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跟訊問是兩種不一樣的概念。


    詢問一般不涉及強製措施,隻是向你了解情況。


    在法律的規定中,當公安機關要求公民配合調查時,公民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根據《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或者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將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普通人反正無所謂,又沒有什麽利害關係,說了也就說了。


    訊問就不一樣了。


    它的對象基本上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與案件有關的人。?


    這就涉及到了強製措施,因為犯罪嫌疑人或相關人員涉及自身切身利益,有時需要強製措施來開展司法活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但律師並不能在訊問時在場?。


    這是宋天龍的權利。


    但是林夏也可以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在認為有礙偵查的情形下,拒絕嫌疑人要求找律師的權利?。


    有礙偵查的情形包括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幹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殘、自殺或者逃跑,以及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等?。


    當然,這個規定是有時間限製的,一般是24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這就叫你有你的權利,但我也有我的規定。


    一切都是合理合法,完全沒毛病。


    林夏作為一個老刑警,對這些套路早就已經門清了。


    不過宋天龍都這麽說了,林夏幹脆也套套話。


    萬一他心存僥幸想要通風報信,直接把幕後老板的聯係方式說出來呢?


    “你要找律師可以,報號碼,我們來幫你通知。”


    估計是覺得警察都拿他沒辦法,宋天龍的下巴微微向上仰了一點,樣子很得意。


    “我怎麽可能記的住,你打給我老婆,跟她說一下,讓她幫我找個律師就行。”


    “實在不行,你把我手機拿過來,我自己來打。”


    林夏感覺有點好笑。


    “想什麽好事呐!還讓你打電話,讓你通風報信嗎?”


    宋天龍眼睛一瞪,“別以為你是警察,就可以隨便冤枉我,小心我去投訴你。”


    林夏輕蔑的說道:“就你還冤枉,你不是說自己是無業遊民嗎?你哪來這麽多錢,還動不動就請律師,要不要我找人去好好查一查。”


    “我倒想看看,你的錢是不是違法所得。”


    聽到這話後,宋天龍的眼中閃過了一絲慌張,被林夏給看到了。


    看來裏麵有東西可以挖啊!


    或許是一個突破口也說不定。


    刑事律師的收費其實不便宜的,有些案子它是分階段收費的。


    (治安局立案偵查、檢察署審查起訴、法院開庭審理。)


    很多人認為,等到法院開庭的時候再請個律師就行。


    其實恰恰相反。


    在刑事案件中,除非你是證據確鑿了,自己也確實犯了法,願意主動承擔。


    那就無所謂。


    否則的話,前麵兩個階段才是最重要的。


    立案和偵查,是刑事訴訟的最初起點,涉及到了後續的很多方方麵麵。


    如果在這一階段能夠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會對案件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審查和起訴,是刑事訴訟的關鍵點,起到了一個承上啟下的作用。


    他們會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審查,進行查漏補缺,再決定要不要起訴。


    說白了,要是檢察署說不起訴,前後兩個部門都隻能幹瞪眼。


    刑事律師的作用就在於此。


    隻能說貴有貴的道理。


    金勝現在接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都要3萬起步,這還是一個階段的費用。


    甚至具體的事情都交給下麵人來做,最多也就看一遍卷宗,提點一下就行。


    一個無業遊民,開口就是請律師,哪來的錢。


    林夏也是敏銳的抓到了這一點,特意說出來試探一下對方的反應。


    沒想到還真的有收獲。


    但是宋天龍這種人,怎麽可能輕易就會鬆口,“你說違法就違法啊!倒是拿出證據來啊?”


    “我現在就一個要求,我要求找律師,在律師沒來之前,我有權保持沉默。”


    林夏聞言嗤笑了一聲道:“還保持沉默,你tvb看多了是吧!”


    “我告訴你,配合警察的工作,是你應盡的義務。”


    “根據你的同夥供述,你做為他們的領頭人,上麵更是還有雇主。在案子沒有查清楚之前,你是不可能跟外麵聯絡的,死了這條心吧!”


    “都到治安局了,還給我玩這一套,瞧給你能耐的。”


    宋天龍有點傻眼了。


    這怎麽跟別人說的都不一樣啊!


    看到宋天龍的樣子,林夏也趁熱打鐵道:“你開著車,帶著謝澤和張寶華,一路從金山區跟過來,為了幹什麽自己心裏清楚。”


    “監控視頻全都拍的清清楚楚,他們兩人也全都交待了,你嘴硬也沒用。”


    “一開始找他們的時候,你發過什麽信息總沒有忘吧!”


    “就算你刪了微信的聊天記錄,我們也能恢複。”


    “別心存僥幸,妄圖蒙混過關。”


    “現在老實交待,你還能從寬處理。”


    宋天華的眼神有點驚疑不定,但還是沒有開口。


    林夏等了一會後,有點不耐煩的問道:“宋天龍,想好了沒?”


    “你說這事又不是什麽大事,對方也沒受傷,現在要的無非就是一個答案。”


    “爽快點兒,都是大老爺們,早點把事情說清楚,你也可以早點迴去陪老婆孩子。”


    宋天龍此時的臉上也有了一絲意動,“警官,你說的...都是真的。”


    林夏直接翻了一個白眼道:“我有必要跟你在這掰扯嗎?實話跟你說吧!你把事情說清楚後。人家隻會去找後麵的人要公道,誰有空跟你一個跑腿的計較。”


    “我很忙的,手裏還有好幾個案子要處理。”


    “給你幾分鍾,好好想清楚。”


    “過了時間我就不管了,愛咋咋地。”


    “但有一點我要提醒你,他如果找我們麻煩,我就找你麻煩。”


    說完後,林夏往椅子上一靠,好像真的不管了。


    宋天龍看到這一幕後,皺著眉頭不時的打量著林夏,仿佛在確認真假。


    思想鬥爭很激烈啊!


    良久,這才一咬牙道:“警官,是我原來的一個同事路山,前兩天突然找到我,給了我3萬塊錢,讓我揍個人,隻打兩下臉部就行。”


    “還給我看了對方的照片,我考慮了一下,這事完全沒啥風險。”


    “就算進了治安所,一般會進行調解,賠個幾百塊就行。哪怕對方不肯,最多也就罰個款,拘留幾天。”


    “所以我就答應了下來。”


    “不過我也想了一下,萬一自己打不過對方怎麽辦,所以我就叫上了謝澤和張寶華。”


    “我知道他們最近打牌輸了不少,隻要給點錢他們一定會答應的。”


    “雖然賺的少點,但是我沒有風險。”


    “果然,我把事情一說,他們就同意了。”


    “直到今天下午,路山讓我去檢察署門口去等著,隻要看到一輛墨綠色的理想l7出來,跟上去就行。”


    “接下來,你們都知道了。”


    好家夥,這是層層轉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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