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階段的不同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詢問跟訊問是兩種不一樣的概念。
詢問一般不涉及強製措施,隻是向你了解情況。
在法律的規定中,當公安機關要求公民配合調查時,公民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根據《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或者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將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普通人反正無所謂,又沒有什麽利害關係,說了也就說了。
訊問就不一樣了。
它的對象基本上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與案件有關的人。?
這就涉及到了強製措施,因為犯罪嫌疑人或相關人員涉及自身切身利益,有時需要強製措施來開展司法活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但律師並不能在訊問時在場?。
這是宋天龍的權利。
但是林夏也可以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在認為有礙偵查的情形下,拒絕嫌疑人要求找律師的權利?。
有礙偵查的情形包括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幹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殘、自殺或者逃跑,以及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等?。
當然,這個規定是有時間限製的,一般是24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這就叫你有你的權利,但我也有我的規定。
一切都是合理合法,完全沒毛病。
林夏作為一個老刑警,對這些套路早就已經門清了。
不過宋天龍都這麽說了,林夏幹脆也套套話。
萬一他心存僥幸想要通風報信,直接把幕後老板的聯係方式說出來呢?
“你要找律師可以,報號碼,我們來幫你通知。”
估計是覺得警察都拿他沒辦法,宋天龍的下巴微微向上仰了一點,樣子很得意。
“我怎麽可能記的住,你打給我老婆,跟她說一下,讓她幫我找個律師就行。”
“實在不行,你把我手機拿過來,我自己來打。”
林夏感覺有點好笑。
“想什麽好事呐!還讓你打電話,讓你通風報信嗎?”
宋天龍眼睛一瞪,“別以為你是警察,就可以隨便冤枉我,小心我去投訴你。”
林夏輕蔑的說道:“就你還冤枉,你不是說自己是無業遊民嗎?你哪來這麽多錢,還動不動就請律師,要不要我找人去好好查一查。”
“我倒想看看,你的錢是不是違法所得。”
聽到這話後,宋天龍的眼中閃過了一絲慌張,被林夏給看到了。
看來裏麵有東西可以挖啊!
或許是一個突破口也說不定。
刑事律師的收費其實不便宜的,有些案子它是分階段收費的。
(治安局立案偵查、檢察署審查起訴、法院開庭審理。)
很多人認為,等到法院開庭的時候再請個律師就行。
其實恰恰相反。
在刑事案件中,除非你是證據確鑿了,自己也確實犯了法,願意主動承擔。
那就無所謂。
否則的話,前麵兩個階段才是最重要的。
立案和偵查,是刑事訴訟的最初起點,涉及到了後續的很多方方麵麵。
如果在這一階段能夠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會對案件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審查和起訴,是刑事訴訟的關鍵點,起到了一個承上啟下的作用。
他們會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審查,進行查漏補缺,再決定要不要起訴。
說白了,要是檢察署說不起訴,前後兩個部門都隻能幹瞪眼。
刑事律師的作用就在於此。
隻能說貴有貴的道理。
金勝現在接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都要3萬起步,這還是一個階段的費用。
甚至具體的事情都交給下麵人來做,最多也就看一遍卷宗,提點一下就行。
一個無業遊民,開口就是請律師,哪來的錢。
林夏也是敏銳的抓到了這一點,特意說出來試探一下對方的反應。
沒想到還真的有收獲。
但是宋天龍這種人,怎麽可能輕易就會鬆口,“你說違法就違法啊!倒是拿出證據來啊?”
“我現在就一個要求,我要求找律師,在律師沒來之前,我有權保持沉默。”
林夏聞言嗤笑了一聲道:“還保持沉默,你tvb看多了是吧!”
“我告訴你,配合警察的工作,是你應盡的義務。”
“根據你的同夥供述,你做為他們的領頭人,上麵更是還有雇主。在案子沒有查清楚之前,你是不可能跟外麵聯絡的,死了這條心吧!”
“都到治安局了,還給我玩這一套,瞧給你能耐的。”
宋天龍有點傻眼了。
這怎麽跟別人說的都不一樣啊!
看到宋天龍的樣子,林夏也趁熱打鐵道:“你開著車,帶著謝澤和張寶華,一路從金山區跟過來,為了幹什麽自己心裏清楚。”
“監控視頻全都拍的清清楚楚,他們兩人也全都交待了,你嘴硬也沒用。”
“一開始找他們的時候,你發過什麽信息總沒有忘吧!”
“就算你刪了微信的聊天記錄,我們也能恢複。”
“別心存僥幸,妄圖蒙混過關。”
“現在老實交待,你還能從寬處理。”
宋天華的眼神有點驚疑不定,但還是沒有開口。
林夏等了一會後,有點不耐煩的問道:“宋天龍,想好了沒?”
“你說這事又不是什麽大事,對方也沒受傷,現在要的無非就是一個答案。”
“爽快點兒,都是大老爺們,早點把事情說清楚,你也可以早點迴去陪老婆孩子。”
宋天龍此時的臉上也有了一絲意動,“警官,你說的...都是真的。”
林夏直接翻了一個白眼道:“我有必要跟你在這掰扯嗎?實話跟你說吧!你把事情說清楚後。人家隻會去找後麵的人要公道,誰有空跟你一個跑腿的計較。”
“我很忙的,手裏還有好幾個案子要處理。”
“給你幾分鍾,好好想清楚。”
“過了時間我就不管了,愛咋咋地。”
“但有一點我要提醒你,他如果找我們麻煩,我就找你麻煩。”
說完後,林夏往椅子上一靠,好像真的不管了。
宋天龍看到這一幕後,皺著眉頭不時的打量著林夏,仿佛在確認真假。
思想鬥爭很激烈啊!
良久,這才一咬牙道:“警官,是我原來的一個同事路山,前兩天突然找到我,給了我3萬塊錢,讓我揍個人,隻打兩下臉部就行。”
“還給我看了對方的照片,我考慮了一下,這事完全沒啥風險。”
“就算進了治安所,一般會進行調解,賠個幾百塊就行。哪怕對方不肯,最多也就罰個款,拘留幾天。”
“所以我就答應了下來。”
“不過我也想了一下,萬一自己打不過對方怎麽辦,所以我就叫上了謝澤和張寶華。”
“我知道他們最近打牌輸了不少,隻要給點錢他們一定會答應的。”
“雖然賺的少點,但是我沒有風險。”
“果然,我把事情一說,他們就同意了。”
“直到今天下午,路山讓我去檢察署門口去等著,隻要看到一輛墨綠色的理想l7出來,跟上去就行。”
“接下來,你們都知道了。”
好家夥,這是層層轉包啊!
詢問一般不涉及強製措施,隻是向你了解情況。
在法律的規定中,當公安機關要求公民配合調查時,公民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根據《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或者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將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普通人反正無所謂,又沒有什麽利害關係,說了也就說了。
訊問就不一樣了。
它的對象基本上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與案件有關的人。?
這就涉及到了強製措施,因為犯罪嫌疑人或相關人員涉及自身切身利益,有時需要強製措施來開展司法活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但律師並不能在訊問時在場?。
這是宋天龍的權利。
但是林夏也可以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在認為有礙偵查的情形下,拒絕嫌疑人要求找律師的權利?。
有礙偵查的情形包括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幹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殘、自殺或者逃跑,以及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等?。
當然,這個規定是有時間限製的,一般是24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這就叫你有你的權利,但我也有我的規定。
一切都是合理合法,完全沒毛病。
林夏作為一個老刑警,對這些套路早就已經門清了。
不過宋天龍都這麽說了,林夏幹脆也套套話。
萬一他心存僥幸想要通風報信,直接把幕後老板的聯係方式說出來呢?
“你要找律師可以,報號碼,我們來幫你通知。”
估計是覺得警察都拿他沒辦法,宋天龍的下巴微微向上仰了一點,樣子很得意。
“我怎麽可能記的住,你打給我老婆,跟她說一下,讓她幫我找個律師就行。”
“實在不行,你把我手機拿過來,我自己來打。”
林夏感覺有點好笑。
“想什麽好事呐!還讓你打電話,讓你通風報信嗎?”
宋天龍眼睛一瞪,“別以為你是警察,就可以隨便冤枉我,小心我去投訴你。”
林夏輕蔑的說道:“就你還冤枉,你不是說自己是無業遊民嗎?你哪來這麽多錢,還動不動就請律師,要不要我找人去好好查一查。”
“我倒想看看,你的錢是不是違法所得。”
聽到這話後,宋天龍的眼中閃過了一絲慌張,被林夏給看到了。
看來裏麵有東西可以挖啊!
或許是一個突破口也說不定。
刑事律師的收費其實不便宜的,有些案子它是分階段收費的。
(治安局立案偵查、檢察署審查起訴、法院開庭審理。)
很多人認為,等到法院開庭的時候再請個律師就行。
其實恰恰相反。
在刑事案件中,除非你是證據確鑿了,自己也確實犯了法,願意主動承擔。
那就無所謂。
否則的話,前麵兩個階段才是最重要的。
立案和偵查,是刑事訴訟的最初起點,涉及到了後續的很多方方麵麵。
如果在這一階段能夠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會對案件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審查和起訴,是刑事訴訟的關鍵點,起到了一個承上啟下的作用。
他們會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審查,進行查漏補缺,再決定要不要起訴。
說白了,要是檢察署說不起訴,前後兩個部門都隻能幹瞪眼。
刑事律師的作用就在於此。
隻能說貴有貴的道理。
金勝現在接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都要3萬起步,這還是一個階段的費用。
甚至具體的事情都交給下麵人來做,最多也就看一遍卷宗,提點一下就行。
一個無業遊民,開口就是請律師,哪來的錢。
林夏也是敏銳的抓到了這一點,特意說出來試探一下對方的反應。
沒想到還真的有收獲。
但是宋天龍這種人,怎麽可能輕易就會鬆口,“你說違法就違法啊!倒是拿出證據來啊?”
“我現在就一個要求,我要求找律師,在律師沒來之前,我有權保持沉默。”
林夏聞言嗤笑了一聲道:“還保持沉默,你tvb看多了是吧!”
“我告訴你,配合警察的工作,是你應盡的義務。”
“根據你的同夥供述,你做為他們的領頭人,上麵更是還有雇主。在案子沒有查清楚之前,你是不可能跟外麵聯絡的,死了這條心吧!”
“都到治安局了,還給我玩這一套,瞧給你能耐的。”
宋天龍有點傻眼了。
這怎麽跟別人說的都不一樣啊!
看到宋天龍的樣子,林夏也趁熱打鐵道:“你開著車,帶著謝澤和張寶華,一路從金山區跟過來,為了幹什麽自己心裏清楚。”
“監控視頻全都拍的清清楚楚,他們兩人也全都交待了,你嘴硬也沒用。”
“一開始找他們的時候,你發過什麽信息總沒有忘吧!”
“就算你刪了微信的聊天記錄,我們也能恢複。”
“別心存僥幸,妄圖蒙混過關。”
“現在老實交待,你還能從寬處理。”
宋天華的眼神有點驚疑不定,但還是沒有開口。
林夏等了一會後,有點不耐煩的問道:“宋天龍,想好了沒?”
“你說這事又不是什麽大事,對方也沒受傷,現在要的無非就是一個答案。”
“爽快點兒,都是大老爺們,早點把事情說清楚,你也可以早點迴去陪老婆孩子。”
宋天龍此時的臉上也有了一絲意動,“警官,你說的...都是真的。”
林夏直接翻了一個白眼道:“我有必要跟你在這掰扯嗎?實話跟你說吧!你把事情說清楚後。人家隻會去找後麵的人要公道,誰有空跟你一個跑腿的計較。”
“我很忙的,手裏還有好幾個案子要處理。”
“給你幾分鍾,好好想清楚。”
“過了時間我就不管了,愛咋咋地。”
“但有一點我要提醒你,他如果找我們麻煩,我就找你麻煩。”
說完後,林夏往椅子上一靠,好像真的不管了。
宋天龍看到這一幕後,皺著眉頭不時的打量著林夏,仿佛在確認真假。
思想鬥爭很激烈啊!
良久,這才一咬牙道:“警官,是我原來的一個同事路山,前兩天突然找到我,給了我3萬塊錢,讓我揍個人,隻打兩下臉部就行。”
“還給我看了對方的照片,我考慮了一下,這事完全沒啥風險。”
“就算進了治安所,一般會進行調解,賠個幾百塊就行。哪怕對方不肯,最多也就罰個款,拘留幾天。”
“所以我就答應了下來。”
“不過我也想了一下,萬一自己打不過對方怎麽辦,所以我就叫上了謝澤和張寶華。”
“我知道他們最近打牌輸了不少,隻要給點錢他們一定會答應的。”
“雖然賺的少點,但是我沒有風險。”
“果然,我把事情一說,他們就同意了。”
“直到今天下午,路山讓我去檢察署門口去等著,隻要看到一輛墨綠色的理想l7出來,跟上去就行。”
“接下來,你們都知道了。”
好家夥,這是層層轉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