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強大的源泉就是因為整個社會都在供養他們,因此軍隊才是這個社會中最強的群體。
然而有資格調動全社會資源的,也隻有站在社會頂層少數人,因而軍隊說是服務於社會,其實還是服務於這極少數人。
不過由於這極少數人本身就是秩序的締造者,是整個社會的核心,軍隊服從於他們的意誌,當然也是在維護社會的秩序與穩定。
當然由於人口在不斷的增加,擁有不同秩序的社會開始出現,服務於不同社會的軍隊也出現了。
因此“國家”的概念開始誕生,而那些掌握社會大多數資源,同時還有各自軍隊效忠的少數人,也被稱之為國王、領主,即為王侯貴族或者地方太守。
“秩序”這個概念也有了更為正規的稱謂——“法律”。
隻要貴族們能夠牢牢把握住兵權,那麽他們所統治的地區就能夠穩定,當然如果貴族頒布的法律存在巨大問題,導致整個領地的發展陷入停滯或衰敗,那麽其實是受領民們供養的軍隊力量也會衰弱。
當然隻要貴族們還有一批效忠於他們的軍隊,隻要這支軍隊還是整個領地最快的那把尖刀,那麽哪怕已經民不聊生、水深火熱,貴族依然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裏高枕無憂。
不過前提是貴族們要掌握住他們的軍隊,而且要保證這支軍隊的戰力,否則領主也可能在某天夜裏被庭園中的怒吼和火光驚醒,然後他從美妾身邊爬起,慌慌張張的出門左轉就被拿著草叉和鐮刀的農民們大卸八塊。
軍隊就像一匹快要被馴化的野狼,隻要你能駕馭好,能夠給予狼足夠的食物,狼就是狗,而且是一條忠心耿耿又兇猛善戰的狗。
可是如果主人們不能給予狼足夠的食物,那麽狼就會兇性畢露,第一個吃掉的或許就是對自己指手畫腳的主人。
而且就算這支軍隊忠心耿耿,但如果不能提供他們足夠的資金去更換裝備,保證吃食,也沒有雇傭醫護和雜役去照顧士兵的健康,那麽這支軍隊自然也不會有多強的戰力了。
領主們各自為政,相互覬覦對方的領土,弱小的諸侯被強大的諸侯吞並不是什麽值得講述的事情。
國與國之間的侵吞進食,就是戰爭了。
戰爭就是各國最快的刀之間的交鋒,也就是各國軍隊的對拚。
一般而言,能夠戰勝一支軍隊的隻有另一支軍隊。
武裝越精良、士兵數量越多、戰鬥力更強的軍隊自然越可能獲得戰爭的勝利。
然而兵強馬壯的精銳之師,需要數不盡的金錢與時間去培養。
想要收獲就必須投入,隻有將真金白銀砸下去,才能換來一支強大的武裝。
能夠有一支規模龐大、裝備精良、所向披靡的軍隊,也是這個國家強悍國力的直接體現。
然而再強的軍隊也是有可能戰敗的,一旦戰敗甚至被成建製消滅,那麽領主在這些被摧毀的軍隊身上曾經付出的資源都可以說是打了水漂。
而且軍隊雖然本身是不盈利的,但戰爭獲勝後,獲得的收益往往是可以填補在軍隊上的投入,甚至可以有大量盈餘。
所以培養軍隊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投資,隻要讓軍隊這把刀夠快,可以在其他國家身上刮更多的肉下來,甚至後麵隻需要讓這把刀在別人麵前晃一晃,就可以得到大量的收益,那麽投入海量的資金養一隻強軍就是賺的。
而且軍隊也並不一定完全就要由領主們養護,畢竟士兵們都是手持利刃的武人,是這個國家中最高暴力組織的成員,有了這麽一層身份,他們就可以用自己手裏的刀來獲取財富。
當然這裏肯定不是說讓士兵們把兵刃和護甲打包去當鋪,而是讓他們自己去搶。
然而這樣做是不是就和強盜無異了?
其實不然。
強盜殺人犯法,可士兵殺人犯法嗎?
當然,要是和平時期,士兵在當街殺人,當然是犯法的。
可是如果在戰爭狀態呢?
士兵們在戰爭中殺人,這當然是可以的,畢竟這就是士兵們的職責。士兵在戰爭狀態擁有剝奪人性命的特權的,然而也沒有誰規定過士兵的刀刃隻能斬向敵軍。
所以士兵們去劫掠平民百姓,也是可以的,甚至百姓們要反抗,士兵們直接動手,也不會有多少懲罰。
畢竟這是戰爭,兵荒馬亂、秩序崩壞,根本沒有誰能去審判誰。強盜殺人都沒人管了,還能管士兵殺人嗎?
而且在軍費緊張的時候,士兵們去劫掠,上麵是默許的,既然默許了,沒有懲戒,那麽自然就相當於“合法”了。
因為士兵們獲取了足夠多的“戰利品”可以繼續作戰,而上麵則也省了一筆錢財來安撫這些士兵的不滿,這是雙方都好的事情,自然就成了不成文的規矩。
而且士兵們的劫掠對象也未必都是敵國的平民,本國的村鎮一樣可能被士兵下手劫掠,甚至會有將領帶頭對本國的村鎮進行“強征給養”。
而領主們就算得到這些匯報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會出現這種情況,其實也有領主們沒有給夠資金的緣故。財大氣粗的領主們也是會精打細算的過日子的,他們有的是辦法從軍費裏剩下一筆放迴自己的腰包,當然也可能存在各級軍需官雁過拔毛,讓軍費再次縮水的問題。
總之麵對部隊糧草軍餉不到位,士兵們怨聲載道的時候,將軍們也會默許甚至明確指示部隊向行軍過程中路過的聚落進行劫掠,來保持軍隊內部的穩定和戰鬥力。
隻不過畢竟是自己國家的村鎮,所以軍隊下手會有所收斂,但到了敵國領地,那自然就是毫不留情的展現原屬於軍隊的“狼性”。
燒殺搶掠都是常事,甚至有些手段比起最兇狠殘暴的強盜也差不了太多。畢竟強盜還知道剪羊毛要活羊,而那些入侵的士兵們可不需要顧及這些。
然而強盜或許有一天還會被審判,還會天天生活在被通緝的恐懼之中,見不得光亮,然而劫掠的軍隊隻要戰勝凱旋,那便是衣錦還鄉,那些腳踏過無數屍骨的將軍們甚至可以名垂青史。
所以,士兵其實是比強盜更可怕的存在。
然而有資格調動全社會資源的,也隻有站在社會頂層少數人,因而軍隊說是服務於社會,其實還是服務於這極少數人。
不過由於這極少數人本身就是秩序的締造者,是整個社會的核心,軍隊服從於他們的意誌,當然也是在維護社會的秩序與穩定。
當然由於人口在不斷的增加,擁有不同秩序的社會開始出現,服務於不同社會的軍隊也出現了。
因此“國家”的概念開始誕生,而那些掌握社會大多數資源,同時還有各自軍隊效忠的少數人,也被稱之為國王、領主,即為王侯貴族或者地方太守。
“秩序”這個概念也有了更為正規的稱謂——“法律”。
隻要貴族們能夠牢牢把握住兵權,那麽他們所統治的地區就能夠穩定,當然如果貴族頒布的法律存在巨大問題,導致整個領地的發展陷入停滯或衰敗,那麽其實是受領民們供養的軍隊力量也會衰弱。
當然隻要貴族們還有一批效忠於他們的軍隊,隻要這支軍隊還是整個領地最快的那把尖刀,那麽哪怕已經民不聊生、水深火熱,貴族依然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裏高枕無憂。
不過前提是貴族們要掌握住他們的軍隊,而且要保證這支軍隊的戰力,否則領主也可能在某天夜裏被庭園中的怒吼和火光驚醒,然後他從美妾身邊爬起,慌慌張張的出門左轉就被拿著草叉和鐮刀的農民們大卸八塊。
軍隊就像一匹快要被馴化的野狼,隻要你能駕馭好,能夠給予狼足夠的食物,狼就是狗,而且是一條忠心耿耿又兇猛善戰的狗。
可是如果主人們不能給予狼足夠的食物,那麽狼就會兇性畢露,第一個吃掉的或許就是對自己指手畫腳的主人。
而且就算這支軍隊忠心耿耿,但如果不能提供他們足夠的資金去更換裝備,保證吃食,也沒有雇傭醫護和雜役去照顧士兵的健康,那麽這支軍隊自然也不會有多強的戰力了。
領主們各自為政,相互覬覦對方的領土,弱小的諸侯被強大的諸侯吞並不是什麽值得講述的事情。
國與國之間的侵吞進食,就是戰爭了。
戰爭就是各國最快的刀之間的交鋒,也就是各國軍隊的對拚。
一般而言,能夠戰勝一支軍隊的隻有另一支軍隊。
武裝越精良、士兵數量越多、戰鬥力更強的軍隊自然越可能獲得戰爭的勝利。
然而兵強馬壯的精銳之師,需要數不盡的金錢與時間去培養。
想要收獲就必須投入,隻有將真金白銀砸下去,才能換來一支強大的武裝。
能夠有一支規模龐大、裝備精良、所向披靡的軍隊,也是這個國家強悍國力的直接體現。
然而再強的軍隊也是有可能戰敗的,一旦戰敗甚至被成建製消滅,那麽領主在這些被摧毀的軍隊身上曾經付出的資源都可以說是打了水漂。
而且軍隊雖然本身是不盈利的,但戰爭獲勝後,獲得的收益往往是可以填補在軍隊上的投入,甚至可以有大量盈餘。
所以培養軍隊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投資,隻要讓軍隊這把刀夠快,可以在其他國家身上刮更多的肉下來,甚至後麵隻需要讓這把刀在別人麵前晃一晃,就可以得到大量的收益,那麽投入海量的資金養一隻強軍就是賺的。
而且軍隊也並不一定完全就要由領主們養護,畢竟士兵們都是手持利刃的武人,是這個國家中最高暴力組織的成員,有了這麽一層身份,他們就可以用自己手裏的刀來獲取財富。
當然這裏肯定不是說讓士兵們把兵刃和護甲打包去當鋪,而是讓他們自己去搶。
然而這樣做是不是就和強盜無異了?
其實不然。
強盜殺人犯法,可士兵殺人犯法嗎?
當然,要是和平時期,士兵在當街殺人,當然是犯法的。
可是如果在戰爭狀態呢?
士兵們在戰爭中殺人,這當然是可以的,畢竟這就是士兵們的職責。士兵在戰爭狀態擁有剝奪人性命的特權的,然而也沒有誰規定過士兵的刀刃隻能斬向敵軍。
所以士兵們去劫掠平民百姓,也是可以的,甚至百姓們要反抗,士兵們直接動手,也不會有多少懲罰。
畢竟這是戰爭,兵荒馬亂、秩序崩壞,根本沒有誰能去審判誰。強盜殺人都沒人管了,還能管士兵殺人嗎?
而且在軍費緊張的時候,士兵們去劫掠,上麵是默許的,既然默許了,沒有懲戒,那麽自然就相當於“合法”了。
因為士兵們獲取了足夠多的“戰利品”可以繼續作戰,而上麵則也省了一筆錢財來安撫這些士兵的不滿,這是雙方都好的事情,自然就成了不成文的規矩。
而且士兵們的劫掠對象也未必都是敵國的平民,本國的村鎮一樣可能被士兵下手劫掠,甚至會有將領帶頭對本國的村鎮進行“強征給養”。
而領主們就算得到這些匯報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會出現這種情況,其實也有領主們沒有給夠資金的緣故。財大氣粗的領主們也是會精打細算的過日子的,他們有的是辦法從軍費裏剩下一筆放迴自己的腰包,當然也可能存在各級軍需官雁過拔毛,讓軍費再次縮水的問題。
總之麵對部隊糧草軍餉不到位,士兵們怨聲載道的時候,將軍們也會默許甚至明確指示部隊向行軍過程中路過的聚落進行劫掠,來保持軍隊內部的穩定和戰鬥力。
隻不過畢竟是自己國家的村鎮,所以軍隊下手會有所收斂,但到了敵國領地,那自然就是毫不留情的展現原屬於軍隊的“狼性”。
燒殺搶掠都是常事,甚至有些手段比起最兇狠殘暴的強盜也差不了太多。畢竟強盜還知道剪羊毛要活羊,而那些入侵的士兵們可不需要顧及這些。
然而強盜或許有一天還會被審判,還會天天生活在被通緝的恐懼之中,見不得光亮,然而劫掠的軍隊隻要戰勝凱旋,那便是衣錦還鄉,那些腳踏過無數屍骨的將軍們甚至可以名垂青史。
所以,士兵其實是比強盜更可怕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