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華星停產
四合院:我娶小當,婁曉娥氣瘋了 作者:小強等翻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等安撫好嫁駒後,何大傻就和林小婉開了一個碰頭會,離開太長時間,他需要了解公司的現狀,還要簽署一些決策性文件,誰讓他兼著公司代理人呢!
先說大事,公司在林總的帶領下,已經邁出了國際性步伐,先後在本子國以及彎彎地區收購了兩家唱片公司,這樣一來,猛士在兩地的發行權問題就解決了,要知道,沒有發行權就沒辦法獨立發行,總不能一直依托別人(寶麗金和索尼)吧?
所以這一步是必須要走的,本子國的分公司改組後叫msg,由猛士全資控股,然後再通過msg收購彎灣地區一家名叫小麥芒的唱片公司,改組後叫麥芒文化!
創始人郭名亮想留10%的股份,因為他個人非常喜歡音樂,舍不得離開,再加上他在彎灣有一些背景,林總想都沒想就同意了他的要求。
為啥要這麽繞呢?
主要還是正直因素,香江公司(和大陸淵源太深)無論是音樂還是影視或者其他行業,要想在彎灣發展,就必須要經過官方的認可,官方要是不認可,那就很難擠進去,就算擠進去了,也會遭到無情的排擠和打壓,提防的賊嚴實。
兩筆收購總花費將近七百萬美元,其實已經算貴了,本子公司主要是設備好、人才多、有版權庫,而彎彎地區幾乎就隻有一個空殼,對了,還有三名不入流的歌手合約(一張專輯沒出),如果不是為了進軍彎彎市場,誰會花那冤枉錢?
第二件大事就是,雯姐現在已經成為索尼公司的全球廣告代言人,代言費高達八百萬美元,合約期是五年,不僅如此,索尼為了宣傳自家產品,還自掏腰包給雯姐開了幾場小型演唱會,人氣那叫一個旺,產品賣的那叫一個快,短短兩個月時間,索尼的總銷售額就翻了一倍,可謂是賺的盆滿缽滿。
當然咱雯姐的腰包現在也是鼓鼓的,幾場演唱會下來,至少讓她進賬三四百萬美元,再加上版稅收益,目測雯姐已經擠進全球福布斯明星收入排行榜了,妥妥的小富婆一枚。
說完大事說小事,公司走上正軌之後,林總重新擬定了藝人合約製度以及藝經紀管理製度,首先藝人合約從之前的五年變更為八年(市場綜合之後),版稅分成也分為三個等級。
頂級,就像現在雯姐,製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25%,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就比如邁克一樣,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50%,注意,創作型歌手將擁有自己作品的一半錄音版權。
次級,就像現在的阿強,製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20%,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35%。
新人級,就像現在嫁駒,製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5至10%,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15%。
新合同變更後,雯姐和嫁駒已經改簽完畢,就剩阿強,倒不是他不想簽,而何小姐有個條件,她想拉何大傻一起成立個基金公司,用於管理阿強的版稅收益和商業收益,她為什麽非要拉上何大傻呢?
主要是出於對他的信任,同時也怕他跑了,畢竟當初已經說好,為了有情人的終身幸福,三人要共同進退,何小姐是想把何大傻徹底綁上賊船,沒辦法,以目前大傻的影響力,不綁結實了不行啊,萬一哪天他跳出去不幹了,那一對有情人不就孤立無援了嗎?
隻有把他綁在一根繩上方才安心,三隻螞蚱誰也別想單獨蹦躂。
何大傻搖頭苦笑,你說當初惹這麻煩幹嘛,真是吃飽了撐的,閑的蛋疼。
再者就是當下的房價不是又跌了嘛,林總就想著要不要換個地方辦公,畢竟這棟大廈太老了,六十年代初建的,已經快二十年,從外觀上看,已經不符合國際娛樂公司的形象。
況且現在中環好多高檔寫樓都賊便宜,幾乎白菜價一樣,不撿白不撿啊!
原則上何大傻是同意的,畢竟現在公司要錢有錢,人也多的快裝不下,可話又說迴來了,樹大容易招風啊,你看別的公司都是破產的破產,跑路的跑路,合著就咱家嘚瑟,這不明擺著讓人嫉妒嘛!
所以目前還是按兵不動的好,老樓雖然舊了點,大不了咱把它買下來,翻修一下不就成了嘛,而且這老樓地處太平山腳下,幾百米外就是cia辦公大樓,多安全啊!
林小婉聽完默默算了筆賬,目前這棟大樓的平均房價差不多在2700左右(樓層不同,房價也不同,越往下越貴,特別是門麵房),15層(總高)算下來差不多2300萬港幣,如果再算上20間門麵的話,就將近3000萬港幣,按照當前的匯率1:8.3,就是390多萬美元,其實也不多哈!
“那要不我現在就找房產經紀問問?”林總心動了,租一層和買一棟,那個更實惠她還是拎的清的。
這要是把整棟樓買下來,馬上就可以推進第二步計劃,先把幾個部門獨立出去,再弄一層搞錄間棚,再弄一層搞band房,再弄一層搞國際業務……哎呀,好處真是太多了。
之前我怎麽就沒想到呢!(因為你不是老板呀!)
“不著急,等我把文件看完了再說。”何大傻笑了笑繼續人事文件。
可看著看著他就發現不對了,人事文件上出現好幾個熟人的名字,
“你把黎曉天給挖過來了?”
“不是我挖他,是他自己找上門的。”林小婉聳了聳肩,好像她也很意外。
“怎麽迴事兒?華星真倒閉了?”想起出租車司機說的話,何大傻不由得懷疑道。
“差不多吧,華星已經對外宣布停產了。”
“不會吧?”
華星停產,那梅姐出道的機會豈不是沒了?
先說大事,公司在林總的帶領下,已經邁出了國際性步伐,先後在本子國以及彎彎地區收購了兩家唱片公司,這樣一來,猛士在兩地的發行權問題就解決了,要知道,沒有發行權就沒辦法獨立發行,總不能一直依托別人(寶麗金和索尼)吧?
所以這一步是必須要走的,本子國的分公司改組後叫msg,由猛士全資控股,然後再通過msg收購彎灣地區一家名叫小麥芒的唱片公司,改組後叫麥芒文化!
創始人郭名亮想留10%的股份,因為他個人非常喜歡音樂,舍不得離開,再加上他在彎灣有一些背景,林總想都沒想就同意了他的要求。
為啥要這麽繞呢?
主要還是正直因素,香江公司(和大陸淵源太深)無論是音樂還是影視或者其他行業,要想在彎灣發展,就必須要經過官方的認可,官方要是不認可,那就很難擠進去,就算擠進去了,也會遭到無情的排擠和打壓,提防的賊嚴實。
兩筆收購總花費將近七百萬美元,其實已經算貴了,本子公司主要是設備好、人才多、有版權庫,而彎彎地區幾乎就隻有一個空殼,對了,還有三名不入流的歌手合約(一張專輯沒出),如果不是為了進軍彎彎市場,誰會花那冤枉錢?
第二件大事就是,雯姐現在已經成為索尼公司的全球廣告代言人,代言費高達八百萬美元,合約期是五年,不僅如此,索尼為了宣傳自家產品,還自掏腰包給雯姐開了幾場小型演唱會,人氣那叫一個旺,產品賣的那叫一個快,短短兩個月時間,索尼的總銷售額就翻了一倍,可謂是賺的盆滿缽滿。
當然咱雯姐的腰包現在也是鼓鼓的,幾場演唱會下來,至少讓她進賬三四百萬美元,再加上版稅收益,目測雯姐已經擠進全球福布斯明星收入排行榜了,妥妥的小富婆一枚。
說完大事說小事,公司走上正軌之後,林總重新擬定了藝人合約製度以及藝經紀管理製度,首先藝人合約從之前的五年變更為八年(市場綜合之後),版稅分成也分為三個等級。
頂級,就像現在雯姐,製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25%,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就比如邁克一樣,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50%,注意,創作型歌手將擁有自己作品的一半錄音版權。
次級,就像現在的阿強,製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20%,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35%。
新人級,就像現在嫁駒,製度改革後,版權分成變更為5至10%,如果是創作型歌手,將按作品數量和專輯銷量來獲得版權分成,上限為15%。
新合同變更後,雯姐和嫁駒已經改簽完畢,就剩阿強,倒不是他不想簽,而何小姐有個條件,她想拉何大傻一起成立個基金公司,用於管理阿強的版稅收益和商業收益,她為什麽非要拉上何大傻呢?
主要是出於對他的信任,同時也怕他跑了,畢竟當初已經說好,為了有情人的終身幸福,三人要共同進退,何小姐是想把何大傻徹底綁上賊船,沒辦法,以目前大傻的影響力,不綁結實了不行啊,萬一哪天他跳出去不幹了,那一對有情人不就孤立無援了嗎?
隻有把他綁在一根繩上方才安心,三隻螞蚱誰也別想單獨蹦躂。
何大傻搖頭苦笑,你說當初惹這麻煩幹嘛,真是吃飽了撐的,閑的蛋疼。
再者就是當下的房價不是又跌了嘛,林總就想著要不要換個地方辦公,畢竟這棟大廈太老了,六十年代初建的,已經快二十年,從外觀上看,已經不符合國際娛樂公司的形象。
況且現在中環好多高檔寫樓都賊便宜,幾乎白菜價一樣,不撿白不撿啊!
原則上何大傻是同意的,畢竟現在公司要錢有錢,人也多的快裝不下,可話又說迴來了,樹大容易招風啊,你看別的公司都是破產的破產,跑路的跑路,合著就咱家嘚瑟,這不明擺著讓人嫉妒嘛!
所以目前還是按兵不動的好,老樓雖然舊了點,大不了咱把它買下來,翻修一下不就成了嘛,而且這老樓地處太平山腳下,幾百米外就是cia辦公大樓,多安全啊!
林小婉聽完默默算了筆賬,目前這棟大樓的平均房價差不多在2700左右(樓層不同,房價也不同,越往下越貴,特別是門麵房),15層(總高)算下來差不多2300萬港幣,如果再算上20間門麵的話,就將近3000萬港幣,按照當前的匯率1:8.3,就是390多萬美元,其實也不多哈!
“那要不我現在就找房產經紀問問?”林總心動了,租一層和買一棟,那個更實惠她還是拎的清的。
這要是把整棟樓買下來,馬上就可以推進第二步計劃,先把幾個部門獨立出去,再弄一層搞錄間棚,再弄一層搞band房,再弄一層搞國際業務……哎呀,好處真是太多了。
之前我怎麽就沒想到呢!(因為你不是老板呀!)
“不著急,等我把文件看完了再說。”何大傻笑了笑繼續人事文件。
可看著看著他就發現不對了,人事文件上出現好幾個熟人的名字,
“你把黎曉天給挖過來了?”
“不是我挖他,是他自己找上門的。”林小婉聳了聳肩,好像她也很意外。
“怎麽迴事兒?華星真倒閉了?”想起出租車司機說的話,何大傻不由得懷疑道。
“差不多吧,華星已經對外宣布停產了。”
“不會吧?”
華星停產,那梅姐出道的機會豈不是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