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博望了望遠在天邊的路牌,真要按照威爾警長所說的那樣,走到那塊路牌,再由它向南,步行三十裏去餐館就餐,用腳想都不是一個好主意。


    身後的小鎮就有各式餐館,有數不盡的美食,為何要舍近求遠,隻為霸道的警長一句忠告?


    蘭博向來就不是那種易於屈服的人,相反還非常的倔強,決定了的事,就不會改變。


    他現在決定就在小鎮美餐一頓。


    蘭博跨過小橋,步履堅決的又往小鎮走了迴來。


    他的身影在警車的後視鏡裏越來越清晰。


    “噢,該死!”


    正開車離去的威爾看了一眼後視鏡,立刻怒罵了一聲,倒車至蘭博的身邊,“嗨,夥計,你怎麽又迴來了?!”


    蘭博並不搭理他,隻是自顧自的埋頭往前走。


    “可惡!我在跟你說話呢!”


    見這該死的流浪漢態度如此惡劣,威爾也著惱了。


    他將警車橫到蘭博的麵前,下車,一邊去扯對方的胳膊,一邊大聲道:


    “身份證掏出來給我看一下。”


    可蘭博卻隨手就甩開了他。


    威爾更怒,索性說道:


    “ok,你現在被逮捕了,手放車上,腿向後伸。”


    蘭博依然保持沉默,並不理會他。


    權威遭到挑戰,威爾直接掀開警用大衣,手按槍套,逼視蘭博:


    “聽著,我再警告一次,現在把手放車上,立刻,馬上!”


    資本至上的世界,麵對拒不配合公務,警務人員是有權對違法人員開槍的。


    這一點,做為老兵油子,蘭博也是非常清楚的。


    虎落平陽被犬欺,盡管心有不甘,但蘭博隻能按照對方的命令,將手放到了車上。


    “腿向後伸!”


    威爾報複性的踢了他的腳一下,伸手在對方的身上一陣搜查。


    “喔哦,看看我們的愛國者身上到底藏了什麽寶貝。”


    威爾搜出一個長方形的牛皮小袋,看著蘭博衣服上的國旗挖苦道。


    他把牛皮小袋打開,裏麵竟然是一把帶有鋸齒的軍刀,側麵有狹長的血槽。


    “哇哦,”


    吹了聲口哨,威爾把它拿到蘭博的麵前,“你用它來做什麽?”


    “打獵。”蘭博淡淡的道。


    “打獵?你認為我是傻瓜嗎?”


    威爾將武器沒收,取出手銬拷住蘭博,打開車門,不客氣的把他往裏一推。


    “上車!跟我迴警署。”


    迴到警署,李昂推著輪椅,上麵的奧莉維亞看到副警長高爾之後,立刻欣喜的與他打招唿:


    “山羊叔叔,你好啊,好久不見。”


    高爾的八字胡與老山羊的胡須很像,奧莉維亞小的時候一直都愛叫這位鄰居大叔山羊叔叔。


    “噢,原來是我的小紅帽啊,”


    奧莉維亞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經常戴著一頂紅色的圓帽。


    “小紅帽,你的腿怎麽了,還有,這位帥哥是你朋友?”


    “是的,我之前出了一起意外事故,不過現在已經沒事了,李昂是我好朋友,他今天來看我,順便和我來小鎮辦點事,對了,我姐夫威爾呢?他讓我來這等他。”


    奧莉維亞說道。


    “威爾剛才抓迴來一個流浪漢,要以流浪、拘捕以及攜帶武器的罪名起訴他。”


    “太可怕了,他是打算打劫?”


    “不不,我的小紅帽,並不是打劫,事實上他說用它來打獵。”


    高爾拿著背麵帶有鋸齒的刀切割a4紙,毫不費力的就把紙切成一條一條。


    “這是軍刀,並不是隨處可見的匕首,它非常珍貴,假如我沒有猜錯的話,它是十大軍刀之首的‘鯊魚’。”


    李昂看著造型別致的軍刀,忍不住說道。


    鋸齒狀的刀背,再加上側麵的血槽,讓它看起來非常像一條兇猛的鯊魚。


    “看起來,它還真的像鯊魚,”高爾拿著軍刀翻來覆去的看,“小夥子,你挺見多識廣的,你是做什麽做工作的。”


    “李昂他也是一名警探。”


    奧莉維亞搶先代替李昂說道。


    “想不到大家是同行,不過年輕人當警察,真的不是很多……”


    高爾還想說什麽,拘留室內卻突然傳出威爾警長的聲音:


    “阿舍,你到下麵來一下,我們必須把這家夥清洗幹淨,他聞起來像一頭野獸。”


    “好吧,小紅帽,我有事情幹了,你和你的男友先到那邊等一下,威爾的辦公室有剛磨好的咖啡,嗨,麥屈,把門打開!”


    高爾讓李昂推著奧莉維亞到警長的辦公室等候,他自己則叫上另外一名手下,摁下密碼,進入地下拘留室。


    “阿舍,你來得正好,先幫他登記一下。”


    威爾警長向副警長說道。


    副警長全名叫阿舍·高爾,國外相熟的人一般都更願意稱唿對方的名,而不是姓。


    “名字。”


    因為對方並無犯罪記錄,所以高爾必須從電腦裏新建一份空白檔案,詢問嫌犯的真實姓名是第一步。


    可流浪漢無動於衷,似乎並沒有聽到高爾說話一樣。


    “名字,你的名字。”


    見對方不說話,高爾又強調了一遍。


    可流浪漢還是保持沉默。


    “夥計,你是來找麻煩的麽?我開始有點不喜歡你了,席格,搜他一下,看他身上有什麽可以證明身份的東西。”


    聞言,那名叫席格的年輕警探走了過來,伸手就要搜身,但立刻被蘭博反抓住了胳膊。


    “嗨,混蛋,我現在討厭你了,非常的討厭,趕緊放手,否則我打碎你的臉,我說到做到。”


    高爾抓起警棍一臉認真的警告蘭博。


    對峙了幾秒,最終蘭博鬆開了席格。


    席格搜了一會,並沒有發現什麽特別的東西,除了蘭博脖子上的一塊士兵牌。


    “強尼·蘭博?”高爾看著手掌上的寫有姓名的士兵牌,“嘖嘖,想不到我們的流浪漢先生還是一位大兵。”


    麵對高爾的冷嘲熱諷,蘭博依然什麽話都不說,態度非常冷漠。


    “大兵哥,我發誓你會跟我說話的。”


    高爾皮笑肉不笑的說道,幹了近三十年警察,什麽樣的老油條沒有遇到過,再難纏的混蛋也包治到他服服帖帖。


    “席格,把他的衣服脫了,麥屈,接上水管,我們要把這頭沒有開化的野獸好好的洗一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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