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風靜靜地聽著,他知道,胡軍的經曆或許是他走向犯罪深淵的根源,但這依然不能成為他作惡的借口。


    胡軍繼續說道:“我在流浪的時候,遇到了一個改變我命運的人,他叫陳哥。陳哥是個在道上混的小頭目,他看我可憐,又覺得我機靈,便收留了我。他帶著我在街頭混日子,教我一些偷摸拐騙的手段,從那時候起,我就開始在犯罪的邊緣徘徊。”


    胡軍的眼神中閃過一絲複雜的神色,既有對過去的懷念,又有深深的悔恨:“在陳哥的身邊,我學會了如何在這個黑暗的世界裏生存。我跟著他參與了一些盜竊團夥的活動,雖然每次都提心吊膽,但為了能有口飯吃,我隻能不斷地冒險。我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我已經沒有迴頭路了。”


    “我跟著陳哥學了三年,那三年,我每天都在犯罪,每天都在逃避警察的追捕。我知道我是個罪人,我無路可退,我隻有硬著頭皮往前走。直到有一天,陳哥因為一起盜竊案被抓,我被警方追捕,當時,我手上已經有了一些錢,而七年沒迴家的我,決定迴去,看看後媽和弟弟!而當時的我,也自認為有能力保護後媽和弟弟!”


    胡軍深吸了一口氣,眼神逐漸變得兇狠,說道:“當我迴到那個七年沒有迴去的家的時候,我第一眼看到卻是,我那個禽獸父親,正對著我後媽和弟弟施暴,我弟弟當時隻有九歲!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的地方,全部都是傷!而我後媽已經被打的奄奄一息!”


    那一刻,我徹底怒了!我衝上去,抄起旁邊的凳子就砸向了他,將他砸倒在地。然後,我拿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一刀,一刀的捅向他,哪怕我身上已經被鮮血沾滿,哪怕他已經不再動彈,我仍然像發瘋了一樣的,一刀又一刀的捅向他!”


    說到這裏的時候,胡軍的雙眼含淚的,癲狂的笑著!抹了眼角的一滴淚水,胡軍繼續說道:“我也不知道我捅了他多少刀,直到後媽看到是我之後,不顧渾身是傷的拉住了我,將我抱在懷中痛哭,我才清醒過來,這是我第一次殺人,你知道我當時候是什麽心情嗎?我清醒過來後,自知已經釀成大禍,我心中充滿了恐慌,但是我不後悔,他該死,他該死.......”


    胡軍的身體微微顫抖,仿佛仍沉浸在那血腥的場景之中。“殺了人之後,我知道我不能再留在那裏。我看著弟弟驚恐的眼神,心中滿是愧疚,後媽也知道我闖了大禍,來不及敘舊,就趕緊收拾了一下吃的,讓我趕緊離開,有多遠走多遠,從今以後不要再迴來了,我當時已經沒有別的選擇。我給他們留下了一些錢,讓他們好好照顧自己,然後便再次踏上了逃亡之路,這就是我第一次殺人的經過!”


    楚風吸了一口煙,他知道,胡軍如今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他擊斃了李豔,於是便問道:“那你是怎麽遇到李豔的?”


    胡軍微微頓了頓,像是在整理思緒,隨後緩緩開口:“在逃亡的日子裏,我像一隻驚弓之鳥,四處躲藏。後來我流竄到了一個沿海城市,那裏魚龍混雜,正是我這種人能夠隱匿的地方。我在碼頭附近找了些不需要查身份的零工來做,試圖低調地生存下去,可我的內心始終無法平靜,過去的陰影如影隨形。”


    “有一天,我在碼頭搬運貨物時,看到一群地痞在欺負一個十五六歲,衣著襤褸的女孩,那女孩就是李豔。她當時在碼頭附近賣些小飾品,那些地痞想要搶走她的貨物和錢財,還對她動手動腳。可能是出於同情,也可能是從李豔的身上看到了曾經自己的不幸,我竟鬼使神差的衝了上去!”


    胡軍的眼神慢慢的流露出一絲迴憶,一絲發自內心的微笑。“我衝上去與那群地痞扭打在一起,雖然我也沒少在街頭打架鬥毆,但對方人多勢眾,我漸漸有些招架不住。就在這時,李豔不知從哪裏撿起一根木棍,從背後偷襲了其中一個地痞,然後拉著我就一直跑!這也是我第一次牽女孩的手!”


    胡軍沉浸在迴憶中,臉上的笑容漸漸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苦澀。“我們跑到了一個偏僻的角落,才停下來大口喘氣。我看著她,她的眼睛裏透著一種倔強和勇敢,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一絲生活的希望。從那以後,我們就成了朋友,她總是跟著我,不管我做什麽零工,她都會在旁邊陪著我,給我遞水擦汗。”


    “漸漸地,我發現自己對她有了特殊的感情。她也向我敞開心扉,告訴我她的身世。她自幼父母雙亡,隻能在街頭流浪,靠著賣些小物件勉強糊口。我也將我的事情告訴了她,但她並沒有因為我是一名殺人犯而選擇離開我,而是不斷的安慰我,和我說,這不是我的錯。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我們,相互依偎,仿佛在這冰冷的世界裏找到了一絲溫暖,於是我們在一起了!” 胡軍的聲音有些沙啞,眼神中滿是眷戀。


    “就這樣,我們一起在這個小城市度過了三年的時光,而這三年也是我人生中最安心,最快樂的三年!然而,好景不長。我們所在的城市經濟不景氣,零工的活越來越少,我麵臨著失業的困境。看著李豔跟著我過著饑一頓飽一頓的生活,我心急如焚。而就在這時,壓倒我心中的最後一絲善念也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而徹底泯滅。”


    胡軍的眼神變得黯淡,聲音也低沉了下來:“李豔在一次外出賣小飾品的時候失蹤了,我發了瘋一樣的四處找她,但始終一無所獲!“


    胡軍的臉上滿是痛苦的神色,他的雙手不自覺地緊握成拳,仿佛又迴到了那段煎熬的時光。“兩個月的時間,我找遍了我們曾去過的每一個角落,問遍了所有可能知曉她下落的人,可得到的隻有失望。那些日子裏,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心中滿是對她的擔憂與思念。”


    “就在我幾乎絕望的時候,一個曾經和我一起幹零工的工友突然打電話告訴我,他在隔壁市的一家夜總會見過一個女孩,長的很像李豔,但他不敢確認,隻是聽說 我在找她,就打電話和我說了一聲!”


    胡軍的眼神瞬間燃起一絲希望的火焰,他急忙說道:“我聽聞這個消息後,一刻都不敢耽擱,立刻奔赴隔壁市。一路上,我的心像被一隻無形的大手緊緊揪住,腦海裏不斷浮現出各種可怕的念頭,我害怕李豔遭遇了不測。”


    “當我趕到那家夜總會時,看到門口站著幾個兇神惡煞的保安。我強裝鎮定地走進去,裏麵燈紅酒綠,音樂震耳欲聾。我在人群中焦急地尋找著,終於,在一個角落裏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那一刻,我的心差點跳出嗓子眼,是李豔!但她的眼神卻空洞無神,整個人憔悴不堪。”


    胡軍繼續說道:“後來我才知道,李豔是被人販綁架,然後糟蹋完之後,以十萬的價格賣給了夜總會。當我看到她時,她已經不再是那個活潑開朗的女孩了,而是一個被折磨得憔悴不堪的軀殼。她的眼神空洞無神,仿佛失去了靈魂。我心疼極了,想要立刻帶她離開這個地方。”


    但是,夜總會的保安並不允許我輕易帶走李豔。他們告訴我,李豔已經是這裏的“商品”,想要帶走她,必須一次性支付五十萬的贖身費。我哪裏有那麽多錢?我隻能懇求他們,希望他們能夠放過李豔,但得到的隻是無情的嘲笑和嘲諷。


    那一刻,我徹底憤怒了。我像一隻被困在籠子裏的野獸,瘋狂地想要掙脫束縛。我衝上前去,與那些保安扭打在一起。但是,我一個人的力量終究是有限的,很快就被他們製服了。他們狠狠地毆打我,我疼得幾乎昏厥過去。”


    “我被扔出來後,我知道,我必須想辦法搞錢,想辦法把李豔救出來!於是我用了我所有的錢,托付了很多人,終於搞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把手槍!而能讓我快速湊齊五十萬的最快方法就是搶劫,於是我開始籌劃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搶劫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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