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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淺番外。


    我叫王淺,家財萬貫,都是那些男人心甘情願給我的。


    我原本是上海交大的法律係高材生,但是名校,好學生多,有錢人家的孩子,更多。


    我是個孤兒,連上學的錢都是我自己勤工儉學來的,根本沒時間和同學們出去玩鬧,每次沒課的時候我就在打工,要麽就是在圖書館看書,原本我應該是與世無爭的。


    可是,偏偏長了一張姣好的臉蛋,我不招惹別人,偏偏有人來招惹我。


    我永遠記得她在奶茶店打工時候,架在百元大鈔裏麵的那張紙條,那個男生長得不錯,穿著矜貴,一看就是富家子弟,過著我夢寐以求的生活。


    鬼迷心竅,我加上了字條上著聯係方式,沒多久,我們確立了關係。


    他給我買衣服,買包,買化妝品,帶我去我之前隻能駐足觀望的高級餐廳,一頓飯就是我一個月的工資。


    那段時間,我迷失在了那段生活裏,我以為他會一直對我這麽好。


    於是,我和他去開.房了。


    後來,我辭了奶茶店的兼職,也不喜歡學習了,成績開始一落千丈,每天和他出去玩,一個多月的時間,我和他幾乎天天住在外麵。


    慢慢的,我發現他好像膩了,找我找的少了,直到我碰上他帶著另一個女人住進了我們經常去的那個酒店,睡在我們經常睡的那張床.上。


    學校裏也因為我經常夜不歸宿給了我一次處分,這就代表,以後學院裏的一切榮耀都和我毫無關係了。


    一夜之間,我成了一個被眾人嘲笑的廢物,什麽都沒有了。


    但我卻愛上了那種夜夜笙歌,伸手就有花不完的錢的日子。


    有的人,一旦吃過了滿漢全席,就再也沒辦法對饅.頭提起興趣了,我想,我寧願去偷去騙,也不要再過之前的那種日子了。


    我每天拚命的讀書,想著改變我的人生,最後我終於順利畢業了,可是因為檔案裏背的處分,沒有地方願意要我,直到有一天,一個腦滿腸肥的男人找到我,我認識他,是一個小律所的負責人。


    他說,隻要我答應他,他就給我一個實習的資格。


    我看著他的那張臉,真惡心啊,但我還是和他去了酒店,脫下衣服的那瞬間,他充滿情欲貪婪而淫賤的眼神暴露無遺,他在我身上肆意妄為,我忍著,都忍著。


    那次之後,果然沒過多久,就傳來了錄用信息。


    我開始明白,原來我想要的東西,我的知識和學曆給不了我,但是我的身體可以。


    這就是上天贈予我的禮物,我一定要好好利用。


    我開始化妝,穿各種性.感.暴.露的衣服,開始注意自己的皮膚和身材,我知道,這才是我的本錢,我隻有這些。


    所有人都說我不要臉,說我賤,可那又如何?


    我從來都沒有朋友,她們什麽都沒有,而我,什麽都得到了。


    不過半年,我就勾上了律所的大老板,升到了大律的位置,我為了打贏官司不擇手段,業界風評要多差有多差,可是那些有錢人都喜歡找我,他們擺不平的事情,抹不掉的證據,我都能做到。


    我不後悔。


    這就是我想要的。


    那些在背後戳著我脊梁骨說我的人,他們想要的不也是我這種生活嗎?隻是她們,想要卻還端著所謂的羞恥,我知道,她們不屑於我為伍,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他們想要,卻沒勇氣拿。


    我敢。


    我什麽都敢做。


    我出賣律所,帶著機密消息跳槽到更大的律所,沒有人信任我,他們甚至不把我當人看。


    我不在乎。


    我隻愛錢。


    利用他們,我過的愈來愈好。


    入行四年,我從一個月四千,到一萬,三萬,七萬,十萬,十三萬……


    我掙的錢越來越多,生活越來越好。


    但是我開始寂寞了。


    這麽多錢,要怎麽花呢?


    直到一起離婚官司,我遇上了王皓。


    法庭上,他幹淨純粹,薄薄的鏡片後麵藏著一雙囧囧有神的眼睛,整個人挺拔正直,像極了剛剛脫離母胎獨自出來的覓食的小雞仔。


    毫無懸念的,他遇上我,官司輸的一塌糊塗。


    他找到的證據被我貶的一文不值,庭審結束之後,他問我,不覺得這麽行事很惡心嗎?


    我說覺得。


    惡心又如何?


    我見過更惡心的。


    他說我不配當一個律師。


    他說這話的時候,那惱羞成怒又無可奈何的樣子,讓我覺得很有意思。


    我調查他,接近他,一直到最後,愛上他。


    我以為我隻愛錢,可是每次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都恨不得把我的一切都給他。


    但是,他對我沒興趣。


    對我這個不擇手段,沒有一點兒道德底線的女人沒興趣,甚至是厭惡我。


    我很難過。


    就算是有那麽多錢,也好難過。


    直到有一次,我在酒吧碰上他,他喝的伶仃大醉,和我說段麗娟這個女人不配為人,他一定要去找證據。


    我把他送迴家,守了他一夜,那是我和他在一起呆的最長的一段時間。


    第二天他一醒,轉身就走,連句謝謝都沒說。


    我不在乎。


    當天我托人進了至臻寵物,成了段麗娟的秘書,一點點獲得她的信任,但是,王皓所說的證據,我還是找不到。


    後來,王皓果然來了,他看到我很驚訝,但是他向來討厭我,我無所謂,沒關係。


    我一直在暗中幫他,發匿名帖子,找人炒熱度,直到後來,我真的找到了段麗娟藏起來的證據,但是我沒有給王皓。


    我怕我給了他,他就不理我了。


    於是就這麽一直拖著。


    我發現,隻要他找不到他要找的東西,就會一直待在這兒,這樣就能和我朝夕相處了,我好開心。


    可是,這日子沒過幾天,我發現段麗娟去找了一個男人,是王皓的大學同學,她好像知道了什麽。


    於是我跟著她,發現她在威脅王皓,也發現了,原來王皓居然有那樣一段過去。


    我知道,如果我不趕快行動,王皓就要完蛋了。


    這時候,我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給我出了一個殺人方案,我按著他說的去做了。


    當天,我拿著那段段麗娟虐.待貓狗的視頻去找王皓,說想借他的車開開,他同意了。


    我開著他的車殺了段麗娟,故意在車裏留下痕跡,我看到他開車出去,把車裏的腳墊換了,他借了打火機,結果卻沒燒掉,而是丟到了一邊的垃圾桶。


    到最後,我算計了這麽久,還是輸了。


    當年的那個雙眸澄澈,腰背筆直的男生再也不見了。


    可我,終究是要為這人下地獄的。


    有的人,不就是這麽活著的嗎?


    踩著人,或者被人踩在腳下,終究要選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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