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號,工作日的最後一天。


    從明天開始,就是中秋連著國慶節,一起放假8天。


    昨天晚上,自己的親媽還打電話過來問了一下,能不能迴家。


    不過眼下確實沒法離開。


    另一個,從明天開始放假的第一天,節目的第一期就要播出了。


    陳棟甚至都抽不出時間跟自己吃個飯,這個忙碌程度可見一斑。


    8點半,金勝醒來先發了一條消息出去,安排了一些事情之後,這才起身洗漱。


    吃完早餐之後,已經有專車等在了公寓的門口。


    陳一銘已經在車上了。


    “準備的怎麽樣?”


    “沒問題,精神飽滿。”


    得到了明確的答複之後,陳一鳴笑了笑,沒有再繼續問。


    路上花費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這才到了法院的門口。


    其餘三位導師,已經帶著八位實習生等著了。


    旁邊還有溫小柔一家。


    “金律師,一切拜托了。”


    “放心吧!溫先生,我一定會盡力的。”


    金勝很鄭重的對著溫克華說道。


    接著還特意朝著溫小柔,露出了一個自信且溫和的笑容。


    肉眼都能看到,溫小柔本來很緊繃的神情,有點放鬆下來了。


    這一幕,全都被眾人看在了眼裏。


    可以說,生動的給實習生們上了一課。


    10點鍾出頭,眾人都已經在法庭內落座了。


    旁聽席上,除了己方的人員之外,還有幾個人坐在那裏。


    看裝束,應該不是同行。


    金勝把需要用到的資料全都拿出來一一擺放整齊之後,就開始閉目養神。


    10點25分,書記員過來驗證身份。


    這時,金勝看到了對麵公訴人席位上,同樣已經坐著的鄧方榮檢察官。


    至於在他旁邊,還有一個跟自己年齡相仿的助手,金勝直接略過。


    “起立”


    “請法官入場。”


    隨著書記員的一聲高喊,眾人都站起身來。


    審判席旁邊的側門被打開後,三名法官入場了。


    金勝注意到,這次的合議庭成員,是一男二女的組合。


    走在中間的主審法官,是一個年齡差不多50歲左右的女性法官。


    “咚...”


    “富田區法院,刑事3庭,現在正式開庭。”


    隨著法官的到位,眾人落座。


    “咚...”


    “傳被告人到庭。”


    話音落下,溫小柔在一個女性法警的帶領下,從旁邊的側門進來了。


    雖然是取保候審,但按照程序,開庭前還是需要先在外麵的候審區等待,在法官宣布開庭後,由法警帶入法庭。


    主審法官是個女性,聲音很威嚴。


    “請公訴方,宣讀起訴決定書。”


    “好的,法官閣下。”


    鄧方榮起身,開始發言。


    “被告人溫小柔,於7月11日中午12點10分,在鵬城第五高級中學教學樓二樓東側的女廁所內,與同班同學喬麗欣發生爭執......”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同時,考慮到被告已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請求法庭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主審法官聽完後,朝著金勝這邊看了過來。


    “被告人,對於公訴方的控告,你是否認罪?”


    金勝沒有讓溫小柔說話,直接對著前麵的話筒說道:


    “法官閣下,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否認控罪。”


    “咚....”


    主審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被告代理律師,本席現在詢問的是被告本人,並不是你,請被告自己迴答。”


    這點小壓力,金勝怎麽可能會放在心上。


    “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還未滿18周歲,且還在就讀高二,為限製行為能力人。”


    “其監護人授予我特別代理權限,可以全權代表。”


    “故此,我代表我方當事人,否認控罪。”


    一番話說的有理有據,直接把主審法官給懟的無可奈何。


    沒辦法,隻能捏著鼻子認了。


    “咚.....”


    “由於被告否認控罪,現在進入質證環節。”


    “下麵,先由公訴方進行舉證。”


    就算剛才金勝小小的牛了一把,鄧方榮的臉上,還是毫無波動。


    “法官閣下,請看證據目錄。”


    “第一,是本案的兇器,在警方的筆錄中,被告親口承認使用該工具,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的犯罪事實。”


    “第二,是案發當時的學校走廊監控錄像,畫麵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是受害人喬麗欣與另外三位女同學一起先進入的廁所。”


    “被告溫小柔於10分鍾之後才進去,明顯帶有預謀。”


    “直到8分鍾之後,三位目擊證人,相繼倉惶跑出。”


    “此時,喬麗欣已然受到傷害。”


    “第三,由警方提供,三位目擊者的口供。”


    “以上,均能夠證明被告的犯罪事實。”


    主審法官翻看了一下證據之後,對著金勝說道:“被告方,對於公訴方所提供的證據,有沒有異議。”


    “有的,法官閣下。”


    金勝先對著主審法官淡淡的笑了笑,再開口說道:“第一,使用彈簧刀刺傷喬麗欣的,確實是我的當事人,這一點,我們不否認。”


    “但並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就是主觀故意的。”


    “根據警方提供的檢測報告可以看出,這把彈簧刀,並非我方當事人所有。”


    “第二,對於監控視頻,我方沒有任何意見。”


    “第三,所謂的三位目擊者,隻不過是與喬麗欣同為利益團體的成員而已。”


    “她們的口供,並不可信。”


    主審法官看著檢驗報告,麵無表情的微微點了點頭。


    金勝反駁的第一條,確實有充分的證據來支撐。


    “咚....”


    “下麵進行法庭辯論,由被告方開始發言。”


    金勝的戰鬥模式,早就已經蓄勢待發了。


    “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原本是一個學習成績優異的好學生。”


    “然而卻在高二分班之後,這一切都發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


    “一樁樁、一件件不幸的事情,就像噩夢般的,接二連三的發生在我的當事人身上。”


    “根本無法想象。”


    “而這所有的一切,全都出自本案所謂的受害人喬麗欣為首的四人小團隊之手。”


    這時候,公訴席上的鄧方榮舉手說道:“法官閣下,被告辯護律師所說的,隻是猜測,並不能改變犯罪事實。”


    “被告方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能證明被告人刺傷喬麗欣的時候,處於一個什麽樣的狀態當中。”


    “我們眼下能看的到,隻有被告犯罪的事實。”


    主審法官點了點頭,表示認同。


    “被告代理律師,請注意這一點。”


    金勝明白,這也是這個案件當中,最難的一點。


    因為事情發生在廁所內,隻要對方的四人全都咬死了,當時沒有霸淩、甚至是敲詐勒索、純粹是發生了口角。


    那麽就沒有任何辦法翻案。


    “正當防衛”,那你也得在別人違法的同時、嚴重威脅到自身的情況下,你才能防。


    眼下金勝需要解決的,就是這個問題。


    但公訴方又不是吃幹飯的,肯定早就防你這一手了。


    “法官閣下,請容許我當庭播放兩段談話錄音。”


    “同意。”


    這一次,公訴人沒有提出反對。


    畢竟金勝昨天就已經提交了這個證據,他也看到了。


    金勝拿出錄音筆,接上音響後,按下了播放鍵。


    隨著蔡坤、藍珊兩人的聲音傳出。


    坐在旁聽席的溫克華夫妻倆,從別人的嘴裏聽到自己女兒的遭遇,哪怕早就已經知道了,但還是忍不住紅了眼眶。


    沒一會,錄音播放完畢。


    “法官閣下,從這份錄音裏,我們能明確的聽到,喬麗欣等人已經對我的當事人,進行過多次的霸淩、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


    “包括案發當天,我的當事人,同樣也是因為在喬麗欣團夥的威脅下,這才進入了案發現場。”


    “這一點,剛好跟控方所提供的證據二,進行了很好的唿應。”


    好家夥,金勝這招算是借力打力了。


    用控方的證據,來證明己方的觀點。


    旁聽席上眾位實習生表示:“學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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