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們三個小夥伴又聚集在一起玩。


    陽陽的腿已經好的差不多了,隻是腿上留下了一道,看上去不是很明顯的疤痕。


    這中間發生了太多的事,所以感覺我們三個好久沒聚一起玩兒了。


    這天,陽陽拿出一個新東西給我們看,是一個彈弓。陽陽說,是他爸爸給他做的。


    上麵有塊黑色方形的小皮子,一個y型的樹枝上,有一條跟輸液時,醫生用的橡皮筋似的帶子,纏在樹枝的兩頭,而那塊黑色方形的小皮子,就是用來放投擲物的。


    隻要找一塊小石子,然後瞄準一個地方,拉緊那個夾著小石子的黑色方形的小皮子,就可以用彈弓射擊了。


    拉滿,瞄準,發射!一氣嗬成。


    當然,你還要把一隻眼睛閉起來,用另一隻眼睛來看,可能這樣更精準吧。


    所以那天我們三個輪流著用陽陽的彈弓,練習著玩兒。


    射射這裏,瞄瞄那裏。最後我們幾個商量出,去王大爺家隔壁牆角的那片空地玩兒。


    因為王大爺家隔壁的那個牆角處,堆放了很多空的啤酒瓶,不知道誰放的,也不知道是用來幹嘛的,反正有很多。


    於是我們幾個就到那個牆角的空地上,擺放好一排空酒瓶,比看誰用彈弓瞄的準、射得準!


    我們幾個不分高下,難分伯仲,都覺得自己,已經進階了。其實是因為空啤酒瓶與我們的距離很近,所以幾乎每人都可以打得到啤酒瓶,並且彈無虛發。


    所以,玩兒了很久後,我們幾個覺得沒意思,就到處看,看該再找些什麽來瞄準玩兒呢…


    我們也想過用彈弓射麻雀玩兒,可是試了幾次之後,發現它們飛的太快,而且很靈活。我們幾個畢竟都是半斤八兩的技術,沒有一個人射中的。幾經周折的嚐試之後,就都妥妥的放棄了。


    在我們那個時候,是可以打鳥和吃麻雀的。不像現在,這些都是不被允許的,且明文禁止的。


    當然大家現在就千萬不要這樣做了,因為2000年麻雀也被列入了保護動物的目錄之中。(麻雀成為被保護動物,是在2000年8月1日頒布的,由國家林業局發布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名錄》中,明確指出“任何捕殺、出售、食用麻雀的行為,均屬違法”。


    於是,我們幾個路過了王大爺家門口時,突然把視線挪到了王大爺家門廊上安的那一盞燈,我們就叫它門燈吧。


    當然,我們也看到他們家門上,那頂看著很大的門燈的燈罩,以及大大的燈泡。


    那個門燈的作用,就是晚上人們出門的時候,可以在院子裏照明用的。


    我們幾個正思索著“這個燈要怎麽打開呢?開關在什麽地方。”的時候,不知道是誰先發現的,在靠近王大爺家門外的窗台處,剛好連著一根繩子,那個就是控製門燈的開關繩。


    無論開或關,隻需要輕輕拉一下那根燈繩,那個燈就會亮起來,再拉一下就熄滅了。


    王大爺家這會兒,剛好是沒人在家的時候,我和陽陽還有剛子就湊過去拉王大爺家門口的那根燈繩。


    因為覺得很有意思。


    燈一拉就亮了,再一拉就滅了。來來迴迴的,我們三個人一人拉了好幾迴,才作罷。


    於是,我們幾個又琢磨著要幹點什麽好呢。我提議說,用彈弓打那個燈罩玩兒。王大爺家,門燈上的那個鐵燈罩,看著不錯,即結實也打不壞。


    我們三個就開始了又一輪新的比賽。


    一直玩兒到了下午,但誰也沒有打到那個燈罩。可能是我們三個瞄準技術都不行吧。


    看時間也差不多了,就各自散去,都迴了家。


    畢竟,再過一會兒,王大爺家的人就該迴來了。如果發現我們三個在他們家門口玩兒“打燈罩”的遊戲,就不好了。


    第二天中午吃過午飯,我媽讓睡午覺,而我自然是不願意的。趁我媽熟睡後,我就自己溜了出來。


    心裏對昨天那個門燈的事兒,耿耿於懷,賊心不死。


    反正我又鬼使神差的去了王大爺家門口。


    我忘了看他家有沒有人,於是就從地上撿了些小石子,站到離他家門兩三米遠的地方,進行瞄準。


    瞄準哪裏呢?當然是昨天我們三個沒有用彈弓擊中的那個門燈的燈罩了。誰曾想,燈罩沒打到,打中了他家的門玻璃。


    瞬間,一聲清脆的響聲,整個門的玻璃都碎了。


    王大爺家的兒子和兒媳婦都出來了,屋子裏也傳出了孩子的哭聲。隻見我一個人呆若木雞的站在原地。


    “怎麽和我想的不一樣的呢?哎~王大爺家有人啊!我為什麽非要執著於打那個燈罩呢?我可真後悔~這下完蛋了...”我懊悔的正想著這些,就看見我媽從家裏出來了。


    她探著頭一看,我正站在王大爺家門前,正和王大爺家的人麵麵相覷。


    我媽喊了一嗓子:“夏天,大中午的不睡覺,你又偷跑出來幹嘛呢!在院子裏?我剛聽到誰家的玻璃碎了,不是你幹的吧?”我媽不高興的問我,等著我給她一個答案。


    畢竟這是中午,本來應該是午睡的,我並沒有。而是裝睡了一會兒,發現我媽睡著了以後,自己偷偷溜出來的。


    我小時候真的很不喜歡午睡。


    “楊姐,你聽到了,這是你家夏天扔石頭子,把我家的玻璃砸了。”,“我們一家子正在屋子裏睡午覺呢!把我們嚇了一跳!趕緊起來,出來看看。孩子也哭了,在屋子裏也被嚇醒了。”說話的正是王大爺的兒子和兒媳婦,我看到那個女的,說完後麵的話,扭身進了屋子,應該是哄孩子去了。


    我媽迅速走上前,去確認王大爺家的玻璃,確認無誤後。我媽拉著我給人家道了歉,並承諾說,等他們下午買完玻璃後,錢由我媽出。


    可想而知,我迴家後,挨了一頓我媽老虎發威似的雷霆咆哮。就老老實實的在家躺著午睡了。


    在沒有網絡、沒有手機的年代裏,對我來說,這些都是小時候的樂趣。


    消遣的方法有很多種,雖然很多時候,都是要付出慘痛代價的吧,但也是痛並快樂著,誰還沒挨過幾次打不是。


    其樂無窮。


    同樣的,這件事我也在當天下午,睡醒後,跑去告訴了陽陽和剛子。讓他們以後也少去王大爺家門口打燈罩玩兒了。不然就會像我一樣,被我媽中午關家裏,勘著不讓出門。


    當然,王大爺家的門玻璃安上了,我媽也如約賠了錢,事情也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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