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這麽頭鐵嗎?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汪平海聽到後,隨口迴道:“哦...拿過來我看看。”
季平信立即就把手裏的申請書給遞了過去。
接過後,汪平海很快就看完了裏麵的內容,當即微笑著搖了搖頭道:“這是給咱們來了個道德綁架啊!”
“小季,你怎麽看?”
聽到領導的問話後,季平信立馬迴道:“汪檢,我覺得這個申請還是比較合理的。”
“當然,這也是為了讓對方無話可說,免得到時候上了法庭,會質疑咱們的辦案程序,揪住這一點不放。”
“到時候,咱們可就相當被動了。”
“另外,這個律師的名字叫金勝,不知道您有沒有印象。”
汪平海的臉上絲毫沒有波瀾,平靜的說道:“看來你知道,跟我說說看,這個律師很有名嗎?”
麵對領導,季平信不可能賣什麽關子,直接就開口說道:“我也是聽辦公室的周錦逸說的。”
“這個叫金勝的律師,出道至今,從無敗績。不管再難的案子,基本上都能搞定。”
“而且,麵對的公訴方,從區一級檢察機關到市檢察署,甚至送了公檢法不少人進去。”
“包括市高級法院的一個法官,級別還不低。”
“所以,他很難纏。”
“也不知道為什麽,這次會接這個案子。”
“照理說,他已經加入了頂級律所,費用肯定會很高。”
“魏大勇的家庭,肯定是負擔不起的。”
“汪檢您說,一個會為了30萬去搶劫殺人的罪犯,還能有錢請這樣的高級律師嗎?”
“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汪平海麵無表情的點點頭,表示認同,辦公室內陷入了短暫的安靜。
過了一會後,汪平海的手指在申請書上輕輕敲了兩下後,開口說道:“申請書先放我這,遲一點給你迴複。”
“好的,那我就先出去忙了。”
看到領導點頭後,季平信立馬轉身出了辦公室。
還細心的把門給帶上。
這時候,汪平海的臉色突然變得很難看,就連眼神都帶著一絲的陰鬱。
快速起身,把門給反鎖後,在最底下的抽屜中掏出一部老式手機。
等開機後,迅速撥了一個電話出去。
“嘟嘟.....嘟嘟.....”
響了好幾聲,直到快自動掛斷的時候,這才被接了起來。
一個氣喘籲籲、唿吸聲很粗重的聲音,從聽筒中傳了出來。
“唿....什麽事這會打電話給我?”
汪平海的眉頭微皺。
“魏大勇這個案子的律師,已經申請調銀行的監控,還有聊天記錄了。”
“你知道的,他走的是正常程序,我不好壓。”
“檢察署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
“就算這一次不給他通過,他肯定也不會輕易就放棄的。”
“一個星期的時間,你自己看著辦吧!”
汪平海說完後,也沒管對方會有什麽反應,直接就把電話給掛斷了。
掏卡、掰斷一條龍。
重新裝上一張新卡後,又撥了一個電話出去。
這一次很快就被接通了。
一個有點低沉的聲音傳出來。
“說”
“事情有變化,早做準備。”
“好,知道了。”
同樣的程序,重複了一遍之後,汪平海這才把辦公室的門給解了鎖,一切又恢複了平靜。
..............
迴到律所後,已經到中午時分了。
事情倒是沒辦多少,一去一迴的,時間全都花費在了路上。
金勝幹脆在樓下吃了點東西後,這才上樓。
辦公室門口,幾人都在。
張琴一看到金勝,立馬起身說道:“金律,浦東新區法院那邊的事,我已經搞定了。”
“好,我知道了。”
金勝點了點頭,準備開門進辦公室。
“金律,還有個事。”
轉頭一看,此時張琴的臉色,有那麽一點點的難看,讓金勝的眉頭也不由得微微皺了一下。
旁邊的工位上,施磊和王宇豪也都看著金勝。
“都進來說吧!”
“好”
隨著金勝的招唿,三人也都進了辦公室。
“自己找位置坐。”
金勝把公文包放到旁邊後,正在脫著外套。
主要律所有暖氣,很暖和。
等金勝坐到椅子上後,張琴開口說道:“咱們組上個星期接手的那兩個刑事案件,人身傷害的那一個已經搞定了。”
“跟負責的檢察官溝通了一下,簽了一個認罪認罰的具結書,也拿到了對方當事人的諒解書。”
“公訴方很給麵子,直接給出了緩刑的建議。”
“委托人也很滿意。”
“接下來就是去法庭上走個過場了。”
“主要還是另外一個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
“檢察署那邊比較強硬,堅持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有逃逸行為,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在4至6年刑期之間,追究刑事責任。”
金勝上一次雖然看的不是很仔細,但大致上還是了解的。
這情況說的怎麽有點不對呀!
心裏倒是有點好奇了,哪個檢察官這麽頭鐵。
“你把卷宗再給我看看。”
張琴聞言,就把手上早就拿著的一個文件袋遞給了金勝。
金勝打開看了起來。
被告人:湯毅峰,男,29歲。
2023年11月9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現羈押於閔行區看守所。
2023年5月17日,晚上9點20分,天陰下雨。
被告人開車行駛時,與在道路上坐臥的郭浩南(坐臥原因不詳)發生事故,致使其當場死亡,形成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因為該路段比較偏僻,沒有安裝攝像頭。
所以,交警部門向社會發布了事故信息,征集線索。
被告人湯毅峰獲悉後,於2023年5月23日,委托其父湯望傑將涉案車輛,主動送到閔行區交警隊,而後潛逃。
2023年6月13日,閔行區交警隊認定,湯毅峰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致使事故原因無法確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之規定,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郭浩南無責任。
2023年7月27日,治安局將湯毅峰列為上網追逃。
2023年11月9日,警方將其抓獲。
其它還有一些‘屍檢報告’、‘機動車安全技術司法鑒定意見書’、‘dna個體識別鑒定書’、‘現場勘驗筆錄’、還有其它之類的東西。
看完後,金勝心裏大致上差不多明白了。
這個案子的爭議焦點,應該就是發生事故後,湯毅峰逃逸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入罪要件,還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處罰情節?
檢察署那邊,應該是傾向於後者了。
這才有了4-6年的量刑建議。
季平信立即就把手裏的申請書給遞了過去。
接過後,汪平海很快就看完了裏麵的內容,當即微笑著搖了搖頭道:“這是給咱們來了個道德綁架啊!”
“小季,你怎麽看?”
聽到領導的問話後,季平信立馬迴道:“汪檢,我覺得這個申請還是比較合理的。”
“當然,這也是為了讓對方無話可說,免得到時候上了法庭,會質疑咱們的辦案程序,揪住這一點不放。”
“到時候,咱們可就相當被動了。”
“另外,這個律師的名字叫金勝,不知道您有沒有印象。”
汪平海的臉上絲毫沒有波瀾,平靜的說道:“看來你知道,跟我說說看,這個律師很有名嗎?”
麵對領導,季平信不可能賣什麽關子,直接就開口說道:“我也是聽辦公室的周錦逸說的。”
“這個叫金勝的律師,出道至今,從無敗績。不管再難的案子,基本上都能搞定。”
“而且,麵對的公訴方,從區一級檢察機關到市檢察署,甚至送了公檢法不少人進去。”
“包括市高級法院的一個法官,級別還不低。”
“所以,他很難纏。”
“也不知道為什麽,這次會接這個案子。”
“照理說,他已經加入了頂級律所,費用肯定會很高。”
“魏大勇的家庭,肯定是負擔不起的。”
“汪檢您說,一個會為了30萬去搶劫殺人的罪犯,還能有錢請這樣的高級律師嗎?”
“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汪平海麵無表情的點點頭,表示認同,辦公室內陷入了短暫的安靜。
過了一會後,汪平海的手指在申請書上輕輕敲了兩下後,開口說道:“申請書先放我這,遲一點給你迴複。”
“好的,那我就先出去忙了。”
看到領導點頭後,季平信立馬轉身出了辦公室。
還細心的把門給帶上。
這時候,汪平海的臉色突然變得很難看,就連眼神都帶著一絲的陰鬱。
快速起身,把門給反鎖後,在最底下的抽屜中掏出一部老式手機。
等開機後,迅速撥了一個電話出去。
“嘟嘟.....嘟嘟.....”
響了好幾聲,直到快自動掛斷的時候,這才被接了起來。
一個氣喘籲籲、唿吸聲很粗重的聲音,從聽筒中傳了出來。
“唿....什麽事這會打電話給我?”
汪平海的眉頭微皺。
“魏大勇這個案子的律師,已經申請調銀行的監控,還有聊天記錄了。”
“你知道的,他走的是正常程序,我不好壓。”
“檢察署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
“就算這一次不給他通過,他肯定也不會輕易就放棄的。”
“一個星期的時間,你自己看著辦吧!”
汪平海說完後,也沒管對方會有什麽反應,直接就把電話給掛斷了。
掏卡、掰斷一條龍。
重新裝上一張新卡後,又撥了一個電話出去。
這一次很快就被接通了。
一個有點低沉的聲音傳出來。
“說”
“事情有變化,早做準備。”
“好,知道了。”
同樣的程序,重複了一遍之後,汪平海這才把辦公室的門給解了鎖,一切又恢複了平靜。
..............
迴到律所後,已經到中午時分了。
事情倒是沒辦多少,一去一迴的,時間全都花費在了路上。
金勝幹脆在樓下吃了點東西後,這才上樓。
辦公室門口,幾人都在。
張琴一看到金勝,立馬起身說道:“金律,浦東新區法院那邊的事,我已經搞定了。”
“好,我知道了。”
金勝點了點頭,準備開門進辦公室。
“金律,還有個事。”
轉頭一看,此時張琴的臉色,有那麽一點點的難看,讓金勝的眉頭也不由得微微皺了一下。
旁邊的工位上,施磊和王宇豪也都看著金勝。
“都進來說吧!”
“好”
隨著金勝的招唿,三人也都進了辦公室。
“自己找位置坐。”
金勝把公文包放到旁邊後,正在脫著外套。
主要律所有暖氣,很暖和。
等金勝坐到椅子上後,張琴開口說道:“咱們組上個星期接手的那兩個刑事案件,人身傷害的那一個已經搞定了。”
“跟負責的檢察官溝通了一下,簽了一個認罪認罰的具結書,也拿到了對方當事人的諒解書。”
“公訴方很給麵子,直接給出了緩刑的建議。”
“委托人也很滿意。”
“接下來就是去法庭上走個過場了。”
“主要還是另外一個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
“檢察署那邊比較強硬,堅持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有逃逸行為,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在4至6年刑期之間,追究刑事責任。”
金勝上一次雖然看的不是很仔細,但大致上還是了解的。
這情況說的怎麽有點不對呀!
心裏倒是有點好奇了,哪個檢察官這麽頭鐵。
“你把卷宗再給我看看。”
張琴聞言,就把手上早就拿著的一個文件袋遞給了金勝。
金勝打開看了起來。
被告人:湯毅峰,男,29歲。
2023年11月9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現羈押於閔行區看守所。
2023年5月17日,晚上9點20分,天陰下雨。
被告人開車行駛時,與在道路上坐臥的郭浩南(坐臥原因不詳)發生事故,致使其當場死亡,形成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因為該路段比較偏僻,沒有安裝攝像頭。
所以,交警部門向社會發布了事故信息,征集線索。
被告人湯毅峰獲悉後,於2023年5月23日,委托其父湯望傑將涉案車輛,主動送到閔行區交警隊,而後潛逃。
2023年6月13日,閔行區交警隊認定,湯毅峰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致使事故原因無法確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之規定,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郭浩南無責任。
2023年7月27日,治安局將湯毅峰列為上網追逃。
2023年11月9日,警方將其抓獲。
其它還有一些‘屍檢報告’、‘機動車安全技術司法鑒定意見書’、‘dna個體識別鑒定書’、‘現場勘驗筆錄’、還有其它之類的東西。
看完後,金勝心裏大致上差不多明白了。
這個案子的爭議焦點,應該就是發生事故後,湯毅峰逃逸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入罪要件,還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處罰情節?
檢察署那邊,應該是傾向於後者了。
這才有了4-6年的量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