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這下真要出名了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金勝也沒什麽好藏私的。
“我問你們一個問題。”
“嚴勇在白億榮夫婦還沒有迴來的時候,他的犯罪行為可以稱之為‘入室盜竊’。”
“那麽在主人迴家後,他先是傷害了懷孕的女主人,然後再攜帶財物逃跑的行為,屬於什麽犯罪行為。”
“算不算先盜後搶呢?”
金勝這一說法,還真的給兩人難住了。
他們還真的沒法立馬就給出迴答。
直到上車後,金勝才繼續說道:“在《刑法》的解釋中,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那麽在本案中,嚴勇被發現之後的行為,是否已經超出了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從白億榮所做的口供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先是拉住了嚴勇手中攜帶財物的包。”
“但是嚴勇沒有放手,反而加重力道,又重新拉迴了自己的手中。”
“這裏麵有一個先決條件,包裏的財物,本身就是白億榮所有的。”
“他先是拿迴自己的財物,但是又被嚴勇搶了迴去。”
“另外,嚴勇又造成了懷孕4個多月的女主人昏迷。”
“你們說,這樣構不構成搶劫罪?”
金勝這番說辭,直接給兩人搞迷糊了。
乍一聽,確實有道理,但仔細想想又覺得哪裏不對勁。
兩人隻能用求知的眼神看向金勝,等著他解釋了。
“其實,關於嚴勇所犯罪行的定性,有兩個選擇,主要還是看怎麽去打。”
“第一,入戶盜竊、數額較大、攜帶兇器、並且有多次前科。”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符合十年以上刑期的特定情形。”
“但是在‘正當防衛’的條款解釋中,一旦造成了嚴重後果,比如嚴勇死亡,那麽盜竊罪就會首先被排除掉。”
“因為它不屬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第二,在司法實踐中,小偷在入室盜竊時被主人發現,為了抗拒抓捕而與主人發生扭打,這種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搶劫罪。”
“白億榮之被認定‘防衛過當’,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因為他自己。”
“要是幹脆點,別玩什麽控製技能,就沒有這麽麻煩了。”
“就算一擊必殺,那也算正當防衛。”
“跟歹徒搏鬥,失手了不是很正常嗎?”
“但是你如果控製住對方了,那就證明對方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再死掉,那就是過度使用武力,從而就會被認定為‘防衛過當’了。”
(小夥伴們,你們學廢了嗎?)
法律就是這麽繞,沒辦法。
張琴和王宇豪這次總算是聽明白了。
金勝之所以沒有在開庭的時候提出這一觀點,還是考慮到了法官對於司法實踐的認知。
非常有可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最理想的結果,無非就是減刑。
但這不是金勝想要的結果,隻能作為最後保一手來使用。
不過現在的結果很好,法官接受了沒有屍檢,死因存疑這一點,那就可以了。
畢竟人都不一定是因為白億榮失手搞死的,哪裏來的‘防衛過當’。
這叫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在遇到事實無法查清或查清事實所需成本過高的情況時,依有利於被告的原則判決。
這就是平時在電視中經常會聽到的,“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很快,三人就迴到了律所。
“午飯你們點個外賣吧!幫我帶一份,我請客。”
“好的”
“謝謝金律...”
畢竟剛打贏了官司,小客還是要請的。
迴到辦公室後,金勝拿出手機看了一下。
好多條的未讀信息跟未接來電。
開庭的時候設置的靜音模式,結束後倒是忘記了調迴來。
金勝沒有管微信上的消息,先迴了一個電話給祝興。
“嘟嘟....”
響了兩聲後,就接通了。
“祝老師,不好意思啊,沒注意到你的電話。”
“嗐...沒事,就是副院長讓我轉達一下,有空過來簽個字,早點把研究生的手續給辦了。”
一聽這話,金勝也有點汗顏。
學校都已經給自己開好後門了,竟然忘記去走一趟。
真是太不應該了。
“那我看看,下午我有時間的話,過來一趟。”
“行,你自己安排就行,到了打我電話,我反正都在學校。”
“好的,謝謝祝老師。”
“跟我就別客氣了,那你繼續忙吧!”
“祝老師再見。”
掛斷電話後,金勝又給陳一銘迴了一個電話過去。
同樣,隻響了兩聲就接通了。
“陳律,有什麽指示?”
“你迴律所了嗎?”
“對,剛到辦公室。”
“彭律剛才打了個電話給我,誇你呐!”
金勝心裏有點小驚訝,不至於吧!
就這麽一個案子,還能讓大老板主動打電話誇獎?
陳一銘也沒讓金勝猜,直接解釋道:“還是彭總在高院的那個師弟,在案子判決後專門打了個電話給他。”
“說是他們副院長,準備把這個案例整理好了,會向最高院進行報備。”
“甚至有可能,對於刑事案件的屍檢這一塊,會跟治安總部進行一個會晤。”
“無論是否明確了死因,無論家屬是否反對。”
“都將會變成常規化,成為一個必要的程序。”
“所以,你小子要露臉了。”
金勝聽完解釋後,心裏也是苦笑不已。
這哪是露臉,這分明就是把自己豎成了一個靶子。
以後自己接的刑事案子,有些小套路肯定沒法玩了。
難度在無形之中增大了不少。
隻是現在木已成舟,金勝隻能無奈的迴道:“行吧!我已經做好了被人拿放大鏡照的準備。”
“哈哈......”
這個笑聲,純屬幸災樂禍。
陳一銘笑了一會後,接著說道:“你也沒什麽好擔心的,名氣大了,這案源不就來了。”
“咱們做律師的,指望的不是在業界出名嗎?”
“隻有經曆的案子多了,才會迅速的成長。”
“再說了,咱們律所肯定也會全力支持你的。”
“你的團隊不是還缺一個人嘛?”
“我會盡快給你補齊的。”
金勝能怎麽辦,隻能用沉默來代替迴答了。
掛掉電話後,金勝還看到了陳漢生的電話,幹脆就沒迴。
主要沒心情了。
“我問你們一個問題。”
“嚴勇在白億榮夫婦還沒有迴來的時候,他的犯罪行為可以稱之為‘入室盜竊’。”
“那麽在主人迴家後,他先是傷害了懷孕的女主人,然後再攜帶財物逃跑的行為,屬於什麽犯罪行為。”
“算不算先盜後搶呢?”
金勝這一說法,還真的給兩人難住了。
他們還真的沒法立馬就給出迴答。
直到上車後,金勝才繼續說道:“在《刑法》的解釋中,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那麽在本案中,嚴勇被發現之後的行為,是否已經超出了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從白億榮所做的口供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先是拉住了嚴勇手中攜帶財物的包。”
“但是嚴勇沒有放手,反而加重力道,又重新拉迴了自己的手中。”
“這裏麵有一個先決條件,包裏的財物,本身就是白億榮所有的。”
“他先是拿迴自己的財物,但是又被嚴勇搶了迴去。”
“另外,嚴勇又造成了懷孕4個多月的女主人昏迷。”
“你們說,這樣構不構成搶劫罪?”
金勝這番說辭,直接給兩人搞迷糊了。
乍一聽,確實有道理,但仔細想想又覺得哪裏不對勁。
兩人隻能用求知的眼神看向金勝,等著他解釋了。
“其實,關於嚴勇所犯罪行的定性,有兩個選擇,主要還是看怎麽去打。”
“第一,入戶盜竊、數額較大、攜帶兇器、並且有多次前科。”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符合十年以上刑期的特定情形。”
“但是在‘正當防衛’的條款解釋中,一旦造成了嚴重後果,比如嚴勇死亡,那麽盜竊罪就會首先被排除掉。”
“因為它不屬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第二,在司法實踐中,小偷在入室盜竊時被主人發現,為了抗拒抓捕而與主人發生扭打,這種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搶劫罪。”
“白億榮之被認定‘防衛過當’,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因為他自己。”
“要是幹脆點,別玩什麽控製技能,就沒有這麽麻煩了。”
“就算一擊必殺,那也算正當防衛。”
“跟歹徒搏鬥,失手了不是很正常嗎?”
“但是你如果控製住對方了,那就證明對方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再死掉,那就是過度使用武力,從而就會被認定為‘防衛過當’了。”
(小夥伴們,你們學廢了嗎?)
法律就是這麽繞,沒辦法。
張琴和王宇豪這次總算是聽明白了。
金勝之所以沒有在開庭的時候提出這一觀點,還是考慮到了法官對於司法實踐的認知。
非常有可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最理想的結果,無非就是減刑。
但這不是金勝想要的結果,隻能作為最後保一手來使用。
不過現在的結果很好,法官接受了沒有屍檢,死因存疑這一點,那就可以了。
畢竟人都不一定是因為白億榮失手搞死的,哪裏來的‘防衛過當’。
這叫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在遇到事實無法查清或查清事實所需成本過高的情況時,依有利於被告的原則判決。
這就是平時在電視中經常會聽到的,“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很快,三人就迴到了律所。
“午飯你們點個外賣吧!幫我帶一份,我請客。”
“好的”
“謝謝金律...”
畢竟剛打贏了官司,小客還是要請的。
迴到辦公室後,金勝拿出手機看了一下。
好多條的未讀信息跟未接來電。
開庭的時候設置的靜音模式,結束後倒是忘記了調迴來。
金勝沒有管微信上的消息,先迴了一個電話給祝興。
“嘟嘟....”
響了兩聲後,就接通了。
“祝老師,不好意思啊,沒注意到你的電話。”
“嗐...沒事,就是副院長讓我轉達一下,有空過來簽個字,早點把研究生的手續給辦了。”
一聽這話,金勝也有點汗顏。
學校都已經給自己開好後門了,竟然忘記去走一趟。
真是太不應該了。
“那我看看,下午我有時間的話,過來一趟。”
“行,你自己安排就行,到了打我電話,我反正都在學校。”
“好的,謝謝祝老師。”
“跟我就別客氣了,那你繼續忙吧!”
“祝老師再見。”
掛斷電話後,金勝又給陳一銘迴了一個電話過去。
同樣,隻響了兩聲就接通了。
“陳律,有什麽指示?”
“你迴律所了嗎?”
“對,剛到辦公室。”
“彭律剛才打了個電話給我,誇你呐!”
金勝心裏有點小驚訝,不至於吧!
就這麽一個案子,還能讓大老板主動打電話誇獎?
陳一銘也沒讓金勝猜,直接解釋道:“還是彭總在高院的那個師弟,在案子判決後專門打了個電話給他。”
“說是他們副院長,準備把這個案例整理好了,會向最高院進行報備。”
“甚至有可能,對於刑事案件的屍檢這一塊,會跟治安總部進行一個會晤。”
“無論是否明確了死因,無論家屬是否反對。”
“都將會變成常規化,成為一個必要的程序。”
“所以,你小子要露臉了。”
金勝聽完解釋後,心裏也是苦笑不已。
這哪是露臉,這分明就是把自己豎成了一個靶子。
以後自己接的刑事案子,有些小套路肯定沒法玩了。
難度在無形之中增大了不少。
隻是現在木已成舟,金勝隻能無奈的迴道:“行吧!我已經做好了被人拿放大鏡照的準備。”
“哈哈......”
這個笑聲,純屬幸災樂禍。
陳一銘笑了一會後,接著說道:“你也沒什麽好擔心的,名氣大了,這案源不就來了。”
“咱們做律師的,指望的不是在業界出名嗎?”
“隻有經曆的案子多了,才會迅速的成長。”
“再說了,咱們律所肯定也會全力支持你的。”
“你的團隊不是還缺一個人嘛?”
“我會盡快給你補齊的。”
金勝能怎麽辦,隻能用沉默來代替迴答了。
掛掉電話後,金勝還看到了陳漢生的電話,幹脆就沒迴。
主要沒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