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仲現在是走一步看一步,生怕突然又踩到什麽奇怪的玩意兒,但相對的,本來就非常緩慢的推進速度現在幾乎放慢到了龜速。


    “長官小心,我偵測到地麵有不明震動。”沃爾夫機械的聲音傳入耳中。


    “收到,大家分散!”


    三個人迅速躲到拐角處,楊景仲在身上摸了摸,沒找到什麽有用的,他又看看身旁的士兵:“兄弟,身上有什麽類似鏡子的東西嗎?”


    “有的。”士兵在腰間掏了掏,拿出一塊粉紅色的鏡子遞給他。


    “這……咳咳”楊景仲有點尷尬地接過鏡子,作為一個男人,這顏色……有點一言難盡呐。


    “額,這鏡子是我女朋友的,不是我自己的,請你別誤會。”看到楊景仲的古怪臉色,士兵連忙解釋道。


    “好了好了,別說了。”楊景仲簡直欲哭無淚,這個解釋還不如說自己有少女心呢,說這玩意兒是他女朋友的那不是把狗騙過去殺嗎,而且既然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要是楊景仲把鏡子弄壞了,那可不得被他噴死。


    楊景仲從衣服上撕開一點布料,把鏡子綁在槍頭上,慢慢地伸出拐角察看外麵的情形。


    隻見一排身披黑色重型裝甲,頂著銅綠色方形盾牌的士兵像一堵“鐵牆”一樣緩步向前推進。整個陣型把過道阻擋得嚴嚴實實,密不透風,恐怕連一隻老鼠都鑽不過去。


    楊景仲試著扔了個空彈匣出去,結果彈匣剛出會搜就被一陣狂風般的子彈打得飛出好一段距離。


    “娘的,這迴可有點麻煩了。”楊景仲把槍縮迴掩體,鏡子還給身旁的士兵,“你們倆,額,好吧,沒事了。”


    楊景仲本來是想讓兩個人把手雷扔出去試試的,可轉念一想,不行,對方的這個盾牆很明顯是用手雷炸不開的,而大部分手雷都留給康拉德他們了,現在他手上隻有十顆手雷,根本無法對對方構成足夠的威脅。現在隻有使用一點極端的方式才能破開對方的盾牆了。


    “你們兩個,誰會使用這玩意兒?”楊景仲指了指背上扛著的火箭筒。


    “那個,我以前在遊戲裏玩過一點,不知道算不算會使用。”個子稍微矮一點的士兵舉手說道。


    楊景仲二話不說,把火箭筒和彈藥一同交付給他:“一會兒我說‘打’的時候,你立刻攻擊他們的盾牆。”


    說完,楊景仲伸出一抹白旗,在兩人一臉懵逼的目光中雙手抱頭走出掩體。


    盾牆停了下來,叛軍士兵們整齊劃一地讓開一條通道,一名指揮官模樣的人走到隊伍外麵,一隻手抓著把手槍對著楊景仲,一邊示意他把所有武器全部放下。


    楊景仲熟練地把身上所有武器,什麽步槍啊,手槍啊,小刀啊,一股腦全扔在地上本人還舉著雙手向前走了幾步,這是為了盡可能獲得對方的信任,表示自己的無害,同時,向前走幾步也能擋住他身後那兩名士兵的影子,讓士兵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施展火箭彈攻擊。


    叛軍指揮官看到楊景仲身上幾乎隻剩下了一件防護服後,警惕心確實略微下降了一些,加上上麵下令說能生擒的話有重重的賞賜,既然現在有著天大的升官發財機會擺在麵前,那他不要豈不是太可惜了。


    不過,他也算是一名經曆過戰鬥的戰士,即便楊景仲已經盡可能表現出完完全全的服從,這名指揮官依舊沒有放下完全的警惕心,他右手的槍始終指著楊景仲,走到他麵前後伸手檢查他身上是否還有其他藏起來的武器。


    “打!”楊景仲瞅準叛軍指揮官專心致誌地搜查身體的時機,大吼一聲猛然向後直挺挺地倒下去。


    “咻!”


    一發火箭彈出膛,狠狠地撞在盾牆上,巨大的衝擊讓叛軍的隊伍產生了一陣混亂,高溫金屬射流從彈頭噴出,擊打在叛軍的身上。


    然而,當叛軍的隊伍混亂時,楊景仲才發現,對方穿著的重型防護裝甲根本不是粗製濫造的,而是聯邦的精英重裝部隊才能擁有的精英裝甲,金屬射流打在這裝甲上簡直就跟撓癢癢似的,隻能灼燒掉裝甲表麵的一層噴漆罷了。


    楊景仲在心裏暗自懊惱了一聲,但他迅速迴過神來,這好不容易製造出的混亂,可不能就這麽白白浪費了,再說了,他們可還沒完全輸掉呢。


    楊景仲趁叛軍指揮官目瞪口呆的時候,抓起手槍指在叛軍指揮官的腦袋上:“退後!讓你的人都給我退後!我這手槍可是聯邦最新研製的成果,別看你們穿的是最厚重的裝甲,隻要距離夠近我也能一槍打爆你的腦袋!我告訴你們,趁早給我舉手投降,否則的話,等我後麵大軍一至,你們這些人都將死無葬身之地!”楊景仲心說什麽最新研製成果,什麽大軍,全他媽扯淡的,但現在管不了那麽多了,有啥說啥全給他兜出去,能嚇到幾個是幾個。


    楊景仲這一行為也是有賭的成分在裏麵,他在賭對方的裝甲中沒有沃爾夫這樣的微腦來自動瞄準放冷槍,賭這個指揮官是個貪生怕死的人,賭這個指揮官能命令得了手下的士兵。要知道,對方的如果鐵了心想和他玉石俱焚,那憑他身上這套破爛的防護服是無論如何都無法與之抗衡的,對方隻需要一個肘擊就能讓他躺地上了。


    “別開槍!別開槍!兄弟,有話好好說,不要亂動手。”


    值得慶幸的是,楊景仲賭的第一個成分贏了,這個指揮官是個膽小鬼,在這種緊張的情況下楊景仲說啥他還真就相信啥,那就不好意思了,柿子還挑軟的捏呢,我宣布,你就是我後麵一直威脅的對象了。


    但是楊景仲在慶幸的同時,也發現了一點問題,這家夥說的似乎全是向他求饒的話,根本沒想過去命令手下的人,如此一來,這家夥極有可能不是叛軍的最高指揮官,那綁架他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果然,叛軍根本不為之所動,火箭筒引發的混亂也是短時間就恢複正常,到頭來,叛軍沒受啥影響,倒是楊景仲等人把自己的底牌都暴露出來了。


    “你們快躲起來!”楊景仲扭頭對著後麵被叛軍的恐怖防禦力驚呆了的兩人怒吼道,既然叛軍的隊伍恢複了秩序,那麽下一步應該就是一陣槍林彈雨了。


    事實證明,他想得沒有錯,對方根本沒拿這所謂的指揮官當迴事兒,直接就向著他開火了,楊景仲隻能狼狽地躲在叛軍指揮官的身後,至於叛軍指揮官,哈哈,他可能已經嚇暈了吧。


    不過,楊景仲也察覺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叛軍的機槍並不能打穿重型精英防護裝甲,這樣的話,他倒是還有些辦法來挽迴這一局麵的。


    “不準動,敢動的話就給你腦門上來一槍!”趁著對方換彈的間隙,楊景仲對著叛軍指揮官的耳朵輕聲低語道,“按我說的做,我就饒你一命!”


    “是是是,你說什麽我都答應。”經過剛剛那一輪攻擊,叛軍指揮官整個人都嚇傻了已經,連話都說不清楚了。


    “現在,你把裝甲的前半部分打開,走出去,我就放過你。”


    “真的?”叛軍指揮官一時間沒反應過來,就這麽輕易地就放他走了?


    “對,我數三聲,如果你沒走,我就隻能和你說對不起了。”楊景仲感覺自己的心跳得從來沒有這麽快過,要是這時候這家夥反應過來了,那他楊景仲就真要跪下來向叛軍說對不起了。


    “別別別,我走,我走。”


    叛軍指揮官壓根想都不想,打開並脫離裝甲,跑迴自家盾牆後麵,躲起來,幾個步驟一氣嗬成,看得楊景仲都傻了,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他們三個人占上風呢。


    機會難得,楊景仲可不想等叛軍把子彈裝好了才進這精英裝甲。他迅速將指紋按到裝甲表麵,占有了這份無主之物,隨後找到微腦接入口,把沃爾夫插進去,在叛軍裝彈完成的前一秒,他成功鑽入到裝甲裏麵。


    當裝甲背部的缺口徹底關閉的那一瞬間,楊景仲懸著的心這才放了下來,說起來這裝甲啥都好,就是一股尿味兒實在令人作嘔,估計是剛剛那家夥在這裏麵嚇尿了吧。


    “沃爾夫,能分析出這裝甲的薄弱處嗎?”


    “可以長官。”


    “好,一會兒你來控製這台裝甲,盡可能往對方薄弱之處攻擊。”楊景仲拿起c-40型穿甲步槍放在身後,這玩意兒的穿透力可不是叛軍的機槍所能媲美的,叛軍打不穿的薄弱區域,對於穿甲步槍來說不過是小菜一碟。“你們兩個,在對方下次裝彈的時候,先用火箭筒炸開一道缺口,然後剩下的交給我。”


    “明白!”


    正說間,叛軍的又一陣子彈風暴來襲,還真別說,即便楊景仲知道對方的機槍不可能穿透這堅固的裝甲,但子彈打在裝甲上發出的叮叮當當的聲音著實讓人有些心悸,也難怪剛才那家夥被嚇成那樣。


    叛軍的攻擊一直持續了兩分鍾,當火力剛剛停止時,扛著火箭筒的士兵立刻從拐角處鑽出來,一發火箭彈準確擊中盾牆的中心位置,趁著火箭筒打出的缺口,另一名士兵把所有手雷一股腦全扔到缺口裏麵。


    集束手雷在叛軍人堆中炸出一團團白煙,爆炸形成的衝擊波打亂了叛軍的陣型,使得缺口更加擴大。楊景仲抓住這一機會,一個加速猛衝,衝到叛軍的人堆裏,隻要一貼臉,叛軍的盾牆便徹底失去作用,而沃爾夫的射擊精度其實這幫叛軍的目力瞄準所能比的,穿甲步槍幾乎槍槍打穿叛軍的裝甲,一時間各種慘叫此起彼伏,短短三分鍾的時間,整個五十餘號人的叛軍精英部隊被楊景仲消滅殆盡。


    在將最後一名叛軍擊殺之後,楊景仲把目光瞄向了毫無阻攔的叛軍指揮部,隻要拿下那裏,這場戰鬥就徹底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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