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6日下午5點多,國慶節剛過,正是下班的時候,京城一位身著藍色勞動布製服,胸前印著“海澱環衛局”字樣的中年人正在上班,他騎自行車不慌不忙地來到海澱區恩濟莊糧店對麵的公共廁所旁,停下來,拿起自行車後架上的工具,向男廁所走去。放水、衝池、掃地、噴藥,每處都是這樣一套清理程序。這次蓄糞池通道的水流被堵塞住了,低頭一看堵塞物是鼓鼓囊囊的兩隻塑料袋,用糞勺撈上來,衝淨再看,塑料袋裏白花花又血糊糊的。中年人心中一撞,立刻有種異樣的感覺,顧不得髒臭,他解開了一袋的紮口……


    昏暗的燈光下,赫然一隻胳膊一隻手!


    二處副處長王軍帶領十餘名刑偵技術人員飛奔現場,此時海澱分局刑警隊與當地派出所幹警已先行到達,當即組成聯合調查組。


    兩個塑料袋都已打開,呈現在眼前的是:兩隻胳膊、兩隻手和一張附在塑料袋裏印有“直發料單”字樣的單據。


    經法醫鑒定:死亡時間在兩日以內。


    一起兇殺慘案,無頭無緒。


    這現場僅僅是被害人屍體的一部分,那麽,屍體的其他部分在哪裏?死者究竟是怎樣一個人?


    王副處長邊聽匯報邊觀察,殺人者碎屍後再拋屍,從肢解屍體的手法上看,沒有技法知識,倒有股子蠻力;拋屍地點又在男公共廁所,案犯很可能是個在城裏居住的男人。這人既然認為廁所是能藏匿罪證的場所,那麽屍體的其他部分極可能在其他廁所裏。


    是的,查找屍體其他部位是當務之急。


    考慮到案犯很可能就在附近住家,或隨時來窺測所棄屍塊是否被發現,為了不打草驚蛇,王副處長決定讓9名偵查員化裝成掏糞工人,每天和海澱環衛局的職工一起在海澱各個公共廁所清掃。


    偵查員也真不簡單,雖然沒幹過這個活計,但從一招一式上,沒人看出他們是外行,硬是在幾天之內,將1800多個公共廁所“清掃”了一遍,對公廁裏凡有可能拋屍的角落都一一進行了認真檢查。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在10月8日、10日兩天,先後在娘娘廟附近的公共廁所和廣安門內五金化工建材商店旁的公共廁所發現了另外一部分。


    將這幾部分屍塊包括頭顱湊在一起,雖不完整,但能確認是同一人體。然而,原以為找到頭顱就可以知道死者的麵容,從而能縮小查找範圍,不想死者的麵部竟被兇手在棄屍前殘忍地剝離了——至此,死者的身份仍然是個謎。


    法醫檢驗認定:死者為男性,身高1.70米左右,年齡30歲上下,在吃完最後一頓飯後1至2小時內,被鈍器擊傷後,扼頸致死,麵部皮膚被剝離。


    案情毫無進展,案件在社會上的傳播卻像肆虐的瘟疫,不幾天工夫,已被演繹成“公共廁所兇殺案”——多少人上廁所因毫無防備、行動不便,被潛伏的歹徒伺機殺死,然後又被剁成碎塊就地扔在茅坑裏……一時間上公廁的人無論男女,個個戰戰兢兢,更有不搭幫結夥不敢如廁者,社會治安受到了劇烈的震蕩。


    夜深了,會議室裏煙霧繚繞,一縷縷青煙順門楣縫隙飄然而去。王副處長斜靠在沙發上,凝視著手中的案情記錄,深思著:


    此案的犯罪現場所暴露出的一麵是什麽呢?盡管發現地點不是第一現場,但所收集到的物證及所表現出的狀態和屬性仍存在著偵查線索,關鍵還是要把現場吃透,通過對所有物證的分析,尋找符合犯罪條件的嫌疑人和與案件有關的人、事、物。


    案犯將被害人的麵部剝離,不外兩種動機:一是說明他與被害人認識,一旦查明被害人身份,離他就不遠了。這一點如果成立,那麽就可以斷定,案犯與被害人生前過從甚密。另一種可能是,此舉純屬為破案設置障礙,企圖使之成為“死案”,不管案犯是否與被害人相識。但這就是自作聰明了。實施顱骨重合術,複原人的麵目對現代科技來說並不難。不論哪種可能,都必須盡快查明被害人的身份。


    現場收集到的包裝屍塊的塑料袋,有西單商場和其他一些場所的,銷售使用範圍很廣,對偵破意義不大。而附在裏麵的那張“直發料單”卻是專用單據,盡管它隻是一張空白料單,上麵隻有印刷的欄目表格,如貨物名稱、數量、發往何處、領貨人等等,沒有其他筆跡線索,但它的特定使用範圍的屬性是毫無疑問的。先不管它是如何進入塑料袋中,目前不能斷定它與本案無關。


    憑著經驗與直覺,王副處長很看重這條線索。


    在案情分析會上,王軍提出了這些分析。大家也集思廣益,眾說紛紜。其間有人另辟蹊徑,提出案犯拋屍的線路問題:經過對幾處拋屍現場的分析,如果在北京市城區地圖上把發現屍體的地點連起來,可以看出是以西直門為中心,呈“廠”字形路線,推測西直門與犯罪分子的日常生活或居住地有一定的關聯。


    這一思路在線索不明時,尚顯示不出重要性,一旦案情稍有突破,其至關緊要之處就會凸顯出來。對於這一分析,王副處長點頭認可,分析會上他決定這起案件的偵破從四方麵展開:


    一是通過查找物證尋找死者或殺人犯,縮小偵破範圍,“直發料單”的所在單位一定要查清;


    二是請有關部門做顱骨重合技術,模擬死者畫像,以便確認死者;


    三是走訪現場周圍,查找線索;


    四是查找全市走失人口,特別是4日前後走失的。


    偵查員們在短短的幾天裏,以恩濟莊為中心,放射狀地向周圍的倉庫、鐵路、汽車運輸、包工隊、房屋維修隊、土建隊等進行暗訪,凡是有可能用上這種“直發料單”的部門、單位,一個都不能放過。但走訪了100多個部門,1800多個單位,仍然沒有結果。


    忙活多日卻一無所獲,難道思路錯了?在匯總偵查情況時,王副處長一針見血地說:越沒有結果就越能說明偵查方向是正確的。試想,如果到處都有這樣的“直發料單”,豈不像裝屍塊的塑料袋那樣滿大街到處都是,能對偵破有什麽實際意義?必須堅持繼續查找,這種料單肯定是內部使用的,哪家有這種料單,就跟這家要人!


    終於,通過海澱物資局的工作人員介紹:這種料單一般為內部使用,不對外,建築部門多用它。


    範圍迅速縮小了,很快就查到了使用這種料單的單位——北京城建一公司。城建一公司保衛部的幹部說,城建一公司不僅員工多,而且成分複雜,本單位職工、臨時工、外地民工,應有盡有,查找起來相當困難呀!


    專案組經過縝密研究,製定了一個周密的工作方案:向各工段、車間、科室、家屬區主管保衛工作的同誌通報了案情,並布置下相應的任務;迅速在家屬、職工中查找近期下落不明的人;查清“直發料單”的來源、使用範圍及規定、接觸人員和外流情況;查明有條件能接觸到料單的人員,如被開除人員;公司所有房屋、施工現場及有條件作案的地點均列入清理範圍。


    一張大網全麵展開了。群眾被發動起來了,各類情況不斷地反映到專案組。


    很快公司的材料科被列為偵查重點。


    這個科有50多名職工,均有條件接觸到料單;而令專案組始料不及的是,50多人中有各種經濟問題的或被判過刑的竟達30餘人之多。經過對50多人逐一排查,發現其中一個名叫劉立戶的青年,從10月4日後一直未見蹤影。此人從1990年4月離崗,承包了好幾項工程,掙了一筆錢。


    與此同時,刑技人員運用顱相重合術對死者身份進行確認。


    現代科技模擬出了死者的肖像,人們一眼就認出,他就是劉立戶。


    劉立戶的確是一個精明人,4月份離崗後,接連承包了北下關西龍餐廳,宏光五金商店的修建工程,著實發了一筆不小的財。是圖財害命嗎?專案組對死者承包的單位,對他周圍的人都進行了摸底,沒發現什麽可疑的情況。是報複殺人嗎?劉立戶為人圓滑,不至於落到讓人仇殺的地步。


    專案組又重拾案卷,對已掌握的情況再一次進行分析。猛然間,王副處長問:呈“廠”字形的拋屍路線除了與案犯居住地有關係外,還說明什麽?案犯拋屍不是隨意丟棄的,那些公共廁所不是預先偵查好也是很熟悉的。為什麽選擇這條線路?


    轉換思路後,再進行調查,結果發現這條以西直門為中心,呈“廠”字形的路線都與城建一公司有聯係。


    例如:恩濟莊的餘溝河是城建公司的宿舍;廣內往西羅園方向是城建一公司的第四經營部;土城公園往清河方向是公司的一隊、二隊所在地……一切似乎都與城建一公司有關,所以犯罪分子應是熟悉城建一公司的人,或者就在這個公司工作。偵破視線不能從城建一公司內部轉移。


    專案組又從城建一公司裏與劉立戶交往較深的人入手,圈定了幾個嫌疑人。這時有人反映,劉立戶是一個單身漢,與同單位一個叫蔡金華的比較要好,哥倆吃喝不分,10月4日晚有人見過他在蔡家吃晚飯。劉立戶與蔡金華是好友,而且又是從蔡家吃過晚飯後失蹤的,蔡金華成了偵查重點。


    蔡金華家住在西直門北河濱路7號,年齡與劉立戶相仿,給人一種老實巴交的感覺。


    不知是死了好友後的悲傷,還是害怕警察的到來,他神情不定,有些木然。他家還有一股很濃的來蘇水味兒。蔡金華告訴偵查員,他不知道劉立戶那晚在這兒吃完飯後去了哪裏。之後偵查員又四次和蔡金華打交道,總覺得這個人有問題。


    一次,偵查員去蔡家取劉立戶住處的鑰匙,敲門長達半小時之久,房門並未上鎖,但無人開門。偵查員們感到情況不對勁,便破門而入。進屋後,發現蔡金華好端端地坐在家中,臉上卻顯出驚慌之色,大汗淋漓。


    偵查員們的疑慮加深了。但對蔡金華的訊問偵查一時不能突破,法律隻認證據,隻有有了證據才能認定罪犯。而其他幾個嫌疑人也一一被排除了。


    這時,打撈屍體小組又在北下關的公共廁所內發現了劉立戶又一部分殘缺屍塊,是被兩條標有“正興賓館”的毛巾包裹著。而通過這條毛巾的線索,查知了蔡金華的一位親戚恰恰就在這家賓館工作。這兩條毛巾,無疑又是一個線索,像一條無形的鎖鏈把蔡金華與劉立戶的死緊緊地拴在了一起。


    1990年10月20日深夜,蔡金華作為重大嫌疑犯,被專案組拘捕。僅僅15分鍾的時間,蔡金華再也抗拒不了偵查員威嚴的目光,如實地交代了殺死劉立戶的犯罪事實:


    10月4日下午蔡金華下班迴家時撞見妻子與劉立戶鎖在房內不開門,知道發生了什麽事。自己拿劉立戶當親兄弟,晚上還請他來家裏吃飯,但這家夥居然這樣對待自己?!蔡金華想不通,怒火中燒的他躲在家附近的角落裏,越想越生氣,直到看到劉立戶從家揚長而去,遂起殺心。


    傍晚6時,劉立戶居然又像沒事人似的來到蔡金華家吃晚飯,蔡金華轉身到廚房取了一把方頭鐵錘,猛擊劉的頭部,然後又用正興賓館的毛巾勒住了劉立戶的脖子……


    在蔡家,從沙發的扶手上提取到一塊血跡,經化驗和死者血型相同。從牆旮旯處發現“正興賓館”字樣的毛巾。同時,還從組合櫃上放著的袖珍半導體的皮套裏找出一份蔡金華10月15日寫的“自首書”,其中詳細記錄了殺人的全部經過。


    蔡金華被戴上了手銬,其妻也因協同犯罪被押進了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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