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也沒什麽好藏私的。


    “我問你們一個問題。”


    “嚴勇在白億榮夫婦還沒有迴來的時候,他的犯罪行為可以稱之為‘入室盜竊’。”


    “那麽在主人迴家後,他先是傷害了懷孕的女主人,然後再攜帶財物逃跑的行為,屬於什麽犯罪行為。”


    “算不算先盜後搶呢?”


    金勝這一說法,還真的給兩人難住了。


    他們還真的沒法立馬就給出迴答。


    直到上車後,金勝才繼續說道:“在《刑法》的解釋中,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那麽在本案中,嚴勇被發現之後的行為,是否已經超出了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從白億榮所做的口供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先是拉住了嚴勇手中攜帶財物的包。”


    “但是嚴勇沒有放手,反而加重力道,又重新拉迴了自己的手中。”


    “這裏麵有一個先決條件,包裏的財物,本身就是白億榮所有的。”


    “他先是拿迴自己的財物,但是又被嚴勇搶了迴去。”


    “另外,嚴勇又造成了懷孕4個多月的女主人昏迷。”


    “你們說,這樣構不構成搶劫罪?”


    金勝這番說辭,直接給兩人搞迷糊了。


    乍一聽,確實有道理,但仔細想想又覺得哪裏不對勁。


    兩人隻能用求知的眼神看向金勝,等著他解釋了。


    “其實,關於嚴勇所犯罪行的定性,有兩個選擇,主要還是看怎麽去打。”


    “第一,入戶盜竊、數額較大、攜帶兇器、並且有多次前科。”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符合十年以上刑期的特定情形。”


    “但是在‘正當防衛’的條款解釋中,一旦造成了嚴重後果,比如嚴勇死亡,那麽盜竊罪就會首先被排除掉。”


    “因為它不屬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第二,在司法實踐中,小偷在入室盜竊時被主人發現,為了抗拒抓捕而與主人發生扭打,這種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搶劫罪。”


    “白億榮之被認定‘防衛過當’,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因為他自己。”


    “要是幹脆點,別玩什麽控製技能,就沒有這麽麻煩了。”


    “就算一擊必殺,那也算正當防衛。”


    “跟歹徒搏鬥,失手了不是很正常嗎?”


    “但是你如果控製住對方了,那就證明對方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再死掉,那就是過度使用武力,從而就會被認定為‘防衛過當’了。”


    (小夥伴們,你們學廢了嗎?)


    法律就是這麽繞,沒辦法。


    張琴和王宇豪這次總算是聽明白了。


    金勝之所以沒有在開庭的時候提出這一觀點,還是考慮到了法官對於司法實踐的認知。


    非常有可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最理想的結果,無非就是減刑。


    但這不是金勝想要的結果,隻能作為最後保一手來使用。


    不過現在的結果很好,法官接受了沒有屍檢,死因存疑這一點,那就可以了。


    畢竟人都不一定是因為白億榮失手搞死的,哪裏來的‘防衛過當’。


    這叫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在遇到事實無法查清或查清事實所需成本過高的情況時,依有利於被告的原則判決。


    這就是平時在電視中經常會聽到的,“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很快,三人就迴到了律所。


    “午飯你們點個外賣吧!幫我帶一份,我請客。”


    “好的”


    “謝謝金律...”


    畢竟剛打贏了官司,小客還是要請的。


    迴到辦公室後,金勝拿出手機看了一下。


    好多條的未讀信息跟未接來電。


    開庭的時候設置的靜音模式,結束後倒是忘記了調迴來。


    金勝沒有管微信上的消息,先迴了一個電話給祝興。


    “嘟嘟....”


    響了兩聲後,就接通了。


    “祝老師,不好意思啊,沒注意到你的電話。”


    “嗐...沒事,就是副院長讓我轉達一下,有空過來簽個字,早點把研究生的手續給辦了。”


    一聽這話,金勝也有點汗顏。


    學校都已經給自己開好後門了,竟然忘記去走一趟。


    真是太不應該了。


    “那我看看,下午我有時間的話,過來一趟。”


    “行,你自己安排就行,到了打我電話,我反正都在學校。”


    “好的,謝謝祝老師。”


    “跟我就別客氣了,那你繼續忙吧!”


    “祝老師再見。”


    掛斷電話後,金勝又給陳一銘迴了一個電話過去。


    同樣,隻響了兩聲就接通了。


    “陳律,有什麽指示?”


    “你迴律所了嗎?”


    “對,剛到辦公室。”


    “彭律剛才打了個電話給我,誇你呐!”


    金勝心裏有點小驚訝,不至於吧!


    就這麽一個案子,還能讓大老板主動打電話誇獎?


    陳一銘也沒讓金勝猜,直接解釋道:“還是彭總在高院的那個師弟,在案子判決後專門打了個電話給他。”


    “說是他們副院長,準備把這個案例整理好了,會向最高院進行報備。”


    “甚至有可能,對於刑事案件的屍檢這一塊,會跟治安總部進行一個會晤。”


    “無論是否明確了死因,無論家屬是否反對。”


    “都將會變成常規化,成為一個必要的程序。”


    “所以,你小子要露臉了。”


    金勝聽完解釋後,心裏也是苦笑不已。


    這哪是露臉,這分明就是把自己豎成了一個靶子。


    以後自己接的刑事案子,有些小套路肯定沒法玩了。


    難度在無形之中增大了不少。


    隻是現在木已成舟,金勝隻能無奈的迴道:“行吧!我已經做好了被人拿放大鏡照的準備。”


    “哈哈......”


    這個笑聲,純屬幸災樂禍。


    陳一銘笑了一會後,接著說道:“你也沒什麽好擔心的,名氣大了,這案源不就來了。”


    “咱們做律師的,指望的不是在業界出名嗎?”


    “隻有經曆的案子多了,才會迅速的成長。”


    “再說了,咱們律所肯定也會全力支持你的。”


    “你的團隊不是還缺一個人嘛?”


    “我會盡快給你補齊的。”


    金勝能怎麽辦,隻能用沉默來代替迴答了。


    掛掉電話後,金勝還看到了陳漢生的電話,幹脆就沒迴。


    主要沒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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