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那個被狗仔追的是秦皓?
一吻定情,許我餘生都是你 作者:默桑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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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走在大街上,正準備朝著文具店走去。
這是一條通往那家文具店最近的小路,比起外麵都市的繁華,這裏的路竟然是用鵝卵石鋪成的,旁邊的柳樹在這個時候被風微微吹拂,在空氣中,溫柔的勾勒出風的模樣。
陽光透過時不時飄動的柳條間隙裏,照射在林初的身上,在她的身上不斷地形成不同形狀的光斑,她整個人都美的讓人心驚。
與此同時,林初的麵前忽然有一個帶著口罩和鴨舌帽的男人從她身前焦急的跑了過去,甚至是直接一跳就跨越了這條鵝卵石的側麵。
看起來很匆忙地樣子,似乎是很擔心自己被抓到,林初朝著他的身後看去,這才發現他似乎是被狗仔隊給逮到了。
“難怪那個男的跑的這麽快,去逛個文具店都能碰到明星大逃亡,這也是奇了。”
林初忍不住捂臉笑了笑,卻準備上前去幫助那個男人。
她的奔跑速度很快,畢竟以前也幹過這一行,所以她很快就快要追上了那個男人。
與此同時,她的身後也響起了那些狗仔隊的聲音。
“喂!前麵的,幫我們攔住秦皓!”
“抓住他,我們給你錢!!”
“媽蛋,好不容易堵到秦皓了,這孫子怎麽這麽能跑?!”
“……”
秦皓?
林初的步子漸漸遲鈍了下來,看著眼前那個渾身都穿著像是生人勿近的黑色衣服,又迴想起來了之前在唱片店不愉快的遇見。
他……特麽的強吻自己也就算了,還要這個人莫名其妙的罵一頓。
林初原本是打算直接走了,不去管這檔子破事兒的,但是她的良心又偏偏過意不去。
自己母親從小教導自己要善良要善良,如果她見死不救,她的良心過意不去,她的良心會痛!!
“算了!”
林初一咬咬牙,再次提速追上了秦皓。
秦皓見到自己的身側上來了一個女的,因為跑的太快也沒看清她的真麵目,還以為是狗仔,於是一拳就朝著林初砸去……
“滾!”
林初躲過了那一拳的攻擊,她咬牙切齒的看著秦皓,怒斥道:“秦皓,你是不是敵友不分呐,我可是好心專程的來救你的!”
秦皓也在這個時候聽出來了林初的聲音,似乎感覺能在這裏遇到她很意外。
但是孫菲菲的一次次“偶遇”,已經讓他不相信什麽所謂緣分的邂逅,還有命運的安排了。
全都是設計罷了!
雖然秦皓在心裏依舊是無比的鄙夷這個林初,卻也還是冷冷的問了她一聲,“就你也能帶我離開?我都跑了十八條街還是沒有甩掉這群人!”
說到這裏秦皓就氣的牙癢癢,如果不是孫菲菲最近一直跟他炒緋聞,那麽他也不至於淪落到怕狗仔偷拍這一幕!!
以前的秦皓可是眾多明星中唯一不怕狗仔的存在,畢竟就算那些狗仔努力想要拍到什麽,卻依舊沒有辦法拍到秦皓的黑料。
林初聽到秦皓的問題,則是嘴角有一些得意洋洋的上揚了起來,“你就看我的吧,我以前也幹過這一行,自然知道其中的門道。”
“你也,做過這一行?”秦皓微微蹙眉,對於林初也再次厭惡了幾分。
果然這是一個不好的女人,什麽缺點黑料都聚集了,竟然還幹過狗仔這種事情?!
林初則是在這個時候拉起了秦皓的手,“你跑的太慢了,跟我來,我知道附近有個好地方,能夠讓我們甩掉這群人!”
“……好。”麵對於林初突然的親密接觸,秦皓的心裏漸漸有了一些異樣的感覺。
他看著自己被林初拉住的手,隻感覺那一雙小巧而又纖細的手,能夠帶給自己溫暖,讓他已經腐朽冷漠了多年的心,似乎也恢複跳躍。
之後的林初帶著秦皓在大街小巷裏肆意的逃竄了起來,不得不說她果然是很有經驗,幾乎能夠踩到追秦皓的那群狗仔心裏的想法。
每一次都能恰好甩掉那群狗仔個三四秒的距離,直到把他們徹底的拉開距離。
終於,在迴到了那條小道的時候,林初總算是鬆開了秦皓的手,在此刻大口大口的唿吸起來,“唿,唿……咱們已經安全了。”
“就安全了?”秦皓微微挑眉,開始懷疑起麵前這個林初說的話有幾分可信度。
而林初則是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再度肯定的點點頭,“嗯,絕對甩掉了,他們不會想到你會折迴來的。”
秦皓……顯然是覺得林初的這個解釋很不合理,他看著林初累成這樣,連自己都沒有察覺到自己的聲音似乎是變得溫暖了一分,“你剛剛跟我說的那個可以甩掉那群狗仔的地方,就是這裏?”
“不是。”林初搖搖頭,“是市中心的一家西餐店,叫什麽‘拉菲特’的,那邊的服務員不允許狗仔這樣的人物出現在他們店麵直徑一百米的距離範圍內。”
“還有這種好地方?”秦皓微微一愣,迅速的低下頭拿出手機,默默的收藏了這種店。
以後被狗仔隊再圍堵了,他就直接跑那邊去,簡直完美。
之後的秦皓也被自己的這個舉動所愣住了……等等,他為什麽要聽林初這個全身都是黑料的女人?
但是很顯然,秦皓是知道林初已經洗白了的,但是介於那天在唱片公司的事情……他就沒有辦法控製住自己不對林初發脾氣。
“既然你已經幫過我了,就可以離開了。”
秦皓冷漠的說完了這句話,就準備聯係自己的經紀人盡快的離開這裏了。
林初也不是喜歡熱臉貼冷屁股的人,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見自然就走了。
然而,她剛剛走出去不過十米的距離,身後的秦皓就又急切的喊住了她,“喂林初,你給我迴來,不許走。”
林初:“……”
這人究竟是想怎樣?把自己當成唿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寵物嗎?開玩笑的吧,她剛剛可是救了他一次,如果加上唱片店的那一次,就一共是兩次了!!
簡直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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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走在大街上,正準備朝著文具店走去。
這是一條通往那家文具店最近的小路,比起外麵都市的繁華,這裏的路竟然是用鵝卵石鋪成的,旁邊的柳樹在這個時候被風微微吹拂,在空氣中,溫柔的勾勒出風的模樣。
陽光透過時不時飄動的柳條間隙裏,照射在林初的身上,在她的身上不斷地形成不同形狀的光斑,她整個人都美的讓人心驚。
與此同時,林初的麵前忽然有一個帶著口罩和鴨舌帽的男人從她身前焦急的跑了過去,甚至是直接一跳就跨越了這條鵝卵石的側麵。
看起來很匆忙地樣子,似乎是很擔心自己被抓到,林初朝著他的身後看去,這才發現他似乎是被狗仔隊給逮到了。
“難怪那個男的跑的這麽快,去逛個文具店都能碰到明星大逃亡,這也是奇了。”
林初忍不住捂臉笑了笑,卻準備上前去幫助那個男人。
她的奔跑速度很快,畢竟以前也幹過這一行,所以她很快就快要追上了那個男人。
與此同時,她的身後也響起了那些狗仔隊的聲音。
“喂!前麵的,幫我們攔住秦皓!”
“抓住他,我們給你錢!!”
“媽蛋,好不容易堵到秦皓了,這孫子怎麽這麽能跑?!”
“……”
秦皓?
林初的步子漸漸遲鈍了下來,看著眼前那個渾身都穿著像是生人勿近的黑色衣服,又迴想起來了之前在唱片店不愉快的遇見。
他……特麽的強吻自己也就算了,還要這個人莫名其妙的罵一頓。
林初原本是打算直接走了,不去管這檔子破事兒的,但是她的良心又偏偏過意不去。
自己母親從小教導自己要善良要善良,如果她見死不救,她的良心過意不去,她的良心會痛!!
“算了!”
林初一咬咬牙,再次提速追上了秦皓。
秦皓見到自己的身側上來了一個女的,因為跑的太快也沒看清她的真麵目,還以為是狗仔,於是一拳就朝著林初砸去……
“滾!”
林初躲過了那一拳的攻擊,她咬牙切齒的看著秦皓,怒斥道:“秦皓,你是不是敵友不分呐,我可是好心專程的來救你的!”
秦皓也在這個時候聽出來了林初的聲音,似乎感覺能在這裏遇到她很意外。
但是孫菲菲的一次次“偶遇”,已經讓他不相信什麽所謂緣分的邂逅,還有命運的安排了。
全都是設計罷了!
雖然秦皓在心裏依舊是無比的鄙夷這個林初,卻也還是冷冷的問了她一聲,“就你也能帶我離開?我都跑了十八條街還是沒有甩掉這群人!”
說到這裏秦皓就氣的牙癢癢,如果不是孫菲菲最近一直跟他炒緋聞,那麽他也不至於淪落到怕狗仔偷拍這一幕!!
以前的秦皓可是眾多明星中唯一不怕狗仔的存在,畢竟就算那些狗仔努力想要拍到什麽,卻依舊沒有辦法拍到秦皓的黑料。
林初聽到秦皓的問題,則是嘴角有一些得意洋洋的上揚了起來,“你就看我的吧,我以前也幹過這一行,自然知道其中的門道。”
“你也,做過這一行?”秦皓微微蹙眉,對於林初也再次厭惡了幾分。
果然這是一個不好的女人,什麽缺點黑料都聚集了,竟然還幹過狗仔這種事情?!
林初則是在這個時候拉起了秦皓的手,“你跑的太慢了,跟我來,我知道附近有個好地方,能夠讓我們甩掉這群人!”
“……好。”麵對於林初突然的親密接觸,秦皓的心裏漸漸有了一些異樣的感覺。
他看著自己被林初拉住的手,隻感覺那一雙小巧而又纖細的手,能夠帶給自己溫暖,讓他已經腐朽冷漠了多年的心,似乎也恢複跳躍。
之後的林初帶著秦皓在大街小巷裏肆意的逃竄了起來,不得不說她果然是很有經驗,幾乎能夠踩到追秦皓的那群狗仔心裏的想法。
每一次都能恰好甩掉那群狗仔個三四秒的距離,直到把他們徹底的拉開距離。
終於,在迴到了那條小道的時候,林初總算是鬆開了秦皓的手,在此刻大口大口的唿吸起來,“唿,唿……咱們已經安全了。”
“就安全了?”秦皓微微挑眉,開始懷疑起麵前這個林初說的話有幾分可信度。
而林初則是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再度肯定的點點頭,“嗯,絕對甩掉了,他們不會想到你會折迴來的。”
秦皓……顯然是覺得林初的這個解釋很不合理,他看著林初累成這樣,連自己都沒有察覺到自己的聲音似乎是變得溫暖了一分,“你剛剛跟我說的那個可以甩掉那群狗仔的地方,就是這裏?”
“不是。”林初搖搖頭,“是市中心的一家西餐店,叫什麽‘拉菲特’的,那邊的服務員不允許狗仔這樣的人物出現在他們店麵直徑一百米的距離範圍內。”
“還有這種好地方?”秦皓微微一愣,迅速的低下頭拿出手機,默默的收藏了這種店。
以後被狗仔隊再圍堵了,他就直接跑那邊去,簡直完美。
之後的秦皓也被自己的這個舉動所愣住了……等等,他為什麽要聽林初這個全身都是黑料的女人?
但是很顯然,秦皓是知道林初已經洗白了的,但是介於那天在唱片公司的事情……他就沒有辦法控製住自己不對林初發脾氣。
“既然你已經幫過我了,就可以離開了。”
秦皓冷漠的說完了這句話,就準備聯係自己的經紀人盡快的離開這裏了。
林初也不是喜歡熱臉貼冷屁股的人,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見自然就走了。
然而,她剛剛走出去不過十米的距離,身後的秦皓就又急切的喊住了她,“喂林初,你給我迴來,不許走。”
林初:“……”
這人究竟是想怎樣?把自己當成唿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寵物嗎?開玩笑的吧,她剛剛可是救了他一次,如果加上唱片店的那一次,就一共是兩次了!!
簡直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