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16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尚誌市亞布力林區公安局闖進一個小姑娘,氣喘籲籲地,到40多歲的治安科長桌前說,她要告她父親,她父親把她幹爺殺了,還把幹爺的肉煮著吃了。
這位治安科長的眼睛瞪得比這位還處於驚恐之中的小姑娘眼睛還大。他讓小姑娘坐下,又給她倒了一杯熱水,問她從哪裏來,姓什麽等幾個問題,想看看這小姑娘精神有沒有什麽毛病。
她迴答得很幹脆:她今年16歲,今天早晨趁她父親幫鄰居家去幹活時,偷偷跑下山來,自己在大山裏步行10多裏,半路搭一輛運木材汽車來到林區公安局。
窗外的夕陽已漸漸西沉,她走了差不多一天。
屋裏的公安人員已收拾辦公桌上的東西準備下班,他們聽這小姑娘告她父親殺人吃肉都圍過來。她父親為什麽殺她幹爺和當時殺她幹爺的情景她敘述的都很具體,不像編造的。
治安科長問她:“你父親去年殺你幹爺,你為什麽今天才來告他?”
她趴在桌上嗚嗚哭起來。半晌,她才抬起頭:“他要強奸我,他打我!”她又伏在桌上嗚嗚哭。
治安科長讓一個年輕的公安員到食堂買三份飯菜,讓這位報案的小姑娘吃一份。他倆吃完後,連夜到山上將她父親抓到公安局。
他叫龐連喜,50多歲,滿臉胡子,身材魁梧。
若往前追溯20年,從他這個人的生活中,也實在找不出什麽美好的東西來,除了幹活吃飯、庸庸碌碌之外,便是那些醜陋的生活習慣:喝酒、打老婆。
他居住的地區是一個農林混居的林場。如果他勤勞持家,日子也會過得不錯。但他40多歲時,便把老婆打跑了,跑迴關裏娘家,直到龐連喜被抓起來槍斃也未迴來。老婆一狠心自己逃出了他粗魯殘暴的折磨,把四個姑娘扔給了他,這個家庭從此便成了缺欠的畸形組合。
大姑娘不到20歲。每天起早給家裏人做飯,操持家務,她的幾個妹妹還在中學、小學讀書。每天晚飯後,姐妹幾個便貓似的蜷縮在裏屋的小炕上,天剛黑便鋪被睡覺。他常常發脾氣,罵她們,不分腦袋屁股地打她們。
一天晚上,他喝完了酒,很高興。對二姑娘、三姑娘、老姑娘說:“今天晚上你們上老張家看看電視去吧,演他媽什麽歌舞。”
三個姑娘都樂了,以為這是爹對她們好了。可是,她們剛走,他就讓大姑娘把酒桌收拾了給他鋪被,他把門插好。大姑娘正在炕上給他鋪被,他站在地上淫邪地望著自己已成熟的姑娘,撲上去,把她捺倒在炕上。姑娘拚命掙紮著,從炕上滾到地下,她爬起來跪在地上:“爹,我可是你的親女兒呀!爹,我可是你的親女兒呀!”
她披散著頭發,襯衫扣已被扯掉,淚流滿麵,表情痛苦可憐。
“爹不能白養活你們呀,你不答應,我把你們都攆出這個家。”
她自己倒不怕,好歹找個婆家可以安身,妹妹們還小,沒有這個家怎麽能行呢。她跪在地上垂頭嗚鳴地哭。
“爹,那你以後再不要打妹妹了,行不行?”
“不打了,爹不打就是了,你們都是爹的親生女兒,爹疼還疼不過來呢。”他伸手拉滅了燈。
她的三個妹妹興致勃勃地迴來時,她正仰躺在裏屋炕上無聲地流淚。她們幾個以為姐姐因沒看成電視歌舞而哭,勸她說,明天晚上她們侍候爹喝酒,讓她去看電視。她一下摟住妹妹嗚嗚哭了起來。
這以後一段時間,他再沒打幾個女兒。他利用晚上、白天其他幾個女兒上學時間在自己的大女兒身上發泄獸欲。
他也知道大女兒想盡一切辦法躲著他,白天整天到山上采木耳、蘑菇。一斤曬幹的木耳能賣十幾元。她想多為幾個妹妹掙點錢,她不會在這個家呆久的。
她在山裏認識一個浙江來養蜂子的年輕人,他樸實,能幹。在這座大山裏養蜂,是十分辛苦的。整個夏天見不著幾個人,吃的也十分簡單,煮大米飯,有時隻有鹹菜,夜裏蚊子成群成群的,下大雨時他們的小草棚還漏水。她進山時給他捎點青菜。他對她很好,告訴她,他們家的農村也很艱苦,沒有山,沒有水。她也猶豫,拿不定主意是否和他走。幾個妹妹還小,爹又是這麽個人;這山裏的日子也比較好過,一個夏天隻要不怕辛苦,采木耳、蘑菇也能賣幾百元錢。和這年輕人一起養蜂子的還有一個老頭,每次她來他都微笑著,不多言語,找理由躲出去。
一天,她躲在他們的草棚裏避雨,很晚雨才停,天黑她已不能迴去了。老頭在草棚外點燃一堆火趕蚊子,睡在火堆邊,她和這年輕人睡在草棚裏。她覺得很對不起他。
第二天,她中午迴到家,一進屋龐連喜劈頭蓋臉一頓打。她咬著牙,一句話也不說。
秋天,她和那個浙江年輕的養蜂人走了。臨走前,她偷偷給二妹二百元錢,囑咐她照顧好三妹四妹。等龐連喜知道她跟人逃走了時,她已坐上火車了。他把二女兒揍了一頓。
如果說龐連喜這個人隻是愚昧、低級,也不全麵,他還能吹能騙,他的智力並不低。
大女兒逃走後,他還想女人,再娶一個?誰家能過得下去的女人也不會跟他,酗酒、打人,屋裏還有三個賠錢的姑娘。他與鄰居閑扯時聽說某村有一個30多歲的女人,患有間歌性精神病,犯了病又打又鬧,嫁不出去。他主動找上去,對那女人的母親天南海北胡吹一頓,說他親戚在省城大醫院當教授,能給這姑娘治病;自己老婆又離婚了,手頭還有幾千元錢,想把她的病治好了再和她結婚。
那母親聽得嘴閉不攏地笑。她一個農家婦女,家裏養一個間歌性精神的30歲大姑娘整天快愁死了。她答應如果能給女兒治好病,就把女兒許配給他,一分彩禮不要。
他把這個不犯病還有幾分姿色、比他年輕得多的女人領迴了家,和他住在外屋一個炕上。他根本沒什麽親戚,也不想給她治病。她不犯病時龐連喜對她還不錯,一犯病他就揍。也怪,她以前犯病就鬧,現在在他家裏卻不敢了,犯病了就傻嗬嗬地笑。鄰居都說他龐連喜真能,50多歲了撿一個大姑娘當老婆。
半年後,這女人的母親找上門來,惦念著女兒的病好利索了沒有,一看不但沒給治好,反而讓他折磨得不成樣子了,他的家也很窮,根本看不出屋裏什麽地方像藏了幾千多元的樣子,大罵他騙子,沒人性。他也不吱聲。母親把自己的病女兒又領走了。
過了不久,龐連喜又把二女兒強奸了。
這事不但他的三女兒、四女兒都知道了,連左右鄰居都有議論,感到他家有些不正常。但龐連喜的女兒這時沒想到尋求政府和法律保護,隻是一味忍耐,她們還小,這個爹雖沒人性,但她們失去他就沒有起碼的生活來源。
不知是想平息鄰居的輿論還是龐連喜一時高興,他竟把一個60歲的老頭領到家裏住。他這個粗魯、沒有正確行為規範的人,和自己老婆、女兒在一起都過不好,淨出問題,又把一個多年孤獨生活的老頭拉到一起,肯定要出問題。
1986年8月的一天,他騎自行車到十幾裏外的鎮上去買糧食,買了200多斤,自行車馱不動。這時他看見一個60歲左右的老頭在路邊一輛小三輪車把上坐著沒事做,就走過去,讓他幫助把糧食送迴家,車費照付。那老頭答應了。十幾裏山路,兩人邊走邊嘮,挺熱乎。到家後,龐連喜讓二女兒炒兩菜,留老頭喝酒。這酒一下肚,龐連喜又提出讓老頭留下來一起生活。
老頭是山東人,孤身一人在亞布力,一看龐連喜家有地方住,又有人給做飯,便高興地答應了。龐連喜讓女兒稱他幹爺,自己稱老頭為叔。
第二天,老頭便把自己的行李和百十斤黃豆等東西拉到龐連喜家。開始倒也沒出什麽問題。龐連喜上山幹活,老頭幫助龐連喜侍弄幾畝地,幹些零活,晚上相互陪著喝點酒。
入冬,老頭提出迴山東老家看看。老頭一去兩個月,迴來時發現他的百十斤黃豆沒了,便問龐連喜,龐連喜說吃了。老頭很不高興。
當天晚上,老頭一兩酒下肚,越發感到那百十斤黃豆讓龐連喜吃了太冤枉,便數叨起來,說在他家幾個月沒少幹活。龐連喜覺得這老頭太不講道理,管吃管住,吃他點黃豆他還數叨起沒個完。
兩人酒喝得越多火越大,幾個女兒躲在火爐邊不敢吱聲。後來老頭說龐連喜不賠他黃豆,他明天就到政府告龐連喜去。此時天早已黑下來,山區的夜很靜。龐連喜從火爐旁摸起一根鐵管子,照老頭腦袋就是一下,老頭倒下了,接著又一下,將老頭打死。
毫無人性的龐連喜將老頭打死後,竟當著幾個嚇得抖成一團的女兒麵,將老頭屍體大卸八塊,把頭、軀幹等部位扔進火爐,加入柈子燒掉。又將老頭屁股上的肉剔下來,用鍋煮,他大口嚼了兩塊,從熱氣騰騰的鍋裏撈出一塊讓女兒們吃,她們嚇得驚叫著逃進裏屋。
老頭歲數太大,肉不爛,他撈出,用一個瓷壇子裝上,放進鹽醃上,放在小棚子裏,後來他忘了,被狗扒碎了壇子,把肉吃了。
第二天早晨,他把幾個女兒叫到麵前,告訴她們誰也不許出去說,誰說打死誰,鄰居問就說老頭迴關裏了。
這老頭孤身一人,也沒人關心這事。少了一個原就多餘的老頭,龐連喜又恢複到原來那種愚昧、肮髒的生活方式之中。
這個家隻他一個大男人說了算,白天上山幹活,晚上時常摧殘自己的親生女兒。這樣大約又過了1年,二女兒終於不堪忍受生身父親的摧殘。
1987年5月3日,她對三妹說:“咱爹不是人,我再不能在家裏待不去了,四妹還小,往後家裏全靠你了。”
姐妹倆摟在一起哭成淚人。
“那你想到哪裏去呢?”三妹問。
“找大姐或到媽那裏去。”
就這樣,龐連喜的二女兒又逃他而去。
於是,龐連喜又把目標放到三女兒身上。他的三女兒早就知道大姐為什麽和養蜂人逃了,早就知道她爹對二姐的事,她也早就有心理準備。二姐逃走後,她想早點找個對象,但找對象也不能結婚,還得在她父親這個家裏。她時時提防著她爹,龐連喜見老三心眼多,便硬的不行來軟的,給她買幾件衣服,老三還是躲著她。
5月12日晚上,龐連喜故意慢慢地呷著酒,三女兒等著給他收拾桌子,老姑娘已睡了。他對女兒說:“我往後肯定對你好,家由你管。”他從後腰摸出鎖櫃的鑰匙。
其實那櫃裏不會有多少錢。她搖搖頭,沒去接。
龐連喜看著她收拾完桌子,撲上去把她抱上炕。她也不喊,不叫,不求饒。大姐二姐的遭遇早就告訴了她該怎麽做,她頑強地抵抗著,眼睛憤怒地睜著,大得嚇人。
後來還是他怯手了,他知道老三從小就不願吱聲,脾氣倔。他放開了她。他接連幾天不讓她出門,緊緊地看著她。他認為這老三看不住可能會告他。
第四天,她趁龐連喜被鄰居請去幹活的機會從一條小路逃下山,急急走了十幾裏才截住一輛運木材汽車,跑到公安局。
龐連喜被押進公安局,開始他什麽也不承認,挺壯實的身軀坐在公安員指定的一隻小木凳上,垂著頭。後來公安人員在他家裏搜出了那老頭的衣服和一些用的東西,他才承認那老頭是他殺的。
“老頭的屍體呢?”
“燒了。”
“老頭屁股上的肉呢?”
“我煮了,太老,咬不動,後來放小棚子裏讓狗扒吃了。”
當公安人員問他為什麽強奸自己親生女兒時,他脖子通紅,矢口否認:“誰強奸自己親生女兒了,我怎能幹那種事呢?我沒有!”
公安人員多次審問他,強奸女兒的事他就是不承認,指天罵地地否認。
他並非沒有鑒別是非的道德觀念,已不能用愚昧簡單地為他殘暴醜陋的罪行做掩蓋了,他是一個衣冠獸,甚至禽獸不如!
魯迅曾說過,“喜劇是把人生醜陋的東西撕碎給人看”。憧憬著熱愛著美好生活的每個人都應感謝法律,法律就是要把社會生活中醜陋的罪惡撕碎給人看,包括那些十惡不赦的生命,從而使社會更美好,使人生更美好,家家幸福安寧。
槍斃龐連喜的汙血隻能沾染幾株青草,大地上春色更綠更濃,芬芳的鮮花也在照樣開放。
這位治安科長的眼睛瞪得比這位還處於驚恐之中的小姑娘眼睛還大。他讓小姑娘坐下,又給她倒了一杯熱水,問她從哪裏來,姓什麽等幾個問題,想看看這小姑娘精神有沒有什麽毛病。
她迴答得很幹脆:她今年16歲,今天早晨趁她父親幫鄰居家去幹活時,偷偷跑下山來,自己在大山裏步行10多裏,半路搭一輛運木材汽車來到林區公安局。
窗外的夕陽已漸漸西沉,她走了差不多一天。
屋裏的公安人員已收拾辦公桌上的東西準備下班,他們聽這小姑娘告她父親殺人吃肉都圍過來。她父親為什麽殺她幹爺和當時殺她幹爺的情景她敘述的都很具體,不像編造的。
治安科長問她:“你父親去年殺你幹爺,你為什麽今天才來告他?”
她趴在桌上嗚嗚哭起來。半晌,她才抬起頭:“他要強奸我,他打我!”她又伏在桌上嗚嗚哭。
治安科長讓一個年輕的公安員到食堂買三份飯菜,讓這位報案的小姑娘吃一份。他倆吃完後,連夜到山上將她父親抓到公安局。
他叫龐連喜,50多歲,滿臉胡子,身材魁梧。
若往前追溯20年,從他這個人的生活中,也實在找不出什麽美好的東西來,除了幹活吃飯、庸庸碌碌之外,便是那些醜陋的生活習慣:喝酒、打老婆。
他居住的地區是一個農林混居的林場。如果他勤勞持家,日子也會過得不錯。但他40多歲時,便把老婆打跑了,跑迴關裏娘家,直到龐連喜被抓起來槍斃也未迴來。老婆一狠心自己逃出了他粗魯殘暴的折磨,把四個姑娘扔給了他,這個家庭從此便成了缺欠的畸形組合。
大姑娘不到20歲。每天起早給家裏人做飯,操持家務,她的幾個妹妹還在中學、小學讀書。每天晚飯後,姐妹幾個便貓似的蜷縮在裏屋的小炕上,天剛黑便鋪被睡覺。他常常發脾氣,罵她們,不分腦袋屁股地打她們。
一天晚上,他喝完了酒,很高興。對二姑娘、三姑娘、老姑娘說:“今天晚上你們上老張家看看電視去吧,演他媽什麽歌舞。”
三個姑娘都樂了,以為這是爹對她們好了。可是,她們剛走,他就讓大姑娘把酒桌收拾了給他鋪被,他把門插好。大姑娘正在炕上給他鋪被,他站在地上淫邪地望著自己已成熟的姑娘,撲上去,把她捺倒在炕上。姑娘拚命掙紮著,從炕上滾到地下,她爬起來跪在地上:“爹,我可是你的親女兒呀!爹,我可是你的親女兒呀!”
她披散著頭發,襯衫扣已被扯掉,淚流滿麵,表情痛苦可憐。
“爹不能白養活你們呀,你不答應,我把你們都攆出這個家。”
她自己倒不怕,好歹找個婆家可以安身,妹妹們還小,沒有這個家怎麽能行呢。她跪在地上垂頭嗚鳴地哭。
“爹,那你以後再不要打妹妹了,行不行?”
“不打了,爹不打就是了,你們都是爹的親生女兒,爹疼還疼不過來呢。”他伸手拉滅了燈。
她的三個妹妹興致勃勃地迴來時,她正仰躺在裏屋炕上無聲地流淚。她們幾個以為姐姐因沒看成電視歌舞而哭,勸她說,明天晚上她們侍候爹喝酒,讓她去看電視。她一下摟住妹妹嗚嗚哭了起來。
這以後一段時間,他再沒打幾個女兒。他利用晚上、白天其他幾個女兒上學時間在自己的大女兒身上發泄獸欲。
他也知道大女兒想盡一切辦法躲著他,白天整天到山上采木耳、蘑菇。一斤曬幹的木耳能賣十幾元。她想多為幾個妹妹掙點錢,她不會在這個家呆久的。
她在山裏認識一個浙江來養蜂子的年輕人,他樸實,能幹。在這座大山裏養蜂,是十分辛苦的。整個夏天見不著幾個人,吃的也十分簡單,煮大米飯,有時隻有鹹菜,夜裏蚊子成群成群的,下大雨時他們的小草棚還漏水。她進山時給他捎點青菜。他對她很好,告訴她,他們家的農村也很艱苦,沒有山,沒有水。她也猶豫,拿不定主意是否和他走。幾個妹妹還小,爹又是這麽個人;這山裏的日子也比較好過,一個夏天隻要不怕辛苦,采木耳、蘑菇也能賣幾百元錢。和這年輕人一起養蜂子的還有一個老頭,每次她來他都微笑著,不多言語,找理由躲出去。
一天,她躲在他們的草棚裏避雨,很晚雨才停,天黑她已不能迴去了。老頭在草棚外點燃一堆火趕蚊子,睡在火堆邊,她和這年輕人睡在草棚裏。她覺得很對不起他。
第二天,她中午迴到家,一進屋龐連喜劈頭蓋臉一頓打。她咬著牙,一句話也不說。
秋天,她和那個浙江年輕的養蜂人走了。臨走前,她偷偷給二妹二百元錢,囑咐她照顧好三妹四妹。等龐連喜知道她跟人逃走了時,她已坐上火車了。他把二女兒揍了一頓。
如果說龐連喜這個人隻是愚昧、低級,也不全麵,他還能吹能騙,他的智力並不低。
大女兒逃走後,他還想女人,再娶一個?誰家能過得下去的女人也不會跟他,酗酒、打人,屋裏還有三個賠錢的姑娘。他與鄰居閑扯時聽說某村有一個30多歲的女人,患有間歌性精神病,犯了病又打又鬧,嫁不出去。他主動找上去,對那女人的母親天南海北胡吹一頓,說他親戚在省城大醫院當教授,能給這姑娘治病;自己老婆又離婚了,手頭還有幾千元錢,想把她的病治好了再和她結婚。
那母親聽得嘴閉不攏地笑。她一個農家婦女,家裏養一個間歌性精神的30歲大姑娘整天快愁死了。她答應如果能給女兒治好病,就把女兒許配給他,一分彩禮不要。
他把這個不犯病還有幾分姿色、比他年輕得多的女人領迴了家,和他住在外屋一個炕上。他根本沒什麽親戚,也不想給她治病。她不犯病時龐連喜對她還不錯,一犯病他就揍。也怪,她以前犯病就鬧,現在在他家裏卻不敢了,犯病了就傻嗬嗬地笑。鄰居都說他龐連喜真能,50多歲了撿一個大姑娘當老婆。
半年後,這女人的母親找上門來,惦念著女兒的病好利索了沒有,一看不但沒給治好,反而讓他折磨得不成樣子了,他的家也很窮,根本看不出屋裏什麽地方像藏了幾千多元的樣子,大罵他騙子,沒人性。他也不吱聲。母親把自己的病女兒又領走了。
過了不久,龐連喜又把二女兒強奸了。
這事不但他的三女兒、四女兒都知道了,連左右鄰居都有議論,感到他家有些不正常。但龐連喜的女兒這時沒想到尋求政府和法律保護,隻是一味忍耐,她們還小,這個爹雖沒人性,但她們失去他就沒有起碼的生活來源。
不知是想平息鄰居的輿論還是龐連喜一時高興,他竟把一個60歲的老頭領到家裏住。他這個粗魯、沒有正確行為規範的人,和自己老婆、女兒在一起都過不好,淨出問題,又把一個多年孤獨生活的老頭拉到一起,肯定要出問題。
1986年8月的一天,他騎自行車到十幾裏外的鎮上去買糧食,買了200多斤,自行車馱不動。這時他看見一個60歲左右的老頭在路邊一輛小三輪車把上坐著沒事做,就走過去,讓他幫助把糧食送迴家,車費照付。那老頭答應了。十幾裏山路,兩人邊走邊嘮,挺熱乎。到家後,龐連喜讓二女兒炒兩菜,留老頭喝酒。這酒一下肚,龐連喜又提出讓老頭留下來一起生活。
老頭是山東人,孤身一人在亞布力,一看龐連喜家有地方住,又有人給做飯,便高興地答應了。龐連喜讓女兒稱他幹爺,自己稱老頭為叔。
第二天,老頭便把自己的行李和百十斤黃豆等東西拉到龐連喜家。開始倒也沒出什麽問題。龐連喜上山幹活,老頭幫助龐連喜侍弄幾畝地,幹些零活,晚上相互陪著喝點酒。
入冬,老頭提出迴山東老家看看。老頭一去兩個月,迴來時發現他的百十斤黃豆沒了,便問龐連喜,龐連喜說吃了。老頭很不高興。
當天晚上,老頭一兩酒下肚,越發感到那百十斤黃豆讓龐連喜吃了太冤枉,便數叨起來,說在他家幾個月沒少幹活。龐連喜覺得這老頭太不講道理,管吃管住,吃他點黃豆他還數叨起沒個完。
兩人酒喝得越多火越大,幾個女兒躲在火爐邊不敢吱聲。後來老頭說龐連喜不賠他黃豆,他明天就到政府告龐連喜去。此時天早已黑下來,山區的夜很靜。龐連喜從火爐旁摸起一根鐵管子,照老頭腦袋就是一下,老頭倒下了,接著又一下,將老頭打死。
毫無人性的龐連喜將老頭打死後,竟當著幾個嚇得抖成一團的女兒麵,將老頭屍體大卸八塊,把頭、軀幹等部位扔進火爐,加入柈子燒掉。又將老頭屁股上的肉剔下來,用鍋煮,他大口嚼了兩塊,從熱氣騰騰的鍋裏撈出一塊讓女兒們吃,她們嚇得驚叫著逃進裏屋。
老頭歲數太大,肉不爛,他撈出,用一個瓷壇子裝上,放進鹽醃上,放在小棚子裏,後來他忘了,被狗扒碎了壇子,把肉吃了。
第二天早晨,他把幾個女兒叫到麵前,告訴她們誰也不許出去說,誰說打死誰,鄰居問就說老頭迴關裏了。
這老頭孤身一人,也沒人關心這事。少了一個原就多餘的老頭,龐連喜又恢複到原來那種愚昧、肮髒的生活方式之中。
這個家隻他一個大男人說了算,白天上山幹活,晚上時常摧殘自己的親生女兒。這樣大約又過了1年,二女兒終於不堪忍受生身父親的摧殘。
1987年5月3日,她對三妹說:“咱爹不是人,我再不能在家裏待不去了,四妹還小,往後家裏全靠你了。”
姐妹倆摟在一起哭成淚人。
“那你想到哪裏去呢?”三妹問。
“找大姐或到媽那裏去。”
就這樣,龐連喜的二女兒又逃他而去。
於是,龐連喜又把目標放到三女兒身上。他的三女兒早就知道大姐為什麽和養蜂人逃了,早就知道她爹對二姐的事,她也早就有心理準備。二姐逃走後,她想早點找個對象,但找對象也不能結婚,還得在她父親這個家裏。她時時提防著她爹,龐連喜見老三心眼多,便硬的不行來軟的,給她買幾件衣服,老三還是躲著她。
5月12日晚上,龐連喜故意慢慢地呷著酒,三女兒等著給他收拾桌子,老姑娘已睡了。他對女兒說:“我往後肯定對你好,家由你管。”他從後腰摸出鎖櫃的鑰匙。
其實那櫃裏不會有多少錢。她搖搖頭,沒去接。
龐連喜看著她收拾完桌子,撲上去把她抱上炕。她也不喊,不叫,不求饒。大姐二姐的遭遇早就告訴了她該怎麽做,她頑強地抵抗著,眼睛憤怒地睜著,大得嚇人。
後來還是他怯手了,他知道老三從小就不願吱聲,脾氣倔。他放開了她。他接連幾天不讓她出門,緊緊地看著她。他認為這老三看不住可能會告他。
第四天,她趁龐連喜被鄰居請去幹活的機會從一條小路逃下山,急急走了十幾裏才截住一輛運木材汽車,跑到公安局。
龐連喜被押進公安局,開始他什麽也不承認,挺壯實的身軀坐在公安員指定的一隻小木凳上,垂著頭。後來公安人員在他家裏搜出了那老頭的衣服和一些用的東西,他才承認那老頭是他殺的。
“老頭的屍體呢?”
“燒了。”
“老頭屁股上的肉呢?”
“我煮了,太老,咬不動,後來放小棚子裏讓狗扒吃了。”
當公安人員問他為什麽強奸自己親生女兒時,他脖子通紅,矢口否認:“誰強奸自己親生女兒了,我怎能幹那種事呢?我沒有!”
公安人員多次審問他,強奸女兒的事他就是不承認,指天罵地地否認。
他並非沒有鑒別是非的道德觀念,已不能用愚昧簡單地為他殘暴醜陋的罪行做掩蓋了,他是一個衣冠獸,甚至禽獸不如!
魯迅曾說過,“喜劇是把人生醜陋的東西撕碎給人看”。憧憬著熱愛著美好生活的每個人都應感謝法律,法律就是要把社會生活中醜陋的罪惡撕碎給人看,包括那些十惡不赦的生命,從而使社會更美好,使人生更美好,家家幸福安寧。
槍斃龐連喜的汙血隻能沾染幾株青草,大地上春色更綠更濃,芬芳的鮮花也在照樣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