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倉庫,蔣文森抱著胳膊,一副“領導審查”的架勢,站在十分顯眼的角落。


    蔣文森怎麽都沒想到,讓樂昭這麽開心出門的原因,竟是去專門囤積假貨的倉庫取東西。


    而在蔣文森麵前的不遠處,阿華的架勢也不比蔣文森差多少。


    若不是樂昭一個勁兒給阿華使眼色,阿華才不會心不甘情不願的早早結束這場氣勢大戰。


    阿華走到樂昭身旁,沒有好臉色的瞄了蔣文森一眼,轉頭問:“小昭姐,這就是你用千萬個理由拒絕我後找的新房東?什麽人啊,除了穿得人模狗樣點,也不怎麽樣嘛!”


    今天一早,阿華就滿心歡喜的拿著早飯去公園找樂昭,可等他到了公園時,麵對的竟是幾個破紙殼,樂昭本人消失的無影無蹤。


    他第一時間給樂昭打電話,他以為樂昭出了什麽事,而電話那頭,是她含糊的起床聲。


    原來,她找到新的住處。


    阿華明顯就是針對蔣文森,尤其說到不怎麽樣時,那眼神,那音量,就差到蔣文森麵前指名點姓。


    樂昭連連拍了阿華幾下,雖說她不怕蔣文森,但怎麽說,也是人在屋簷下,有時得低頭,不能太過分!


    “別這麽說!他還是挺好的,就是腦袋不大靈光!”


    “腦袋……不靈光?”阿華不明白樂昭什麽意思。


    “前些日子我來進貨,在一棟破樓前見他和小孩打遊戲卡,這麽大個人,和小孩遊戲竟也能輸,於是我心善的幫了他幾把,這家夥感動的痛哭流涕,後來那些小孩告訴我,這人腦袋有問題,小時候就癡呆了,也是可憐,這不,一直纏著我,說我是天降的仙女姐姐!”


    這樂昭一頓誆騙下,阿華看向蔣文森的眼神更是複雜。


    “原來是這樣啊!我還以為他是小昭姐找來幹活的,想著就這樣的人,能幹什麽活!”


    原本來之前樂昭就和阿華說好,要是今天的貨多,就找人來幫忙幹活,而阿華理所當然把蔣文森歸為這類。


    樂昭失笑,扭頭也看了眼蔣文森,連帽黑上衣,黑褲子,黑色帆布鞋,一套黑,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混哪個幫派的小弟。


    掩嘴,在阿華耳邊低聲說:“放心,我心裏有數!幫扶弱勢群體,人人有責,等下,你可不能欺負他!”


    阿華就是這樣,樂昭說什麽,他都信,點點頭,若有所思,“嗯嗯!”


    說罷,阿華隨手拿起麻袋裏一個卡通包,然後走向蔣文森,一臉慈善道:“給。”


    見他不接,阿華歎了口氣,心想:過真是小孩子,陌生人給的東西,不敢接。


    於是阿華細心的把包背到蔣文森的身上,事畢還輕輕揉了揉蔣文森的頭發,溫柔的仿佛自己真是他親哥哥,“拿去玩吧,這個哥哥送給你。”


    整個過程,站在一旁的樂昭差點笑瘋,而蔣文森一臉漠視看過來的時候,樂昭更是笑得肆意。


    蔣文森是想發火的,這麽莫名其妙被人對待他如何能忍,但看著遠處的少女,她笑起來時剛好與她身後的光芒融合,明媚的模樣不過頃刻間消散他所有的不滿。


    有的人,一旦被抓住心扉,若想逃離,已是不可能。


    無奈,為挽迴顏麵,蔣文森不懂聲色掏出50塊,“拿去,不用找了。”


    阿華看著眼前的50塊,左右為難,最後,還是樂昭走過來,一下抽走,在手裏拍了拍,“才五十,蔣文森,你是看不起我的貨嗎?”


    麵對樂昭的“挑釁”他義正言辭,“你這是假包。”


    “假包又怎麽了,即使是a貨,也是a貨裏的扛把子。”樂昭把包攤在蔣文森麵前,好好展示了一番她的包做工是如何的好,商標是如何的真。


    巴拉巴拉說了一堆,最後蔣某人慢悠悠掏了掏兜,又拿出一張票票,“那,再加50?”


    真是,油鹽不進。


    蔣文森可能覺得沒意思,待了沒多久就騎車他六個圈的寶馬消失了,知道蔣文森不是傻子的阿華,開始在樂昭耳邊巴拉巴拉說蔣文森不靠譜。


    樂昭呢,一個耳朵進,一個耳朵出。


    “小昭姐,那你現在住哪啊,靠譜嗎,現在天越來越冷,不行還是去我家。”


    住他家?樂昭搖搖頭。


    當一萬瓦的電燈泡嗎,還是被嫌棄的那種?


    “不去,不去,你說出花來,我也是,不,去。”


    阿華有些泄氣,“為什麽啊,你得給我個理由。”


    理由,樂昭嬌媚一笑,“不想耽誤你,美妙的小日子。”


    “再說,你女朋友還在呢,這樣不好,男孩子嘛,要多關心關心女朋友的想法。”


    阿華低著頭,看不出他是什麽表情,隻是樂昭說完這句話後,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像什麽都沒發生一樣,和樂昭嘻嘻哈哈,“我對女朋友可好著呢,不來就不來,省的給你這一萬瓦電燈泡充電。”


    樂昭狠狠給了他一拳,“不乖弟弟,居然嫌棄姐姐。”


    “那,小昭姐,你總得告訴我,你現在住哪吧?。”


    樂昭想了想,看了眼先前蔣文森站的地方,悠悠的說道:“城南,永安巷,59號樓,603室。”


    樂昭迴到家已經很晚了,剛打開門,發現客廳亮著燈,蔣文森穿著針織睡衣抱著書,躺在沙發旁的搖椅上。


    他總喜歡坐在這,白天曬太陽,晚上和她搶電視。


    樂昭不知道為什麽會用“總”這個字眼,前後加起來,這是他們同居的第二天,還有幾分鍾,即將迎來第三天。


    她站在搖椅前,攥緊拳頭的雙手,似克製,似猶豫,她完全可以在他毫無防備時做些什麽,最終,她隻是拿起沙發邊上的薄毯,輕輕蓋在他的身上。


    值得一提,這條粉色的毛絨毯,還是蔣文森為她準備的,樂昭有個毛病,天氣一冷,身體就會發抖,昨夜拿著行李敲響他家家門後,提了一嘴,沒想到當晚蔣文森就斥重金,在樓下24小時專營店給她買迴來。


    樂昭歎了口氣,關上房門,又是一個不眠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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