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臉抽泣,也洗不掉罪惡;掩臉擋醜,也擋不住醜惡的嘴臉。是啊,還有什麽比這更可恥:43歲的出租車司機趙國奎,竟然逼迫妻子與情人之夫發生關係,“擺平”對方,妄圖威脅妻子就範。法律豈能容忍,法律把他從道德法庭押到刑事法庭。駐馬店市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趙國奎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河南駐馬店水屯鎮出租車司機趙國奎,雖說四十出頭,卻有三次婚姻史,離婚後再結婚,結婚後又離婚,誰對誰錯誰也無法做出定論。不過,趙國奎在26歲就與有夫之婦發生關係,因而受到了有關部門的罰款處理,足以說明他青年時代就很“花”。趙國奎第三次結婚是在2016年,新娘也是再婚的35歲少婦。


    經曆過多變的婚史,雙方開始珍惜這次婚姻,趙國奎信誓旦旦表示,要與新娘白頭偕老。


    頭一年,趙國奎言行規矩,過了不久,他便在一家夜總會又尋找到了“知音”,這個紅顏知己小他年齡半圈,是位村姑少婦。夜總會,畢竟是夜總會,倆人的關係要往深處發展,隻有轉移到“地下”場所。


    去賓館開房?價格高,長期下去,經濟難承受。去趙國奎家?左鄰右舍都是吳的親戚,難避眾人眼。隻有上情人家。


    一次、二次,平安無事,次數多了,終究紙包不住火。2018年盛夏的一天,趙國奎在情人家幽會,被情人的丈夫碰上了,趙國奎反應極快,見門被踢開,知道大禍臨頭,急忙跳下床,滿臉愧色跪地求饒,求情人的丈夫放他一馬。對方心一軟,放了“花賊”趙國奎,但他沒有饒過自己的妻子,拳頭落在妻子身上。


    趙國奎對情人念念不忘,幾次三番打電話、發傳唿,情人卻不赴約。


    放棄情人?他不甘心,於是他大玩惡作劇。


    一天深夜,他開著車來到情人家附近,從車上拎出十幾個空酒瓶,然後像拋手榴彈那樣,一個個朝情人屋前拋去。空瓶落在房前,響聲刺耳,情人和丈夫嚇得不敢出屋,知道碰上趙國奎這個無賴了,不能與他硬碰硬,否則倒黴的還是自家。自從那次深夜拋“手榴彈”後,倒也起些作用。趙國奎再次與情人聯係,很順利地接上了關係,倆人一切依舊。


    情人的丈夫實在咽不下這口窩囊氣,決定換妻報複。他通過妻子向趙國奎轉告了這個意思。趙國奎接到這個信息,覺得不過分,於是他一口答應。


    換妻取樂,要四方同意才行,現在三方同意,但隻要一方不點頭就要泡湯,趙國奎的妻子成了焦點人物。這天傍晚,趙國奎早早迴家,買了菜又下廚房,待妻子從田裏迴家,端上熱氣騰騰的飯菜。他的妻子覺得意外,以為太陽從西邊出來了,丈夫突然變好了。


    更讓妻子激動的還在後麵。吃完晚飯,趙國奎含情脈脈地對妻子說:“過去我找情人,是我不對。”


    妻子熱淚盈眶了:“不能怪你,我也有責任,對你關心不夠。現在你既然有所認識,過去就讓它成為曆史,一切從頭開始。”


    “我有一事相求。”趙國奎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夫妻間還有什麽事不好商量。”妻子說。


    “我跟人家老婆鬼混,現在她的丈夫不放過我。”趙國奎小心翼翼地投石問路。


    “要你出錢?”妻子沉思了片刻,爽口地答應:“出就出,出點錢,買個教訓也好。”


    “錢不要出,就是人家也想……”趙國奎故意拉了長腔,仔細觀察妻子臉部的表情。


    妻子臉上晴轉陰了,此時她猜出丈夫要說的下文:“你情人的丈夫也想找我?沒門!”妻子一口迴絕。


    “你同意了?”妻子問。趙國奎低頭不語,“你還是人嗎,你像個人嗎?!”妻子怒不可遏,說完,捂著臉轉向寢室失聲痛哭起來。


    趙國奎沒戲了,他沮喪極了,換妻取樂泡湯了。


    婚外戀也像吸毒品,上了癮就很難戒。趙國奎迷戀情人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按理說,他早應該到此為止,與情人一刀兩斷,但他沒有這樣做,仍與情人保持著熱戀的關係。


    一天,情人的丈夫問:“老吳,你的老婆同意嗎?”


    “我已經向妻子說過這件事了,她沒有迴答我!”趙國奎低沉地迴答道。


    “是同意還是反對?”對方步步緊逼:“能點頭同意嗎?老婆當然要麵子,不可能當麵答應。你要主動出擊。”


    2019年10月22日晚飯後,對方打來電話,叫趙國奎攜老婆去唱歌,趙國奎很快領會了對方的用意。他叫老婆上了車,車門一關,一溜煙地朝市區開去。


    蒙在鼓裏的趙國奎的老婆到了地方,一看到丈夫的情人夫婦也在,為照顧丈夫的麵子,她沒有退出。酒終曲散,時間已經到了深夜,趙國奎夫婦與對方夫婦走了出來,就在分手時,對方朝趙國奎使了一個眼色,趙國奎心領神會,向對方發出邀請:“天太熱,你們上我家去吃西瓜!”


    對方哪會不答應,正求之不得呢。


    到了趙國奎家,趙國奎切了西瓜招待情人和她的丈夫,自己到隔壁房間與妻子商量:“人家(指情人的丈夫)看上你了,你就逢場作戲,怎麽樣?”


    “虧你說得出!逼自己老婆去找情人。我不去,你自己去!”老婆很不高興地下樓洗浴,準備睡覺。


    趙國奎見妻子不從,隻得拋下妻子趕往樓下送客——情人和她的丈夫。


    情人和她的丈夫一走,趙國奎把怨恨全部傾泄在妻子身上,他對妻子吼道:“躲過初一,逃不了十五。下次他(指情人的丈夫)來,你再這樣無禮,休怪我對你不客氣!”妻子不與他吵鬧,穿上衣服就往外走。


    一個堅決要走,一個堅持不讓,雙方在深夜鬧得不可開交。住在附近的趙國奎的哥哥及父母聞訊趕來,妻子這時像一個受了極大委屈的孩子,見到親人便放聲痛哭。妻子被趙國奎的父母、哥嫂拉走了。


    不一會兒,趙國奎的哥哥氣勢洶洶地來了,指著趙國奎的鼻子罵道:“你也四十多歲的人了,婚姻也經曆了幾次,你自己風流不算,還逼迫妻子幹那樣的事,你不是人,我恨不得一扁擔劈死你!”


    挨了罵的趙國奎一整夜在外遊蕩,於10月23日黎明才悄悄地迴到家,不見妻子,就直奔嶽母家,見妻子在那裏,就問:“迴不迴家?”


    妻子說:“不迴!”


    “你幹不幹那事?”


    妻子說:“不幹!”


    “你不幹,我要你女兒的命!”趙國奎下了最後通牒。


    妻子一臉驚駭,17歲的女兒是她親生女兒,是她與前夫所生,自己再婚後把女兒帶到趙國奎家。如今做丈夫的為了逼迫自己與他人發生關係,竟選擇了加害女兒這條罪惡之路。她知道丈夫說得出,做得到。前幾個月她已經感到有預兆,擔心自己不在家,女兒被丈夫糟蹋,所以在女兒初中一畢業,馬上叫女兒住在外婆家,現在丈夫既已言明,看來厄運就在眼前。做母親的她,決定轉移女兒,保護女兒!


    就在她做準備時,惡丈夫趙國奎開車離去不久又返迴來了。他先用手機打來電話,接電話的是女兒,趙國奎說要與妻子通話,女兒迴答:“媽不在!”


    不一會兒,趙國奎雙手各持一把菜刀直奔二樓,見到女兒就問:“你媽呢?”


    “不在!”女兒答。


    “娘不在,女兒頂!”趙國奎兇神惡煞地直撲女兒,一手勒住女兒的脖子,一手用尖刀對準女兒腦門,把女兒拖上陽台,大聲地叫嚷:“臭婆娘,你出不出來?不出來,我就要你女兒的命!”


    嶽父家驚呆了,全村人驚呆了:趙國奎綁架女兒做人質了!


    趙國奎的妻子決定上前用自己的性命換迴女兒,但她被親人拖住了:你丈夫紅了眼,你上去兇多吉少,等警方來解救你女兒。


    不到十幾分鍾,警方來了,此時已是深夜,全村的人都圍觀在出事現場。大家心急如焚。趙國奎見警方出現,大聲叫嚷:“這是我家的內部矛盾,與你們警方無關。妻子不肯迴家,我用女兒換妻子,有什麽錯?”


    警方悄悄地行動了,部分警官與歹徒趙國奎對話:“既然是家庭矛盾,何必大動幹戈,有事坐下來商量,我們警方積極配合。”


    “妻子不出來,我不會放女兒!”趙國奎一邊對話,一邊觀察著警方的行動。


    他見當地的派出所民警中增添了許多生麵孔,知道警力增加了,自己已經闖下大禍,不如破罐子破摔!趙國奎口出狂言:“警方全部退去,不然我取女兒生命!”


    “我們派人去尋找你妻子了,你放了女兒,你妻子迴來後見你這樣,還敢和你一起迴家嗎?”


    警方一邊周旋,一邊部署警力向歹徒悄悄靠攏。


    趙國奎的妻子滿臉淚水,此時她正在周圍密切地注意著丈夫的一舉一動。她恨丈夫,也恨自己,為啥瞎了眼,離婚後嫁給了這樣一個毫無人性的惡男人,逼妻做那樣的事不成,竟綁架女兒作人質,達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她一邊自責,一邊打自己的耳光……


    警方與趙國奎對峙了三個多小時,警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仍未降服趙國奎。警方準備不惜代價保護人質。趙國奎也累了,他一會兒要喝茶,一會兒要借手機與外界朋友聯係,警方一一滿足。趁他不注意,上前把他撲翻了,從他刀下搶迴了人質——他的女兒。


    趙國奎的妻子抱著嚇昏了的女兒,失聲痛哭。


    災難,是惡丈夫趙國奎帶來的。社會公德不會饒恕趙國奎逼迫妻子與他人發生關係的醜行,法律更不會饒恕趙國奎用綁架女兒來達到他換妻取樂的罪惡企圖。


    趙國奎被警方製服後,去了該去的地方。這年末,駐馬店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被告人趙國奎被押上了法庭。此時他抱著僥幸心理,辯稱:“並非綁架女兒,目的主要是叫妻子迴家;此案不是刑案,僅是家庭矛盾引起的民事糾紛。”在最後陳述階段,他淚水漣漣,懇請法庭放他一馬:“自己上有80歲的老母,下有16歲的兒子(他與前妻所生)和17歲的女兒,家裏還有二畝多田,主要生活來源靠自己開出租車,如果入獄,老小無法生活。”


    趙國奎錯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為了家庭,你平時為何不用道德和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呢?婚外戀情,違反道德;綁架女兒逼妻和別人發生關係,觸犯法律,屢屢闖紅燈,不受懲罰才怪。


    法院經庭審後認為,本案是由被告人違背社會公德要其妻子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引發,起因責任在被告人趙國奎,不屬一般家庭矛盾引發的犯罪案件,為此依法判決如下:被告人趙國奎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5000元。


    被告人趙國奎沒有上訴,他深知自己罪孽深重,換妻取樂,樂極生悲,樂進了監獄,成為被人唾棄的囚犯。


    無論是開庭審案,還是判決,趙國奎的妻子都沒有到庭探望丈夫。丈夫的醜行,畜牲不如,如果不是案發判刑,她也要解除這樁婚姻。


    人,豈能與狼共舞!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中國近代轟動案件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九月無聲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九月無聲並收藏中國近代轟動案件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