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1日夜,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下了一場大雨。9月2日,碧空如洗,初秋的田野綠中透著金黃,與遠處的大海相映生輝。中午12時左右,塔嶺鎮小寺村七歲的潘某和六歲的唐某結伴而行,興高采烈地到村幼兒班上學。這是兩個聰明而漂亮的小女孩兒,她倆蝴蝶般飛舞在山野的小路上,從家走到學校大門大約要走三裏的路程。唐某手裏拿著一穗苞米,邊走邊像小羊那樣歪著小腦袋啃著,路邊的青紗帳和滿布樹叢的溝溝壑壑兩個孩子一點也不介意。
一般來說,下午4時左右兩個孩子應該放學迴家,大約等了一個小時還沒迴來,家長便到學校去找。老師也感到驚訝,說:“中午放學迴家,兩個孩子再沒有返校。”
家長們憂心忡忡地開始尋找,找遍了孩子經常玩耍的地方和親戚家,仍沒見到蹤影。天很快黑了,兩個女孩兒失蹤的消息驚動了村子裏的鄉親,許許多多的人走出家門幫助尋找。人們踩著泥濘的大地,唿喊著,尋覓著,孩子的家長流著淚唿喚著孩子的名字。
第二天上午,尋找子女孩兒的隊伍又擴大了許多人,在絕望的情況下孩子的家長到派出所報了警。8時左右,在小寺村北麵距路邊僅六米遠的苞米地裏找到了兩個小女孩的屍體。屍體半裸,頭西腳東,呈仰臥狀浸在水中,慘不忍睹。
這是大連市多年來罕見的強奸殺害幼女的慘案。一時間慘案震驚了小寺村和周圍鄉村,數千名義憤填膺的群眾黑壓壓湧向現場。人們麵色憤慨、驚懼、憂鬱,所有的目光像釘子一樣盯著現場的中心,和天上的太陽一起火辣辣地炙烤著參戰的幹警。
現場勘查異常艱難,昨夜又下了一陣大雨,將罪犯的蹤跡衝刷得蕩然無存。盡管如此,勘查人員仍在現場的泥濘中一寸一寸地尋找蛛絲馬跡。經過十幾個小時的努力,勘查員王成凱終於在泥濘和苞米的敗葉中找到了一根不足三厘米長的毛發,為以後的偵破工作起了巨大的作用。
案情分析會在現場舉行。經過分析論證,認為:
1、作案分子心狠手辣,作案現場離路很近,違反正常犯罪心理,罪犯可能是酒後或智力不全者。
2、有群眾反映,發案的中午現場附近曾停有一輛“28”型自行車,車前的鐵絲籃內放著一個黑色提包,如這輛自行車是罪犯的,那麽說明:罪犯屬路遇作案,不是蓄意守候;罪犯可能住在附近,而不是流竄犯。
3、罪犯將小女孩兒強奸後殺死,可能是熟人,目的是殺人滅口。
4、現場留有犯罪分子模糊的板鞋或拖鞋痕跡,犯罪分子可能是街頭常見的那種流裏流氣的小青年,並有前科劣跡。
鑒於此,指揮部決定打破警種界限,調集大批警力作戰。工作的重點是小寺村周圍的11個屯,距離現場最近的潘家溝、薑崴子、侯屯是重點中的重點。每兩名幹警負責一個屯,挨門逐戶進行走訪調查,發動群眾揭發檢舉。特別是注意有作案時間的、有流氓劣跡的;在9月2日中午路經發案地附近的、在發案前後有情緒反常的等等。
指揮部一聲令下,60多名幹警立即兵分數路深入到群眾中去。至此,偵破”9.02“特大強奸殺人案拉開了戰鬥的序幕。
各種座談會在連續不斷地進行,深入到各村屯的幹警馬不停蹄,爭分奪秒地敲開一扇扇群眾家的門。人心惶惶,許多家長一天三次護送孩子上學,在護送時有的家長甚至拿著棍棒等自衛工具,一些年輕女子在山路上遇見陌生男子便頓時緊張起來。群眾對破案非常關心,許多人或明或暗地找到公安人員反映情況,提供線索,盼著早日破案,嚴懲兇手。
一切都是快節奏的,緊張中有著一絲不苟的周密。幹警和群眾組成了一支龐大的充滿義憤的大軍,在茫茫的人海裏搜尋那隻十惡不赦的禽獸。
晚上6時,各路風塵仆仆的人馬匯集於指揮部,昏黃的燈光下,個個表情沉重,麵容疲憊。在蒸騰的煙霧中,42歲的刁連文副局長皺著兩條蠶眉在記錄,隻一天之間他仿佛變成了飽經風霜的小老頭。作為主管副局長,他的壓力比誰都大。他瞅著同誌們的沉重樣子,腦子裏出現現場上的慘象,心裏想:此案不破,無顏見江東父老了。
會議一直開到深夜,第一天的調查摸底得到如下情況:
發案時路過現場的潘家溝的潘某,侯屯的劉某。潘某說當天在發案地附近看見兩個小姑娘往學校的方向走,在現場東100米左右的路邊停著一輛自行車,並且還看見一輛自行車往東走。
劉某30多歲,當公安人員找到劉某核實這一情況時,劉某支支吾吾,似心中有鬼。
9月2日是農曆8月初6,有12條船上的14名漁民中午時分路過發案地上船,然後經大連到渤海灣捕魚,那麽這其中是否有罪犯呢?是否有人在現場看見了什麽呢?
必須火速派員趕到大連老虎灘漁港堵住這些漁民進行走訪核實。
9月4日是馬不停蹄的一天。根據指揮部的決定,對已“撈”上來的對象要加緊排查,對已圈定在範圍內的人要定位定時,要進戶見人,要“水落石出”。重點仍然是距離發案地最近的潘家溝、薑崴子、侯屯。對從被害小女孩兒家到發案地要逐段路訪。要繼續廣泛發動群眾檢舉揭發,以擴大線索。淩晨5時,刑警隊副隊長張克文率領偵查員謝東、李寶征等驅車趕赴大連老虎灘漁港,以堵住進港加油加水的漁民進行查訪。
這是一場硬仗,雖然沒有硝煙,但黃海岸邊的這幾個祥和的小漁村猛然間充滿了戰鬥的氣氛。警車、摩托車、自行車晝夜川流不息,成千上萬雙眼睛眼巴巴地瞅著設在小寺村的指揮部那間小屋裏的燈光,公安人員走到哪裏群眾的眼睛就跟到哪裏。
有關信息源源不斷地反饋到指揮部:
潘家村的潘某(女),在當日中午騎自行車載著奶奶去醫院看病,於12時20分左右看見現場附近停有一輛自行車。
東溝縣個體戶林某,當日中午拉貨路經發案地附近,看見路邊停有一輛“28”型自行車,車前掛著一個黑包。
另據群眾反映,8月初的一天,一個13歲的小姑娘在張屯通往黃古嘴的路上,被一個賣冰棍的歹徒劫持到苞米地裏,因小女孩兒奮力反抗、撕咬、唿喊才得以脫身。由於歹徒的陰謀沒有得逞所以沒有報案。
自行車之謎成為一個焦點,而賣冰棍的歹徒也騎著自行車,這兩起案子是否是一人所為呢?
從物到人,從人到物,幾十個重點嫌疑對象經過大量工作都被一一排除了,但刁連文副局長認為:一是要在自行車上做文章;二是要再找那個13歲的小女孩進一步了解那個賣冰棍的歹徒的體貌特征,進行並案偵查;三是根據現場分析,罪犯在初秋的苞米地裏實施強奸,身上肯定有劃傷和大量泥土。
劉義順局長特別強調指出:發現可疑點要窮追不舍,對“撈”上來的重點人要剝離幹淨,身上不能有模糊之處。要揭開自行車之謎,要查找身上有撕打傷或苞米葉劃傷者。
9月5日傍晚6點多鍾,觀駕山派出所所長王躍先到鄉福利廠調查摸底,了解到該廠聾啞人薑傳勇過去有前科劣跡,其9月2日沒上班,原因是調皮搗蛋被廠方處罰停工半個月。廠方還反映說,薑傳勇原來騎著一輛“26”型自行車,現在換成了“28”型。薑傳勇的家住在薑崴子,距離發案地很近,奇怪的是9月3日屯子裏許許多多的人到現場看熱鬧,而薑傳勇卻主動上班了。
第二天一早,王躍先所長對民警薑信東說:你去薑崴子查一下薑傳勇,這小子有些可疑。
調查的結果是,薑傳勇有兩輛自行車,一輛是“28”型的,一輛是“26”型的,門上掛著一個黑包,與目擊者描述現場的黑包相似。
這一消息使幹警們為之一震,現場離路邊很近,似乎是不正常的人所為,莫非就是這個薑傳勇嗎?
薑傳勇,21歲,啞巴,原先在莊河宏大公司上班,今年3月21日因盜竊被宏大公司開除。
經側麵了解,薑的母親說薑傳勇發案的中午在家睡覺,這樣就否定了薑傳勇的作案時間。但有群眾看見發案的中午薑傳勇曾站在海邊,有人問他幹什麽,薑傳勇迴答說望出海的父親。
經到工廠與薑傳勇正麵接觸,發現薑傳勇左胳膊和右顴骨有撓傷。技術科長單吉和問他的傷是怎麽形成的,他迴答說是因蚊子咬自己撓的。
問他幾號上班,迴答說是6號。公安人員說:不對,你是3號上班。啞巴立即火了,說警察在誣陷他。車間拿來記工簿,上麵清清楚楚地寫著他是3號上班,於是啞巴又伸出大拇指說警察是好樣的。
警察問他2號中午幹什麽,他說睡覺。警察說不對,他又用手勢迴答說壘豬圈。警察說不對,他又說到青堆子鎮看對象去了。經到青堆子鎮其“對象”家調查,啞巴是8月31日去的。
這個啞巴異常聰明,記憶力非常好,與本案無關的一些事他都迴答得清清楚楚,唯有與本案有關的幾個關鍵問題他迴答得驢唇不對馬嘴。
在審訊室裏啞巴暴跳如雷,指責公安人員欺負殘疾人,說警察無能抓替罪羊。
此時的警察已是胸有成竹,已在啞巴的家裏搜出了他作案時穿的板鞋,在他身上的某個部位發現了被害小女孩的血跡,啞巴的血型與在現場拾到的三厘米長的毛發的血型相符。
啞巴的母親經過做工作已承認兒子9月2日中午外出了,啞巴的一個親戚證實了啞巴9月2日中午迴來慌慌張張地洗衣服。
淩晨4時左右,啞巴終於低下了頭,承認是他幹的。
1994年12月,這個罪惡的啞巴被執行死刑。
一般來說,下午4時左右兩個孩子應該放學迴家,大約等了一個小時還沒迴來,家長便到學校去找。老師也感到驚訝,說:“中午放學迴家,兩個孩子再沒有返校。”
家長們憂心忡忡地開始尋找,找遍了孩子經常玩耍的地方和親戚家,仍沒見到蹤影。天很快黑了,兩個女孩兒失蹤的消息驚動了村子裏的鄉親,許許多多的人走出家門幫助尋找。人們踩著泥濘的大地,唿喊著,尋覓著,孩子的家長流著淚唿喚著孩子的名字。
第二天上午,尋找子女孩兒的隊伍又擴大了許多人,在絕望的情況下孩子的家長到派出所報了警。8時左右,在小寺村北麵距路邊僅六米遠的苞米地裏找到了兩個小女孩的屍體。屍體半裸,頭西腳東,呈仰臥狀浸在水中,慘不忍睹。
這是大連市多年來罕見的強奸殺害幼女的慘案。一時間慘案震驚了小寺村和周圍鄉村,數千名義憤填膺的群眾黑壓壓湧向現場。人們麵色憤慨、驚懼、憂鬱,所有的目光像釘子一樣盯著現場的中心,和天上的太陽一起火辣辣地炙烤著參戰的幹警。
現場勘查異常艱難,昨夜又下了一陣大雨,將罪犯的蹤跡衝刷得蕩然無存。盡管如此,勘查人員仍在現場的泥濘中一寸一寸地尋找蛛絲馬跡。經過十幾個小時的努力,勘查員王成凱終於在泥濘和苞米的敗葉中找到了一根不足三厘米長的毛發,為以後的偵破工作起了巨大的作用。
案情分析會在現場舉行。經過分析論證,認為:
1、作案分子心狠手辣,作案現場離路很近,違反正常犯罪心理,罪犯可能是酒後或智力不全者。
2、有群眾反映,發案的中午現場附近曾停有一輛“28”型自行車,車前的鐵絲籃內放著一個黑色提包,如這輛自行車是罪犯的,那麽說明:罪犯屬路遇作案,不是蓄意守候;罪犯可能住在附近,而不是流竄犯。
3、罪犯將小女孩兒強奸後殺死,可能是熟人,目的是殺人滅口。
4、現場留有犯罪分子模糊的板鞋或拖鞋痕跡,犯罪分子可能是街頭常見的那種流裏流氣的小青年,並有前科劣跡。
鑒於此,指揮部決定打破警種界限,調集大批警力作戰。工作的重點是小寺村周圍的11個屯,距離現場最近的潘家溝、薑崴子、侯屯是重點中的重點。每兩名幹警負責一個屯,挨門逐戶進行走訪調查,發動群眾揭發檢舉。特別是注意有作案時間的、有流氓劣跡的;在9月2日中午路經發案地附近的、在發案前後有情緒反常的等等。
指揮部一聲令下,60多名幹警立即兵分數路深入到群眾中去。至此,偵破”9.02“特大強奸殺人案拉開了戰鬥的序幕。
各種座談會在連續不斷地進行,深入到各村屯的幹警馬不停蹄,爭分奪秒地敲開一扇扇群眾家的門。人心惶惶,許多家長一天三次護送孩子上學,在護送時有的家長甚至拿著棍棒等自衛工具,一些年輕女子在山路上遇見陌生男子便頓時緊張起來。群眾對破案非常關心,許多人或明或暗地找到公安人員反映情況,提供線索,盼著早日破案,嚴懲兇手。
一切都是快節奏的,緊張中有著一絲不苟的周密。幹警和群眾組成了一支龐大的充滿義憤的大軍,在茫茫的人海裏搜尋那隻十惡不赦的禽獸。
晚上6時,各路風塵仆仆的人馬匯集於指揮部,昏黃的燈光下,個個表情沉重,麵容疲憊。在蒸騰的煙霧中,42歲的刁連文副局長皺著兩條蠶眉在記錄,隻一天之間他仿佛變成了飽經風霜的小老頭。作為主管副局長,他的壓力比誰都大。他瞅著同誌們的沉重樣子,腦子裏出現現場上的慘象,心裏想:此案不破,無顏見江東父老了。
會議一直開到深夜,第一天的調查摸底得到如下情況:
發案時路過現場的潘家溝的潘某,侯屯的劉某。潘某說當天在發案地附近看見兩個小姑娘往學校的方向走,在現場東100米左右的路邊停著一輛自行車,並且還看見一輛自行車往東走。
劉某30多歲,當公安人員找到劉某核實這一情況時,劉某支支吾吾,似心中有鬼。
9月2日是農曆8月初6,有12條船上的14名漁民中午時分路過發案地上船,然後經大連到渤海灣捕魚,那麽這其中是否有罪犯呢?是否有人在現場看見了什麽呢?
必須火速派員趕到大連老虎灘漁港堵住這些漁民進行走訪核實。
9月4日是馬不停蹄的一天。根據指揮部的決定,對已“撈”上來的對象要加緊排查,對已圈定在範圍內的人要定位定時,要進戶見人,要“水落石出”。重點仍然是距離發案地最近的潘家溝、薑崴子、侯屯。對從被害小女孩兒家到發案地要逐段路訪。要繼續廣泛發動群眾檢舉揭發,以擴大線索。淩晨5時,刑警隊副隊長張克文率領偵查員謝東、李寶征等驅車趕赴大連老虎灘漁港,以堵住進港加油加水的漁民進行查訪。
這是一場硬仗,雖然沒有硝煙,但黃海岸邊的這幾個祥和的小漁村猛然間充滿了戰鬥的氣氛。警車、摩托車、自行車晝夜川流不息,成千上萬雙眼睛眼巴巴地瞅著設在小寺村的指揮部那間小屋裏的燈光,公安人員走到哪裏群眾的眼睛就跟到哪裏。
有關信息源源不斷地反饋到指揮部:
潘家村的潘某(女),在當日中午騎自行車載著奶奶去醫院看病,於12時20分左右看見現場附近停有一輛自行車。
東溝縣個體戶林某,當日中午拉貨路經發案地附近,看見路邊停有一輛“28”型自行車,車前掛著一個黑包。
另據群眾反映,8月初的一天,一個13歲的小姑娘在張屯通往黃古嘴的路上,被一個賣冰棍的歹徒劫持到苞米地裏,因小女孩兒奮力反抗、撕咬、唿喊才得以脫身。由於歹徒的陰謀沒有得逞所以沒有報案。
自行車之謎成為一個焦點,而賣冰棍的歹徒也騎著自行車,這兩起案子是否是一人所為呢?
從物到人,從人到物,幾十個重點嫌疑對象經過大量工作都被一一排除了,但刁連文副局長認為:一是要在自行車上做文章;二是要再找那個13歲的小女孩進一步了解那個賣冰棍的歹徒的體貌特征,進行並案偵查;三是根據現場分析,罪犯在初秋的苞米地裏實施強奸,身上肯定有劃傷和大量泥土。
劉義順局長特別強調指出:發現可疑點要窮追不舍,對“撈”上來的重點人要剝離幹淨,身上不能有模糊之處。要揭開自行車之謎,要查找身上有撕打傷或苞米葉劃傷者。
9月5日傍晚6點多鍾,觀駕山派出所所長王躍先到鄉福利廠調查摸底,了解到該廠聾啞人薑傳勇過去有前科劣跡,其9月2日沒上班,原因是調皮搗蛋被廠方處罰停工半個月。廠方還反映說,薑傳勇原來騎著一輛“26”型自行車,現在換成了“28”型。薑傳勇的家住在薑崴子,距離發案地很近,奇怪的是9月3日屯子裏許許多多的人到現場看熱鬧,而薑傳勇卻主動上班了。
第二天一早,王躍先所長對民警薑信東說:你去薑崴子查一下薑傳勇,這小子有些可疑。
調查的結果是,薑傳勇有兩輛自行車,一輛是“28”型的,一輛是“26”型的,門上掛著一個黑包,與目擊者描述現場的黑包相似。
這一消息使幹警們為之一震,現場離路邊很近,似乎是不正常的人所為,莫非就是這個薑傳勇嗎?
薑傳勇,21歲,啞巴,原先在莊河宏大公司上班,今年3月21日因盜竊被宏大公司開除。
經側麵了解,薑的母親說薑傳勇發案的中午在家睡覺,這樣就否定了薑傳勇的作案時間。但有群眾看見發案的中午薑傳勇曾站在海邊,有人問他幹什麽,薑傳勇迴答說望出海的父親。
經到工廠與薑傳勇正麵接觸,發現薑傳勇左胳膊和右顴骨有撓傷。技術科長單吉和問他的傷是怎麽形成的,他迴答說是因蚊子咬自己撓的。
問他幾號上班,迴答說是6號。公安人員說:不對,你是3號上班。啞巴立即火了,說警察在誣陷他。車間拿來記工簿,上麵清清楚楚地寫著他是3號上班,於是啞巴又伸出大拇指說警察是好樣的。
警察問他2號中午幹什麽,他說睡覺。警察說不對,他又用手勢迴答說壘豬圈。警察說不對,他又說到青堆子鎮看對象去了。經到青堆子鎮其“對象”家調查,啞巴是8月31日去的。
這個啞巴異常聰明,記憶力非常好,與本案無關的一些事他都迴答得清清楚楚,唯有與本案有關的幾個關鍵問題他迴答得驢唇不對馬嘴。
在審訊室裏啞巴暴跳如雷,指責公安人員欺負殘疾人,說警察無能抓替罪羊。
此時的警察已是胸有成竹,已在啞巴的家裏搜出了他作案時穿的板鞋,在他身上的某個部位發現了被害小女孩的血跡,啞巴的血型與在現場拾到的三厘米長的毛發的血型相符。
啞巴的母親經過做工作已承認兒子9月2日中午外出了,啞巴的一個親戚證實了啞巴9月2日中午迴來慌慌張張地洗衣服。
淩晨4時左右,啞巴終於低下了頭,承認是他幹的。
1994年12月,這個罪惡的啞巴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