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刻意保持距離,話裏冷漠的疏離顯而易見,“謝謝蔣律師的收留,昨天,真的給你添麻煩了。”
麻煩?
蔣文森多想告訴樂昭,根本就不麻煩。
真的隻是無意,在樂昭後退一步時,被蔣文森身體擋住的地方,露了一個邊,那是樂昭眾多行李裏的一個,肉眼可見的被翻開的痕跡讓樂昭的心咯噔一下。
她慌忙推開蔣文森的身體,衝到箱子旁,接下來的一幕,讓她臉色差到了極致。
先前就說過,樂昭的全部身家就是這幾個箱子,其中有一個箱子更是她的寶貝,那承載著樂昭幼時的記憶。
箱子內淩亂不堪,不知道是坐公交時顛簸亂的,還是蔣文森幫她把行李拿迴來時弄亂的。
蔣文森不明白樂昭怎麽突然之間變得莫名煩躁,她幾乎半個身子鑽進快爛掉的箱子裏。
“樂昭……樂……”
“別碰我!”
樂昭用力揮手,那力氣讓蔣文森一個踉蹌。
“東西呢,我的東西呢!”
蔣文森不知道樂昭說的是什麽:“都……都在這裏啊。”但轉念,他似乎又想到什麽,“你是說那幾個爛掉的小本子?”
昨夜,蔣文森把樂昭帶迴家後,他再次迴到春茗路,又把樂昭的箱子這個帶了迴來,其中有一個箱子已經被雨水打濕的爛掉,尤其緊接著箱子最上麵的本子,根本就是碰一下就爛了。
蔣文森當時沒想那麽多,況且他翻看了兩夜,裏麵根本就什麽都沒有,索性,就讓他扔進垃圾桶裏,沒有帶迴來。
誰知……這麽不湊巧。
春茗路的馬路上,一夜雨水洗刷,仿佛換了一個模樣,樂昭不顧髒不髒,打開垃圾桶的蓋子就在裏麵一頓翻找。
蔣文森安靜的站在樂昭的身後,仿佛做錯事的孩子,多說一句話,不是冷眼就是臭罵。
樂昭找了很久,可垃圾桶很大,再加上她不確定環衛工有沒有先她一步把垃圾清理走,所以重重不確定加速了樂昭心裏的悲傷。
吧嗒,大顆的淚水在她的衣襟上開出墨藍色的花。
委屈。
無限的委屈侵蝕著她的感官。
見狀,蔣文森小心翼翼的扯了扯她的衣角,“樂昭……對……對不起……你……你別哭了……”
蔣文森的道歉無異於是雪上加霜,這就好比告訴樂昭,想找到那個本子,根本不可能。
她停止翻找,努力的克製情緒後,樂昭轉過身,麵向他,“蔣律師,我從沒求你把我從路邊撿迴來,更沒求你告訴我該不該哭,所以我拜托你離我遠一點好嘛!”
蔣文森看著那張紅了眼眶的小臉,這一瞬間,才反應過來,自己有什麽資格要求她,明明是他做錯事在先。
“對不起。”三個字,沉甸甸,又毫無意義。
樂昭輕嗬一聲,“別,蔣律師,你沒錯,錯在我,我受不起。”
馬路上,樂昭抱著袋子,手裏拽著堆著箱子的拉杆車,她本來就瘦小,這下顯得更小。
事以成定局,她的本子確實再也找不到了。
蔣文森不敢跟得太緊,他保持安全距離,目光不敢有半刻偏離。
“其實……你可以先住在我家,我一定會幫你找到本子的。”
樂昭腳步依舊很快,“呦,蔣律師還真是心善,這麽喜歡施舍。”
“這不是施舍。”
突然停下的拉杆車撞到蔣文森的左腿,他咬緊牙,沒有出聲。
樂昭長長出了口氣,“不是施舍,那是什麽?是為弄丟我本子的愧疚?補償?”
蔣文森上前一步,“如果這種說法,能讓你接受,那它可以成為補償,也可以成為我對你的愧疚。”
蔣文森根本就不知道那個本子裏究竟有什麽。
樂昭懶得和蔣文森廢話,他這樣跟著,隻會讓她更煩躁。
車流湧動的馬路上,樂昭拿著拉杆車,生生隔開她與蔣文森的距離,“蔣律師,收起你的善良吧,這招對我沒用,再說,我的本子,我自己會找!”
哢嚓,馬路對麵的麵包車,薑黎坐在副駕駛,舉著相機,若不是紀銘抓著她,她恨不得衝到馬路對麵,把照相機懟到他們的臉上。
因為薑黎喜歡吃桃子,所以紀銘私底下也叫她桃子。
“桃子,太危險了。”
“桃子,剛剛過去那輛車,離你不到幾公分。”
紀銘絮絮叨叨在她耳邊說了半天,惹得薑黎分外煩躁,“紀狗,如果你現在閉上嘴巴,然後去上班,我會考慮等會兒不和你吵架。”
女孩憤憤的抱怨聲讓空氣短暫凝固,過了兩秒,薑黎和紀銘異口同聲道,“我這是關心你,為什麽你總攆我走,你是厭倦了嗎。”
就猜到他會這麽說,“寶寶,如果你下次能換一套說辭,我會覺得比較有新意,對你的厭倦期或許會縮短。”
紀銘身上的衣服,還是昨天吃飯的那套,他尊重薑黎的工作,但是並不代表,每次都要突然去蹲點,而且一蹲就是連著好幾天。
昨天到家沒多久,就被拉出來,蔣文森的緋聞就這麽好看嗎?讓她興致勃勃到不去偷拍影後。
“薑黎,我覺得我們要談一談。”
他收斂了表情,嚴肅的樣子和他工作的狀態差不多,但在下一秒,薑黎揚著相機轉身,“寶寶,寶寶!你快看!這張照片,絕了!尤其他們倆對視的樣子,好像偶像劇啊!”
她笑的明媚,如三月春風,吹散了他心上的烈火。
紀銘接過相機,附和道:“確實,照的不錯。”
半個小時後,城南,蔣文森家中。
蔣文森看到微信上的照片時,差點噎到,真沒想到,薑黎會拍下他和樂昭在春茗路的照片。
照片上,樂昭微揚著臉,滿是怒氣的與他對視,就像一顆隨時會爆炸的**,而他還自信滿滿的觸碰她的臨界點。
自從十年前那件案子落幕後,蔣文森再沒打擾過樂昭的生活,哪怕再在意,他也隻是偷偷的,沒人察覺。
直到幾天前樂昭敲響房門,他隻覺得十年就像一場夢,肉肉的小團子長大了,會變成這麽瘦小漂亮的女孩。
蔣文森拿起書桌上的相框,微微發黃的照片,有些年頭。
白天樂昭走到這裏時,他一度害怕樂昭發現這張照片,所以才拿著水杯用身體擋住。
照片裏的女孩穿著碎花連衣裙,走在空無一人的月夜街道上,她的手上還戴著藍色哆啦a夢手表。
照片的右下角備注了時間,那是十年前的春天。
麻煩?
蔣文森多想告訴樂昭,根本就不麻煩。
真的隻是無意,在樂昭後退一步時,被蔣文森身體擋住的地方,露了一個邊,那是樂昭眾多行李裏的一個,肉眼可見的被翻開的痕跡讓樂昭的心咯噔一下。
她慌忙推開蔣文森的身體,衝到箱子旁,接下來的一幕,讓她臉色差到了極致。
先前就說過,樂昭的全部身家就是這幾個箱子,其中有一個箱子更是她的寶貝,那承載著樂昭幼時的記憶。
箱子內淩亂不堪,不知道是坐公交時顛簸亂的,還是蔣文森幫她把行李拿迴來時弄亂的。
蔣文森不明白樂昭怎麽突然之間變得莫名煩躁,她幾乎半個身子鑽進快爛掉的箱子裏。
“樂昭……樂……”
“別碰我!”
樂昭用力揮手,那力氣讓蔣文森一個踉蹌。
“東西呢,我的東西呢!”
蔣文森不知道樂昭說的是什麽:“都……都在這裏啊。”但轉念,他似乎又想到什麽,“你是說那幾個爛掉的小本子?”
昨夜,蔣文森把樂昭帶迴家後,他再次迴到春茗路,又把樂昭的箱子這個帶了迴來,其中有一個箱子已經被雨水打濕的爛掉,尤其緊接著箱子最上麵的本子,根本就是碰一下就爛了。
蔣文森當時沒想那麽多,況且他翻看了兩夜,裏麵根本就什麽都沒有,索性,就讓他扔進垃圾桶裏,沒有帶迴來。
誰知……這麽不湊巧。
春茗路的馬路上,一夜雨水洗刷,仿佛換了一個模樣,樂昭不顧髒不髒,打開垃圾桶的蓋子就在裏麵一頓翻找。
蔣文森安靜的站在樂昭的身後,仿佛做錯事的孩子,多說一句話,不是冷眼就是臭罵。
樂昭找了很久,可垃圾桶很大,再加上她不確定環衛工有沒有先她一步把垃圾清理走,所以重重不確定加速了樂昭心裏的悲傷。
吧嗒,大顆的淚水在她的衣襟上開出墨藍色的花。
委屈。
無限的委屈侵蝕著她的感官。
見狀,蔣文森小心翼翼的扯了扯她的衣角,“樂昭……對……對不起……你……你別哭了……”
蔣文森的道歉無異於是雪上加霜,這就好比告訴樂昭,想找到那個本子,根本不可能。
她停止翻找,努力的克製情緒後,樂昭轉過身,麵向他,“蔣律師,我從沒求你把我從路邊撿迴來,更沒求你告訴我該不該哭,所以我拜托你離我遠一點好嘛!”
蔣文森看著那張紅了眼眶的小臉,這一瞬間,才反應過來,自己有什麽資格要求她,明明是他做錯事在先。
“對不起。”三個字,沉甸甸,又毫無意義。
樂昭輕嗬一聲,“別,蔣律師,你沒錯,錯在我,我受不起。”
馬路上,樂昭抱著袋子,手裏拽著堆著箱子的拉杆車,她本來就瘦小,這下顯得更小。
事以成定局,她的本子確實再也找不到了。
蔣文森不敢跟得太緊,他保持安全距離,目光不敢有半刻偏離。
“其實……你可以先住在我家,我一定會幫你找到本子的。”
樂昭腳步依舊很快,“呦,蔣律師還真是心善,這麽喜歡施舍。”
“這不是施舍。”
突然停下的拉杆車撞到蔣文森的左腿,他咬緊牙,沒有出聲。
樂昭長長出了口氣,“不是施舍,那是什麽?是為弄丟我本子的愧疚?補償?”
蔣文森上前一步,“如果這種說法,能讓你接受,那它可以成為補償,也可以成為我對你的愧疚。”
蔣文森根本就不知道那個本子裏究竟有什麽。
樂昭懶得和蔣文森廢話,他這樣跟著,隻會讓她更煩躁。
車流湧動的馬路上,樂昭拿著拉杆車,生生隔開她與蔣文森的距離,“蔣律師,收起你的善良吧,這招對我沒用,再說,我的本子,我自己會找!”
哢嚓,馬路對麵的麵包車,薑黎坐在副駕駛,舉著相機,若不是紀銘抓著她,她恨不得衝到馬路對麵,把照相機懟到他們的臉上。
因為薑黎喜歡吃桃子,所以紀銘私底下也叫她桃子。
“桃子,太危險了。”
“桃子,剛剛過去那輛車,離你不到幾公分。”
紀銘絮絮叨叨在她耳邊說了半天,惹得薑黎分外煩躁,“紀狗,如果你現在閉上嘴巴,然後去上班,我會考慮等會兒不和你吵架。”
女孩憤憤的抱怨聲讓空氣短暫凝固,過了兩秒,薑黎和紀銘異口同聲道,“我這是關心你,為什麽你總攆我走,你是厭倦了嗎。”
就猜到他會這麽說,“寶寶,如果你下次能換一套說辭,我會覺得比較有新意,對你的厭倦期或許會縮短。”
紀銘身上的衣服,還是昨天吃飯的那套,他尊重薑黎的工作,但是並不代表,每次都要突然去蹲點,而且一蹲就是連著好幾天。
昨天到家沒多久,就被拉出來,蔣文森的緋聞就這麽好看嗎?讓她興致勃勃到不去偷拍影後。
“薑黎,我覺得我們要談一談。”
他收斂了表情,嚴肅的樣子和他工作的狀態差不多,但在下一秒,薑黎揚著相機轉身,“寶寶,寶寶!你快看!這張照片,絕了!尤其他們倆對視的樣子,好像偶像劇啊!”
她笑的明媚,如三月春風,吹散了他心上的烈火。
紀銘接過相機,附和道:“確實,照的不錯。”
半個小時後,城南,蔣文森家中。
蔣文森看到微信上的照片時,差點噎到,真沒想到,薑黎會拍下他和樂昭在春茗路的照片。
照片上,樂昭微揚著臉,滿是怒氣的與他對視,就像一顆隨時會爆炸的**,而他還自信滿滿的觸碰她的臨界點。
自從十年前那件案子落幕後,蔣文森再沒打擾過樂昭的生活,哪怕再在意,他也隻是偷偷的,沒人察覺。
直到幾天前樂昭敲響房門,他隻覺得十年就像一場夢,肉肉的小團子長大了,會變成這麽瘦小漂亮的女孩。
蔣文森拿起書桌上的相框,微微發黃的照片,有些年頭。
白天樂昭走到這裏時,他一度害怕樂昭發現這張照片,所以才拿著水杯用身體擋住。
照片裏的女孩穿著碎花連衣裙,走在空無一人的月夜街道上,她的手上還戴著藍色哆啦a夢手表。
照片的右下角備注了時間,那是十年前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