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顧夜西沒跟溫想提起這事。


    怕她憂思。


    開庭這天,天朗氣清。


    風風雨雨多日的南杭難得見晴。


    顧夜西和談明兩個人在法院門口碰到,簡單寒暄了幾句,顧夜西問,“王晴天呢?”這案子和福利院有關,沒道理她不來。


    “在後麵。”


    談明看他後麵,“溫想呢?”


    這時,溫想走過來,站在顧夜西身邊,很有禮貌,“談老師。”


    談明對她點了個頭。


    這起官司是公開審理。


    旁聽席上,來了很多記者。


    李山作為被告,被獄警帶上來,昨天剛出院,他眼底的淤青還沒有好全,臉色微微泛白,像從棺材底爬出來的屍。


    囚首垢麵,相由心生。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長宣布開庭,並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葉子並未出席。


    然後,李山開始認罪悔過。


    他說自己什麽都不記得了,隻記得事發那天喝了酒。


    語言組織的很混亂,看上去精神有問題。


    李央央出庭作證。


    她先複述了一遍自己在大火當日的所見所聞,很客觀,隨後解釋逃避的原因——獨善其身,悔不當初。


    “法官大人,我遭受過李山的侵害,被他控製、淩辱長達六年。”李央央看著李山,灰暗的瞳孔一點點變紅,“如果沒有我的養父母,我沒辦法站在這裏。”


    或許現在,她隻是一具無人問津的屍首。


    李央央往旁聽席看了眼。


    李守德穿著一身便服,和妻子一邊聽一邊抹眼淚。


    顧夜西和溫想坐在後麵。


    他轉頭。


    就知道的,她眼睛會紅。


    顧夜西伸手,握住她的,牢牢握緊。


    警方已將錄音、視頻等證物移交法院。


    劉源對李守德點了個頭,站起來說,“法官大人,我是南杭市公安局巡警第六支隊隊長劉源。”


    自我介紹完,他把手伸到兜裏,拿出一個密封袋,“這些受害者的照片,皆是在藍天福利院,李山的宿舍牆壁上搜集下來的。”


    一共二十三張。


    算上談明手裏的,有五張畫了紅點,按照證詞:這五位,應該是僥幸逃過一劫的姑娘。


    包括葉子,剩下的十七位都沒有出席。


    除了李央央。


    “李山與我是舊相識。”


    被告席上的李山迴頭,劉慧敏也來了。


    她指認李山有前科。


    為什麽?


    顧夜西給了錢。


    法官鑒定完證物後,法庭調查結束。


    何俊濠作為原告的辯護律師,先開口,“二十年前,藍天福利院的老院長衛某於金水橋橋洞下遇到被告李山,出於同情,不知情的她將當時剛刑滿釋放的被告帶迴到福利院。”


    “在此其間,老院長不僅給了他安居之所,還給了他一份穩定的工作。”


    “奈何被告全無感恩之心,背地裏幹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整整十九年,受害者多達十八位。”


    做律師的,口才一定不能掉鏈子。


    何俊濠緩了緩,情緒把握的很好,“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一年以前,被告作案時被老院長當場撞破,雙方起了爭執。”


    “我們聽錄音就知道,被告毫無悔改之意,為了掩飾罪行他還放火燒了資料庫!”


    “老院長的死,根本不是意外!”


    李山的情緒很激動,“你血口噴人!”


    法槌咣的一聲。


    法官開口,“肅靜!”


    被告律師為李山做減刑辯護,從一份醫學鑒定報告出發。


    顧夜西凝了凝目光。


    原來,李山準備的“後手”是這個。


    被告的辯護律師上前,將醫學鑒定報告呈給法官。


    他說,“這是經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權的精神科專家鑒定的,如假包換。”


    他又說,“我當事人患有偏執性精神病,是限製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條第3款規定: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製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這話一說出來,在場記者朋友都看不下去了:


    “媽的,這都能扯!”


    “律師的嘴,騙人的鬼。”


    “早晚被這些律師給氣死,缺錢還是缺德?沒事給畜生做辯護!”


    ……


    法官敲了敲法槌,“肅靜!”


    法庭安靜了。


    缺了大德的律師姓曹,曹雪峰。


    他是南杭第一把手。


    之所以接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原因隻有一個——對手是何俊濠。


    曹雪峰接著說,“二十年前,我當事人就犯過類似的事。按理說,他這樣一個有案底,還兼有精神病的人,是不可能到福利院任職的。”


    “那麽已故的老院長,是不是負有失察的責任。”


    公正,往往是建立在不公正的基礎之上。


    談明冷笑。


    好一個倒打一耙、顛倒黑白的本事。


    這就是他們ak不信法的緣故:


    ——憋屈


    曹雪峰繼續,“縱火殺人更是無稽之談。”他看了眼李央央,說道,“證人本身就與我當事人有恩怨糾葛,做假證不足為奇。”


    他迴頭,對著法官,“如果僅憑著一段錄音和一段無聲視頻就給我當事人定罪,不是有失偏頗嗎?”


    談明的拳頭硬了。


    “那您空口無憑就想給李山脫罪,不是更有失偏頗嗎?”


    王晴天帶著葉子,出現在庭審現場。


    記者聞聲而動,將所有的鏡頭對準他們,閃光燈像要吃人的怪獸,葉子手抓著王晴天的衣擺,往後躲。


    談明下意識站起來,上前,擋在他們前麵。


    “晴天,你怎麽把葉子帶來了?”


    “是我自己要來的。”


    王晴天往後看了眼葉子,對談明點頭。


    談明皺眉。


    何俊濠對法官說,“法官先生,這個小女孩就是本案的受害者,也是我的當事人,請允許她出庭作證。”


    法官允許。


    這時,葉子從王晴天身後走出來。


    “請你先自我介紹。”


    這麽小的孩子,早就沒了同齡人的天真爛漫,麵對庭審,隻有少年老成,“我叫葉子,福利院的葉子。”


    說完,她抬頭看王晴天。


    王晴天摸摸她的頭,用嘴型說:沒事的。


    葉子抬頭,看著李山,“我們要是不聽話,他就會打我們。”


    演戲嘛,誰不會?


    葉子淚眼汪汪的,“殺了老院長的是他,就是李山!”


    “你胡說!”


    李山急得大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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