地點和這個房子的大小是最好賣的。”


    “小娘子如果想買,能定下來,那我就不讓別人再過來看了。”


    “如果定不下來,我也不敢保證會不會讓別人買走。”


    清雅抽了抽嘴角,心想這牙人還是真精,為了讓她快點付錢,竟然說了一大堆的話。


    本來清雅也看好的,就沒有再過多的和牙人砍價。


    五十五兩就五十五兩吧,清雅當場就付了銀子。


    並讓牙人領著她,直接把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她這才安下心來,有了房子才是有了根。


    三個孩子一直很乖巧的跟著她,沒有說話,和牙人分開後,清雅領著他們來到了新買的房子裏。


    這時,大寶、二寶和小花才閃著星星眼,看著清雅說道:


    “娘,我們以後就住在這裏嗎?住在這個大房子裏嗎?”


    他們在大楊村住的是茅草屋,而在縣城買的這間房是三間青磚大瓦房。


    所以,三個孩子十分興奮,他們揚起那滿是笑容的小臉兒,齊齊的看向清雅。


    “是的,孩子們,咱們以後就搬到縣城住,到時大寶二寶去上學,娘和小花兒就在家裏。”


    清雅也被孩子們的笑容感染到了,她也開心的迴答孩子們。


    清雅剛剛隻是匆匆的看了一眼房子的外貌,裏麵並沒有仔細看。


    看天色還早,於是她拉著孩子們進到了正麵的三間正房裏。


    發現裏麵的家具,原房主居然沒有拿走。


    而且,這些家具還都是八成新,這讓清雅十分開心,又省下一筆銀子了,盡管她不缺銀子。


    然後,她領著孩子們去了側麵的耳房看了一看,發現格局和正房其實都差不多。


    隻不過這三間耳房裏好像沒有住過人,裏麵都是空的。


    現在孩子們還小,耳房也就暫時空著,他們娘四個還是住在正房裏。


    清雅和小花一個房間,大寶二寶睡在另一個房間。


    轉了一圈看,也沒有什麽可看的了,今天還是要迴到大楊村的。


    因為他們的戶籍還在大楊村,需要從村裏遷到縣城。


    她剛剛和那個小二哥牙人問過了,現在從村莊裏遷到縣城裏。


    每個成年人需交納50兩銀子,每個孩子需要交納25兩銀子,這個叫遷移費。


    清雅曾看過古史,她知道這個遷移費是有曆史記載,最早出現可以追溯到唐朝。


    當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治製度的變革,許多人開始向中原地區遷移。


    為了加強政府對人口的管製和統計,唐朝官府開始規定遷徙戶籍需交納一定的費用,即遷費令。


    遷費令在古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古時候控製人口流動和管理民生的手段之一。


    在當時,遷徙是需要遵循官府法規的,也就是說在遷移時必須繳納遷移費,否則就會受到處罰。


    當然,遷費令也有一定的作用,能夠有效避免一些流動人口濫用社會福利等問題。


    現在的遷移費比買一所房子還貴,所以,住在村裏的村民很少有人遷移到縣城裏住的。


    可清雅既然決定要住在縣城,這筆錢就必須要花的。


    清雅50兩,三個孩子一共75兩,加一起就是125兩。


    她得先迴去跟村長說,還要把那三間小破茅草房賣掉,或者是送給誰?


    想到這裏,清雅看看天色不早了,把今天買的東西都放到了正房裏。


    等到明天過來的時候再收拾,便領著孩子們出了院兒,把門鎖好,返迴了大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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