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對此倒沒啥好意外的。


    對方看來很迫不及待呀!


    “法院給你發的傳票,以及證據材料之類的,你帶過來了嗎?”


    “有,在我這,我出門的時候就裝好了。”


    這時候,坐在旁邊的楊建民從大衣內襯裏,拿出了一個法院專用檔案袋。


    金勝拿過看了起來。


    上麵的開庭時間,12月14日,那就是後天了。


    證據材料,隻有一張借條的複印件,沒有其它任何東西了。


    怪不得對方如此的急切了。


    連一個轉賬證明都沒有,真是好家夥,擺明了有鬼嘛!


    法院受理肯定會受理的,畢竟有錢賺。


    但是開庭的時候,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隻要是‘正規’的法官,肯定會要求原告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以及款項的實際交付情況的。


    畢竟現在這個社會,誰還會備著50萬的現金,就連去銀行取個5萬塊,櫃員都得問你拿錢幹嘛。


    沒有正當理由,信不信人家還不給你辦理。


    要是再吵吵,直接報警。


    隨手把東西放到旁邊後,金勝對著楊燁說道:“你把那兩條語音消息放一下,我聽聽看。”


    “好”


    楊燁立馬就掏出手機,搗鼓了起來。


    很快,聲音就傳了出來。


    “燁子,啷個說嘛?”


    “我就差這最後一哆嗦了,你總不希望我功虧一簣吧!”


    “別忘了,你的錢還在我這裏。”


    “真算起來,你也屬於會所的股東。”


    “就讓你幫忙簽個字而已,又不是再問你拿錢,你怕個錘子哦。”


    “.........”


    聽到這裏,就已經足夠了。


    看來這個沈朝陽不行啊!


    金勝還以為,最起碼會是個鉑金級別的,沒想到連青銅都算不上。


    純純就是個小白。


    當下,金勝直接招唿楊家父子二人。


    “咱們先去一趟治安局報個案吧!”


    楊燁有點遲疑了一下說道:“金律師,我前段時間去過的,他們說這事屬於‘民事經濟糾紛’不在警方的管轄範圍,讓我們去法院起訴。”


    金勝聞言微微一笑道:“那是你自己過去,這次肯定會不一樣。”


    ..............


    半個小時後,幾人來了旌陽區治安局。


    接警大廳


    金勝來到了一個三級警司負責的櫃台處。


    “同誌你好,我們來報案。”


    “什麽案子。”


    “詐騙”


    “哦...是被網絡詐騙了,還是電信詐騙了。”


    “都不是,是被朋友給詐騙了。”


    “報案的材料有嗎?”


    “有的”


    金勝先把借條遞了過去後,接著說道:“這是對方打的借條,手機裏還有對方發的語音。”


    “這兩樣已經完全可以證明,對方是以虛構事實,進行的詐騙行為。”


    聽到金勝口中的專業性詞匯後,警官還意外的瞟了一眼。


    沒等對方迴話,金勝示意楊燁把幾條語音消息給放了出來。


    短短幾句話,很快就放完了。


    警官皺著眉頭想了一下後,轉頭對著金勝說道:“你們先等一下吧!我打個電話,讓經偵的同事過來看看。”


    “好的,謝謝警官。”


    電話打完不久,後麵連通內部的大門就被拉開了,一個看上去30來歲,掛著一級警司的警官進來了。


    “小徐,什麽情況?”


    “劉隊,他們來報詐騙,說是被朋友給騙了,還有借條和語音聊天記錄為證,我吃不準。”


    劉隊點點頭,接著看向了金勝幾人。


    “是你們來報案嗎?”


    “對的”


    “你們把那個語音放出來,我聽聽看。”


    “好的,警官。”


    楊燁都不用金勝提醒,又把幾條語音聊天給放了一遍。


    劉隊聽完後,同樣也是皺起了眉頭。


    仔細思考了一會後說道:“你們這個,嚴格意義上來講,應該屬於民間借貸吧!”


    “聊天語音上不是也說了嘛,你的錢在他那,股東什麽的,也隻是個比方而已。”


    “除非有確切的合同之類的可以證明,否則達不到立案的標準啊!”


    警官說的確實沒錯,但金勝既然過來,那肯定是有把握的。


    當下,立即解釋道:“那如果對方是以虛構事實的名義,來達到非法占有私人財物的行為呢?”


    “對方曾經帶著我的當事人去了隔壁市參觀一家養生會所,並且謊稱該會所是自己所有。”


    “同時,還出具了房屋的租賃合同。”


    “我的當事人念在跟對方相識多年的份上,答應臨時借款40萬,用於會所的經營周轉。”


    “對方也承諾,會在兩個月內,加上會所的一部分利潤作為利息,一並歸還。”


    “但是,臨近歸還時間,對方就消失不見了。”


    “經過調查發現,那個會所壓根就不是對方所有的。”


    “剛才所出具的幾條語音消息,也是對方以投資會所為借口,讓我的當事人幫忙簽署擔保合同為由所發的。”


    “甚至這筆錢的出借人,還是一名有著‘盜竊’前科的。”


    “警官,你說這樣的行為,構不構的上‘詐騙’了。”


    金勝的發言,條理清晰,有理有據的,就連一直在旁邊聽著的哪個年輕警官都忍不住點了點頭。


    劉隊眼神閃爍了一下,對著金勝問道:“聽你剛說的話,你是律師?”


    “對的,這是我的名片。”


    金勝說完,就從兜裏掏出了一張名片遞了過去。


    劉隊接過後,就看到了上麵律所的地址,魔都。


    當下,也忍不住重新打量了一下金勝。


    微微皺眉想了一會後,這才說道:“那行,你們先進來吧!我們去詢問室詳細的聊一聊。”


    “好的,麻煩警官了。”


    一聽這話,金勝心裏也知道穩了。


    真要是懶的理會,對方絕對不會繼續聊下去。


    隨便說個理由,就能打發了。


    比如:‘證據不足’,‘經濟糾紛’之類的。


    金勝本來還想,要是不予立案,那麽就讓對方搞個‘不予立案’的通知書。


    接下來,就是申請複議和複核?、投訴與立案監督?、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


    實在不行,金勝就需要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了。


    搞對方的方式方法還是有很多的,隻是時間上,肯定會拖得很久。


    這一次過來,金勝也是抱著速戰速決的想法來的。


    眼下治安局這裏要是能立案,那就省了太多的功夫了。


    詢問室裏,楊燁作為主講,金勝在旁邊進行查漏補缺。


    隻是把純粹利息的概念,帶上了會所的利潤這一點。


    兩者一旦掛上鉤,說服力就大了很多。


    這就是語言的藝術了。


    至於說謊,怎麽可能。


    對方有什麽證據證明沒有說過這話。


    不管怎麽樣,人總得先抓到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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