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25日,湘西北的群山深處,正是初冬季節,枯葉帶走大地的最後一絲溫馨,雖然陽光爛漫,卻微微透著寒意。本來就人煙稀少,現在更有些落寞荒寂。徐老倌挑著貨簍走在山路上,有一種落日黃昏的寂寞感。


    突然,他看到前麵一個少婦提著的一隻母雞掙脫繩子,跑進小路邊的林子裏,婦人慌忙去追。


    徐老倌停下步,看到婦人很快空手迴來,就問:“怎麽沒抓到雞?”


    婦人有些不快地答道:“進了一個黑洞,裏麵什麽也看不到,我看難得抓到了,真倒黴。”


    看到婦人走遠了,徐老倌想,這隻雞進了洞,不信就抓不到。沿著婦人走過的那方向,他朝林子裏走去,很快看到林子裏有一個不易被發現,顯得很荒涼的破洞。


    這是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官渡橋鎮蘆家灣一口已經被廢棄了的煤井。


    裏麵陰森潮濕,不時傳來刺耳的水滴聲,仿佛很遙遠。徐老信拿出兒子給他的曾在煤井用過的破舊礦燈,借著微弱的燈光向洞的深處探去,但始終不見那隻跑掉的雞。正要折身迴走,卻隱隱約約看見一隻鼓鼓囊囊的麻袋,靜靜地浮在洞中的一汪水麵上。徐老倌心中一喜,以為不枉此行了。


    徐老倌放下肩上的貨簍,從簍中拿出撿破爛用的鐵筢,將麻袋慢慢勾到身邊,然後把麻袋拖到岸邊。


    “是什麽東西呢?”老頭自言自語道。伸手一摸,軟軟硬硬的。麻袋的封口係得很緊,加之水泡,更不易解開。徐老倌用了很大的勁才將袋子打開。


    突然,一個東西從袋中彈出,老頭幾乎跌倒。老頭將礦燈朝袋子照去,不看則已,一看差點嚇昏。以為撿到什麽便宜的想法刹時不見蹤影,貨簍也顧不得拿,跌跌撞撞飛奔出洞。待看到洞外的天日時,徐老倌才喘過氣來。


    袋中之物,是一具已經僵硬的女屍,全身赤裸,雙目圓睜。


    石門縣公安局和常德市公安局的刑警,在接到群眾報案後,迅速趕到案發地。


    現場周圍古樹參天,林木茂盛,野草叢生,不見天日,附近沒有一戶人家。煤洞位於克拉山半山腰,掩映在叢林雜草中。離洞中五十米外有一條小徑,間或有人來往,但過路人是不知道有這煤洞的。洞口落葉被水泡得有些腐氣,幾行雜亂的腳印表示這裏曾經有人來過。洞裏黑黢黢的,走進去腳步聲傳得很遠。洞深近一裏,浮屍現場距洞口約四十米,要拐兩個變,沒有照明工具根本無法到達浮屍現場。


    法醫迅速對屍體進行勘驗。由於冬季天氣變冷,死者屍首保存完好。死者女性,年約30歲左右,全身一絲不掛。死者身上不見明顯傷痕,也沒有受過任何利器或重物的擊打。但死者脖頸有卡、壓痕跡。屍檢證明,死者死於外部突然施加的窒息,致死部位就在頸部。


    從死者表情看,很安詳,應是死時毫無防備。


    警方認為:死者是被人謀殺的。


    麻袋內還有幾件女人的內衣內褲及外套,經驗證是死者的。


    死者被殺前有過亢奮的性行為。


    死者隨身沒有任何錢物和表明身份的證件。


    死亡時間在11月5日下午至次日淩晨,即距發現屍體已有20天時間。


    從拋屍現場的地理環境和周圍無搏鬥痕跡來看,廢井不是殺人的第一現場。


    死者究竟死於何因,謀殺動機是什麽,警方還無法斷定。劫殺、仇殺還是奸殺,仍是個謎。


    當務之急是弄清死者身份,死者身份得不到確認,便無法展開偵破工作。警方集中力量,以案發地為中心,查找屍源。這一帶崇山峻嶺,交通不便,調查訪問工作進行得極其艱難。半個月過去了,竟無人認屍。


    這一天,偵查員小覃、小張來到離拋屍現場兩裏多遠的青峰煤礦調查,該礦保衛科反映了一個重要情況。11月14日,該礦汽車隊司機傅某交給保衛科一封信,並說他的妻子自11月5日晚上八點鍾後便失蹤了,可能與未署名的“寫信人”一起私奔了。保衛科知道傅某與妻子一向關係不和,傅某也曾多次反映,要求組織調處,因此根本沒有引起注意。


    女的,11月5日晚失蹤,與人私奔。小覃大腦一閃,好像看到一幕慘劇正在發生。他和小張在保衛科老陳帶領下,在車隊找到傅某。傅某沒有什麽突出的特征,和一般工人一樣不引人注意。


    “你老婆還沒迴來?”小覃開門見山地問。


    傅某看著小覃,沒吭聲。


    老陳忙插嘴:“覃警官問你哪。”


    傅某表現冷淡:“沒有。”


    “那你跟我們去認個人吧。”小覃決定把傅某帶去辨認。


    傅某看到屍體後,很平靜又很茫然地說,那正是他的妻子。死者身份得到確認。劉桂雲,32歲,青峰煤礦硫酸鋁廠工人。其夫傅某,33歲,青峰煤礦汽車隊司機。兩人婚後曾經有過一段甜蜜的日子,但後來便經常吵嘴鬥氣,感情越來越不和,後來幹脆各不相管了。


    據知情人透露,劉桂雲憑著自己的幾分姿色,把相貌平平的傅某根本沒放在眼裏,成天和一些未婚男青年交往,尋歡作樂。


    有人還反映,劉桂雲可能有些心理變態,好像離了男人就不舒服,她交往的男青年大多是未婚者,和她經常發生性關係的就有六、七名未婚青年,而且都比她小幾歲,有的甚至才二十來歲。廠裏對她的情況有所覺察,曾多次警告她注意影響,行為檢點些,但她置若罔聞,根本不予理睬。夫妻感情也因此破裂。


    調查也證實,11月5日青峰煤礦搞了一個大型群眾活動,放假一天,那天晚上八點鍾左右,有幾個人還看到過她從家中外出,不知往哪兒去,走時嘴裏還哼著什麽小調,很快活的樣子。有個姓文的礦工還問她,“這麽晚了,到哪兒去”。她答說,“就到前麵”。這以後,就再也沒人見過她了。


    無論是死者家中,還是拋屍現場,警方均進行了大量搜尋證據的工作。


    在拋屍洞內,由於潮濕泥濘,警方發現了一雙保存完好,未遭破壞的陌生的腳印,這是一個很粗壯或很有力量的人留下的。警方通過認真勘驗分析,認為這雙腳印很可能就是兇手留下的。腳印前淺後深,說明兇手是背著屍體進洞的。盡管洞黑且有幾處彎道,腳印的行走方向和位置都在洞內道路的正中,說明兇手很熟悉此洞,而且帶有照明工具。很顯然,兇手謀殺和拋屍具有目的性,至少拋屍準備充分。除了這口煤井,附近還有幾口廢井,但隻有這個很少有人來,外人就更不知道了。


    由此分析,兇手極可能是附近或在煤礦工作過的人,基本上可以排除流竄作案。這就大大縮小了偵查範圍。


    那麽,謀殺動機呢?


    無論是死者家中,還是拋屍現場,警方都沒找到謀財害命的證據,而劉桂雲雖然風騷,但生前並無仇家。


    在謀殺的動機上,警方傾向於情殺。


    情殺也有幾種。劉桂雲的丈夫傅某,早已惱怒於她,兩人盡管感情不和,但未離婚,傅某一頂“綠帽子”戴得全礦上下都知道,非常煩躁,因此,幾次揚言要揍死“這臭女人”。傅某一時遷怒於她而將其殺死是有可能的。


    和劉桂雲“相好”的幾個青年為爭風吃醋,除掉她也有可能。另有幾個正談戀愛準備結婚,其未婚妻風聞那些“醜事”後雇人殺死劉桂雲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偵查工作以此線索展開。


    警方成立了“11·5”專案組,小覃是其中的主要探員。最初發現屍源的是他,而這次發現是從一封信談起的。這封信也許隱藏著一種秘密。


    信是11月10日從長沙火車站寄出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及地址清晰可辨。信是用普通信紙寫的,信封也是郵局賣的那種。信的內容不多。


    信中說:“傅某,你好。當你收到這封信時,我們已經離開湖南,去了很遠的地方,請你不必擔心,請你帶好你和桂雲的孩子,照顧好自己,不必擔心我們,我們過得很好。桂雲說,她要這樣做是萬不得已,因為你們生活在一起一點也不幸福,要你原諒她。好,請你多保重,我們要走了,請原諒我們的不辭而別,祝你再找一個稱心如意的妻子。發自:長沙火車站。”


    信封沒有落款地址,信內沒有落款人。但警方推斷,寫信人很可能就是殺人兇手,當然不排除兇手請人代筆。明知道劉桂雲已經失蹤(姑且不談被殺),卻在死者不見5天後尚與死者在一起,不是兇手又是誰呢?!而且,這個寫信人在11月10日這天到過長沙。


    警方又多了一個證據。寫信人究竟是誰呢?


    警方將信件送往技術室進行技術鑒定。令警方異常失望的是,這封信與所有嫌疑對象的筆跡均不相符。


    這個神秘的寫信人究竟藏在哪裏呢?難道真是請街頭小巷的代書人代筆?


    警方在調查寫信人的同時,另一個偵查小組圍繞11月5日(殺人日期)、11月10日(神秘信件發出日期)開展了工作。


    劉的丈夫傅某,在其妻失蹤兩天後,曾到保衛科報案,收到信後又主動交給了保衛科,要求保衛科幫他找迴妻子。這實在有些反常。過去他妻子在外鬼混或不聲不響外出,傅從不過問,也沒有到保衛科主動報過案,因為他已習以為常,也感到有些心灰意冷。這次卻找保衛科要人。但認屍時他又表現冷淡,發現妻子被人殺死後也不怎麽悲傷。要麽是他早已知道妻子已經被殺。


    調查結果卻令人失望。11月5日下午,傅某便約人在家裏搓麻將。天黑時,劉桂雲曾迴過家,很快又出去了,傅某也沒問她去哪裏。傅某等四人玩到天亮才收場,均有人作證。


    11月10日及前後,傅某沒有離開過石門。因而他無法寫那封信並發出,那麽,他會不會“請”人去“做”呢?警方依然對他表示懷疑,因為隻有他的動機最明顯。


    警方還先後幾次秘密搜查了他家,但毫無收獲。


    專案組很快又排出七名長期與劉通奸鬼混的青年。工會幹部張某、汽車司機李某、技術員劉某及其他四名和劉桂雲同廠的工人,均是劉桂雲的情人,她像皇帝一樣,經常輪換“寵幸”他們的住處,尋求刺激,供他們享用,自己也得到滿足。這幾個人之間為爭風吃醋而殺人是完全可能的。但其中有六人在11月5日、10日,甚至這兩個日期的前後後,均沒有時間作案。


    最後一個嫌疑對象是董文化。他與死者同廠,23歲,未婚,身健體壯,慈利縣廣福橋鎮人。17歲就被招進青峰煤礦。調查中了解到,董和劉關係很深,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一年前,董文化與一個叫芳芳的姑娘開始談戀愛,與劉桂雲漸漸疏遠。為此,劉與董常發生矛盾。劉因嫉妒多次找董無理取鬧,搞得董與芳芳也曾一度關係緊張。但通過正麵接觸,發現11月5日董文化一直和芳芳呆在其宿舍裏,而且同睡一床,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會不會是董在撒謊呢?


    小覃和小張不死心,迅速找到董的未婚妻芳芳。問她11月5日晚是否與他待在一起。芳芳羞羞答答,點頭認可。


    “你什麽時候來的?”小覃問。


    “大概是晚上九點鍾左右。”芳芳迴答。


    “你整個晚上都和他在一起?”小張問。


    “是的。”芳芳答。


    “晚上他有沒有離開過?”小覃問。


    “沒有。”芳芳很肯定地迴答。


    “你怎麽證明呢?”小覃知道這才是關鍵。


    雖然不好啟齒,芳芳知道人命關天,還是紅著臉迴答了這個問題,而且把小覃、小張弄得反而不好意思。


    “我們睡在一起。我和他商量結婚的事,我很興奮,基本上沒睡什麽覺。”


    “那你什麽時候離開的呢?”


    “早晨5點多鍾。”


    “那時天還沒亮,為什麽走那麽早?”


    “我們還沒結婚,他怕廠裏人說閑話,所以叫我早點走。”芳芳再一次紅著臉答道。


    小覃、小張有點失望。


    在調查11月10日董的行蹤時,也沒有收獲。


    11月10日那天上午,董去過常德,下午又迴到礦區,來迴均坐廠裏專車,有同廠工人作證。隻有中間的不到八個小時空隙無人知道董的去向。董自己說是去常德逛商店,準備結婚用品,而且他出來曾這樣對別人說過,迴去時也帶了不少東西。另外,按照常識,往返長沙與常德之間,一般要八個小時多,八小時以內往返可能性極小,況且他還要買東西。


    本案的幾個重要嫌疑對象,經過大量的調查,因為沒有作案時間,一個個都否定了。案子一時陷入僵局。大範圍的摸底調查繼續進行了一個多星期,案情依然毫無進展。所有與劉有關的人都查了,仍然一無所獲。罪犯好像就在眼前,但就是找不出。偵查員苦苦思索,重新考慮以往的工作是否疏漏了什麽。常識,反常,也許罪犯就藏在這層麵紗背後,最簡單的往往最容易被人忽視。


    董文化的未婚妻和董本人說詞一致,不像是撒謊,除非兩人合謀作案。


    小覃始終覺得這裏麵有點問題。


    如果是合謀,那麽芳芳沒必要說晚上九點左右才來,清晨就走了,留下晚上九點以前,早晨五點以後這兩段空隙讓警方懷疑。


    芳芳所說的九點左右,會不會是十點以前呢?那麽,八點至十點或九點半這段時間,董文化在幹什麽呢?


    對了,那天晚上八點,有人看到劉桂雲從家裏出來,問她時,她說是到前麵。


    “到前麵。”董文化和其他兩個與劉桂雲有染的人的宿舍就在她指的“前麵”。這是礦區最後一棟宿舍,背後便是山,劉桂雲的宿舍正好在這棟房子的前麵。但當時劉朝這棟房子走去,別人問她,當然是“前麵”了。


    小覃對這個案子基本上有了新的看法。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局領導。專案組請常德的文檢專家王永康對那封至關重要的信件重新作技術鑒定。經過一夜的工作,七個重點嫌疑對象被排除六個。最後確定,11月10日從長沙火車站寄發的那封匿名信是董文化高度偽裝所寫。這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使偵查員眼前似曾相識的迷霧一下子驅散了。


    淩晨兩點,十餘名刑警悄悄包圍了董文化的住處。董在“過關”後放心大膽地睡覺。偵查員破門而入時,他和芳芳正睡在床上做春夢。在一張破舊的抽屜裏,偵查員進行了仔細搜索,終於發現了一張11月10日常德至長沙的車票。董文化知道徹底完了。這個冷了一個多月的案子終於又將他揪出來了,顯然警方已找到了充分證據。


    未經過多的攻心,董文化便如竹筒倒豆般供述了他殺人沉屍的過程。


    11月5日晚八時,劉桂雲從家裏出來,徑直來到董文化的宿舍。她知道丈夫一夜麻將要到天亮,這個耐不住寂寞的女人又要找舊情人發泄了。加之風聞董即將結婚,她不甘心。


    劉來到董的住處後,馬上和董上床,她一邊挑逗董,一邊很動情地對董說:“我雖然和很多青年來往,但最喜歡的還是你。你現在也許討厭我,因為我畢竟比你大,不如年輕少女,你要是不結婚,我什麽都願意為你做。”


    看到劉桂雲這麽主動,董假裝與其親熱,心裏卻在想別的事情。一番折騰後,劉桂雲很快進入夢鄉,董文化卻無法入睡。


    董開始和劉私通時,還覺得興趣濃厚,但看到劉欲火太旺,對劉的蠻纏開始厭倦,不久又談了對象,感到不能老這樣下去,於是想盡快結婚,以擺脫劉的糾纏,哪料到劉欲望太多太大,搞得董煩躁惱怒,有時真想揍她一頓,讓她知難而迴。總不能一輩子和她鬼混。


    董越想越煩。她都三十多了,有家室,逢場作戲解解悶的日子已經過去了。自己要過正常人的生活。現在,他覺得身邊這個裸體的女人好可惡。想到自己的青春會被這個女人斷送,心中湧起一股仇恨。想著想著,他突然撲上去,騎在劉的身上,雙手緊緊掐住劉的脖子,劉因早已酣睡,來不及掙紮就命歸黃泉。


    董文化殺死劉桂雲後,正準備將劉的屍體趁天黑運出去,沒想到外麵有人敲門。董急急忙忙將劉的屍體拖下來塞進床底下。開門一看,董暗暗叫苦,未婚妻芳芳又來了,董怕其發現,馬上叫她脫衣上床。兩人在床上同宿一夜,床下就是劉赤裸裸的屍體。董提心吊膽一夜未睡。每每想起床運屍,哪知芳芳興奮無比,始終半睡半醒,又要和他商量結婚之事,董動也不敢動。


    次日清晨,董終於想出一個主意,說怕人見了講,叫未婚妻早早起床迴家。未婚妻剛走,董忙把裸屍裝進麻袋,將劉的衣褲等物也塞進去,隨手拿了一把手電,用自行車將屍體運至離現場兩裏多遠的蘆家灣一廢井邊,把自行車停在路邊,背著屍體走進那個他曾經多次在裏麵挖煤的洞裏,並綁上石頭,將麻袋沉入井中的水坑。哪知數日後,繩鬆石落,屍體浮出水麵。


    兩三天後,劉的丈夫向保衛部門報告了其妻“失蹤”一事,董文化聞訊,怕事情敗露,又高度偽裝,書寫一信,10日上午到常德後即刻搭車往長沙,在火車站郵局買了信封,將事先寫好的信裝進信袋,注明發自火車站,然後又立即返迴常德,在一百貨商店隨便買了幾樣東西掩人耳目,搭青峰煤礦專車迴到石門礦區。


    董自以為天衣無縫,哪知道弄巧成拙。沉屍浮起,血案被警方發現。寫信留下筆跡,給警方提供了更多的證據。尤其“大意”的是,將車票隨同零錢扔進抽屜裏,給警方留下又一個證據。


    他用一種愚蠢的方法擺脫了劉桂雲,卻也把自己送上了審判台,受法律之嚴厲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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