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外傳來咚咚咚的腳步聲,采衿踩著焦急的步伐跑進了寢殿,看來確實外麵有些熱鬧,讓平時沉穩慣了的采衿都著急起來。
“殿下,殿下你可算醒了。”
嘉笙慢慢悠悠地自己從床上坐了起來,又伸手把被子撈起來往身上裹,隻露出一張臉來,睡得紅撲撲的一張臉。
還沒等她開口問外麵有什麽事,采衿已經手腳麻利地從旁邊衣塌上,拿起準備好的衣服走到嘉笙床邊,“殿下可不能再賴床了,外麵玉禾公主來了,等著要見您呢。說是要等殿下一同去太後娘娘宮中請安。”
嘉笙伸出手一把抓住了采衿的手臂,疑惑的問道:“她不是被爹爹罰了禁閉抄書的嗎?怎麽出來了?還要和我一同去慈寧宮?她是想幹嘛?”
之前還想說靠著元玉禾好接機靠近一下蕭家,這樣就能近距離接觸一下蕭芥,結果後來發現行不通,就把救她出宮門的事給擱置了。
說起來,偷偷去滑冰的事實她倆一起幹的,結果人家被罰了,她反而獨善其身,元玉禾此番不會又是來找茬的吧?
一邊把她家殿下從被子裏拔出來,一邊把衣服一件件地往她身上套,“這個奴婢也沒有聽人說起過,隻是今天一早,玉禾公主突然就來了。”
這是個什麽情況,嘉笙也摸不清頭腦了。
隻能等下看元玉禾想要幹啥了。
“好了,那就洗漱吧。”
上輩子她倒是一直都隱藏的很好,與她麵上姐妹和美,親親熱熱,一派祥和,結果她一朝失去元帝愛重,元玉禾就暴露出了她的本性。
讓她大元公主遠嫁蠻荒,去和親北狄還不夠,臨行前還一杯藥直接毒啞了她,也不知她到底是哪裏得罪了她,竟讓她做到這樣一個地步。
想起來這些往事,倒是覺得也沒有那麽咬牙切齒,隻是寒心多了一些。
她們雖不是一母同胞,可也算從牙牙學語到一同長大,她自問沒什麽虧心元玉禾的地方,竟不知元玉禾骨子裏是這樣厭惡她。
如果是厭恨她奪走了親生父親的全部寵愛,那她倒是可以還給她,皇帝爹爹的愛,太讓人琢磨不透,不要也罷。
若是旁的東西,她也可以不與元玉禾爭,隻希望她可以不再糾纏她,她這輩子還是想好好活下去。
誰不想活下去呢?
上輩子她也就活到二十三歲,被命運一步步地推著走,不知道怎麽擺脫,也反抗不了,就這麽心有不甘的走到了盡頭。
采衿素來是個手腳勤快又利索的丫頭,不一會兒就給嘉笙收拾好了。
主仆二人便一前一後的走出了寢殿,繞過栽滿青綠花草的小院子,沿著走廊徑直去了正廳。
走到門口的時候,元玉禾正抬頭認真地看在掛在牆壁上的一副字。
那正是出自書聖王羲之的字,元帝特賜了她,說是要讓她引為昭彰,追尋書聖足跡。
“你也喜歡這字嗎?”嘉笙抬步跨進正廳。
元玉禾迴身,滿待笑容,“自是喜歡的,這樣的字,看著就令人賞心悅目,姐姐可算起了,再不去給太後娘娘請安,怕她嫌我們憊懶,請個安都不準時的。”
隻見她一身湖水綠的雲花紗質長裙,外搭了一件雪白的兔毛絨披風,戴著同色係的綠絲纏就珠釵,不過十二歲的小女孩,站在那裏,看起來十分玉雪可愛。
“那元歡——”
“姐姐忘了嘛?郡主今日要去明宣所聽學的啊。”
也是,明宣的課時平日是排得是很滿的,皇子們每上十日可以休息一日,逢三可多休沐一日。
不過對她們倒沒那麽嚴格,閨閣女子自是有些旁的也要學,隻說讓逢五休一,且隻用去上半日,下半日便不用去學堂。
素日裏的規矩,若是上學堂便可以不去慈寧宮給太後娘娘請安,隻在休沐的時候去就行了。
不過她和元歡都挺懶得,太早了起不來,隻能睡得晚晚的,去得遲遲的,太湖娘娘偏疼她們倆,也便隨她們去,不管她倆。
明宣所這個事,她這是偷懶找借口不去,元玉禾又是因為被罰了,抽不出身。元歡才被她坑去明宣所,現在肯定又在學堂裏坐著呢。
“那我們這就出發吧,過去也得半個時辰。”
元玉禾抬眼看向嘉笙,嘴角微微翹起,緩步過來,輕輕挽了她的手,兩人便向著慈寧宮走去。
“姐姐怎麽不問我?”
“問你什麽?”
“問我怎麽不向你道謝啊。”一手挽著嘉笙的手臂,一邊偏頭看向她。
“為什麽要這麽問?我似乎沒做過這個值得讓你專程來一趟道謝的事吧。”嘉笙詫異道。
“姐姐就不必謙虛了,我已經知道了。”
“知道什麽?”
“今早父皇派人來傳旨說讓我不用再抄書了,”停下腳步,凝眸看著嘉笙的眼睛,“隻說上迴是在氣頭上,才罰了我禁閉,又送了我好些首飾衣裳,我問了李公公才知道,是姐姐求了父皇放我出來,所以我特地來等姐姐,向姐姐道謝啊。”
一席話聽起來倒是頗有道理,但若不是元玉禾是慢吞吞,有些咬著牙說出來的話,她或許就信了。
昨晚她哭了一遭,元帝怕是以為她在為上迴偷溜去落月池被處罰的事鬧情緒,所以特地把元玉禾放了出來,又好生安撫,讓她來同自己姐妹和睦。
這可真是。。。
弄巧成拙。
這搞得,就像是她心血來潮,突發善心特地想表現一番自己的長姐風範。
看,我都為你求了父皇恩典了,把你放出來了,快來感謝我!
這種耀武揚威的戲碼,在戲本子裏一般是反派的戲份,結局自然肯定的,被曆經磋磨衣錦歸來的主角反殺。
她可不想做反派,主角也算了,嘉笙隻想安安靜靜當個路人,平平安安就好。
故而,現在就要表明自己的立場。
立住自己的人設。
心虛地眨著眼,故作扭捏地靠近元玉禾的耳邊:“玉禾,我給你說實話,你可不要生氣。”
“姐姐若是坦誠相待,我又怎會生氣。“
“殿下,殿下你可算醒了。”
嘉笙慢慢悠悠地自己從床上坐了起來,又伸手把被子撈起來往身上裹,隻露出一張臉來,睡得紅撲撲的一張臉。
還沒等她開口問外麵有什麽事,采衿已經手腳麻利地從旁邊衣塌上,拿起準備好的衣服走到嘉笙床邊,“殿下可不能再賴床了,外麵玉禾公主來了,等著要見您呢。說是要等殿下一同去太後娘娘宮中請安。”
嘉笙伸出手一把抓住了采衿的手臂,疑惑的問道:“她不是被爹爹罰了禁閉抄書的嗎?怎麽出來了?還要和我一同去慈寧宮?她是想幹嘛?”
之前還想說靠著元玉禾好接機靠近一下蕭家,這樣就能近距離接觸一下蕭芥,結果後來發現行不通,就把救她出宮門的事給擱置了。
說起來,偷偷去滑冰的事實她倆一起幹的,結果人家被罰了,她反而獨善其身,元玉禾此番不會又是來找茬的吧?
一邊把她家殿下從被子裏拔出來,一邊把衣服一件件地往她身上套,“這個奴婢也沒有聽人說起過,隻是今天一早,玉禾公主突然就來了。”
這是個什麽情況,嘉笙也摸不清頭腦了。
隻能等下看元玉禾想要幹啥了。
“好了,那就洗漱吧。”
上輩子她倒是一直都隱藏的很好,與她麵上姐妹和美,親親熱熱,一派祥和,結果她一朝失去元帝愛重,元玉禾就暴露出了她的本性。
讓她大元公主遠嫁蠻荒,去和親北狄還不夠,臨行前還一杯藥直接毒啞了她,也不知她到底是哪裏得罪了她,竟讓她做到這樣一個地步。
想起來這些往事,倒是覺得也沒有那麽咬牙切齒,隻是寒心多了一些。
她們雖不是一母同胞,可也算從牙牙學語到一同長大,她自問沒什麽虧心元玉禾的地方,竟不知元玉禾骨子裏是這樣厭惡她。
如果是厭恨她奪走了親生父親的全部寵愛,那她倒是可以還給她,皇帝爹爹的愛,太讓人琢磨不透,不要也罷。
若是旁的東西,她也可以不與元玉禾爭,隻希望她可以不再糾纏她,她這輩子還是想好好活下去。
誰不想活下去呢?
上輩子她也就活到二十三歲,被命運一步步地推著走,不知道怎麽擺脫,也反抗不了,就這麽心有不甘的走到了盡頭。
采衿素來是個手腳勤快又利索的丫頭,不一會兒就給嘉笙收拾好了。
主仆二人便一前一後的走出了寢殿,繞過栽滿青綠花草的小院子,沿著走廊徑直去了正廳。
走到門口的時候,元玉禾正抬頭認真地看在掛在牆壁上的一副字。
那正是出自書聖王羲之的字,元帝特賜了她,說是要讓她引為昭彰,追尋書聖足跡。
“你也喜歡這字嗎?”嘉笙抬步跨進正廳。
元玉禾迴身,滿待笑容,“自是喜歡的,這樣的字,看著就令人賞心悅目,姐姐可算起了,再不去給太後娘娘請安,怕她嫌我們憊懶,請個安都不準時的。”
隻見她一身湖水綠的雲花紗質長裙,外搭了一件雪白的兔毛絨披風,戴著同色係的綠絲纏就珠釵,不過十二歲的小女孩,站在那裏,看起來十分玉雪可愛。
“那元歡——”
“姐姐忘了嘛?郡主今日要去明宣所聽學的啊。”
也是,明宣的課時平日是排得是很滿的,皇子們每上十日可以休息一日,逢三可多休沐一日。
不過對她們倒沒那麽嚴格,閨閣女子自是有些旁的也要學,隻說讓逢五休一,且隻用去上半日,下半日便不用去學堂。
素日裏的規矩,若是上學堂便可以不去慈寧宮給太後娘娘請安,隻在休沐的時候去就行了。
不過她和元歡都挺懶得,太早了起不來,隻能睡得晚晚的,去得遲遲的,太湖娘娘偏疼她們倆,也便隨她們去,不管她倆。
明宣所這個事,她這是偷懶找借口不去,元玉禾又是因為被罰了,抽不出身。元歡才被她坑去明宣所,現在肯定又在學堂裏坐著呢。
“那我們這就出發吧,過去也得半個時辰。”
元玉禾抬眼看向嘉笙,嘴角微微翹起,緩步過來,輕輕挽了她的手,兩人便向著慈寧宮走去。
“姐姐怎麽不問我?”
“問你什麽?”
“問我怎麽不向你道謝啊。”一手挽著嘉笙的手臂,一邊偏頭看向她。
“為什麽要這麽問?我似乎沒做過這個值得讓你專程來一趟道謝的事吧。”嘉笙詫異道。
“姐姐就不必謙虛了,我已經知道了。”
“知道什麽?”
“今早父皇派人來傳旨說讓我不用再抄書了,”停下腳步,凝眸看著嘉笙的眼睛,“隻說上迴是在氣頭上,才罰了我禁閉,又送了我好些首飾衣裳,我問了李公公才知道,是姐姐求了父皇放我出來,所以我特地來等姐姐,向姐姐道謝啊。”
一席話聽起來倒是頗有道理,但若不是元玉禾是慢吞吞,有些咬著牙說出來的話,她或許就信了。
昨晚她哭了一遭,元帝怕是以為她在為上迴偷溜去落月池被處罰的事鬧情緒,所以特地把元玉禾放了出來,又好生安撫,讓她來同自己姐妹和睦。
這可真是。。。
弄巧成拙。
這搞得,就像是她心血來潮,突發善心特地想表現一番自己的長姐風範。
看,我都為你求了父皇恩典了,把你放出來了,快來感謝我!
這種耀武揚威的戲碼,在戲本子裏一般是反派的戲份,結局自然肯定的,被曆經磋磨衣錦歸來的主角反殺。
她可不想做反派,主角也算了,嘉笙隻想安安靜靜當個路人,平平安安就好。
故而,現在就要表明自己的立場。
立住自己的人設。
心虛地眨著眼,故作扭捏地靠近元玉禾的耳邊:“玉禾,我給你說實話,你可不要生氣。”
“姐姐若是坦誠相待,我又怎會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