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26日上午10時許,細雨綿綿,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在位於開發區狄莊村西的一口枯井內發現一輛三輪車。


    接到報案後,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刑警六中隊、技術中隊、柳泉派出所民警趕赴現場。經現場觀察,除三輪車外,下麵好像還有別的什麽東西。為探明究竟,民警們來不及多想便冒雨進行打撈。不曾想,撈出一輛人力三輪車後,下麵竟然還有一輛,並且有兩個鼓鼓囊囊的編織袋沉在井底。


    直到下午2時,兩輛人力三輪車和兩個編織袋才全部打撈上來。當民警解開編織袋的口繩後,在場的人員都驚呆了:兩個袋子裏各裝著一具男屍。


    這一重大案情迅速反饋到縣公安局,局長張立強、政委周維、副局長王永生、李冬生等領導帶領刑警大隊長李建剛、刑警重案中隊全體民警即刻趕到現場,成立了由局長張立強掛帥的“5·26”專案指揮部,迅速展開偵破工作。


    接到案情報告的運城市公安局局長崔長勝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偵破此案。市公安局副局長孫彥學、刑警支隊隊長高金泉帶領市局技術科民警於當日下午也趕到新絳督戰。


    迅速查清屍源是偵破此案的關鍵。經現場勘查和對屍體勘驗,確認枯井為拋屍現場。兩名死者年齡分別為50歲和30歲左右。


    經群眾辨認,兩名死者均為常來此地收廢品的外地人,有可能住在侯馬一帶。根據這一線索,重案中隊長趙軍組織警力迅速趕赴侯馬調查死者情況。經過數小時的奔波,民警當晚在侯馬市西侯馬村和南堡村查找到兩死者家屬,得以證實:死者王俊興,54歲,安徽省渦陽縣人,以收廢品為生,住西侯馬村,5月17日一早出門收購廢品後再也未歸;死者朱曉偉,30歲,河南省周口市商水縣人,暫住侯馬市南堡村,也是收廢品者,5月18日一早騎三輪車出門後再未露麵。


    重案中隊民警經過進一步調查,獲知5月17日死者王俊興從侯馬出來後到新絳狄莊一帶收廢品。同時,刑警六中隊宋清瑞隊長連夜組織民警對拋屍現場周圍村莊的重點人員進行了深入摸排。專案指揮部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和重案中隊、刑警六中隊調查掌握的情況,將偵查範圍確定在以新絳縣開發區狄莊村為中心的方圓三公裏內。


    2004年5月27日早6時,縣公安局刑警各中隊、派出所、機關全體民警按時在拋屍現場集合。專案指揮部經過簡單動員後,將民警分成8個組,由局領導帶領分別展開工作。搜索組及調查訪問組以狄莊村為重點,輻射周圍村莊,展開地琰式的摸底排查,重點了解17日、18日人員的活動情況以及村民看到、聽到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重點排查獨門獨戶、獨身居住、結夥居住的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及有前科劣跡人員;注意發現與拋屍現場遺留物特征一致的物品。


    現場勘查組在市局技術科的配合下,調集發電機、潛水泵,排出井內積水,對拋屍現場進行再次打撈取證,以獲得更多有價值的線索。全體民警冒著細雨,踏著泥濘,奮戰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


    5月27日上午9時,調查訪問一組的重案中隊隊長趙軍向指揮部匯報了一個重大情況:狄莊村村民張東旗形跡可疑。


    與此同時,調查訪問二組的六中隊隊長宋清瑞也反饋:狄莊村村民張小勝有重大嫌疑。


    指揮部部署重案中隊和六中隊迅速調查核實二人的身份。經調查,張東旗與張小勝原為一人,小勝是他的小名。


    張東旗的出現,使全體指戰員精神為之一振。


    為慎重起見,指揮部命令六中隊對張東旗住所進行秘密查看,查看結果讓宋清瑞等民警興奮不已。


    接到有重大發現的報告後,市局副局長孫彥學、刑警支隊隊長高金泉同新絳縣局領導張立強、王永生、李冬生帶領技術人員快速趕到。經對張東旗住所初步勘驗,發現張東旗淩亂的房屋內有可疑血跡,同時發現了與拋屍現場特征相符的被子。


    據此,專案指揮部果斷決策:封鎖現場,迅速傳訊並控製張東旗。


    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宋清瑞迅速帶領六中隊民警傳訊張東旗。5月29日中午11時許,正在其父母家中吃飯的重大嫌疑人張東旗被依法傳訊到案。


    市、縣領導經過認真研究,製定了詳細的審訊方案,並抽調審訊經驗豐富的民警與張東旗進行正麵交鋒。同時組織摸排組圍繞張東旗進行進一步的外圍調查,現場勘查組對張東旗家中進行詳細勘查,以獲取確鑿證據。


    對張東旗的審訊顯得十分吃力。


    張東旗整日遊手好閑,東轉西逛,今年都31歲了仍是光棍一條,不僅刁鑽頑固,而且油嘴滑舌,隻承認有偷雞摸狗的行為,卻拒不交代有其他犯罪事實。當外圍調查組和現場勘查組將獲取的證據擺在桌上後,張東旗傲慢的頭顱才低了下來,如實交代了夥同他人搶劫殺人投屍枯井的犯罪事實。


    根據張東旗的交代,5月29日中午1時許,重案中隊、六中隊同時行動,分別在新絛縣西大街、西關村將另外四名涉案人員全部抓獲歸案。


    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後,市、縣領導認真部署,組成五個審訊組,同時展開審訊工作,於27日15時成功偵破了這起連殺兩人的特大搶劫殺人案。


    犯罪嫌疑人張東旗,男,31歲,新絳縣狄莊村人;


    犯罪嫌疑人吉濤,男,19歲,新絳縣狄莊村人;


    犯罪嫌疑人史某,男,16歲,新絳縣狄莊村人,輟學;


    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5歲,新絳縣西關村人,輟學;


    犯罪嫌疑人閆鵬,男,17歲,新絳縣南關村人,輟學。


    五人自2004年3月份相識以來,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偷竊活動。5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們再次在一鐵廠偷鐵時,被該廠保衛人員抓獲,張東旗向鐵廠負責人一再保證以後不再偷鐵了。而五人聚集在張東旗的家裏時,又議論開了:以後不偷東西吃什麽?喝什麽?他們很快想到一個比偷東西更快的來錢門路——搶錢。


    可是他們又怕被公安機關抓獲坐牢,於是,張東旗便出了一個“好主意”:“咱們搶了錢後殺人滅口,別人也就不會知道了。”


    不曾想他這個大膽的想法竟然得到了其餘四人的一致讚同。有了搶劫的念頭後,這五人便整日鬼混在張東旗的家中,總在思謀著一起幹點大事,多搶些鈔票,到時候也像有錢人一樣風光風光。


    2004年5月17日早8時許,當受害人王俊興蹬著三輪車到張東旗家收廢品時,張東旗問其他四人幹不幹,這四個人都同意了。於是,張東旗將王俊興騙進屋內,陳、間,史,吉四人用事先準備好的被子蒙住王俊興的頭,張東旗拿起自家的石碾子,在王俊興的頭上砸了七下,致王俊興當場死亡。張東旗從王俊興的衣服內搜出300餘元後,五人共同將受害者的屍體蜷著裝進編織袋內,連同三輪車一起放進屋內。


    當天晚上9時許,五人合夥將屍體放進三輪車,由史某騎車,將三輪車連同屍體一起拋入村西的枯井內。


    5月18日10時許,受害者朱曉偉到狄莊收廢品,張東旗聽到叫喊聲後,出門將朱騙進家中,陳某用準備好的床單蒙頭,其餘人用秋褲和長筒絲襪將朱勒死,張東旗從死者身上搜出100餘元錢。之後,他們又用同樣手段將屍體連同三輪車再次拋入同一枯井內。


    在對張東旗的審訊中,民警發現張東旗還有隱情沒有交代,經過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張東旗又交代出一起殺人埋屍案。


    據張東旗交代,2001年夏收期間的一天晚上,他在縣城一錄像廳認識了一名十六七歲的男孩,當晚便將該男孩帶迴家中。晚上睡覺後,張東旗要同該男孩發生關係,男孩當即予以拒絕。張東旗怕男孩向外人提起此事自己丟人,便在第二天中午趁男孩午睡之機,用鐵管猛擊男孩頭部,又用繩子將其頸部勒住直到男孩斷氣。


    當天晚上,張東旗用塑料布裹頭,被罩裹身,將該男孩的屍體扔進自家院中的枯井內。兩天後,張東旗怕屍體腐爛變臭,用平車往枯井內填入了五六車灰渣。


    根據犯罪嫌疑人張東旗的交代,市局副局長孫彥學、刑偵支隊長高金泉,新絳縣公安局局長張立強等領導帶領刑技人員進行挖井尋屍。


    公安民警冒著隨時缺氧的危險,在枯井內連續工作9個小時,於晚上21時在張東旗家院中的枯井內挖出一具屍骨。


    至此,“5·26”麻袋雙屍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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