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的一天,吉林省吉林市某化工廠內。


    一瓶烈性的白酒,被一雙青春的手熟練地打開,傾倒在兩個大碗內。


    一把鋒利的尖刀,被這雙手緊握著,刺向自己的手指,血滴灑落在酒碗內,迅速地溶解、擴散,整豌濟立即變得殷紅,殷紅……


    一雙稚嫩的大眼,驚奇地看著這一切。當尖刀遞到他的手裏時,他稍微猶豫了—下。也學著夥伴剛才的樣子,把尖刀對準了自己的中指,冰冷的刀鋒一挨近白嫩的皮膚,疼得他一哆嗦,隨即,他狠了狠心。眼睛一閉,尖刀朝進了手指。也許用力大了些,尖刀刺進了肌肉深處,鮮斑如注,血碗變得粘稠起來,紅得愈加深沉……


    倒空的酒瓶被甩向一邊,碰巧撞到一塊岩石上,隨著砰然一聲,摔成無數碎片。驚飛了歪脖榆樹上的幾隻烏鴉,它們怪叫著飛上天空,在這裏盤旋著,驚奇地注視著老榆樹下兩個青年奇怪的舉動。


    吳維天雙膝跪倒在塵埃上,口中念念有詞:“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


    李顯名機械地學著吳維天,一邊跪倒,一邊—句可重複著他的話:“有苦同享,有難同當,如違誓言,千刀萬剮……”


    兩人捧起血酒,一飲而盡。染著鮮血的烈酒進入肺腑像烈火一樣燃燒起來,血液衝上麵頰,沸騰了血管,燒昏了大腦,攪亂了神經,整個天地,都在他們的眼睛中變成了一片紅色。


    血酒,殷紅的血酒……


    一場巨大的災禍,正從這殷紅的血酒中滋生……


    “人之初,性本善……”作為至理名言,它說明人從呱呱墜地、嗷嗷待哺、蹣跚學步,曾經是多麽單純,多麽可愛,多麽善良。


    那麽,人之後呢?


    李顯名的童年時代,是那麽天真、活潑、可愛,笑起來,是那麽甜;玩起來,是那麽乖;就是哭,也那麽富有慧力,招人喜歡。爺爺盼望他長大當工程師,奶奶盼望他長大當醫生,爸爸盼望他長大當作家,媽媽盼望他長大當軍官。他上學了,次次考試都名列前茅,每年都能得到獎狀。人們都說,從小看大,這孩子將來一定能有出息。


    他學習用心,膽子卻小得出奇,小夥伴們去公園裏捉蝸牛,那奇形怪狀的小動物,竟嚇得他哇哇直哭。他膽子很小,心地卻分外善良,同學們捉了一隻麻雀,在教室裏玩弄著,小麻省發出了一聲聲哀鳴,他趁大夥不注意,把小麻雀放飛了,為此他挨了同學好幾拳。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他認識了一位美麗的姑娘,剛剛步入青年的他立即墜入了情網。他吃不香,睡不實,拚命地追求這位意中人。馬路上,他一次次等待她的倩影;花園裏,他一次次盼望她的笑臉綻開;樹蔭裏,他一次次乞求她的愛情。然而,她卻冷若冰霜,鐵石心腸。一次,他突然發現,她手挽著另一個小夥的臂膀……


    他明白了,他絕望了,他發狂了,他滿腔的話語無處訴說,滿腹的怨氣無處發泄,滿腔的激憤無處噴發。世界在他眼中成為一片黑暗,天在崩塌地在坑陷,腳踏懸崖絕壁。他對什麽都不順心,看什麽都不順眼,他的脾氣越來越壞,動不動就和人吵架。先是動嘴,接著動手。比他弱的,敗在他的手下,比他強的,把他踩在腳下。


    有一次,他惹了一個惹不起的流氓,正麵臨危難的時候,吳維天挺身而出,拔刀相助,把李顯名救了出來。


    從此,他認識了他。他改變了他的生括。


    他,就是吳維天,這個從小就喜歡看舊小說的人,最喜歡聽大鼓書的人,最崇拜古代的俠客,最喜愛打抱不平。他重義氣,不怕死。漸漸地,他在當地成了一霸,被小哥們尊為首領,成為大哥。他把李顯名從百無聊賴之中帶到了舞場、賭場、酒場,給他麻木的神經以新的刺激,領他參加流氓格鬥,讓他享受勝利者的尊榮。


    邪惡征服了李顯名,他把吳維天奉為再生父母,於是,出現了喝血酒拜把子的一幕。


    這是一座不大的化工廠,卻發生了一起慘絕人寰的大案。


    一開始,竟然是這樣一件小事。而且與吳維天、李顯名毫無關係。


    1986年6月22日,冉冉升起的朝陽照著化工廠,剛下夜班的工人高雲走出車間門口,一下子和接班的青年工人侯俊撞個滿懷。幾天前,他們還是一對熱戀的情人,兩人閃電般地相戀閃電般地分手,今日相撞如遇仇人,互不相讓,由低聲到高聲,由爭吵到辱罵,越來越激烈。工人們都圍了上來,廠區內頓時熱鬧起來。


    一位叫林青的女工平時和高雲就不對付,趁機諷刺說:“高雲,你別這樣整,搞不起對象咋的,這樣整可磣。”


    她的話引來一陣哄笑聲,高雲更加惱火,轉過身來對付林青,兩人罵著罵著,竟然動起手來,林青扇了高雲一個嘴巴子,高雲抬起腳踢在林青的小肚子上,林青一聲慘叫,捂著懷孕的肚子躺在地上。


    林青流產了,她怎能吞下這口氣,到處說高雲的壞話,傳揚她作風有問題,還要找人毀高雲的麵,報這一腳之仇。


    高雲當然不甘示弱,她怒火中燒,準備了一把匕首,揣在懷裏,時刻準備和林青拚命。


    此時,來了吳維天。


    吳維天本與這場糾紛無關,但是,他是個逢鬥必到的主兒,從來不甘落後。何況這事就發生在他的身邊,他和高雲又有著非同一般的交情,不說別的,單說凡是他生產的廢品,高雲每迴都是高抬貴手,當做合格產品驗收。對此吳維天一真尋找報答的機會。這次,機會總算來了。


    吳維天主動來找高雲,策劃一個罪惡的計劃。


    吳維天找來了李顯名,讓他幫助報仇。李顯名剛進工廠不久,和高雲隻是認識,連話都未說過,和林青也無怨無仇,隻因為吳維天是“大哥”,兩人喝過血酒,就二話沒說:“哥們對我義重如山,我情願以死相報。”


    1986年7月11日,夜幕降臨了,這漆黑的夜晚,掩護著罪惡的來臨。


    高雲不知從哪弄來了四把砍刀,吳維天自己留下兩把,把另外兩把分給了李顯名,高雲仍然揣著自己的那把匕首。


    三個人來到工廠門外,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吳維天便把幾個人帶到熟人吳為家,平時,吳維天常帶領哥們到他家吃飯,這次吳為已經睡著了,他被敲門聲驚醒,聽出是吳維天的聲音,就放心地開了門。吳維天說:“我們幾個人天黑迴不去家了,今晚在你家借一宿。”


    吳為信以為真,把三個人讓到裏屋,自己迴到外屋,摟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又睡了起來。


    吳維天拿出早就預備的白酒和罐頭,自己對著瓶嘴猛喝一大口,又遞給李顯名,李顯名喝完又遞給高雲。酒精在三個人的血管中燃燒著,此時此刻,李顯名還沒有意識到,他正向罪惡的深淵邁進。


    一瓶酒快喝光了,吳維天把最後半瓶酒一口倒進肚裏。酒精燒紅了他的臉,顯得格外猙獰可怕,他怪聲怪氣,說:“來,姐們,給我們哥們寫兩封遺書,就算我他媽給家最後的信了。”


    高雲把桌上的罐頭挪了挪,鋪好了紙,記下了吳維天的口述:“我殺人是出於忍無可忍,是為了報仇……”


    高雲問李顯名:“你怎麽寫?”


    李顯名竟然不加思索,說:“行了,就照這個給我抄一份,換上我的名。”


    高雲把兩份遺書寫好,吳維天看了一遍,滿臉殺氣地說:“一不做,二不休,殺就殺個徹底。”說罷,操起兩把寒光逼人的砍刀衝到外屋,李顯名也跟了過去,兩人借著酒勁,一陣瘋狂的劈砍,把好心的房主和兩個無辜的孩子砍成肉泥……


    三個惡人離開吳為家,跑進工廠,摸進宿舍,各自揮舞砍刀,從炕頭往炕稍挨個劈砍,一連砍了兩個,其中一個沒砍死,掙紮著跑到門外,吳維天追上去,一陣猛砍,把他腦袋都砍爛了。屋內,一名工人正向李顯名求饒,吳維天進來,上去就砍,李顯名也狠了狠心,上去兩刀,把這個工人砍死了。


    幾個人來到車間,尋找林青報仇。林青不在,就騙出兩個平時和吳維天不和的工人在院內亂刀砍死,然後,幾個人爬上一輛卡車,李顯名把車開了出來,衝出工廠,向林青家開去。


    吳維天用手抹著濺到臉上的鮮血,發狂地說著:“我今天真過癮,殺得真痛快,就是都他媽沒冤沒仇的,快往林青家開,殺那個狗娘們。”


    李顯名開車飛快地駛著,猛然間汽車停了下來,李顯名看一下儀表,沮喪地說:“沒油了。”


    三人往車外一望,汽車正停在公安局門口,吳維天懊喪地說:“真倒黴,送到公安局門口來了。”三個人隻棄車奔逃。


    東方發白了,吳維天逃到公鐵立交橋上,望著飛奔而來的列車,對李顯名和高雲說了一聲:“大哥我先走了。”說完在列車的鐵輪下碾碎了罪惡的身體。


    吳維天死了,李顯名和高雲分別逃竄……


    傍晚,高雲落網了。


    次日李顯名被捕了,審訊時,他這樣迴答著:


    問:“你殺了幾個人?”


    答:“八個人。”


    問:“都叫啥名?”


    答:“我叫不上來。”


    問:“你為什麽殺這八個人?”


    答:“我不知道,是我同案讓我砍的。”


    問:“你同案讓你砍時,你是怎麽想的?”


    答:“我沒怎麽想,他讓我砍我就砍了。”


    臨刑前,李顯名留下了這樣一封遺書:


    我今天開庭迴來,心情久久不能平靜,在萬分沉痛與悔恨之中!終於下了最後的決心,給您寫了這第一封、也是最後的一封信。


    兒拿起筆來覺得有幹言萬語,可陣陣絞心,使兒的手顫抖,悲痛難忍,又不知該從哪說起。本來有些話不該講,怕引起媽媽的傷心,可想到這僅有的機會,兒不能不講,況且兒為世一十八年,也是初次懂得什麽是真正的生活,什麽是離別,什麽是父母之愛。在這暫短的牢獄生活中,也就是兒生命最後的有限日月中,頭一迴認真地反省過去,思索人生,意識到了生命與自由的價值。當然這一切都太晚了,但我要在這最暫短的時間裏,真正地做一次人。


    媽媽:因兒的罪過給社會和家庭造成的後果是慘重的。兒將遭到人民的審判和法律的製裁,這是天經地義的,罪有應得的。在兒名字的前麵將出現可怕的罪名。人們一定都切齒痛恨,使兒褻瀆於朋友之中,敗壞於門庭之外……


    為兒成為罪人之時,媽媽一定會感到驚愕,感到不可思議吧?是兒辜負了黨和人民的培養教育,還有今生今世不能償還的父母哺養之恩。媽媽一定想知道兒是怎樣變成殺人犯的吧,這並不是兒的自然屬性,生來就是殺人犯。兒與任何人一樣有血、有肉、有靈魂,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從小熱愛學習,熱愛祖國,幻想著將來能成為一名對祖國、對人類有用的人。


    最終我染上了一些惡習,正直的人們開始疏遠我,瞧不起我。我感到孤單,感到苦悶。這時社會上的另一種勢力卻看中了我,向我伸出手來。我開始接觸了另一些人,在“哥們”的帶領下尋求著人生的所謂樂趣,整天喝酒、跳舞、打仗,論“哥們”,講“義氣”。


    我的脾氣越來越壞,因一點小事就亂動幹戈,直到發生了最後的慘事。我不是不珍惜生命,古語說得好,螻蟻尚且戀生,何況人乎?我是殺人的罪犯,但是,殺害我的是“哥們義氣”,是“哥們義氣”把我推上了斷頭台。


    美麗皎潔的月光,照著籠中的我,在這最後的時刻,隻有你伴隨著我,度過這不眠之夜。嗬,我這罪惡的人,在仟悔中思念……


    媽媽,兒將走向刑場了。到另一個世界去改造了。死去的人是帶不走任何東西的,痛苦留給了活著的人。忘掉我吧!


    永別了,爸爸、媽媽、小妹妹、我的一切親人!


    1986年10月,李顯名和高雲雙雙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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