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1月18日是星期天,但像往日一樣,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市營城煤礦仍處於繁忙的生產之中。


    早上8點30分,礦公安科接到報案,位於礦區的北山下緊靠公路旁的鈉土井礦倉庫被盜。公安科長李玉軍、教導員崔穎立即帶領幹警尤大軍、袁鳳林、傅春學和技術員孫貴奇火速趕往現場。現場勘查發現盜竊分子是挖牆而入,他們把磚牆挖個大洞,鑽入裏麵盜走電纜、水管、電鑽等大量礦山器材和材料,總價值達3000多元。


    現場被弄得亂七八糟,給破案造成了很大的困難。盡管如此,幹警們在現場還是發現了三種不同的足跡:一種是膠底鞋足跡;一種是迴力鞋足跡;另一種是足球鞋足跡。


    種種跡象表明,盜竊分子對現場十分熟悉,而且是團夥作案。


    雖然已過中午,幹警們卻顧不得吃飯和休息,他們冒著初冬的寒冷,勘查、搜索。公路旁、小河邊、礦石山下一條條線索提供上來,又一個個被排除。


    在營城煤礦北側與九台市中心相連的營九公路兩旁,近年建起了一排排、一棟棟造型別致的住宅。這裏毗鄰作案現場,人員及社會情況又比較複雜,19日一早,專案組的同誌便來到這裏,重點對這裏勘查。


    幾經周折,在一報廢的小煤窯中發現一根被剝的膠質電纜皮,又在一棟三間瓦房門前發現與現場相同的迴力鞋足跡。門已落鎖,屋內無人。民警們在屋內櫃裏、草袋裏發現大量電纜、水管、電鑽,這些正是被盜之物。同時又發現鐵錐、手鑽、火藥槍等作案工具和兇器。經查,這三間房為王某建成後轉租給朱某,但朱某經常不在,夜間常有不三不四的人來往。


    “不能動,照原樣放好,來個一網打盡!”專案組長尤大軍果斷地決定。


    白天,沒有任何動靜。夜幕降臨,公安科長李玉軍親自帶領專案組的四名同誌隱藏在路北山坡的樹林之中,這裏距那三間瓦房約70米,借助路燈和夜色可觀察到四周的一切。


    荒山野嶺,墳丘座座,寒風刺骨。有的同誌連棉衣都沒來得及穿,凍得他們直抖,但誰也沒有離開,五雙明亮的眼睛聚精會神地向山下觀察著、掃視著。8點,9點,10點,傅春學突然低聲說道:“看,東邊來兩個人。”借著燈光,果然發現兩個個子很高的人向這座房子走來。


    兩個人幽靈般地向房子跟前移動,他們並沒有立即進屋,而是停住腳步四下觀看、窺探。開門了,進屋了,燈亮了,窗上映出他們的身影。


    “上!”科長李玉軍一揮手,五個人如五隻猛虎一樣向下衝去。


    “不許動!”隨著門被推開,烏黑的槍口早已指向屋內二人的胸口,還沒等他們反應過來,傅春學以最快的速度將手銬戴在他們的手腕上。


    一件件贓物被搜出、一件件作案工具擺在犯罪分子的麵前。鐵的事實,人贓俱在,兩個犯罪分子隻好低下了頭。


    原來這兩個人一個叫李世民,社會無業人員,另一名叫朱儉喜,是本礦病休工人。11月17日清晨2點多鍾,他們2人夥同另一無業人員曲成河趁夜深人靜之機,帶著作案工具竄到納土井倉庫,撬掉牆上的磚鑽入庫內進行盜竊,但他們怎麽也沒有想到40個小時後便落入法網。


    此案已基本破獲,但幹警們並沒有就此罷休,因為在搜查時他們在屋內又搜出一些醫用藥品,同時又發現兩張寫滿“雲芝肝泰”、“心寶”等大量貴重藥品的藥單。


    “這是什麽?”李玉軍指著藥單厲聲問李世民,他搖搖頭,佯裝不知。


    當這張藥單擺在朱儉喜的麵前時,他的臉刷的一下白了,汗也滲了出來,不覺嘴唇一抖。這細微的變化早已被幹警們看在眼裏。


    “坦白是你唯一的出路。”孫貴奇抓住時機進行攻擊。


    政策的威力,不可抵賴的證據,迫使朱儉喜又交待:10月28日晚仍是他們三人竄到九台醫藥公司營城藥店。用同樣的方法盜走大量貴重藥品,價值3000多元,然後低價銷往外地,這兩張藥單是銷贓時寫的。


    朱儉喜的交待又為破案打開缺口,事已至此,李世民也不得不承認這起盜竊大案。


    熾烈的燈光把屋子照得雪亮,時針已指向19日午夜11點。連破兩起大案,使幹警更加興奮,他們決定去抓另一名犯罪分子曲成河。


    就在臨行之際,幹警們又發現朱儉喜心事重重,唉聲歎氣,這一表情,絕非懺悔,而是心有餘悸。


    “朱儉喜!你要想坦白從寬,必須徹底交待,隱瞞一點對你都是不利!”富有破案經驗的李玉軍科長再次向他交待了政策。


    朱儉喜沉思片刻說:“我聽說曲成河殺過人。”


    “你見到了嗎?”


    “沒有,我是聽王五說的。”接著他便把聽說過的經過詳細地交待了一遍。


    案件已完全超過了一個企業公安部門的業務範圍。容不得半點遲疑,容不得半點馬虎,幾位幹警立即兵分兩路,帶領朱儉喜向曲成河家奔去,並將其擒獲。公安科的領導立即與地方公安機關取得聯係,匯報情況。


    11月20日早,九台市公安局長曹誌帶領幹警火速趕到營城,立即對曲成河審訊,並搜查了曲成河的家,同時取得了大量的證據。


    在人證物證麵前,曲成河不得不交待盜竊和殺人的經過。


    曲成河自幼不務正業,與寡母居住。9月12日,曲成河從外邊喝酒歸來,當他推門走進家時一眼便看見常來他家的營城二社社員、58歲的張德昌與他母親正幹那種見不得人的勾當。他自覺很不光彩,怒火從心中燃起,操起劈柴斧當即將張德昌砍死,後又求助他人趁夜深無人之機用麻袋將屍體包起運到北山,投入一座報廢的小煤窯之中。


    由於張德昌長年在外閑遊,失蹤之後又無人報案,自然這起殺人案便也無人知曉,成為匿案。


    21日下午,公安機關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將張德昌的屍體從小煤窯中撈出,屍體早已腐爛。


    九台市公安局、營城煤礦公安科協同作戰、乘勝追擊,連破三起大案,犯罪分子無一漏網。


    1991年3月,曲成河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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