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我為何偽裝(上)
魔王與勇者的邊境生活 作者:黃金芝士炸蝦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格雷在吐槽過三人身份後,他輕了一下嗓子,然後說起了自己的故事。
————
時間迴到七年前。
七年前的某一天,格雷像往常一樣生活在海特利亞帝國,他吃過早飯後就早早出門去了學校。
說是學校,其實是帝國設立的特務培養機構,帝國一直在挖掘著平民裏有特殊天賦的人來培養成自己的工具,格雷就是其中一個。那時的格雷因為出眾的探查魔法被帝國官方選中,他進入了帝國設立的特務培養機構裏接受著平民所得不到的教育,他的父母也因此收益,他們跟著格雷一起搬進了富人區,開始享受著兒子帶來的福利。
格雷去到學校,他走進教室,同班的好兄弟埃姆斯如同往常一樣跟他打招唿。
“喲,格雷!還是那麽早就來教室了。”
“你不是也一樣嗎?”
兩人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這間教室是一個階梯教室,學生們平時就坐在連著的座椅和課桌上聽著講師講課。落座後,埃姆斯用手肘頂了一下格雷的胳膊。
“你知道不?這幾天上頭會有個大人物來這裏視察,據說表現好的人會被帶到王宮麵見皇帝。”
麵見皇帝,那是平民出身的格雷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打起精神來,用魔法探查著整個學校。
“怎麽樣?是不是有陌生人的氣息?”
“確實,就是人好像有點多啊。”
“啊?”
未等埃姆斯繼續發問,幾個蒙麵男人一腳踹開教室的門,他們手裏拿著刀劍長槍,眼神裏滿是憎恨。
“小兔崽子們都給老子聽好了!這所學校已經被我們革命軍占領了,識相的話就不要反抗,統統給老子去室內操場待著!”
見來者不善,學生們都十分害怕,他們之中最大的不過十七歲,連實戰教學都沒有經曆過,根本無法抵抗這些拿著武器的成年人。革命軍的人見這幫學生都嚇破了膽,他們抓起一個坐在前排的學生用刀抵在學生的脖子上。
“老子再說一遍,你們統統給我去室內操場,不然的話下場就是他這個樣子!”
男人說完,用劍抹了那個學生的脖子,學生瞬間癱軟在地上,鮮血從傷口汩汩湧出。
學生們被這一幕震懾到了,他們按照男人的指示排成一隊,雙手搭在前麵人的肩膀上走了出去,一路上滿是學生和革命軍的人。
格雷看著眼前兇暴的革命軍,他一時沒了主意。等他們去到室內操場後,幾個魔法師模樣的人站在場館四周,講台上一個獨眼灰色頭發的中年男人在和身邊人說著什麽,中年男人見學生們都差不多到期,他讓身邊的人退到他身後,向前一步用洪亮的聲音說話。
“我是革命軍第四軍團的軍團長勒布朗,我們的目的是反抗帝國暴政,打倒狗皇帝,給帝國帶來革命與新生!你們都是帝國選中的優秀人才,我今天來就是為了招募你們,要是你們有本事願意跟我們一起反抗帝國暴政,那就加入我們吧!”
聽到勒布朗的說辭,學生們開始議論紛紛,他們知道帝國境內有一股叛軍勢力想要反抗帝國的統治,沒想到居然出現在他們麵前。幾個膽大的高年級學生站起身想要反抗,他們大聲辱罵著勒布朗,斥責他是叛徒。勒布朗揮了揮手,他身後竄出一個人影,人影閃過那幾個高年級學生,一瞬間那些學生的人頭落地。見到這一幕的一些女學生已經開始哭喊了,甚至有些人因為心理承受能力不行開始嘔吐。
“不要想著違抗我們,剛剛這些人就是給你們的警告,要麽加入我們,要麽死。”
勒布朗派自己的手下把學生的屍體抬走。一時之間,學生們都噤若寒蟬,現在留在他們麵前的隻有兩條路,一條是加入他們,然後在不知道什麽時候被帝國清算殺死,幸運的話革命軍成功,他們能活下來,但是這個可能十分微小。還有一條路就是現在死在這裏。
“我......我加入!”
這時不知道是誰舉起手來,大聲宣布自己願意加入革命軍,隨後眾人為了活命,紛紛加入,格雷和埃姆斯也在其中。
勒布朗開心的笑了,他讓人把學生們帶出去,然後放火燒了這個學校。
學生們幾經輾轉,他們被分成幾個團體轉移到不同的地方,格雷和埃姆斯與一群同學最終被安排在深山裏的一個大型木屋裏,他們住在革命軍提供的大通鋪。安頓好後,埃姆斯找到格雷,在這裏,他們隻認識對方。
“這下迴不去嘍。”
“你為什麽會這麽輕鬆?”
格雷看著埃姆斯一臉的玩世不恭,他十分疑惑,明明自己隻是延遲了一段時間的死亡,他為什麽還能笑出來?
“因為我並沒有牽掛,我沒有家人,帝國的人在大街上找到了流浪的我,他們說我很有天賦,於是就把我帶到那個學校裏了。你呢?”
“我還有家人,我想迴去。”
“嗯,那我們就找個時間一起迴去吧。”
看著埃姆斯露出燦爛的笑容,格雷感到了一絲溫暖。
不久後,革命軍開始對學生進行訓練,他們不像學校裏那樣用理論知識去指導學生們,他們的訓練方式很簡單,那就是自相殘殺。每兩個人被分成一組,隻要能殺掉自己組裏的人,那就能接受下一輪的訓練。當然他們也不是一味的削減人數,隻有最終存活的十位學生們才能正式加入革命軍。
很幸運,格雷和埃姆斯沒有被分到同一組,他們早上接受著體能和武力訓練,下午就直接開始與自己的組員搏殺。一周後,格雷和埃姆斯被分到了一組。那天晚上,格雷久久沒有睡著,他無法對這個一直以來關心他的人下手,但是身為人類最本能的求生欲又讓他忍不住想要動手,他已經殺了三個同學了,這次他要是能殺掉埃姆斯,他就能成為最後存活的十人。
隔天,他們在早上如同往常一樣訓練,埃姆斯臉上並沒有殺意,相反他還開始鼓勵格雷。格雷心裏很不是滋味,他隻能在心裏催眠自己,這一切隻是為了活下去。為了讓學生們能夠有競爭感,革命軍的人禁止學生們吃午飯,隻有在下午的搏殺中活下來才能吃到豐盛的晚飯。格雷和埃姆斯忍著饑餓開始午休。
下午,他們兩人去到了決鬥場,他們是第一組上台搏殺的組。埃姆斯臉上依舊是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他拿了把匕首在手上,然後笑著讓格雷去挑選武器。格雷拿起一把短劍,那是他用著最順手的武器,他不甘地舉起短劍,麵對著這些時日一直關照著自己的摯友。隨著一聲鑼響,兩人開始了戰鬥。
埃姆斯用靈巧的身法接近格雷,他用匕首彈開格雷的短劍,然後刺中了格雷的左手手背。他笑著看向格雷,然後開始“鼓勵”他。
“加油啊格雷,這種程度可沒辦法活下來啊。”
格雷一鼓作氣,他反手握住短劍,用劍柄擊打埃姆斯拿著匕首的右手,然後他用左手一拳打在埃姆斯的腹部。盡管左手負傷,但是一周的訓練還是讓格雷這一拳打出威力,埃姆斯被格雷的拳頭擊中,強烈的衝擊讓他吐出一口胃液,他彎著腰,用左手捂著腹部,臉上還是那副表情。
“這才像話嘛。”
埃姆斯說完,他吐了一口口水後便衝向格雷,兩人纏鬥在一起,但是埃姆斯占了上風,他一個掃腿把格雷踢倒在地,然後他騎在格雷的肚子上,想要用匕首刺進格雷的喉嚨。格雷的武器在摔倒時已經脫手,他用雙手抵住埃姆斯,拚盡全力不讓匕首刺在自己身上。但是格雷在力量上終究還是低埃姆斯一手,埃姆斯彎著腰發力,然後他把頭湊到格雷耳邊。
“我沒有家人,但是你有,你是我唯一的牽掛,活下去。格雷。”
埃姆斯說完,他假裝自己脫力,他把匕首落在格雷胸膛上。格雷拿起匕首,他反過來騎在埃姆斯的肚子上。
“為什麽!”
“哪有什麽為什麽!弱肉強食是這個世界的法則,我輸了,動手吧。”
格雷眼裏噙滿淚水,他最終還是把匕首刺進埃姆斯的心髒。格雷趴著埃姆斯身上抽泣,這時埃姆斯看著格雷,他用盡力氣展現出那副標誌性的玩世不恭的笑臉。
“活下去,格雷......”
說完,埃姆斯眼睛裏的光芒消散了,他死了。格雷看著自己沾滿鮮血的雙手,失魂落魄的走出決鬥擂台。晚上,格雷機械地吃著革命軍為了慶祝而製作的豐盛美食,在他嘴裏這些美食毫無味道,味同嚼蠟。他如同一具行走的死屍,緩慢地上床睡覺,就這樣重複了許多日夜。
幾個月後,格雷被革命軍派到戰場上,那是他第一次上戰場,戰爭的慘烈刺痛著他的心,他想起埃姆斯對他的遺言,他要活下去。於是他在戰場上偽裝成屍體,成功逃過了一劫。幸存下來的他想要迴到自己的家裏,當他走到自己的家時,這個家已經換了主人,自己的父母早就不知所蹤。他跑去自己父母經常去的一個商店去詢問,卻得到了這麽一個消息。
“你說哈雷姆夫婦啊,他們的兒子成了叛軍,他們因此被抓走處刑了。真是可悲,好好的孩子怎麽就想不開去加入叛軍呢?”
這個消息如同晴天霹靂,格雷愣在原地許久,當他緩過神時,他已經離開的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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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迴到七年前。
七年前的某一天,格雷像往常一樣生活在海特利亞帝國,他吃過早飯後就早早出門去了學校。
說是學校,其實是帝國設立的特務培養機構,帝國一直在挖掘著平民裏有特殊天賦的人來培養成自己的工具,格雷就是其中一個。那時的格雷因為出眾的探查魔法被帝國官方選中,他進入了帝國設立的特務培養機構裏接受著平民所得不到的教育,他的父母也因此收益,他們跟著格雷一起搬進了富人區,開始享受著兒子帶來的福利。
格雷去到學校,他走進教室,同班的好兄弟埃姆斯如同往常一樣跟他打招唿。
“喲,格雷!還是那麽早就來教室了。”
“你不是也一樣嗎?”
兩人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這間教室是一個階梯教室,學生們平時就坐在連著的座椅和課桌上聽著講師講課。落座後,埃姆斯用手肘頂了一下格雷的胳膊。
“你知道不?這幾天上頭會有個大人物來這裏視察,據說表現好的人會被帶到王宮麵見皇帝。”
麵見皇帝,那是平民出身的格雷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打起精神來,用魔法探查著整個學校。
“怎麽樣?是不是有陌生人的氣息?”
“確實,就是人好像有點多啊。”
“啊?”
未等埃姆斯繼續發問,幾個蒙麵男人一腳踹開教室的門,他們手裏拿著刀劍長槍,眼神裏滿是憎恨。
“小兔崽子們都給老子聽好了!這所學校已經被我們革命軍占領了,識相的話就不要反抗,統統給老子去室內操場待著!”
見來者不善,學生們都十分害怕,他們之中最大的不過十七歲,連實戰教學都沒有經曆過,根本無法抵抗這些拿著武器的成年人。革命軍的人見這幫學生都嚇破了膽,他們抓起一個坐在前排的學生用刀抵在學生的脖子上。
“老子再說一遍,你們統統給我去室內操場,不然的話下場就是他這個樣子!”
男人說完,用劍抹了那個學生的脖子,學生瞬間癱軟在地上,鮮血從傷口汩汩湧出。
學生們被這一幕震懾到了,他們按照男人的指示排成一隊,雙手搭在前麵人的肩膀上走了出去,一路上滿是學生和革命軍的人。
格雷看著眼前兇暴的革命軍,他一時沒了主意。等他們去到室內操場後,幾個魔法師模樣的人站在場館四周,講台上一個獨眼灰色頭發的中年男人在和身邊人說著什麽,中年男人見學生們都差不多到期,他讓身邊的人退到他身後,向前一步用洪亮的聲音說話。
“我是革命軍第四軍團的軍團長勒布朗,我們的目的是反抗帝國暴政,打倒狗皇帝,給帝國帶來革命與新生!你們都是帝國選中的優秀人才,我今天來就是為了招募你們,要是你們有本事願意跟我們一起反抗帝國暴政,那就加入我們吧!”
聽到勒布朗的說辭,學生們開始議論紛紛,他們知道帝國境內有一股叛軍勢力想要反抗帝國的統治,沒想到居然出現在他們麵前。幾個膽大的高年級學生站起身想要反抗,他們大聲辱罵著勒布朗,斥責他是叛徒。勒布朗揮了揮手,他身後竄出一個人影,人影閃過那幾個高年級學生,一瞬間那些學生的人頭落地。見到這一幕的一些女學生已經開始哭喊了,甚至有些人因為心理承受能力不行開始嘔吐。
“不要想著違抗我們,剛剛這些人就是給你們的警告,要麽加入我們,要麽死。”
勒布朗派自己的手下把學生的屍體抬走。一時之間,學生們都噤若寒蟬,現在留在他們麵前的隻有兩條路,一條是加入他們,然後在不知道什麽時候被帝國清算殺死,幸運的話革命軍成功,他們能活下來,但是這個可能十分微小。還有一條路就是現在死在這裏。
“我......我加入!”
這時不知道是誰舉起手來,大聲宣布自己願意加入革命軍,隨後眾人為了活命,紛紛加入,格雷和埃姆斯也在其中。
勒布朗開心的笑了,他讓人把學生們帶出去,然後放火燒了這個學校。
學生們幾經輾轉,他們被分成幾個團體轉移到不同的地方,格雷和埃姆斯與一群同學最終被安排在深山裏的一個大型木屋裏,他們住在革命軍提供的大通鋪。安頓好後,埃姆斯找到格雷,在這裏,他們隻認識對方。
“這下迴不去嘍。”
“你為什麽會這麽輕鬆?”
格雷看著埃姆斯一臉的玩世不恭,他十分疑惑,明明自己隻是延遲了一段時間的死亡,他為什麽還能笑出來?
“因為我並沒有牽掛,我沒有家人,帝國的人在大街上找到了流浪的我,他們說我很有天賦,於是就把我帶到那個學校裏了。你呢?”
“我還有家人,我想迴去。”
“嗯,那我們就找個時間一起迴去吧。”
看著埃姆斯露出燦爛的笑容,格雷感到了一絲溫暖。
不久後,革命軍開始對學生進行訓練,他們不像學校裏那樣用理論知識去指導學生們,他們的訓練方式很簡單,那就是自相殘殺。每兩個人被分成一組,隻要能殺掉自己組裏的人,那就能接受下一輪的訓練。當然他們也不是一味的削減人數,隻有最終存活的十位學生們才能正式加入革命軍。
很幸運,格雷和埃姆斯沒有被分到同一組,他們早上接受著體能和武力訓練,下午就直接開始與自己的組員搏殺。一周後,格雷和埃姆斯被分到了一組。那天晚上,格雷久久沒有睡著,他無法對這個一直以來關心他的人下手,但是身為人類最本能的求生欲又讓他忍不住想要動手,他已經殺了三個同學了,這次他要是能殺掉埃姆斯,他就能成為最後存活的十人。
隔天,他們在早上如同往常一樣訓練,埃姆斯臉上並沒有殺意,相反他還開始鼓勵格雷。格雷心裏很不是滋味,他隻能在心裏催眠自己,這一切隻是為了活下去。為了讓學生們能夠有競爭感,革命軍的人禁止學生們吃午飯,隻有在下午的搏殺中活下來才能吃到豐盛的晚飯。格雷和埃姆斯忍著饑餓開始午休。
下午,他們兩人去到了決鬥場,他們是第一組上台搏殺的組。埃姆斯臉上依舊是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他拿了把匕首在手上,然後笑著讓格雷去挑選武器。格雷拿起一把短劍,那是他用著最順手的武器,他不甘地舉起短劍,麵對著這些時日一直關照著自己的摯友。隨著一聲鑼響,兩人開始了戰鬥。
埃姆斯用靈巧的身法接近格雷,他用匕首彈開格雷的短劍,然後刺中了格雷的左手手背。他笑著看向格雷,然後開始“鼓勵”他。
“加油啊格雷,這種程度可沒辦法活下來啊。”
格雷一鼓作氣,他反手握住短劍,用劍柄擊打埃姆斯拿著匕首的右手,然後他用左手一拳打在埃姆斯的腹部。盡管左手負傷,但是一周的訓練還是讓格雷這一拳打出威力,埃姆斯被格雷的拳頭擊中,強烈的衝擊讓他吐出一口胃液,他彎著腰,用左手捂著腹部,臉上還是那副表情。
“這才像話嘛。”
埃姆斯說完,他吐了一口口水後便衝向格雷,兩人纏鬥在一起,但是埃姆斯占了上風,他一個掃腿把格雷踢倒在地,然後他騎在格雷的肚子上,想要用匕首刺進格雷的喉嚨。格雷的武器在摔倒時已經脫手,他用雙手抵住埃姆斯,拚盡全力不讓匕首刺在自己身上。但是格雷在力量上終究還是低埃姆斯一手,埃姆斯彎著腰發力,然後他把頭湊到格雷耳邊。
“我沒有家人,但是你有,你是我唯一的牽掛,活下去。格雷。”
埃姆斯說完,他假裝自己脫力,他把匕首落在格雷胸膛上。格雷拿起匕首,他反過來騎在埃姆斯的肚子上。
“為什麽!”
“哪有什麽為什麽!弱肉強食是這個世界的法則,我輸了,動手吧。”
格雷眼裏噙滿淚水,他最終還是把匕首刺進埃姆斯的心髒。格雷趴著埃姆斯身上抽泣,這時埃姆斯看著格雷,他用盡力氣展現出那副標誌性的玩世不恭的笑臉。
“活下去,格雷......”
說完,埃姆斯眼睛裏的光芒消散了,他死了。格雷看著自己沾滿鮮血的雙手,失魂落魄的走出決鬥擂台。晚上,格雷機械地吃著革命軍為了慶祝而製作的豐盛美食,在他嘴裏這些美食毫無味道,味同嚼蠟。他如同一具行走的死屍,緩慢地上床睡覺,就這樣重複了許多日夜。
幾個月後,格雷被革命軍派到戰場上,那是他第一次上戰場,戰爭的慘烈刺痛著他的心,他想起埃姆斯對他的遺言,他要活下去。於是他在戰場上偽裝成屍體,成功逃過了一劫。幸存下來的他想要迴到自己的家裏,當他走到自己的家時,這個家已經換了主人,自己的父母早就不知所蹤。他跑去自己父母經常去的一個商店去詢問,卻得到了這麽一個消息。
“你說哈雷姆夫婦啊,他們的兒子成了叛軍,他們因此被抓走處刑了。真是可悲,好好的孩子怎麽就想不開去加入叛軍呢?”
這個消息如同晴天霹靂,格雷愣在原地許久,當他緩過神時,他已經離開的帝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