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鼠年歲末,寒風瑟瑟。


    12月19日晚,山西省陽泉市第二食品廠職工郭鴻年駕駛晉紅色夏利車營運中人車失蹤。


    擔負著全市機動車被盜搶大案偵破任務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二中隊接到報案。職業的敏感使他們感到,郭鴻年兇多吉少。


    12月20日上午,正當隊長張敬印安排偵察員分頭開展調查時,11時,報警電話驟響,河北新樂市交警四大隊報稱:“在京、石高速公路新樂段253公裏處有一輛紅色夏利車發生車禍,車上兩名男性青年,撞車後不知去向。我隊在處理事故現場時,發現車內有大量血跡,一把匕著及帶血衣服。”


    核對發動機號、大架號,正是失蹤的郭鴻年的車。


    張敬印隊長迅速帶領偵察員風馳電掣般地趕往事故現場。勘察、調查、訪問……一係列偵破工作緊張有序地展開。


    現場目擊者證實,肇事後逃走的兩人一高一矮,年齡20歲左右,車由西向東開來。在偵破戰線上屢立戰功的隊長張敬印綜合現場情況,準確地斷定,此案為一起特大劫車殺人案,逃走的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查清案犯上路口、找到被害者無疑是突破全案的關鍵。沿著案犯逃循的路線返迴查,一個關口一個關口,不厭其煩地問,仔細深入地查,河北新樂——正定——獲鹿——井陘——陽泉娘子關……滴水未進,粒米未沾的偵查員從中午一直查到夜幕沉沉的深夜,直至郊區坡頭入口處,幹警所有的奔波勞頓一掃而光,該車正是由此處入口。


    由此斷定,罪犯劫車殺人後,由坡頭上高速路向東逃匿。被害者屍體應被拋於陽泉市境內。


    12月21日,一份查找被害者的協查通報發往平定巨城至郊區坡頭沿線的各個派出所、基層單位、鄉鎮、村莊……


    很快,12月23日,被害者屍體被找到。拋屍現場位於陽泉市平定縣巨城鎮西嶺村通巨城村的村級公路南側路旁坡上,屍體頭東腳西,俯臥於雜草石塊中。


    法醫檢驗證實,郭鴻年被他人用刀刺傷多處致死。


    盡快抓獲兩名肇事逃跑者,成為當務之急。偌大山城,茫茫人海中,要找到犯罪嫌疑人,無異於大海撈針。但偵查員們堅定決心,就是大海撈針,也要把案犯撈出來。


    像上滿了發條的時針,指揮中樞在日夜運轉著。按照指揮部的部署,市局刑警大隊“12.20”專案組分兩條線開展工作,一條以拋屍現場為中心,向外擴大範圍,深入發動群眾,提供作案嫌疑人;一條對市區派出所、公安處、科掌握的重點對象進行逐個排查。


    一條條線索紛至遝來,又一條條否定。


    12月29日,一條令人震驚的線索擺到指揮部的案頭,住礦區黃水溝8號的趙強行跡反常,符合“12.20”河北新樂肇事後逃跑者的特征,有重大作案嫌疑。


    當晚,趙強被“請”到了指揮部。趙強,男,18歲,礦務局工程處運輸隊人員。幾個迴合的較量,趙強交代了夥同吳小軍於12月20日淩晨劫車殺人後,拋屍於平定巨城山上;並到張晶元家要上衣服換下血衣,隨後駕車由坡頭上高速公路擬往河北銷贓的犯罪事實。同時,又將與吳小軍約定的接頭時間、地點、方法及可能藏匿地點作了交代。


    吳小軍,男,22歲,住礦務局工程處運輸工區,原係礦務局工程處治安隊員,1996年11月被開除。


    張晶晶,男,32歲,礦務局總務科職工。


    十萬火急,容不半點拖延。當即,由市公安局局長宋建華、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呂源掛帥的抓捕行動指揮部成立。一聲令下,刑警大隊幹警、礦務局公安處、工程處公安科幹警趕到指揮部集結待命。


    素以沉著幹練見長的副局長呂源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抓捕吳犯的方案:由趙強通過聯係張晶元,了解吳小軍的隱匿點,然後,將其誘出至一飯店,出其不意將其擒獲。


    按照預定方案,10時30分,隊長張敬印帶趙強到火車站附近的公用電話亭,傳唿張晶元,片刻,張晶元迴話,證實,此時,吳小軍正在張家。與吳小軍通話,狡猾的吳小軍不肯出來,而是讓趙強到張晶元家。


    誘其出來抓捕的計劃失敗。不容躊躇。呂源副局長果斷決定,由趙強帶路到張晶元家將二人一同抓獲。為避免打草驚蛇,參戰幹警一律著便裝,乘出租車。呂源副局長對參戰幹警作了戰前動員,字字千鈞。全神貫注的幹警都一一記在心裏,在這隆冬的午夜,一顆顆心在激烈地跳動,一場短兵相接的殊死博鬥正在醞釀,在他們胸中,在他們的掌間,在那茫茫的夜色裏……


    當晚12時,身著便裝的幹警分乘出租車到了礦區橋西區1樓張晶元家樓下。這是棟臨街樓,四通八達,地形複雜。趙強獨自乘坐的出租車嘎然停下,此時,吳小軍正在樓下等著。情況突變,坐陣指揮的呂源副局長當機立斷,所有人按兵不動,待趙強與吳小軍一同進入樓內,偵查員迅速布兵於各個路口,防止案犯逃竄。刑警大隊政委程波、二中隊隊長張敬印率數名偵察員摸黑進入樓內隱身於暗處。


    此時,張晶元家的門號尚不清楚,正待調查之際,隨吳小軍一同進入張晶元家的趙強借口尋找丟失的東西,跑下樓,告知情況,隨後,轉身上樓,偵查員緊隨其後,到了張晶元家門前,閃身於房門兩側,趙強抬手敲門,門一被打開,偵查員們如猛虎下山般衝進去,幹淨利落地將吳、張二犯擒獲。


    吳犯直至被押上車,才從惡夢中驚醒,驚恐絕望的眼睛望著窗外黑沉沉的夜幕,飛快轉動的車輪,又卷起了不久前的罪……


    對金錢的貪欲和對淫欲生活的追求,使吳小軍與張晶元勾結在一起。張晶元利用其在礦務局工程處拿管集房款之便公款私存,而後將存折交給吳小軍保管,隔三岔五地由吳取出部分錢,出入歌舞廳、桑拿浴,陽泉、太原、榆次、壽陽、河北保定等地的歌舞廳、桑拿浴都留下了二人姿意揮霍作樂的足跡。


    1996年9月6日,張晶元外出北京、東北,吳將其保管的存折,分數次支取餘元,而後北京、廣州、深圳、珠海等地一路“瀟酒”,出入高級賓館、歌舞廳、按摩宮,直至全部揮霍殆盡才返迴陽泉。


    此時,張晶元也由外地迴來,得知私存的公款被吳揮霍一空,情知不妙,加之單位財務查賬,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急催吳小軍盡快籌錢,不論以什麽方法。吳小軍為了還錢,遂預謀動車殺人。


    12月19日晚11時,吳小軍到礦務局工程處運輸隊門房叫上正在值班的趙強,各藏一把匕首,步行至南戰備路,攔住郭鴻年的車,趙強坐在前麵,吳小軍坐在司機背後,讓司機開到工程處設備庫後麵,吳小軍謊稱等人。


    大約一小時後,吳小軍左手抓住郭的頭發,右手持刀朝郭的脖子上先捅兩刀,趙強也朝郭的脖子捅一刀,隨後,二犯又朝郭的脖子、身上接連捅了數刀。將郭殺死後,兩把屍體拖至後座上,由吳小軍駕車開到巨城鎮西嶺村公路旁,將屍體扔到山下,然後,返迴市區到了張晶元家,吳上樓告訴張動車殺人之事。張晶元給了吳兩套衣服,趙、吳二人在車上換下血衣,駕車上高速公路朝河北方向逃竄……不想,短短十天,即落入法網。


    “正義必將戰勝邪惡”,這是天經地義的真理。一舉破獲“12.20”劫車殺人案,驚心動魄的十晝夜,值得迴憶,令人難忘……


    1997年,吳小軍、趙強和張晶元三人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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