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到花朝染碧叢,枝梢剪彩嫋東風。”


    記一年,二月十二,花朝節。


    這在旭日是一個隆重的節日,女孩們身披華裳,踏青而去。


    吳家有女,亭亭玉立,溫婉大方,適婚年紀,求親之人踏平門檻。


    她無一中意,時逢花朝,她著一身粉衫羅裙,發髻之上除一玉簪之外還帶幾朵應季鮮花,人比花嬌些。


    與女伴相約而行,卻於城外芳香園中走散,一人行至傍晚還未找尋歸路,不由心慌。


    那日夕陽如焰,有一白衫公子立於花叢之中,身側蝴蝶飛舞,有一隻落於他玉指之上,他黑發如瀑,麵如冠玉,轉眸看來,含笑而言。


    “你迷路了?”


    “是,無意打擾。”


    吳越就那麽看著那美麗的不可方物的男子,愣了愣的說道:“你是妖嗎?”


    父親說過,如果一個人很好看,好看到不可思議的那種,就一定是妖,要離他遠遠的。


    可是吳越隻記得前一句,不記得後一句了。


    她問的直白,那公子也迴答的直接。


    “是啊,我是。”


    “你吃人嗎?”


    “我不吃人,我吃花。”


    “我迷路了,你能把我帶迴芳香園裏嗎?”


    “好啊。”


    那公子語調溫柔,又極好說話的樣子,吳越以前一直認為“一見鍾情”就是“見色起意”,可是她見到那名公子的時候,突然理解那些“見色起意”的人了。


    “你叫什麽呀?”


    “我剛化人形,還沒有名字。”


    “我幫你起名字怎麽樣?我叫吳越,你叫同舟好不好?”


    吳越起的這個名字充滿私心,可是對方也不怎麽在意,合目一笑,居然應了下來。


    送至園中,同舟說道:“我可以討點報酬嗎?你頭上的花兒可以給我嗎?”


    吳越抬手摸了摸,連忙摘下遞於他手,笑著說道:“你要幹什麽呀?”


    “我要吃掉,這種春雨沐桃很久沒有見到了。”


    “我家有,你要是喜歡。我下次帶來給你?”


    同舟聞言看向吳越,笑容明朗,開口說道:“好啊,謝謝。”


    旭日對女人沒那麽多規矩,不似蜀遼,女人還需恪守婦道,什麽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在旭日,朝堂之上有女官,萬人敬仰的祭司也有女子,甚至街上還有女子大聲示愛,人們隻驚她膽大,卻無人議論她不知廉恥。


    所以吳越整日往外跑也沒人在她背後嚼舌,隻是她父親找她談了話。


    “阿越,你別整日摘我的花了,好好一棵桃樹,都讓你薅禿了。”


    她母親就說道:“瞧你小氣的勁,女兒摘你幾朵花怎麽了?”


    與同舟的相約,直到花期季結束,兩人卻有聊不完的話題,甚至,互許終生。


    是當年秋季,同舟提出了見她父母,吳越欣然應允。


    父母雖然對於同舟行為教養頗為滿意,但是問及家事父母的時候,同舟卻說不出什麽來,二老這才意識到了不對,他們怎麽會把女兒許給這樣來路不明的人?


    最後,同舟提出入贅之後,二老的態度才有所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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