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表白
剛穿書拉大佬去扯證,全網秀恩愛 作者:秋雲不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淩嘯的車庫有八輛車,上班的時候習慣開勞斯萊斯,大多數時候都是他自己開車上班,偶爾需要司機才會來接送。
車子緩緩開到繁華的市中心,在一家川菜館前停下。
“你愛吃辣,這家餐館我沒有來過,但聽說味道很正宗,你應該會喜歡。”
淩嘯早就訂下一個包間,在侍者的帶領下走進包間,訂的是兩人包間,不算太大,裏麵環境不錯,桌子在中間,兩邊種有花草,擺著一個魚缸,養著幾條金魚,在慢悠悠遊蕩,桌子上已經擺上水果拚盤,零食點心。
江尋坐在淩嘯對麵,拿起一塊切好的西瓜放進嘴裏,冰鎮過的西瓜口感冰涼清爽,是江尋最喜歡的水果之一。
“聽謝源說的?”
“嗯。”淩嘯迴應。
雖然跟謝源也就見過兩次麵,吃過兩次飯,但江尋知道謝源口味跟他一樣愛吃辣,而淩嘯沉默寡言估計除了經常呆他身邊的謝源,他也不會去問其他人。
不過謝源眼光也真是好,先不說這裏的菜味道正不正宗,光這裏的環境就讓人待著舒服。
在江尋吃水果的時候,淩嘯已經將餐具過一遍水,放在江尋麵前。
服務員陸續將菜端上來,有辣子雞、麻辣香鍋、瘦肉炒竹筍、剁辣魚頭、麻婆豆腐五個菜,全部是他愛吃的,還有一道菌菇湯。
菜全部上完後,服務生退了下去,江尋拿起筷子先嚐了一口麻辣香鍋,微微眯眼。
淩嘯沒有動筷子,隻是看著江尋,見他嚐了一口後那微眯的眼眸、滿足的表情就知道菜很對他胃口。
雖然淩嘯並不是很喜歡吃辣,但見江尋吃得起勁的樣子,內心也跟著愉悅起來。
淩嘯點的菜並不是很辣,大概中辣的程度,江尋覺得這個辣味剛好合適,辣的同時不會蓋過食物原本的味道。
吃了半個多小時,桌上的食物吃得七七八八,江尋才停了下來,一桌菜大多數進了江尋的肚子,難得吃到這麽正宗味道的菜,江尋有點控製不住自己,吃得太撐了,坐在椅子上,連淩嘯給他倒的橙汁也喝不下。
淩嘯沒有吃幾口,見江尋吃飽後,他也停下了筷子。
“吃飽了?”淩嘯問。
“嗯,吃太撐了。”江尋苦著一張臉,有點難受。
“別吃太飽,喜歡吃以後經常帶你來。”淩嘯有些無奈,相處也這麽久了,隻發現江尋對辣有點執著以外,就沒有見江尋有其他的喜好。
“好啊,謝謝老公。”江尋揉了一下胃,衝著淩嘯笑了一下,笑得特別開心。
淩嘯被他的笑容晃了一下神,微微移開眼睛。
“江尋。”淩嘯走到江尋身邊單膝跪下,從口袋中掏出一個盒子打開,裏麵是一顆戒指,折射著深藍色光芒,在燈光照耀下無比璀璨。
淩嘯將戒指取出,牽起江尋的左手將它戴在無名指上,戒指是訂做的,戴在江尋的手指上剛好合適。
“江尋,我不會說什麽情話,我隻會跟你保證,此生隻愛你一個,絕不負你。”
江尋完全沒有想到這出,定定望著眼前這個眼神無比堅定的人,淩嘯說完後,仍然單膝跪在地上,認真看著他,沒有起來,江尋的手指上,銀白色戒指上鑲著幾顆細碎的深藍鑽石,在折射著淡淡的藍光。
半晌,淩嘯看著江尋沒有反應的臉,心中有些忐忑,江尋該不會嫌棄他了吧,他也知道自己性格沉默,不愛說話,就像之前黎思諭一樣,總嫌棄他木訥,他也曾試圖改變自己,可每次都以失敗告終,從小到大養的性格,並不是那麽容易改變的。
淩嘯眼眸垂下,眸光漸漸暗淡,他以為江尋會不一樣。
“另一枚戒指呢?”江尋的聲音響起。
嗯?淩嘯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江尋幹脆自己彎腰伸手摸向他的口袋,果然,另一邊口袋裝著另一枚戒指。
江尋利落打開,同樣執起淩嘯左手,將戒指取出,這枚戒指跟他手上戴的一模一樣,隻不過大了些許,將戒指給淩嘯戴上後,江尋伸出自己的手,與他的手緊緊相扣。
兩顆戒指碰在一起,熠熠生輝,光芒交叉閃爍,中間那顆鑽石比其他的稍微大一些,比大海更深的藍,深邃迷人。
江尋將自己的臉貼在淩嘯手背上蹭了蹭,認真的看他,“淩嘯,我也愛你。”
海風習習吹來,吹散這個城市一天的悶熱。
江邊的木質走道上,情侶們三三兩兩牽著手,在夜色下默不作聲的雙手牽在一起,也有膽大一點的捧著一個冰淇淋,你一口,我一口的品嚐。
讓牽著手漫步在走道上的江尋,看得蠢蠢欲動,恰巧看見路邊的人賣冰淇淋,也來了一個,橙子口味的。
要說夏天什麽東西最搭配,莫過於冰淇淋,咬一口,橙子的香甜味,還有冰涼的口感,讓這個夏天熱氣都消散許多。
江尋咬了一口後,將冰淇淋遞到淩嘯嘴邊,淩嘯看著嘴邊的冰淇淋愣了一下。
“吃一口試試。”江尋望著他。
淩嘯張開嘴輕輕的咬了一口,冰淇淋很甜,很冰,可他的心裏卻像岩漿一樣的熱。
自從飯店出來後,他就一直像在雲端一樣,雖然江尋的心意他一直看在眼裏,可這還是第一次江尋這麽認真的跟他說愛他。
然後他們就像普通情侶一樣,來到江邊散步,吃同一個冰淇淋。
“好吃嗎?”江尋含笑問他。
“嗯,好吃。”淩嘯聽見自己的聲音,恍然間迴想,他好像十幾年沒有吃過冰淇淋了吧,從小他父母就沒有管過他,外公不喜歡他,對他非常嚴厲,他根本沒有吃冰淇淋的機會,哪怕小的時候看到別人吃,他會嘴饞,也會想要吃。
但他不敢跟父母外公提,第一次吃冰淇淋還是楚曜與應塵音還有樂清平他們給他的,後來他們搬走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吃過,長大後也就不愛吃,沒有再買過。
循規蹈矩十幾年,他都已經忘記冰淇淋是什麽味道,如今又有一個人讓他想起來,這甜甜的味道。
車子緩緩開到繁華的市中心,在一家川菜館前停下。
“你愛吃辣,這家餐館我沒有來過,但聽說味道很正宗,你應該會喜歡。”
淩嘯早就訂下一個包間,在侍者的帶領下走進包間,訂的是兩人包間,不算太大,裏麵環境不錯,桌子在中間,兩邊種有花草,擺著一個魚缸,養著幾條金魚,在慢悠悠遊蕩,桌子上已經擺上水果拚盤,零食點心。
江尋坐在淩嘯對麵,拿起一塊切好的西瓜放進嘴裏,冰鎮過的西瓜口感冰涼清爽,是江尋最喜歡的水果之一。
“聽謝源說的?”
“嗯。”淩嘯迴應。
雖然跟謝源也就見過兩次麵,吃過兩次飯,但江尋知道謝源口味跟他一樣愛吃辣,而淩嘯沉默寡言估計除了經常呆他身邊的謝源,他也不會去問其他人。
不過謝源眼光也真是好,先不說這裏的菜味道正不正宗,光這裏的環境就讓人待著舒服。
在江尋吃水果的時候,淩嘯已經將餐具過一遍水,放在江尋麵前。
服務員陸續將菜端上來,有辣子雞、麻辣香鍋、瘦肉炒竹筍、剁辣魚頭、麻婆豆腐五個菜,全部是他愛吃的,還有一道菌菇湯。
菜全部上完後,服務生退了下去,江尋拿起筷子先嚐了一口麻辣香鍋,微微眯眼。
淩嘯沒有動筷子,隻是看著江尋,見他嚐了一口後那微眯的眼眸、滿足的表情就知道菜很對他胃口。
雖然淩嘯並不是很喜歡吃辣,但見江尋吃得起勁的樣子,內心也跟著愉悅起來。
淩嘯點的菜並不是很辣,大概中辣的程度,江尋覺得這個辣味剛好合適,辣的同時不會蓋過食物原本的味道。
吃了半個多小時,桌上的食物吃得七七八八,江尋才停了下來,一桌菜大多數進了江尋的肚子,難得吃到這麽正宗味道的菜,江尋有點控製不住自己,吃得太撐了,坐在椅子上,連淩嘯給他倒的橙汁也喝不下。
淩嘯沒有吃幾口,見江尋吃飽後,他也停下了筷子。
“吃飽了?”淩嘯問。
“嗯,吃太撐了。”江尋苦著一張臉,有點難受。
“別吃太飽,喜歡吃以後經常帶你來。”淩嘯有些無奈,相處也這麽久了,隻發現江尋對辣有點執著以外,就沒有見江尋有其他的喜好。
“好啊,謝謝老公。”江尋揉了一下胃,衝著淩嘯笑了一下,笑得特別開心。
淩嘯被他的笑容晃了一下神,微微移開眼睛。
“江尋。”淩嘯走到江尋身邊單膝跪下,從口袋中掏出一個盒子打開,裏麵是一顆戒指,折射著深藍色光芒,在燈光照耀下無比璀璨。
淩嘯將戒指取出,牽起江尋的左手將它戴在無名指上,戒指是訂做的,戴在江尋的手指上剛好合適。
“江尋,我不會說什麽情話,我隻會跟你保證,此生隻愛你一個,絕不負你。”
江尋完全沒有想到這出,定定望著眼前這個眼神無比堅定的人,淩嘯說完後,仍然單膝跪在地上,認真看著他,沒有起來,江尋的手指上,銀白色戒指上鑲著幾顆細碎的深藍鑽石,在折射著淡淡的藍光。
半晌,淩嘯看著江尋沒有反應的臉,心中有些忐忑,江尋該不會嫌棄他了吧,他也知道自己性格沉默,不愛說話,就像之前黎思諭一樣,總嫌棄他木訥,他也曾試圖改變自己,可每次都以失敗告終,從小到大養的性格,並不是那麽容易改變的。
淩嘯眼眸垂下,眸光漸漸暗淡,他以為江尋會不一樣。
“另一枚戒指呢?”江尋的聲音響起。
嗯?淩嘯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江尋幹脆自己彎腰伸手摸向他的口袋,果然,另一邊口袋裝著另一枚戒指。
江尋利落打開,同樣執起淩嘯左手,將戒指取出,這枚戒指跟他手上戴的一模一樣,隻不過大了些許,將戒指給淩嘯戴上後,江尋伸出自己的手,與他的手緊緊相扣。
兩顆戒指碰在一起,熠熠生輝,光芒交叉閃爍,中間那顆鑽石比其他的稍微大一些,比大海更深的藍,深邃迷人。
江尋將自己的臉貼在淩嘯手背上蹭了蹭,認真的看他,“淩嘯,我也愛你。”
海風習習吹來,吹散這個城市一天的悶熱。
江邊的木質走道上,情侶們三三兩兩牽著手,在夜色下默不作聲的雙手牽在一起,也有膽大一點的捧著一個冰淇淋,你一口,我一口的品嚐。
讓牽著手漫步在走道上的江尋,看得蠢蠢欲動,恰巧看見路邊的人賣冰淇淋,也來了一個,橙子口味的。
要說夏天什麽東西最搭配,莫過於冰淇淋,咬一口,橙子的香甜味,還有冰涼的口感,讓這個夏天熱氣都消散許多。
江尋咬了一口後,將冰淇淋遞到淩嘯嘴邊,淩嘯看著嘴邊的冰淇淋愣了一下。
“吃一口試試。”江尋望著他。
淩嘯張開嘴輕輕的咬了一口,冰淇淋很甜,很冰,可他的心裏卻像岩漿一樣的熱。
自從飯店出來後,他就一直像在雲端一樣,雖然江尋的心意他一直看在眼裏,可這還是第一次江尋這麽認真的跟他說愛他。
然後他們就像普通情侶一樣,來到江邊散步,吃同一個冰淇淋。
“好吃嗎?”江尋含笑問他。
“嗯,好吃。”淩嘯聽見自己的聲音,恍然間迴想,他好像十幾年沒有吃過冰淇淋了吧,從小他父母就沒有管過他,外公不喜歡他,對他非常嚴厲,他根本沒有吃冰淇淋的機會,哪怕小的時候看到別人吃,他會嘴饞,也會想要吃。
但他不敢跟父母外公提,第一次吃冰淇淋還是楚曜與應塵音還有樂清平他們給他的,後來他們搬走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吃過,長大後也就不愛吃,沒有再買過。
循規蹈矩十幾年,他都已經忘記冰淇淋是什麽味道,如今又有一個人讓他想起來,這甜甜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