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21日下午5點鍾,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人和鄉(2016年,人和鄉撤鄉建人和鎮)鬥立村11組村民陳昌富自外麵迴家,發現住屋的門大敞著,妻子遊和碧躺在水缸旁,滿臉血跡,周身是傷,已氣絕身亡。陳昌富驚愕之餘,悲痛欲絕。聞訊趕來的鄰居們急忙到鄉政府報案。


    一個小時以後,縣公安局刑警隊和楊家區派出所的幹警來到陳家,對現場初步勘察後封存守候,對周圍群眾進行廣泛調查詢問。


    次日上午,縣公安局的技偵人員在達縣地區公安處技偵人員的指導下,對現場進行了詳盡的勘察,對屍體做了仔細檢驗。


    人和鄉鬥笠村11組地處人和鄉、餘家鄉、竹北鄉的結合部,與這三個鄉鎮都是等距離——10裏路,顯得有些偏僻。陳昌富的家距他大哥陳昌友約10米,距大院50米,而與鬥立村小學相距最遠也不過百米。陳昌富家的房屋坐東朝西,是一座3間磚木結構的平瓦房。房屋南側有一偏房為灶屋。房前是農田,其餘三麵都被鬱鬱蔥蔥的竹林和綠油油的菜地所環繞。


    3間房屋和灶屋的門窗完好,沒有撬壓跡痕。房屋內部大麵積被翻動,箱子、櫃子和床鋪被翻騰得淩亂不堪。灶屋的牆壁上噴有大量血跡。從水缸內提取了把沾有血跡和毛發的篾刀。灶房外麵的菜地上有兩排淩亂不堪的腳印,在去餘家鄉的小路上消失。


    遊和碧,女,33歲,身體健壯。屍檢表明,遊和碧的頭部、麵部、頸部及雙手遭鈍器砍傷共48處,身體的其他部位沒有傷害。頭頂部粉碎性骨折,傷口為15-3.8厘米。因顱骨骨折,顱腦損傷,大失血休克死亡。


    遊和碧全家4口人,兩個女兒都在鄉裏學校讀書,中午不迴家。丈夫陳昌富早飯後就到楊家鄉趕場,直到下午迴家才發現妻子死亡。


    據陳昌富稱,家中沒有存放現金,經清點也沒有丟失其他財物。與他家居住最近的大哥陳昌友長期在外做生意,大嫂當天去走親戚,侄兒陳闖闖早飯後上坡去幹活兒。


    據他講,早上離家時看見叔叔家的灶屋門是關著的,中午一點迴家吃飯,則見灶屋門已經打開。他以為叔叔家裏有人也就沒有在意。


    發案當天細雨蒙蒙,又臨近春節,大院的人都在忙著自己家裏的事,很少有人外出活動,沒有發現可疑的情況和可疑人員。


    村小學的師生因臨近期末考試,都在集中精力複習功課,也沒有異常情況。


    隻是與餘家鄉交界處有兩個農民介紹說,在吃午飯時,曾看見兩個年輕人從陳昌富家的方向走來,又朝著餘家鄉的方向慌忙走去。


    現場勘察剛剛結束,死者的大伯哥陳昌友急急忙忙找到技偵人員,說他家的後門也發現了問題,經勘察果然發現他家後門的木磚鬆動,四周的灰塊脫落,木磚上有新鮮的撬壓痕跡。


    這又是怎麽迴事呢,與遊和碧被害有無聯係?這一情況又給案件增加了一個新的問號。


    由縣局和派出所20多名幹警組成的專案組,在簡陋的村辦公室裏針對已經掌握的情況對案情進行了初步分析認定:


    1、發案時間應為21日早飯後至下午一點以前;


    2、作案人數為兩人或兩人以上;


    3、殺人過程應是罪犯正常進入陳昌富家,沒有攜帶作案工具。死者在毫無戒備的情況下,罪犯用她家的篾刀將其殺害。這說明罪犯原無殺人準備,而是因某種原因臨時產生了作案惡念;


    4、對於案件的性質大家紛紜不一。


    因為,遊和碧相貌平平,作風正派,人品很好,勤儉持家。應排除情殺。在這個大前提下,一部分偵查人員認為,罪犯窮兇極惡,對被害人懷有深仇大恨,所以連砍數十刀才肯罷休。


    而另一部分偵查人員則認為,罪犯對屋內進行了大麵積的翻動,想找錢財。又加上死者的大伯哥陳昌友此前曾兩次被盜3000多元,發案當天他家的後門又被撬動,罪犯依舊打算盜竊錢財。由此推斷進入陳昌友、陳昌富兄弟兩家的可能為同一個人。極有可能是遊和碧發現了罪犯的盜竊行徑而慘遭殺害。


    兩種意見都有道理,所以指揮員決定暫不考慮定性問題,隨著調查工作的深入,更多地掌握了有關情況後,再作進一步研究。接著對罪犯應具備的條件進行了初步劃定:


    a、具有作案時間;


    b、行為不端,素有盜竊惡習;


    c、與陳家存有矛盾;


    d、案發後衣褲上沾有血跡,且有異常表現。


    根據上述意見專案組決定在人和鄉、餘家鄉、竹北鄉範圍內,開展“地毯”式的調查訪問,從中發現具備作案條件的可疑對象。


    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人馬重點調查與死者家曾有過矛盾的人和事,以便從中發現可疑線索。結果了解到陳昌富為人直率,性格開朗,爭強好勝。往往為一些生活瑣事與人爭長論短。可鬧過去以後又和好如初,他不曾與誰結過仇。隻有一件小事他至今耿耿於懷。


    他與同在一個社的溫小毛結夥做生意,溫小毛負責掌管賬目、錢財。到年終結算時虧了本,每人要賠700元。陳昌富不服氣,為此兩人曾大吵一架,從此反目,兩人不再往來。


    這溫小毛會不會因圖謀報複而行兇殺人呢?


    偵查人員把溫小毛列入了嫌疑重點。通過查證溫小毛、包括他親朋好友都不具備作案的條件和時件;況且,死者遊和碧性格溫順,待人熱情,她與溫小毛沒有直接衝撞。據此,否定了這一線索。


    在否定了溫小毛可能仇殺之後,原來分成兩路的偵查人員又合攏到一起,集中力量把工作重點放在圖財殺人的調查上。


    調查訪問工作由現場中心逐漸向四周延展。當時正值陰雨連綿季節,偵查人員不顧天寒路滑,顧不上吃飯、休息,奔波往返,逐村逐社、逐戶逐人進行摸排。隻兩天兩夜的時間就召開各種會議23次,訪問群眾425人,摸排出嫌疑對象11人,捎帶破獲其他案件4起,收獲豐厚。


    與此同時,專案組根據罪犯係正常進入陳家的特點,又抽出相應力量專門對與死者熟悉、又有過盜竊行為的人展開調查。很快發現死者的外甥李廣春曾經有過盜搶行為,發案當天的早晨有人看見他朝陳家走去,案後去向不明。


    李廣春,男,17歲,高中文化。家住人和鄉新場村4社。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偵查人員首先傳訊了李廣春的父母。但這對夫婦在偵查人員麵前一直不說話,拒絕配合案件的偵查。麵對這種情況,專案組再次進行了認真的研究,認為既然李廣春的父母不肯說話,那就隻好從李廣春其他親友的身上打開缺口了。遂對他的親友逐一調查。


    李廣春的幺姨陳昌瓊住在餘家鄉河心村6社,如果此案係李廣春等人所為,作案後又是朝餘家鄉方向逃竄,她就很可能知道一些情況。


    李廣春的幺姨陳昌瓊住在餘家鄉河心村6社,如果此案係李廣春等人所為,做案後又是朝餘家鄉方向逃跑,她就很可能知道一些情況。於是,偵查人員又馬不停蹄地趕到了陳昌瓊家,麵對偵查人員的提問,陳昌瓊思想鬥爭激烈。她想,一邊是善良無辜、慘遭殺害的嫂嫂;一邊是犯了殺人大罪的親侄兒。說了實話侄兒就要依法受到嚴懲;不說實話,又愧對活著的哥哥和慘死的嫂子。經過左右掂量,她終於決定站在正義一方。最後終於道出了她所知道的有關本案的情況。她說:李廣春殺人以後就帶著另一個人來到了她家。吃過午飯後兩人又慌慌張張的走了。說完交出了李廣春換下的血衣。


    李廣春作案無疑,但另一名同夥又是誰呢?


    通過對李廣春所結識人員的調查和陳昌瓊提供的另一名罪犯體貌特征的綜合分析,李的殺人同夥極可能是同組的張鬥明。


    張鬥明,男,17歲。與李廣春自幼相交,長大後好逸惡勞,常常與李一起小偷小摸。1月21日發案時不在家中,案後去向不明。他極有可能與李廣春一同逃跑。為了擴大線索,盡快查清李廣春和張鬥明的去向,專案組又一次做李廣春父母的工作。通過法製教育,在事實和證據麵前,他們終於交代了包庇兒子負罪在逃的經過:


    1月21日晚,李廣春慌慌張張從外麵迴到家中,述說了他和張鬥明殺害遊和碧的大體經過。說完沒從家中帶一分錢和一件換洗衣服,就連夜和張鬥明朝楊家鄉方向走了。李廣春的父母說完這些以後還提供說李廣春可能逃往的柏林鄉、餘家鄉、達縣渡市鄉、渠縣三匯鎮的23家親友的地址。


    1月24日,偵查人員將工作重點放在了追捕罪犯上。一方麵行了認真的研究,認為既然李廣春的父母不肯說話,那就隻好從李廣春其他親友的身上打開缺口了。遂對他的親友逐一調查。派出多路人馬分別到李廣春親友家中查找。並在他們可能經過的交通要道設關堵卡;另一方麵派人在李廣春家中守候,嚴防李廣春因身上沒錢、遠走困難,再迴家索要。


    果然不出所料,1月24日下午,李廣春家居柏林鄉楠木村的表姐夫王某某,帶著李廣春向其父母要80元錢現金和兩套衣服的便信到了李家。從後門剛剛進屋就被守候在那裏的刑偵人員抓獲。王某某交出了紙條,承認李廣春、張鬥明已在他家躲藏了兩天,現正籌集資金準備遠去他鄉長期躲藏。


    偵查人員立即出動趕往柏林鄉楠木村。此村地處華瑩山脈的牛奶尖山,海拔800多公尺,地勢險峻,道路坎坷難行。


    專案組趕到王某某家時,李廣春、張鬥明已逃往山上。偵查人員跟蹤追擊,在當地群眾的幫助下,在與此地相比鄰的渠縣龍落鄉幹溪村3組的老龍洞將李、張二犯雙雙抓獲。


    在事實和證據麵前,李廣春、張鬥明分別交代了犯罪事實和詳細經過:


    1月中旬,李廣春和張鬥明說,眼看要過春節了,手裏沒有一點錢,幹脆到我大舅陳昌友家去偷點,張鬥明表示讚同。


    1月21日早飯後,李廣春、張鬥明竄到人合鄉鬥笠村11組陳昌友家附近。李廣春觀察動靜,張鬥明負責撬門,正在這時被過路的遊和碧發現,並遭到她的指責。盜竊未遂。李廣春、張鬥明賊心不泯,緊接著便竄到遊和碧住房左側竹林處窺測動靜,準備繼續行竊。遊和碧發現後對他們大加訓斥。


    兩次行竊均因遊和碧不能得手,因此李廣春大為不滿。便對張鬥明說:“如果我舅媽(指遊和碧)把事情說出去,我們的名聲就更不好了,不如把她殺了。”


    張鬥明說:“她到底是你的舅媽呀!”


    “管她是哪個,隻要對不起我們的人,都要統統殺掉。”


    張鬥明聽了這些也表示同意了。


    上午11點多鍾,李廣春、張鬥明見四下無人,李廣春便進入遊和碧的灶屋裏假裝烤火,並與舅媽擺開了龍門陣,張鬥明則在外繼續觀察動靜。後李廣春趁遊和碧不防之機,用手將遊和碧的嘴巴捂住,同時唿叫張鬥明趕快進來。張鬥明急忙進屋將門關上,拿起煤鏟朝遊和碧的頭部打擊。遊和碧奮力反抗,唿喊“救命”,但唿聲被風雨聲淹沒,沒有人聽見。李廣春、張鬥明先後用蔑刀、菜刀向遊和碧的頭部、麵部、頸部等處猛砍數十刀……


    確定遊和碧死亡後,李張二人又到屋裏到處翻騰,但沒有發現現金和有價值的物品,不得不慌忙逃離現場。


    李廣春這個利欲熏心、六親不認的惡棍和幫兇張鬥明很快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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