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婚禮
渣皇快爬,虐文女主開掛了 作者:小呆布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轉眼間,便到了大婚當日,整個京城都被裝扮得紅豔豔的,好像穿上了一襲紅色的衣裳。相府打扮得更是喜慶。
相府門前掛了一長排紅豔豔的燈籠,門前貼著喜字,兩邊還給掛著一個鞭炮,在那高高的掛著,一幅喜慶的模樣。
上麵來賀喜的人也真不少,外麵吵吵嚷嚷的,熱鬧極了。傅鑾兒好像看到了那日,十裏紅妝,百姓歡唿,舉國同慶的模樣,一滴淚從眼角滑下,明明那一切她都沒有經曆過,可是為什麽看著這滿眼的紅色,她的心裏卻別有一番滋味,悲傷,幸福,害怕,擔憂……說不清也道不明。
“小姐,不能哭啊,今天這大好的日子可不能掉淚。”青晏連忙幫她把眼角滑下來的淚擦掉,把妝重新補好。
“我沒哭,是風迷了眼,一下子便落了淚。”
“好,沒哭,隻是風迷了眼,我現在就去幫你把窗子關上,免得又被風給迷了眼睛落了淚妝就不好看了。”青晏知道傅鑾兒不是被風迷了眼睛還是去把窗子關上了。
街上也有不少的行人圍在相府門口看熱鬧,外麵旗鼓喧天,在一群人的起哄中傅鑾兒坐上了花轎。
街上的酒樓,茶樓也是不是的會有人探頭探腦的望著了送親的隊伍。
“今兒個是相府嫡女,秦老將軍的外孫女嫁給三皇子啊,要說這還真是委屈了你家傅小姐。”
“就是啊,我可聽說了,三皇子之前不一直嚷嚷著要娶喬楚姑娘可是人喬楚姑娘根本就不想嫁,這不被心上人傷了心,又迴過頭去找人傅小姐了。”
“那就是你們孤陋寡聞了吧,都說是三皇子一開始不肯娶傅小姐,其實不是,是傅小姐另有心上人,好像是個走江湖的,以前還常常陪著傅鑾兒逛街遊玩,可是四年前留下一封書信就走了,三皇子也是為了自己的臉麵一氣之下才說要娶喬楚姑娘的。”
“是呀,是呀,我以前還在街上看到過傅小姐和一個男人在街上遊玩,笑得那叫一個開心,當時我還以為是那家的公子有幸和相府嫡女結了親呢。”
“行了吧你們,不過都是道聽途說,看到幾個畫麵便自己在那編故事了,還說得跟真的似的,來,喝酒。”
醉仙居的老板娘還是如同往常一樣穿一身紅衣,酒不離手,說幾句話便會喝上一口,整日都是如此。
醉仙居,醉仙居,老板娘便是醉在這裏的仙,一行人見老板娘來了,也就沒有再談論傅家大小姐和三皇子的事情了,都圍著老板娘說話打趣。
老板娘長得美,是一種世俗的美,還帶著點風塵氣,為人爽朗,以酒交友,人都說醉仙居有兩寶,一是美人老板娘,二是這醉仙居的醉仙酒。
美人老板娘常常都能看到,可是這醉仙酒卻難以喝到,醉仙酒,顧名思義就算是神仙聞到,也會忍不住的想要喝醉。
不過醉仙酒一向都是有市無價,據說醉仙酒的釀酒工藝十分複雜,唯一的一個釀酒師傅,又是一個有脾氣的老人家,他一生都沒有什麽遠大的追求,又不缺錢,就想要每天安穩休閑的度日,遊玩,所以每年都隻釀幾十壇。
而醉仙居的老板娘自己就是一個愛酒之人,想醉仙酒這種好東西,她都是自己喝,不拿出來賣的,不過要是遇到自己看到順眼,想要交個朋友的,老板娘倒是會給上一碗。
酒樓角落裏坐著一個男子,那男子和其他人不一樣,來著醉仙居喝酒的大多都是叫上三五好友,要幾壇美酒,再點了幾盤下酒菜,便天南地北,說得沒邊,可是眼前這個男子卻隻是要了一碗酒也不喝,也不和其他人一樣談天說地,而是一個人靜靜的坐著,最重要的是他對於老板娘的到來沒有什麽興趣。
這倒是讓老板娘產生了不小的興趣:“來人,給這位公子上碗醉仙酒。”
“不用了,我今日不喝酒。”說完那位公子就走了。
老板娘看著公子離去的背影:“有趣,有趣!實在有趣!”
“老板娘,你看那小公子不懂趣味,也不懂這醉仙酒的滋味,給他喝也不過就是浪費。”
“就是啊,老板娘,我們都是這裏的老常客了,也沒見得老板娘什麽時候賞我們一碗醉仙酒了。”
“行了你們,老板娘我喜歡帥哥,看看你們,有那個比得上剛才那位小哥啊,就喝你們的酒去吧!”
“老板娘,你這麽說話就有點傷我們的心了,對不對啊?兄弟們。”
“是啊。”
“就是。”
“行了,都別嚷嚷了,來,喝酒。”
——三皇府——
門口貼著喜字,紅色的燈籠,紅綢鋪得到處都是一番喜氣的模樣,眾人都在門口等著迎新娘子,可是久久沒有見到花轎。
沒過多久三皇府府外的大街上,前前後後停了不少馬車,轎子,時不時的有人從府裏裏走出來。
三皇子穆承灝還穿著沒有換下來的喜服,和府裏的下人們一起守在門口,跟每一個出府的人致歉,而那些人也迴了個禮,讓他先處理事情,偶然也有人出聲安慰幾句。
“這三皇府是這麽了?今兒個不是三皇子迎娶傅家大小姐的日子嗎?”
“是呀之前不是還敲鑼打鼓的,熱鬧極了,都這個時辰了應該要辦喜宴了吧,怎麽就送客了呢?”
“我瞧見像是出事了,都已經過了吉時了,新娘子的花轎一直都沒來,說不定是逃婚了呢。”
“行了,你們就別說了,這又能出什麽事呢,就在天子腳下,又是天子的兒子娶親,皇後嫁女,誰這麽大膽子?敢在這個時候鬧事。”
“那有什麽不能的,我可是聽說了啊,新娘子可是被搶親了。”
“搶親,這可是皇家的親事,誰這麽大膽子,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也不敢去搶這門親吧?這不是自尋死路嗎?”
“那也不一定呀,不是有句話這麽說的,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嘛。”
相府門前掛了一長排紅豔豔的燈籠,門前貼著喜字,兩邊還給掛著一個鞭炮,在那高高的掛著,一幅喜慶的模樣。
上麵來賀喜的人也真不少,外麵吵吵嚷嚷的,熱鬧極了。傅鑾兒好像看到了那日,十裏紅妝,百姓歡唿,舉國同慶的模樣,一滴淚從眼角滑下,明明那一切她都沒有經曆過,可是為什麽看著這滿眼的紅色,她的心裏卻別有一番滋味,悲傷,幸福,害怕,擔憂……說不清也道不明。
“小姐,不能哭啊,今天這大好的日子可不能掉淚。”青晏連忙幫她把眼角滑下來的淚擦掉,把妝重新補好。
“我沒哭,是風迷了眼,一下子便落了淚。”
“好,沒哭,隻是風迷了眼,我現在就去幫你把窗子關上,免得又被風給迷了眼睛落了淚妝就不好看了。”青晏知道傅鑾兒不是被風迷了眼睛還是去把窗子關上了。
街上也有不少的行人圍在相府門口看熱鬧,外麵旗鼓喧天,在一群人的起哄中傅鑾兒坐上了花轎。
街上的酒樓,茶樓也是不是的會有人探頭探腦的望著了送親的隊伍。
“今兒個是相府嫡女,秦老將軍的外孫女嫁給三皇子啊,要說這還真是委屈了你家傅小姐。”
“就是啊,我可聽說了,三皇子之前不一直嚷嚷著要娶喬楚姑娘可是人喬楚姑娘根本就不想嫁,這不被心上人傷了心,又迴過頭去找人傅小姐了。”
“那就是你們孤陋寡聞了吧,都說是三皇子一開始不肯娶傅小姐,其實不是,是傅小姐另有心上人,好像是個走江湖的,以前還常常陪著傅鑾兒逛街遊玩,可是四年前留下一封書信就走了,三皇子也是為了自己的臉麵一氣之下才說要娶喬楚姑娘的。”
“是呀,是呀,我以前還在街上看到過傅小姐和一個男人在街上遊玩,笑得那叫一個開心,當時我還以為是那家的公子有幸和相府嫡女結了親呢。”
“行了吧你們,不過都是道聽途說,看到幾個畫麵便自己在那編故事了,還說得跟真的似的,來,喝酒。”
醉仙居的老板娘還是如同往常一樣穿一身紅衣,酒不離手,說幾句話便會喝上一口,整日都是如此。
醉仙居,醉仙居,老板娘便是醉在這裏的仙,一行人見老板娘來了,也就沒有再談論傅家大小姐和三皇子的事情了,都圍著老板娘說話打趣。
老板娘長得美,是一種世俗的美,還帶著點風塵氣,為人爽朗,以酒交友,人都說醉仙居有兩寶,一是美人老板娘,二是這醉仙居的醉仙酒。
美人老板娘常常都能看到,可是這醉仙酒卻難以喝到,醉仙酒,顧名思義就算是神仙聞到,也會忍不住的想要喝醉。
不過醉仙酒一向都是有市無價,據說醉仙酒的釀酒工藝十分複雜,唯一的一個釀酒師傅,又是一個有脾氣的老人家,他一生都沒有什麽遠大的追求,又不缺錢,就想要每天安穩休閑的度日,遊玩,所以每年都隻釀幾十壇。
而醉仙居的老板娘自己就是一個愛酒之人,想醉仙酒這種好東西,她都是自己喝,不拿出來賣的,不過要是遇到自己看到順眼,想要交個朋友的,老板娘倒是會給上一碗。
酒樓角落裏坐著一個男子,那男子和其他人不一樣,來著醉仙居喝酒的大多都是叫上三五好友,要幾壇美酒,再點了幾盤下酒菜,便天南地北,說得沒邊,可是眼前這個男子卻隻是要了一碗酒也不喝,也不和其他人一樣談天說地,而是一個人靜靜的坐著,最重要的是他對於老板娘的到來沒有什麽興趣。
這倒是讓老板娘產生了不小的興趣:“來人,給這位公子上碗醉仙酒。”
“不用了,我今日不喝酒。”說完那位公子就走了。
老板娘看著公子離去的背影:“有趣,有趣!實在有趣!”
“老板娘,你看那小公子不懂趣味,也不懂這醉仙酒的滋味,給他喝也不過就是浪費。”
“就是啊,老板娘,我們都是這裏的老常客了,也沒見得老板娘什麽時候賞我們一碗醉仙酒了。”
“行了你們,老板娘我喜歡帥哥,看看你們,有那個比得上剛才那位小哥啊,就喝你們的酒去吧!”
“老板娘,你這麽說話就有點傷我們的心了,對不對啊?兄弟們。”
“是啊。”
“就是。”
“行了,都別嚷嚷了,來,喝酒。”
——三皇府——
門口貼著喜字,紅色的燈籠,紅綢鋪得到處都是一番喜氣的模樣,眾人都在門口等著迎新娘子,可是久久沒有見到花轎。
沒過多久三皇府府外的大街上,前前後後停了不少馬車,轎子,時不時的有人從府裏裏走出來。
三皇子穆承灝還穿著沒有換下來的喜服,和府裏的下人們一起守在門口,跟每一個出府的人致歉,而那些人也迴了個禮,讓他先處理事情,偶然也有人出聲安慰幾句。
“這三皇府是這麽了?今兒個不是三皇子迎娶傅家大小姐的日子嗎?”
“是呀之前不是還敲鑼打鼓的,熱鬧極了,都這個時辰了應該要辦喜宴了吧,怎麽就送客了呢?”
“我瞧見像是出事了,都已經過了吉時了,新娘子的花轎一直都沒來,說不定是逃婚了呢。”
“行了,你們就別說了,這又能出什麽事呢,就在天子腳下,又是天子的兒子娶親,皇後嫁女,誰這麽大膽子?敢在這個時候鬧事。”
“那有什麽不能的,我可是聽說了啊,新娘子可是被搶親了。”
“搶親,這可是皇家的親事,誰這麽大膽子,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也不敢去搶這門親吧?這不是自尋死路嗎?”
“那也不一定呀,不是有句話這麽說的,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