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冬季的到來,對天津市寧河縣(2015年,撤銷寧河縣設立寧河區)大北鄉大北磚廠的民工來說有些不妙:生產停了,無錢可掙。他們隻好或迴鄉或另謀生路。18歲的民工何承富是在2000年11月12日同幾個重慶酉陽老鄉一道離開了磚廠。此時,他窩著一肚子的火。並不是由於今後的生活沒著落。他過慣了漂泊不定的日子,反正到哪兒都是憑力氣混口飯吃。這股火源自張工頭。
按說何承富是應該感激張工頭的。他15歲就隨村裏人來津打工,由於人小力單,謀生艱難,加之周圍的不良影響,短不了做些偷雞摸狗的事。1999年11月,何承富因在天津市靜海縣盜竊摩托車被判刑6個月。2000年5月刑滿釋放。在他四處找不到活幹的時候,還是張工頭看在同鄉的份兒上收留了他。
可何承富並不是那種老實幹活的人,時常借故不出工在屋裏歇著,還因為這和張工頭不斷發生口角。結果最後算工錢時,張工頭扣了他100元,說他出工少。人家是民工隊的頭兒,有這個權力。何承富雖然為此吵鬧了一番,終究也是徒勞的。
當天,何承富到了靜海大丘莊、王虎村一帶,那兒有不少老鄉和親戚。他這兒住一晚那兒住一晚,連玩帶打聽工作混了兩天,一無所獲,身上的幾個工錢也花光了。
11月15日早起,何承富找一位老鄉借上20塊錢,打算到附近的陳官屯磚廠看看。
這磚廠旁有一家小飯店,何承富在那兒吃過一次,記住了老板娘叫徐文英,她丈夫是當地人。何承富先去了那兒探情況。他和老板娘打過招唿,問:“磚廠裏有咱們四川、貴州老鄉嗎?”
正閑著沒事的老板娘告他沒有了,都走了。
何承富知道掙錢無望,不免神色黯然。
老板娘見他悶頭不語,就問:“你有四川人的小孩賣嗎?”
何承富反應挺快:“我是貴州人呐。”他又順著老板娘的話誆她:“要孩子?有啊。我姐姐有四個孩子,迴家會被罰款,正想賣掉一個。”
老板娘一聽來了情緒:“這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不會出事的。我賣過好幾個小孩了。”接著報出那些小孩都是誰誰送來的。她又補充道:“你弄來後,我給你賣掉,得給我點兒辛苦費。”
“那是一定的。”何承富嘴上應承著,心裏就想到了張工頭那剛滿周歲的兒子。
老板娘見何承富認了真,便給他寫下一個電話號碼,叮囑道:“弄到孩子後,就打這個電話給我。”
離開陳官屯,何承富去了津南一帶找他三叔四叔。他希望能在那裏有個著落。通過自己的老鄉他在16日才找到三叔家,住了一晚。這時身上的錢又用光了。
17日一早,他找四叔借了50元錢,然後按著親戚的指點到八裏台閥門廠找工作。因無身份證被拒絕。又去附近的木板廠,那裏也不要人……
何承富四處找活幹,四處碰壁。沮喪之餘,就開始琢磨起老板娘的話和張工頭的兒子了。
中午1點鍾,他坐上八裏台到天津火車站的汽車。兩點左右到了火車站,下車吃過飯,見附近店鋪挺多,又想去碰碰運氣。他連著進了幾家店鋪,結果還是沒活幹。何承富對找工作不再存有幻想。他陰沉著臉,認定現在隻有一個去處了。
下午5點多,轉了一大圈的何承富依舊兩手空空地迴到大北鄉。他是在離磚廠還有四五裏地的馬聰橋道口下的客運汽車,看看天色尚早,就在附近轉悠著消磨時間,後索性進了一家理發店理發,見店內有電話,正好和徐文英取得聯係,告訴她明天準把孩子送到,讓她準備好錢。晚飯是在路邊店買的肉包子,他特意放開肚皮多吃了兩個。
大約晚上9點鍾,何承富向公路南邊的大北磚廠悄悄摸去。磚廠雖說季節性停工,還是有少數人員留住廠內,主要是為省下迴家路費。此時,磚廠大門外的小賣部裏還亮著燈。何承富隔窗望去,見酉陽老鄉冉雲峰正和三個人打麻將牌。何承富怕被看見,沒走大門,從東側繞進廠裏,又翻過山東民工隊和重慶民工宿舍間的隔牆。
挨著牆的恰好就是張工頭住的那排平房。磚廠的這些平房都比較簡陋,就是個睡覺的地方,屋裏沒啥值錢東西,所以很少有人插門上鎖。
何承富溜進張工頭與冉雲峰兩戶之間的空房,在這裏可偷聽張工頭房裏的動靜,還可從北牆角的一個小洞窺視。張工頭在當月8號迴了酉陽老家辦件急事,說是到家兩三天就迴,何承富估摸這些天過去也該迴來了。當時,他冒出一想法:如果張工頭在家,就過去找他要錢。他要是把扣的工錢給我,我就走;若不給,那就一定要把小孩抱走。
在何承富的眼中,小孩與錢之間已被畫上等號,二者必取其一。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看,隱藏在這一想法後麵的是在為作案尋求心理平衡,即: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這種犯罪前的似是而非的自我辯解,目的在於使自己能心安理得地去實施犯罪。
何承富躲在空房,大氣兒不出地觀察諦聽了約一小時,隻有張工頭媳婦逗小孩的聲音。看來是要錢無望,便出了這屋,拐進冉雲峰的住處。冉的屋分裏外間,裏間的門上掛著一塊淺綠色的塑料門簾,撩開簾子,眼前是一張青磚壘的大床,上麵胡亂堆著些被臥,何承富什麽也沒碰退了出來。離開平房,他到廠區院內轉了轉,找一個便於觀察的地方耐心地等待著冉雲峰。
如果說何承富把張工頭當作第一大仇人,那麽冉雲峰就要排老二。何承富同張工頭兩口子吵嘴時,這個冉雲峰總要摻和進來,給工頭幫腔。
前些日子,何承富向冉雲峰借了一把菜刀,夜裏竄到旁邊的立新村撬了一家小賣部,整迴一輛自行車,還有一箱洗衣粉什麽的。事後他把菜刀和30多塊零用錢放在床鋪下。
一天晚上何承富打完牌迴屋,傻眼了,被臥、菜刀、錢統統被席卷一空!冉雲峰不幹了,追著他讓賠菜刀,不賠就把他推迴的自行車扣下,不讓扣車就給他報官。這事兒至今還沒了結呢。
不知不覺時間已過零點,進入了這個月的下弦日。小賣部裏的牌局終於散了,幾個人各迴各家。躲在黑暗處的何承富遠遠跟在冉雲峰後麵,經過張工頭家時,屋裏燈還亮著。迴屋的冉雲峰正在烤火,見何承富進來,便問:“這幾天你去哪了?”
“在王虎莊。”何承富在碳火盆旁坐下,小心地說:“今天來找你不為別的,就是關於菜刀和自行車的事情。”
“你想咋著?”冉雲峰冷冷地瞥他一眼。
“我賠你10塊菜刀錢,把自行車推走。”
“不行!”冉雲峰口氣強硬,“如果你非要弄走,我就報官……”
悶坐了一會兒,冉雲峰又緩和了口氣,說:“你偷了東西,咱們是老鄉,怎麽著也得上點供意思意思。”
何承富見談不下去,沒再吱聲,出門去解小手。迴來時冉雲峰已躺下,他便拉滅燈脫去上衣躺在冉的身邊。兩人無話,各自睡去。大約在淩晨四五點鍾,何承富醒了。他再次為自己尋找作案理由,暗想,要是冉雲峰把偷東西的事報官我就得坐牢……不如殺了他,殺了張工頭的媳婦,把孩子抱走賣錢——
此前,何承富也許起過殺心,也許沒起過,但這會兒是要動真的了——
他頭腦發熱肌肉緊繃,順手從床沿抄起一塊磚朝冉雲峰的頭拍去,“咣、咣”兩響,磚碎了,又抄磚,“咣”的一下,冉雲峰沒氣了。
何承富喘息著下床拉亮燈,見胸前的白毛衣濺上不少鮮血,趕快脫下用打火機點著燒掉。他穿上自己的西服上衣,再將冉雲峰的西服裏麵朝外地罩在身上,便直取下一個目標。
張工頭家門沒插,一推就開,屋裏亮著燈,那女人和她的兒子睡得正香,一把劈柴的斧子好像專為他預備似的,就放在桌上。何承富拿起斧子看了看,覺得要砍下去,恐怕流血太多,還是砸吧,於是照著女人頭部狂掄,連著四下,頓時腦袋癟了下去。
何承富唿哧唿哧喘著粗氣,愣愣地看著。小孩子還在那女人身邊發出均勻的唿吸。猛地想起冉雲峰可別沒死,他又拎著斧子過去看。他一把抓開門簾,伸過手去就摸,冉雲峰的身子已有些僵了。他順手把斧子塞進褥下,脫掉冉雲峰的西服扔在一邊,出門便要離開此地。
走出幾十米遠,忽然想起把孩子給忘了,那可是錢啊,又折了迴去。孩子仍在熟睡。何承富順手找一條紫色花被把孩子裹好,想起自己的襯衣洇上了血跡,又從床前櫃裏翻出一件襯衣帶上,打算換用……
在這黑暗即將消退的黎明之前,何承富從西邊繞出磚廠,背著孩子匆匆走向幾裏地外的大公路……
將近中午的時候,大北磚廠的民工才發現冉雲峰和張工頭媳婦遇害,張的兒子失蹤,他們趕快向公安局報了案。
由於案情重大,天津市刑偵局和寧河縣刑警支隊都出了現場。
在勘查中,警方始終對留在男死者屋內那件帶血的西服和褥下藏著的那把帶血的斧頭感到奇怪,上麵的血與女死者血型一致,而西服又是男死者的,斧子很可能是兇器,但為啥要藏在那兒?西服裏襯上女死者的血又是怎麽迴事?
一時真還不好解釋。但是,在其他方麵的勘查還是基本能使昨夜發生的情況浮現出來。
現場位於磚廠院內北側最後一排平房,兩名死者死在各自的屋裏,屋門都沒有鎖,門上也未發現破壞痕跡,屋內無明顯翻動痕跡。兩名死者均躺在床上,蓋著棉被,在棉被及附近牆上有大量血跡,身上無抵抗傷,死亡原因為頭部遭鈍器打擊造成顱腦損傷。女死者被打擊的兇器確定為鐵質的錘類工具;在男死者頭部附近發現沾有血跡的兩塊磚,經檢驗可認定係為打擊男死者的兇器。此外,女死者身上沒有發現被強奸所留痕跡,其身邊有小孩用的褥子、衣物等;在男死者屋內塑料門簾上提取到兩枚清晰的汗液指紋;根據死者胃內容物判斷,死亡時間應在後半夜。
這些情況表明,此案性質很可能為圖財害命,小男孩被抱走極大可能是企圖販賣,但尚不能夠排除仇殺和奸情殺人的可能。
磚廠民工大部分都在11月12日前走了,重慶民工隊留廠的隻有五六人,出事的那排平房隻有張工頭媳婦母子倆和冉雲峰居住。殺人兇器用的斧子為民工隊物品,磚頭隨處可得,顯然是就地取材。
據此分析,這案子很可能是熟悉該民工隊和現場情況的人幹的。
住在磚廠南邊平房山東民工隊的一民工反映的情況,很像是他聽到了發案過程。夜裏1點左右,他在迴宿舍時看到現場那塊兒亮著燈,隱約傳來小孩的哭聲和幾句叫罵聲,又注意到小孩的哭聲由近漸遠。過了20分鍾後,聽見有人從自己門前經過的腳步聲。
從他的話中似乎可獲得若幹關於案件的重要信息,但其中最大的矛盾是,受害人都死於熟睡之中,死前不可能出現吵架。因此,這條線索多半與案件無關。
警方開始行動起來,對所有住在磚場的人員逐人進行訪問並定時定位,沒有發現嫌疑人;又對死者所在民工隊的37名民工一一審查,結果,包括匆匆趕迴的張工頭在內,有34人被查否,還有三人暫時不明去向。
在對現場附近公路的長途汽車、出租車以及飯館、旅店的訪問清查中,一對搞個體運營長途汽車的夫婦提供:11月18日晨6時左右,他們的車開到馬聰橋時,有一男青年抱著個孩子上了車。男青年20歲左右,身高約1.65米,較瘦,長方臉,偏分頭,穿藍色西服。小孩約一歲左右,頭和小腿露著,凍得青紫。男青年說是到張貴莊,在外環線下的車,走時在座位上拉下一件沾有少量血跡的襯衣。這對夫婦打掃車上衛生時,把襯衣扔在了車站附近。
根據這一情況,辦案人員立即出動,在一拾破爛的老大爺處找到了那件襯衣。經提取dna比對,襯衣上血跡與兩名死者均不符。
拿著襯衣到磚廠辨認,張工頭認出這襯衣是他的,原是放在現場室內。
據此判定,抱小孩的男青年為此案重大嫌疑人。
張工頭又向警方提供,他們民工隊有幾人與那嫌疑人特征相近,其中就有何承富。並告知,這個何承富曾在天津靜海被判過刑。
在查證中,警方從靜海調出何承富的指紋檔案,和現場門簾上的指紋比對,嚴絲合縫對上啦,作案人很可能是何承富!但刑事技術人員在出結論時頗費躊躇,光憑門簾上的指紋似乎還不能認定嫌疑人。因為何承富也是民工隊的,指紋有可能是以前留下的。
參加辦案的天津市刑偵局刑科所所長張春良邊看附在報告書上的現場照片,邊問經辦人:“指紋在門簾的什麽位置?”
“有一米多高的地方。”
從現場照片看,塑料門簾的左邊有一道約30公分長的斷裂口子,就在裂口上邊一點兒的地方發現了兩個分別為食指和中指的指紋。
張春良又問:“就找到兩個指紋?”
“隻有兩個。”
“不對。”張春良肯定地說,“你們再找找看,下邊還應有一個拇指指紋。”
技術人員再到檢材上尋找。果然在那兩枚指紋處裂口的下方找到一枚拇指指紋。經比對,又是何承富的。
“你怎麽就知道門簾上還有指紋?”技術人員不解地問。
“說出來就不覺得奇怪了。你看,門簾是懸掛的,上麵要留下清晰可看的食指指紋,就必須要有一個支撐力,即正麵抓門簾的動作,你可以試一試,沒有大拇指起作用,能不能留下指紋。”
技術人員用指頭對著那塊門簾頂了頂,感到確實無法孤立地留下食指和中指的指紋。
“做鑒定時要多動腦筋,不要就痕跡說痕跡,一定要考慮到它形成的整個活動過程。”張春良胸有成竹地說,“我們可以繼續分析,發案時是夜裏,氣溫較低,室內溫度也不會高,塑料布多少有些發硬,可以設想,由於這個抓門簾的力量挺猛挺大,以至於造成塑料布的折斷裂開。這樣解釋門簾上的指紋和裂口,我認為是合理的,有根據的,也是完整的。”
“我們還可以從中對留下指紋的人當時的狀態做個分析,他掀門簾時這麽急,用這麽大力量,至少說明是處於非常態的情況,他急著進去要幹什麽。如果是血指紋,而且血跡又同死者相同,那就很容易確定了。但是,汗液指紋也能說明問題,從它紋路的清晰度看,可判斷這個人當時手汗挺重,這種情況出現可能是因為天熱,也可能是情緒激動。假定這指紋是作案人留的,與他在作案時的心理狀態是相符合的。”
“現在,再來看這些痕跡的形成時間。如果是陳舊性指紋,隨著汗液的揮發,不會如此清晰,所以指紋的清晰度可看做是對形成時間的一個證明。再者,指紋的位置和塑料布裂口形成之間的連帶關係基本確定了,隻需檢查一下裂口是不是新鮮痕跡,就又可獲得一個形成時間的證明。”
技術人員按照張春良的要求,在高倍顯微鏡下觀察門簾上裂口的斷麵,證實這裂口是新形成的。
“這不是結果就有了。何承富離開磚廠已有一個星期,他的指紋卻新出現在死者室內,你想,這說明了什麽?”
技術人員對張春良的這一番推理分析心服口服,將鑒定結論改為“基本認定何承富是犯罪嫌疑人”。
後來,辦案人員又提取到何承富的照片,與若幹照片混雜,讓搞個體運營長途汽車的那對夫婦辨認,他們也指認,11月18日晨6時左右抱小孩的乘車人即為何承富。
那天,何承富抱著孩子上午就趕到徐文英的小飯店,把孩子交給她處理。
第二天下午,徐文英告訴他,孩子賣了9000元,隻能給你7000元,得留下2000元給孩子看病。何承富沒說二話,接過7000元,又從中拿出400元交給徐文英,說300元是謝你兩口子幫忙的,有100元是給你婆婆的。
害了兩條人命賣掉一個孩子,何承富最終弄到手6600元人民幣。
手裏有了錢,何承富白天遊逛,晚上搓麻,還到保定去看他那進了少管所的弟弟,但沒見著。待他11月23日返迴天津,聽親戚老鄉都在說公安局的在找他,便感覺大事不好,坐上火車去了上海、杭州,又從那邊給天津的老鄉通過兩次電話打探情況,中間還迴過天津一趟,知道風聲還緊,又去了上海……
警方循跡追蹤,撒下法網。2000年12月6日,何承富在上海火車站被擒,當時他的口袋裏還剩850塊錢。
天津警方根據何承富的交代,於12月7日將張工頭的兒子安全解救,將參與販賣小孩的徐文英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何承富在逃亡的日子裏,強壓著內心的恐慌,把自己打扮得像個公子哥兒,新衣新鞋,小分頭梳得油光鋥亮,手機,bp機,項鏈,金戒指,這些個他平時渴望的行頭也都置辦齊了……
6600元人民幣滿足了他不少欲望,給他帶來了短暫的快樂。但為了這份滿足,他也徹底地毀掉了自己。
按說何承富是應該感激張工頭的。他15歲就隨村裏人來津打工,由於人小力單,謀生艱難,加之周圍的不良影響,短不了做些偷雞摸狗的事。1999年11月,何承富因在天津市靜海縣盜竊摩托車被判刑6個月。2000年5月刑滿釋放。在他四處找不到活幹的時候,還是張工頭看在同鄉的份兒上收留了他。
可何承富並不是那種老實幹活的人,時常借故不出工在屋裏歇著,還因為這和張工頭不斷發生口角。結果最後算工錢時,張工頭扣了他100元,說他出工少。人家是民工隊的頭兒,有這個權力。何承富雖然為此吵鬧了一番,終究也是徒勞的。
當天,何承富到了靜海大丘莊、王虎村一帶,那兒有不少老鄉和親戚。他這兒住一晚那兒住一晚,連玩帶打聽工作混了兩天,一無所獲,身上的幾個工錢也花光了。
11月15日早起,何承富找一位老鄉借上20塊錢,打算到附近的陳官屯磚廠看看。
這磚廠旁有一家小飯店,何承富在那兒吃過一次,記住了老板娘叫徐文英,她丈夫是當地人。何承富先去了那兒探情況。他和老板娘打過招唿,問:“磚廠裏有咱們四川、貴州老鄉嗎?”
正閑著沒事的老板娘告他沒有了,都走了。
何承富知道掙錢無望,不免神色黯然。
老板娘見他悶頭不語,就問:“你有四川人的小孩賣嗎?”
何承富反應挺快:“我是貴州人呐。”他又順著老板娘的話誆她:“要孩子?有啊。我姐姐有四個孩子,迴家會被罰款,正想賣掉一個。”
老板娘一聽來了情緒:“這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不會出事的。我賣過好幾個小孩了。”接著報出那些小孩都是誰誰送來的。她又補充道:“你弄來後,我給你賣掉,得給我點兒辛苦費。”
“那是一定的。”何承富嘴上應承著,心裏就想到了張工頭那剛滿周歲的兒子。
老板娘見何承富認了真,便給他寫下一個電話號碼,叮囑道:“弄到孩子後,就打這個電話給我。”
離開陳官屯,何承富去了津南一帶找他三叔四叔。他希望能在那裏有個著落。通過自己的老鄉他在16日才找到三叔家,住了一晚。這時身上的錢又用光了。
17日一早,他找四叔借了50元錢,然後按著親戚的指點到八裏台閥門廠找工作。因無身份證被拒絕。又去附近的木板廠,那裏也不要人……
何承富四處找活幹,四處碰壁。沮喪之餘,就開始琢磨起老板娘的話和張工頭的兒子了。
中午1點鍾,他坐上八裏台到天津火車站的汽車。兩點左右到了火車站,下車吃過飯,見附近店鋪挺多,又想去碰碰運氣。他連著進了幾家店鋪,結果還是沒活幹。何承富對找工作不再存有幻想。他陰沉著臉,認定現在隻有一個去處了。
下午5點多,轉了一大圈的何承富依舊兩手空空地迴到大北鄉。他是在離磚廠還有四五裏地的馬聰橋道口下的客運汽車,看看天色尚早,就在附近轉悠著消磨時間,後索性進了一家理發店理發,見店內有電話,正好和徐文英取得聯係,告訴她明天準把孩子送到,讓她準備好錢。晚飯是在路邊店買的肉包子,他特意放開肚皮多吃了兩個。
大約晚上9點鍾,何承富向公路南邊的大北磚廠悄悄摸去。磚廠雖說季節性停工,還是有少數人員留住廠內,主要是為省下迴家路費。此時,磚廠大門外的小賣部裏還亮著燈。何承富隔窗望去,見酉陽老鄉冉雲峰正和三個人打麻將牌。何承富怕被看見,沒走大門,從東側繞進廠裏,又翻過山東民工隊和重慶民工宿舍間的隔牆。
挨著牆的恰好就是張工頭住的那排平房。磚廠的這些平房都比較簡陋,就是個睡覺的地方,屋裏沒啥值錢東西,所以很少有人插門上鎖。
何承富溜進張工頭與冉雲峰兩戶之間的空房,在這裏可偷聽張工頭房裏的動靜,還可從北牆角的一個小洞窺視。張工頭在當月8號迴了酉陽老家辦件急事,說是到家兩三天就迴,何承富估摸這些天過去也該迴來了。當時,他冒出一想法:如果張工頭在家,就過去找他要錢。他要是把扣的工錢給我,我就走;若不給,那就一定要把小孩抱走。
在何承富的眼中,小孩與錢之間已被畫上等號,二者必取其一。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看,隱藏在這一想法後麵的是在為作案尋求心理平衡,即: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這種犯罪前的似是而非的自我辯解,目的在於使自己能心安理得地去實施犯罪。
何承富躲在空房,大氣兒不出地觀察諦聽了約一小時,隻有張工頭媳婦逗小孩的聲音。看來是要錢無望,便出了這屋,拐進冉雲峰的住處。冉的屋分裏外間,裏間的門上掛著一塊淺綠色的塑料門簾,撩開簾子,眼前是一張青磚壘的大床,上麵胡亂堆著些被臥,何承富什麽也沒碰退了出來。離開平房,他到廠區院內轉了轉,找一個便於觀察的地方耐心地等待著冉雲峰。
如果說何承富把張工頭當作第一大仇人,那麽冉雲峰就要排老二。何承富同張工頭兩口子吵嘴時,這個冉雲峰總要摻和進來,給工頭幫腔。
前些日子,何承富向冉雲峰借了一把菜刀,夜裏竄到旁邊的立新村撬了一家小賣部,整迴一輛自行車,還有一箱洗衣粉什麽的。事後他把菜刀和30多塊零用錢放在床鋪下。
一天晚上何承富打完牌迴屋,傻眼了,被臥、菜刀、錢統統被席卷一空!冉雲峰不幹了,追著他讓賠菜刀,不賠就把他推迴的自行車扣下,不讓扣車就給他報官。這事兒至今還沒了結呢。
不知不覺時間已過零點,進入了這個月的下弦日。小賣部裏的牌局終於散了,幾個人各迴各家。躲在黑暗處的何承富遠遠跟在冉雲峰後麵,經過張工頭家時,屋裏燈還亮著。迴屋的冉雲峰正在烤火,見何承富進來,便問:“這幾天你去哪了?”
“在王虎莊。”何承富在碳火盆旁坐下,小心地說:“今天來找你不為別的,就是關於菜刀和自行車的事情。”
“你想咋著?”冉雲峰冷冷地瞥他一眼。
“我賠你10塊菜刀錢,把自行車推走。”
“不行!”冉雲峰口氣強硬,“如果你非要弄走,我就報官……”
悶坐了一會兒,冉雲峰又緩和了口氣,說:“你偷了東西,咱們是老鄉,怎麽著也得上點供意思意思。”
何承富見談不下去,沒再吱聲,出門去解小手。迴來時冉雲峰已躺下,他便拉滅燈脫去上衣躺在冉的身邊。兩人無話,各自睡去。大約在淩晨四五點鍾,何承富醒了。他再次為自己尋找作案理由,暗想,要是冉雲峰把偷東西的事報官我就得坐牢……不如殺了他,殺了張工頭的媳婦,把孩子抱走賣錢——
此前,何承富也許起過殺心,也許沒起過,但這會兒是要動真的了——
他頭腦發熱肌肉緊繃,順手從床沿抄起一塊磚朝冉雲峰的頭拍去,“咣、咣”兩響,磚碎了,又抄磚,“咣”的一下,冉雲峰沒氣了。
何承富喘息著下床拉亮燈,見胸前的白毛衣濺上不少鮮血,趕快脫下用打火機點著燒掉。他穿上自己的西服上衣,再將冉雲峰的西服裏麵朝外地罩在身上,便直取下一個目標。
張工頭家門沒插,一推就開,屋裏亮著燈,那女人和她的兒子睡得正香,一把劈柴的斧子好像專為他預備似的,就放在桌上。何承富拿起斧子看了看,覺得要砍下去,恐怕流血太多,還是砸吧,於是照著女人頭部狂掄,連著四下,頓時腦袋癟了下去。
何承富唿哧唿哧喘著粗氣,愣愣地看著。小孩子還在那女人身邊發出均勻的唿吸。猛地想起冉雲峰可別沒死,他又拎著斧子過去看。他一把抓開門簾,伸過手去就摸,冉雲峰的身子已有些僵了。他順手把斧子塞進褥下,脫掉冉雲峰的西服扔在一邊,出門便要離開此地。
走出幾十米遠,忽然想起把孩子給忘了,那可是錢啊,又折了迴去。孩子仍在熟睡。何承富順手找一條紫色花被把孩子裹好,想起自己的襯衣洇上了血跡,又從床前櫃裏翻出一件襯衣帶上,打算換用……
在這黑暗即將消退的黎明之前,何承富從西邊繞出磚廠,背著孩子匆匆走向幾裏地外的大公路……
將近中午的時候,大北磚廠的民工才發現冉雲峰和張工頭媳婦遇害,張的兒子失蹤,他們趕快向公安局報了案。
由於案情重大,天津市刑偵局和寧河縣刑警支隊都出了現場。
在勘查中,警方始終對留在男死者屋內那件帶血的西服和褥下藏著的那把帶血的斧頭感到奇怪,上麵的血與女死者血型一致,而西服又是男死者的,斧子很可能是兇器,但為啥要藏在那兒?西服裏襯上女死者的血又是怎麽迴事?
一時真還不好解釋。但是,在其他方麵的勘查還是基本能使昨夜發生的情況浮現出來。
現場位於磚廠院內北側最後一排平房,兩名死者死在各自的屋裏,屋門都沒有鎖,門上也未發現破壞痕跡,屋內無明顯翻動痕跡。兩名死者均躺在床上,蓋著棉被,在棉被及附近牆上有大量血跡,身上無抵抗傷,死亡原因為頭部遭鈍器打擊造成顱腦損傷。女死者被打擊的兇器確定為鐵質的錘類工具;在男死者頭部附近發現沾有血跡的兩塊磚,經檢驗可認定係為打擊男死者的兇器。此外,女死者身上沒有發現被強奸所留痕跡,其身邊有小孩用的褥子、衣物等;在男死者屋內塑料門簾上提取到兩枚清晰的汗液指紋;根據死者胃內容物判斷,死亡時間應在後半夜。
這些情況表明,此案性質很可能為圖財害命,小男孩被抱走極大可能是企圖販賣,但尚不能夠排除仇殺和奸情殺人的可能。
磚廠民工大部分都在11月12日前走了,重慶民工隊留廠的隻有五六人,出事的那排平房隻有張工頭媳婦母子倆和冉雲峰居住。殺人兇器用的斧子為民工隊物品,磚頭隨處可得,顯然是就地取材。
據此分析,這案子很可能是熟悉該民工隊和現場情況的人幹的。
住在磚廠南邊平房山東民工隊的一民工反映的情況,很像是他聽到了發案過程。夜裏1點左右,他在迴宿舍時看到現場那塊兒亮著燈,隱約傳來小孩的哭聲和幾句叫罵聲,又注意到小孩的哭聲由近漸遠。過了20分鍾後,聽見有人從自己門前經過的腳步聲。
從他的話中似乎可獲得若幹關於案件的重要信息,但其中最大的矛盾是,受害人都死於熟睡之中,死前不可能出現吵架。因此,這條線索多半與案件無關。
警方開始行動起來,對所有住在磚場的人員逐人進行訪問並定時定位,沒有發現嫌疑人;又對死者所在民工隊的37名民工一一審查,結果,包括匆匆趕迴的張工頭在內,有34人被查否,還有三人暫時不明去向。
在對現場附近公路的長途汽車、出租車以及飯館、旅店的訪問清查中,一對搞個體運營長途汽車的夫婦提供:11月18日晨6時左右,他們的車開到馬聰橋時,有一男青年抱著個孩子上了車。男青年20歲左右,身高約1.65米,較瘦,長方臉,偏分頭,穿藍色西服。小孩約一歲左右,頭和小腿露著,凍得青紫。男青年說是到張貴莊,在外環線下的車,走時在座位上拉下一件沾有少量血跡的襯衣。這對夫婦打掃車上衛生時,把襯衣扔在了車站附近。
根據這一情況,辦案人員立即出動,在一拾破爛的老大爺處找到了那件襯衣。經提取dna比對,襯衣上血跡與兩名死者均不符。
拿著襯衣到磚廠辨認,張工頭認出這襯衣是他的,原是放在現場室內。
據此判定,抱小孩的男青年為此案重大嫌疑人。
張工頭又向警方提供,他們民工隊有幾人與那嫌疑人特征相近,其中就有何承富。並告知,這個何承富曾在天津靜海被判過刑。
在查證中,警方從靜海調出何承富的指紋檔案,和現場門簾上的指紋比對,嚴絲合縫對上啦,作案人很可能是何承富!但刑事技術人員在出結論時頗費躊躇,光憑門簾上的指紋似乎還不能認定嫌疑人。因為何承富也是民工隊的,指紋有可能是以前留下的。
參加辦案的天津市刑偵局刑科所所長張春良邊看附在報告書上的現場照片,邊問經辦人:“指紋在門簾的什麽位置?”
“有一米多高的地方。”
從現場照片看,塑料門簾的左邊有一道約30公分長的斷裂口子,就在裂口上邊一點兒的地方發現了兩個分別為食指和中指的指紋。
張春良又問:“就找到兩個指紋?”
“隻有兩個。”
“不對。”張春良肯定地說,“你們再找找看,下邊還應有一個拇指指紋。”
技術人員再到檢材上尋找。果然在那兩枚指紋處裂口的下方找到一枚拇指指紋。經比對,又是何承富的。
“你怎麽就知道門簾上還有指紋?”技術人員不解地問。
“說出來就不覺得奇怪了。你看,門簾是懸掛的,上麵要留下清晰可看的食指指紋,就必須要有一個支撐力,即正麵抓門簾的動作,你可以試一試,沒有大拇指起作用,能不能留下指紋。”
技術人員用指頭對著那塊門簾頂了頂,感到確實無法孤立地留下食指和中指的指紋。
“做鑒定時要多動腦筋,不要就痕跡說痕跡,一定要考慮到它形成的整個活動過程。”張春良胸有成竹地說,“我們可以繼續分析,發案時是夜裏,氣溫較低,室內溫度也不會高,塑料布多少有些發硬,可以設想,由於這個抓門簾的力量挺猛挺大,以至於造成塑料布的折斷裂開。這樣解釋門簾上的指紋和裂口,我認為是合理的,有根據的,也是完整的。”
“我們還可以從中對留下指紋的人當時的狀態做個分析,他掀門簾時這麽急,用這麽大力量,至少說明是處於非常態的情況,他急著進去要幹什麽。如果是血指紋,而且血跡又同死者相同,那就很容易確定了。但是,汗液指紋也能說明問題,從它紋路的清晰度看,可判斷這個人當時手汗挺重,這種情況出現可能是因為天熱,也可能是情緒激動。假定這指紋是作案人留的,與他在作案時的心理狀態是相符合的。”
“現在,再來看這些痕跡的形成時間。如果是陳舊性指紋,隨著汗液的揮發,不會如此清晰,所以指紋的清晰度可看做是對形成時間的一個證明。再者,指紋的位置和塑料布裂口形成之間的連帶關係基本確定了,隻需檢查一下裂口是不是新鮮痕跡,就又可獲得一個形成時間的證明。”
技術人員按照張春良的要求,在高倍顯微鏡下觀察門簾上裂口的斷麵,證實這裂口是新形成的。
“這不是結果就有了。何承富離開磚廠已有一個星期,他的指紋卻新出現在死者室內,你想,這說明了什麽?”
技術人員對張春良的這一番推理分析心服口服,將鑒定結論改為“基本認定何承富是犯罪嫌疑人”。
後來,辦案人員又提取到何承富的照片,與若幹照片混雜,讓搞個體運營長途汽車的那對夫婦辨認,他們也指認,11月18日晨6時左右抱小孩的乘車人即為何承富。
那天,何承富抱著孩子上午就趕到徐文英的小飯店,把孩子交給她處理。
第二天下午,徐文英告訴他,孩子賣了9000元,隻能給你7000元,得留下2000元給孩子看病。何承富沒說二話,接過7000元,又從中拿出400元交給徐文英,說300元是謝你兩口子幫忙的,有100元是給你婆婆的。
害了兩條人命賣掉一個孩子,何承富最終弄到手6600元人民幣。
手裏有了錢,何承富白天遊逛,晚上搓麻,還到保定去看他那進了少管所的弟弟,但沒見著。待他11月23日返迴天津,聽親戚老鄉都在說公安局的在找他,便感覺大事不好,坐上火車去了上海、杭州,又從那邊給天津的老鄉通過兩次電話打探情況,中間還迴過天津一趟,知道風聲還緊,又去了上海……
警方循跡追蹤,撒下法網。2000年12月6日,何承富在上海火車站被擒,當時他的口袋裏還剩850塊錢。
天津警方根據何承富的交代,於12月7日將張工頭的兒子安全解救,將參與販賣小孩的徐文英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何承富在逃亡的日子裏,強壓著內心的恐慌,把自己打扮得像個公子哥兒,新衣新鞋,小分頭梳得油光鋥亮,手機,bp機,項鏈,金戒指,這些個他平時渴望的行頭也都置辦齊了……
6600元人民幣滿足了他不少欲望,給他帶來了短暫的快樂。但為了這份滿足,他也徹底地毀掉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