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表演賽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看著表情嚴肅,一本正經的季平信,金勝覺得有點好笑。
明明都已經知道了,這些東西都是偽造的,連證人都是花錢雇的,還能說的如此抑揚頓挫、言之鑿鑿,果然是專業的檢察官。
還好自己也練過。
否則笑場那就太尷尬了。
隻不過這第三份口供,應該是真的。
按照自己的猜想,兇手正是利用葉小婉的職業特質,提出高額的線人費,引她上鉤。
金勝正是基於此,把一些關鍵點給串聯了起來。
有些細節方麵的東西才能解釋通。
主審法官聽完季平信的發言後,轉頭看向了金勝這一邊。
“辯護人,你可以就公訴方目前所出具的證人證言進行質證。”
“好的”
金勝答應後,就看向了季平信。
都已經排練過了,熟的很。
“公訴方,第一份證人證言,根本就毫無說服力。”
“首先,這位叫藺誌強的證人,他說匕首是從十元店裏買的,怎麽證明?”
“收據、付款憑證、或者其它佐證有沒有。”
“我怎麽知道,他是不是收了別人給的好處才出來作證。”
“連放在治安局的證據都能被造假,那還有什麽是不可能的。”
“另外他的身份不是當地的原住民嗎?這件案子發生在拆遷範圍內,可以說離他家也非常近。”
“那他也應該挺著急的吧!”
“畢竟案子一天沒有判決,拆遷就無法動工,事關利益啊!”
金勝說完著這一點,合議庭其中一個法官微不可察的點了一下頭。
這是認可自己的說法。
這時候,金勝朝著季平信問道:“公訴方,請問你坐過魔都的出租車嗎?”
“沒有”
“那我給你普及一個知識吧!”
金勝拿出一張稿紙念道:“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
“而魔都的出租車,不管是現金還是電子支付車款,不管你要還是不要,隻要計費器歸複,就會自動打印發票。”
“上麵會包含上車時間和到達時間、裏程數、車輛等信息。”
“出租車內部會有監控錄像,同時也會安裝gps定位。”
“請問,這些輔助信息,為什麽沒有提供呢?”
季平信看了一眼手中的資料說道:“根據警方的反饋,當時這個司機看到葉小婉挺著急的。”
“他為了多賺點錢,就沒有打表計費,而是隨口就報了一個差不多的價格。”
“經過葉小婉同意後,他才啟動的車輛。”
“由於時間太久,車輛內部監控錄像已經被自動覆蓋了,無法進行恢複。”
“至於gps數據,警方沒有進行說明。”
季平信的解釋剛一說完,金勝立馬接口道:“沒事,我已經幫警方完善了這個漏洞。”
“這一份,就是由洪明所在的出租車公司提供的gps定位記錄。”
“上麵可以清楚的顯示,在10月15日案發當天下午,由洪明駕駛的車牌號為滬d.x5169的出租車。”
“其行駛範圍雖然在金山區,但並沒有靠近過案發所在的塘中村附近。”
金勝一邊說著,一邊把資料交給了庭審助理員。
“公訴人,第三份口供我就不再質疑了,至於原因你應該清楚。”
“一個出了問題的警察所提供的新證據,能有幾分可信度。”
這句話叫殺人誅心。
張雲泊要是不進去,金勝都敢跟他姓。
合議庭的幾個法官看完gps的記錄後,互相交流了一下眼神。
心中都已經很清楚了。
但是按照程序,還得再問一下季平信。
“公訴方,對於辯護人出具的這份記錄,你有什麽意見嗎?”
“沒有”
兩人都是一夥的,他能有什麽意見。
隻是風頭都讓金勝出了,心裏有點小小的嫉妒而已。
主審法官接著看向金勝道:“辯護人,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沒有了。”
“好,那下麵進行法庭辯論,由公訴方先開始。”
金勝有點詫異,主審法官這麽幹脆,直接就把舉證質證給過了嗎?
不是還有好幾個點沒有說清楚嗎?
難道是心裏有了決定?
季平信同樣也是驚訝了一下,忍不住朝著審判席上看了一眼。
他主要是因為手上的這份詞,是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準備的,都沒來得及改一下。
現在讀出來,會讓人笑掉大牙的。
但眼下主審法官都已經發出指令了,隻能硬著頭皮往下走。
這一把,算是虧大了。
“尊敬的合議庭”
“在本案中,被告人出於對金錢的貪婪,造成了令人惋惜不已的後果。”
“致使一位年輕的生命,離開了人世。”
“或許由於案發地的特殊,被告人的拒不交待,在有些細節方麵並不完善。”
“但無論是被告人遺留在現場的兇器,還是從其家中搜出的贓款,都是不可磨滅的犯罪事實。”
“故此,公訴方請求法庭,對被告人魏大勇依法進行懲處。”
“.........”
季平信詞寫的還是挺不錯的,隻不過眼下的形勢有點不對版。
這要占上風的情況下,再配合這番話,說服力還是挺強的。
指不定就能搞個死緩或者死刑出來。
但是現在嘛........
隻能說有點搞笑了。
主審法官聽完後,麵無表情的看向金勝道:“辯護人,你可以開始了。”
“好的”
金勝拿過辯護詞開始了發言。
“尊敬的合議庭”
“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勤勞踏實的普通老百姓,因妻子生病,導致生活窘迫,入不敷出,長期以工地苦力為營生。”
“但是他並沒有去抱怨生活,反而擔起了家庭的重擔。”
“為年邁的父親養老,為生病的妻子治療,也為年幼的女兒撐起肩膀。”
“或許當他看到地上有這麽多錢的一刹那,想過占為己有,用來改善家庭情況,走出困境。”
“但也害怕被失主找到,所以不敢花費一分錢,僅僅隻是藏匿於家中。”
“雖然魏大勇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淡薄。”
“卻也明白‘搶劫’、‘殺人’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是不能做的。”
“...........”
“在本案中,有太多的疑點無法解釋清楚,甚至連關鍵的證據都能進行偽造。”
“這是什麽?這是草菅人命,陷害無辜,讓本就不幸的家庭更加悲苦。”
“在此,我懇請法庭,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還我當事人一個清白,讓他早日與家人團聚。”
明明都已經知道了,這些東西都是偽造的,連證人都是花錢雇的,還能說的如此抑揚頓挫、言之鑿鑿,果然是專業的檢察官。
還好自己也練過。
否則笑場那就太尷尬了。
隻不過這第三份口供,應該是真的。
按照自己的猜想,兇手正是利用葉小婉的職業特質,提出高額的線人費,引她上鉤。
金勝正是基於此,把一些關鍵點給串聯了起來。
有些細節方麵的東西才能解釋通。
主審法官聽完季平信的發言後,轉頭看向了金勝這一邊。
“辯護人,你可以就公訴方目前所出具的證人證言進行質證。”
“好的”
金勝答應後,就看向了季平信。
都已經排練過了,熟的很。
“公訴方,第一份證人證言,根本就毫無說服力。”
“首先,這位叫藺誌強的證人,他說匕首是從十元店裏買的,怎麽證明?”
“收據、付款憑證、或者其它佐證有沒有。”
“我怎麽知道,他是不是收了別人給的好處才出來作證。”
“連放在治安局的證據都能被造假,那還有什麽是不可能的。”
“另外他的身份不是當地的原住民嗎?這件案子發生在拆遷範圍內,可以說離他家也非常近。”
“那他也應該挺著急的吧!”
“畢竟案子一天沒有判決,拆遷就無法動工,事關利益啊!”
金勝說完著這一點,合議庭其中一個法官微不可察的點了一下頭。
這是認可自己的說法。
這時候,金勝朝著季平信問道:“公訴方,請問你坐過魔都的出租車嗎?”
“沒有”
“那我給你普及一個知識吧!”
金勝拿出一張稿紙念道:“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
“而魔都的出租車,不管是現金還是電子支付車款,不管你要還是不要,隻要計費器歸複,就會自動打印發票。”
“上麵會包含上車時間和到達時間、裏程數、車輛等信息。”
“出租車內部會有監控錄像,同時也會安裝gps定位。”
“請問,這些輔助信息,為什麽沒有提供呢?”
季平信看了一眼手中的資料說道:“根據警方的反饋,當時這個司機看到葉小婉挺著急的。”
“他為了多賺點錢,就沒有打表計費,而是隨口就報了一個差不多的價格。”
“經過葉小婉同意後,他才啟動的車輛。”
“由於時間太久,車輛內部監控錄像已經被自動覆蓋了,無法進行恢複。”
“至於gps數據,警方沒有進行說明。”
季平信的解釋剛一說完,金勝立馬接口道:“沒事,我已經幫警方完善了這個漏洞。”
“這一份,就是由洪明所在的出租車公司提供的gps定位記錄。”
“上麵可以清楚的顯示,在10月15日案發當天下午,由洪明駕駛的車牌號為滬d.x5169的出租車。”
“其行駛範圍雖然在金山區,但並沒有靠近過案發所在的塘中村附近。”
金勝一邊說著,一邊把資料交給了庭審助理員。
“公訴人,第三份口供我就不再質疑了,至於原因你應該清楚。”
“一個出了問題的警察所提供的新證據,能有幾分可信度。”
這句話叫殺人誅心。
張雲泊要是不進去,金勝都敢跟他姓。
合議庭的幾個法官看完gps的記錄後,互相交流了一下眼神。
心中都已經很清楚了。
但是按照程序,還得再問一下季平信。
“公訴方,對於辯護人出具的這份記錄,你有什麽意見嗎?”
“沒有”
兩人都是一夥的,他能有什麽意見。
隻是風頭都讓金勝出了,心裏有點小小的嫉妒而已。
主審法官接著看向金勝道:“辯護人,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沒有了。”
“好,那下麵進行法庭辯論,由公訴方先開始。”
金勝有點詫異,主審法官這麽幹脆,直接就把舉證質證給過了嗎?
不是還有好幾個點沒有說清楚嗎?
難道是心裏有了決定?
季平信同樣也是驚訝了一下,忍不住朝著審判席上看了一眼。
他主要是因為手上的這份詞,是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準備的,都沒來得及改一下。
現在讀出來,會讓人笑掉大牙的。
但眼下主審法官都已經發出指令了,隻能硬著頭皮往下走。
這一把,算是虧大了。
“尊敬的合議庭”
“在本案中,被告人出於對金錢的貪婪,造成了令人惋惜不已的後果。”
“致使一位年輕的生命,離開了人世。”
“或許由於案發地的特殊,被告人的拒不交待,在有些細節方麵並不完善。”
“但無論是被告人遺留在現場的兇器,還是從其家中搜出的贓款,都是不可磨滅的犯罪事實。”
“故此,公訴方請求法庭,對被告人魏大勇依法進行懲處。”
“.........”
季平信詞寫的還是挺不錯的,隻不過眼下的形勢有點不對版。
這要占上風的情況下,再配合這番話,說服力還是挺強的。
指不定就能搞個死緩或者死刑出來。
但是現在嘛........
隻能說有點搞笑了。
主審法官聽完後,麵無表情的看向金勝道:“辯護人,你可以開始了。”
“好的”
金勝拿過辯護詞開始了發言。
“尊敬的合議庭”
“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勤勞踏實的普通老百姓,因妻子生病,導致生活窘迫,入不敷出,長期以工地苦力為營生。”
“但是他並沒有去抱怨生活,反而擔起了家庭的重擔。”
“為年邁的父親養老,為生病的妻子治療,也為年幼的女兒撐起肩膀。”
“或許當他看到地上有這麽多錢的一刹那,想過占為己有,用來改善家庭情況,走出困境。”
“但也害怕被失主找到,所以不敢花費一分錢,僅僅隻是藏匿於家中。”
“雖然魏大勇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淡薄。”
“卻也明白‘搶劫’、‘殺人’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是不能做的。”
“...........”
“在本案中,有太多的疑點無法解釋清楚,甚至連關鍵的證據都能進行偽造。”
“這是什麽?這是草菅人命,陷害無辜,讓本就不幸的家庭更加悲苦。”
“在此,我懇請法庭,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還我當事人一個清白,讓他早日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