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璃覺得自己倒黴透了,先是做飯的時候,遇見了曲梅。因為對她的光頭好奇,於是跟著她從後院的裂縫裏爬出去遇見了寧朗。跟著,又因為自己心眼兒好,見不得寧朗死在外頭,但自己單薄的肩膀將他從那個破院子裏給架了迴來。為了給他驅毒,跟著白澤去了從未去過的丹熏山。迴到家,不僅沒有受到熱烈的歡迎,反而目睹了發妖殺人,還迷迷糊糊地跟著去了趟大牢。


    人救了,毒清了,對方連句謝謝都沒說就趕他們走。虧得白澤將她給拽迴來了,要不,她可不敢保證自己小脾氣上來會不會去揍那個寧朗。


    憋著一肚子的火,迴到廚房,剛想拿麵粉撒撒氣,一幫捕快就衝了進來,且不由分說的將她銬上就走。出門時,才看見門口躺著個人,且那個人還是有些眼熟的。


    寧朗!


    那個人不是寧朗嗎?


    怎麽好端端的,又躺在她家門口了?且從地上大片的血跡來看,他沒救了,鐵定是沒救了。想到自己不久前才從丹熏山上捉迴來的那隻耳鼠,白璃就覺得不值。不是為寧朗不值,也不是為自己不值,而是為那隻耳鼠不值。若早知道救了他跟沒救一樣,她何必大費周折,又何必去犧牲一隻耳鼠的性命。


    不,不隻是一隻耳鼠,還有那十幾個被白澤毀屍滅跡的官兵。若不是為了抓寧朗,他們也不會被發妖給殺害。如果沒有被殺害,他們也就不會被毀屍滅跡。白璃越想,這心裏就越嘔得慌,連縣令大人問什麽都沒聽清楚。


    “白璃,你承不承認寧朗是你殺的?”高湛見白璃悶聲不語,走到她跟前,半蹲著在她眼前晃了晃手:“大人問你話呢,你據實迴答。”


    “我迴答什麽?我都說了,我沒有殺人。你剛剛說誰來著?寧朗是吧?寧朗是那個人的名字嗎?我告訴你,我壓根兒就不認識什麽叫寧朗的。喏,看見了嗎?我手上還沾著麵粉呢。你們衙門裏的人來抓我的時候,我正在廚房忙活。你們有見過殺了人之後不想著趕緊逃跑,還迴到家裏做飯的嗎?”


    “你當真不認識寧朗?”


    “不認識!”


    “若你不認識寧朗,為何寧朗的東西會出現在你家的客房裏?”高湛鬆手,自手中掉落一個銅牌,銅牌上寫著兩個篆體字。白璃文化水平有限,著實不認識那兩個字,也無法確認那兩個字究竟是不是寧朗。


    “這是什麽?”


    “這是兇徒寧朗的身份名牌,他原是一個殺手組織的殺手,這個銅牌就是他們組織內人員佩戴的東西,我們已經找他很久了。”


    “殺手?殺手還被人殺死在我家門外?”白璃看著高湛很認真的問:“你確認這個東西是在我家客房找到的嗎?還有,你什麽時候去過我家?為什麽我都不知道。”


    “早上,我帶人去的時候,你不在。”高湛收起銅牌:“不過你家的門是開著的,我喊了,沒人答應。”


    “你沒見我師傅?就是那個平常愛喝酒的,長得古裏古怪的小老頭兒。”


    “沒有!”


    “估摸著又去哪裏喝酒了,這個陶老頭兒,我臨出門的時候明明交代的很清楚,讓他留在家裏看家的。就算要出去,也應該鎖門啊。雖說我們家裏沒什麽值錢的東西,也不怕人偷,可這莫名其妙的被闖進去一個人,也說不清了是不是?”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高湛起身,卻依舊看著白璃。


    “什麽什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早上去我家沒看見我是正常的,因為我這兩天都不在花溪鎮。你若不信的話,可以去城門口問問,問問那邊賣東西的掌櫃,我是不是跟在鎮子上算命的那個白澤一起乘坐馬車出鎮子去了。捕快大哥,還有上麵坐著的那位大人,我是才剛迴來的,就是肚子餓,才去廚房做東西吃的。喏,剛沾上麵粉,你們就來了,且不由分說的就將我捉到了這裏。不瞞你們說,我也是被你們捉出門的時候才看見我家門口躺了個人。那麽多血,也不知道日後還掃不掃得幹淨。”


    “你說的都是真的?那你是什麽時辰迴的家?白澤呢,他又去了哪裏?”


    “你呢,你又是什麽時候去的我家?”白璃看著高湛反問,待高湛說出一個時間後,她輕輕哦了聲,迴道:“那咱們是前後腳,你若在我家裏多待一會兒就能看見我迴來了。至於白澤,他當然是去街上擺攤算命了。”


    “你如何能夠證實你方才所說的話?”


    “大哥,捕快大哥,你是捕快耶,我方才說的那些你都可以去查證啊。你老站在這裏問我是個什麽意思?我說我沒殺人,你不相信。我說我不認識那個什麽叫寧朗的,你也不相信。我說我是冤枉的,你們還不相信,既然不相信,那就去查啊。要嘛,你用證據來證明我是在撒謊,然後關押也好,流放砍頭也好,都隨你們。要嘛,你就證明這件事與我無關,我是被冤枉的好人,你們放我迴家。聽見我肚子在叫了嗎?我還餓著呢,我還沒吃飯呢。”


    “你方才說的那些,我會去查。”高湛臉上有些掛不住:“我再問你最後一句,你剛剛說的,寧朗是自己跑到你家裏去的對嗎?”


    “我不知道。”


    “什麽叫你不知道?”


    “我的確不知道啊,是你告訴我,你在我家客房裏發現了寧朗的東西。喏,就是你剛剛拿著的那個銅牌,但我自己沒有見過,我更不知道寧朗是否真在我家客房留宿過。我說了,這兩天我都不在花溪鎮,我出去辦事兒了。這寧朗是跑到我家的,走到我家的,還是爬到我家的,我統統不知道啊。那我說我不知道錯了嗎?”


    活了兩世,白璃就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當你準備要說謊的時候,態度一定要強硬,氣焰一定要囂張,且聲音一定要大。隻要你表現的不像是在說謊的樣子,就沒有人會懷疑你是在說謊。


    比如說寧朗的這件事,矢口否認,肯定比承認要來的簡單。曲梅魂飛魄散了,寧朗自己也死了,她若是告訴高湛,她跟寧朗隻有一麵之緣,且根本沒有說過兩句話,高湛能信嗎?就算高湛能信,堂上坐著的那位老爺能信嗎?


    寧可錯殺一百,絕不放過一個,經曆了半夜裏的那件事,她也多少長了點兒腦子,知道寧朗被殺後麵,絕對還藏著別的事情。倘若這個時候承認她認識寧朗,等同於將自己的脖子放在了閘刀口,她才沒那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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