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九 林曼潔一
甜田有喜:我全家都黑化了 作者:落飛秋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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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前十四年叫李書卿,之後的人名字叫林曼潔,那種戲文裏麵抱錯的戲碼竟然發生在我身上,這是我做夢都沒有想到的。
我覺得人生跟我開了一個超級大的玩笑,在李家,嫡母雖然嚴厲但是吃喝是不愁的,可那時候我嫉妒嫡子嫡女他們總有好東西,有好的衣服首飾,好的吃食,他們可以過得很好,而我想要好的東西,就必須想辦法討好父親討好母親,可嫡母不允許庶女太親近父親的,一旦讓她發現了,她就想法子折騰我們。
嫡母算是大戶人家的,她不會打我們,至少門麵上是苛待她是不會做的,但她會克扣我跟姨娘的吃食,故意餓我們幾頓,或者給我們吃剩飯剩菜,會故意把最差的衣料給我們做衣服,我很小就知道,要想要過好日子,就必須要討好嫡母,嫡母才是李家的主宰,父親很少管理後宅的事。
我從小畏畏縮縮的,甚至可以說貴為大家小姐的我,還比不上嫡母身邊的一個丫鬟,她們都可以用嫡母的名義教訓我,嫡母硬生生的把幾個庶女訓成了她的狗。
我一直不甘心的,隻能曲意逢迎,想要等長大了嫁一個好夫婿,脫離嫡母的掌控,最好能狠狠的打她的臉,讓她以前欺負我,瞧不起我。
可我沒等到那個時候,十四歲的時候,都差不多可以說親的我,遇上了人生中最大的挫折,我竟然不是李家的孩子,而是一個農婦的孩子,我接受不了的,特別是看到那農婦穿著破舊的麻布衣衫,手指粗糙發黑,臉上滿是皺紋,我根本不敢想象,我也不能接受自己,我也過不了那種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我不想離開李家的,不想。
如果是之前的我勉強算的上李家的麻雀,那這會我就是草雞,最下等的那種,可就是這樣,我還是不想離開李家的,我想盡辦法,用盡手段,其實我也知道那些事是錯的,不應該的,可我還是用了,於是我跟李家剛迴家的那個少爺定了親。
聽說那個在鄉野長大的少年不是個好的,可這是我能抓住的最好的婚姻,隻要能繼續生活在李家,我就滿足了,林家人不同意的,可他們同意不同意有用嗎?他們沒養過我一天,我憑什麽聽他們的。
可後來那李金越發的不著調,甚至連基本的人品都沒,簡直就是個垃圾,我後悔的,可婚事都定下了,而且我還沒了清白,我能怎麽辦。
跟李金換迴身份,我隻能迴到林家,迴到林家的我處處不習慣,盡管我那便宜娘對我很好,可我還是處處不習慣,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也沒人侍候我,什麽事都要親力親為,最讓我奔潰的是,院子裏麵隨處可見的雞跑來跑去,那些雞是不是的在地上留下一些不可描述的玩意,在村子裏麵我找不到朋友,找不到可以說話的人,想去鎮上,十分的遠,可以說處處不習慣不方便。
我氣憤發泄罵人,那些人隻會說我矯情,我也知道我這樣做會得罪人,但是我真忍不住,也接受不了。
我相信換做別人,被人也接受不了自己生活了十四年的人生忽然翻天覆地的改變。
後麵我忽悠著我娘陪我去了雲州,我還是習慣雲州那邊的空氣,那邊的空氣對我來說都是香甜的。
剛去雲州的時候,我一門心思想賺大錢的,可惜沒賺到什麽錢,不過也勉強夠開支,若是那樣,我也能在雲州待下去的,可李金那混蛋知道我在雲州後,就去找我的麻煩,李金越發的惡心,跟一群丫鬟搞在一起,粗俗又惡毒,我是一刻都忍受不了,我未來的丈夫不是這樣的。
我一直以為自己會嫁一個讀書人,翩翩君子的那種,然後他會帶我脫離李家,給我帶來富貴榮華,可惜沒有,通通沒有,隻有一個粗鄙下流的殘廢,廢物,李金仗著婚姻的事而一再的騷擾,我忍不了的。
我聽到林浩明把林曼雪接到京城去,就忍不住嫉妒,林浩明是林家的養子,他跟李金抱錯了,我們三互換了人生,一樣是林家的姑娘,為什麽林浩明可以把林曼雪接到京城去,我就不可以?
林浩明已經考中了舉人,作為舉人的妹妹,去京城那邊肯定能找到一個好夫婿,知道這個事後,我偷偷的買了雲州的鋪子,悄悄的去了京城。
我知道了林浩明對我的感官十分的不好,但是我沒有想到林浩明會這麽的厭惡我,我好不容易找到他,結果他卻不理我,還要強行把我送迴林家,我怎麽甘心,我所有的錢財都花了,就想找個好夫婿,這是我的未來,我不甘心就這樣迴去的。
如是說抱錯人生是我人生的一個劫難,那之後的就是第二個,我遇上了林琪,對林琪我了解不多的,隻知道她是林家二哥的女兒,算是我的侄女,她住在二皇子府上,她身邊圍繞了一群年輕優秀的男子,那些都是我可望不可即的,她要帶我走,我毫不猶疑的答應了。
我以為跟了林琪之後,富貴唾手可得,後麵卻發現,其實富貴離我很遠的,可惜被富貴迷了眼睛的我,並不會迴頭,也不會迴頭,那時候我恨林浩明無情,恨林家,甚至恨老天為什麽讓我遇上這樣的事。
我在二皇子那邊沒能勾搭上二皇子,最後進了英國公府,成了一個小小的通房丫鬟。
所謂一步錯步步錯,大概就是那樣吧,特別是滿心滿眼都是富貴的我,根本就沒有出路,林浩明在京城過得十分的好,我以為他會是我的助力,結果他根本就不承認我的,我被林琪利用用來對付林浩明的棋子,後悔嗎?後悔的,也怨恨的,可沒有迴頭路。
最後還是林浩明林曼雪把我帶你了霍家,可我不感激他們的,我如今已經是廢物爛人,當初我一門心思想他們幫我的時候,怎麽不幫我一把,我就想嫁個好人家錯了嗎?
我嫉妒林曼雪,瘋了一樣的嫉妒,明明我出生比她好的,我從小學的也比她多,都是林家的姑娘,就算要利用,要聯姻,我比不林曼雪好很多,林曼雪憑什麽跟我比?嫉妒像毒藥吞噬了我所有的心智,不甘心怨恨驅使我不停的向前向前。
後來林浩明說要娶林曼雪,那時候我總算明白,為什麽林浩明會對林曼雪那麽的好,原來他對她是那個心思,難怪了。
可知道後,我就憤怒了,為什麽我不可以?當初姨娘以為我跟林浩明換錯,第一時間就要我跟林浩明訂婚的,我們這樣錯換的人生才是原有的緣分,怎麽就成全了林曼雪,為什麽我不可以?
可惜我還來不及動手,就叫林曼雪發現了,林曼雪是個狠心的,或者說是個有能耐的,她直接把我嫁出去了,嫁了一個農家漢,我最瞧不起的那種窮巴巴的農家漢。
剛嫁到木家的時候,我看著那個叫畝清揚的男人,恨不得直接弄死他,可惜我一點辦法也沒有,那男人人高馬大的,我根本不是他的對手,而且他看我的眼神冷冷的,滿是嫌棄。
他隻是冷冷的告訴我,之所以娶我,是因為林家給了一大筆的錢,說我是那種貼錢才能嫁的出去的女人,要不是因為這個,他才不會娶我,還說我要是砸了家裏的東西,他就罰我,砸壞多少賠多少,沒錢就用嫁妝抵。
我覺得好笑,我把整個木家給砸了,我也不想吃飯,他也不管我,我砸壞東西,他就從我的嫁妝裏麵拿一個首飾,慢慢扣,我不樂意,但是搶不過他,或者說,我的嫁妝根本就沒在我手裏,而是在他的手裏。
林曼雪那個惡心的家夥,竟然找了這麽一個人來收拾我,我不甘心的,而且這男人好厚的臉皮,竟然光明正大的拿妻子的嫁妝。
我罵他臉皮厚,他竟然無所謂的迴答我,說他從來沒把我當妻子,說隻是把我當做一個任務來做,看住我就有錢有吃的有喝的,為什麽不做,至於妻子,名義上的而已,沒有關係,聽到這話我氣得要死,我不是沒有想過要逃離木家,木家人倒也沒鎖著我,隻是木家山溝溝的,隻有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沒有人帶領,我根本就走不出去,有野獸,我走過,差點沒被野獸給叼走了,最後還是木清揚那混蛋來救我的。
我討厭木清揚,這家夥沒臉沒皮的,可木清揚說我也一樣,我也沒臉沒皮,沒資格說他。
木清揚就是個混蛋,我氣我恨,可我不想死的,木家人都沒人理我,反正不管我做什麽,做壞事了,那些人就找木清揚,木清揚會拿我的嫁妝陪,開始的時候我不在乎的,可到後麵我發現我沒嫁妝了,甚至連衣服就剩下身上穿的一件,所有的東西都賠出去的,木清揚那流氓時候,我要是繼續鬧,他就把我身上穿的扒下來賠給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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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前十四年叫李書卿,之後的人名字叫林曼潔,那種戲文裏麵抱錯的戲碼竟然發生在我身上,這是我做夢都沒有想到的。
我覺得人生跟我開了一個超級大的玩笑,在李家,嫡母雖然嚴厲但是吃喝是不愁的,可那時候我嫉妒嫡子嫡女他們總有好東西,有好的衣服首飾,好的吃食,他們可以過得很好,而我想要好的東西,就必須想辦法討好父親討好母親,可嫡母不允許庶女太親近父親的,一旦讓她發現了,她就想法子折騰我們。
嫡母算是大戶人家的,她不會打我們,至少門麵上是苛待她是不會做的,但她會克扣我跟姨娘的吃食,故意餓我們幾頓,或者給我們吃剩飯剩菜,會故意把最差的衣料給我們做衣服,我很小就知道,要想要過好日子,就必須要討好嫡母,嫡母才是李家的主宰,父親很少管理後宅的事。
我從小畏畏縮縮的,甚至可以說貴為大家小姐的我,還比不上嫡母身邊的一個丫鬟,她們都可以用嫡母的名義教訓我,嫡母硬生生的把幾個庶女訓成了她的狗。
我一直不甘心的,隻能曲意逢迎,想要等長大了嫁一個好夫婿,脫離嫡母的掌控,最好能狠狠的打她的臉,讓她以前欺負我,瞧不起我。
可我沒等到那個時候,十四歲的時候,都差不多可以說親的我,遇上了人生中最大的挫折,我竟然不是李家的孩子,而是一個農婦的孩子,我接受不了的,特別是看到那農婦穿著破舊的麻布衣衫,手指粗糙發黑,臉上滿是皺紋,我根本不敢想象,我也不能接受自己,我也過不了那種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我不想離開李家的,不想。
如果是之前的我勉強算的上李家的麻雀,那這會我就是草雞,最下等的那種,可就是這樣,我還是不想離開李家的,我想盡辦法,用盡手段,其實我也知道那些事是錯的,不應該的,可我還是用了,於是我跟李家剛迴家的那個少爺定了親。
聽說那個在鄉野長大的少年不是個好的,可這是我能抓住的最好的婚姻,隻要能繼續生活在李家,我就滿足了,林家人不同意的,可他們同意不同意有用嗎?他們沒養過我一天,我憑什麽聽他們的。
可後來那李金越發的不著調,甚至連基本的人品都沒,簡直就是個垃圾,我後悔的,可婚事都定下了,而且我還沒了清白,我能怎麽辦。
跟李金換迴身份,我隻能迴到林家,迴到林家的我處處不習慣,盡管我那便宜娘對我很好,可我還是處處不習慣,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也沒人侍候我,什麽事都要親力親為,最讓我奔潰的是,院子裏麵隨處可見的雞跑來跑去,那些雞是不是的在地上留下一些不可描述的玩意,在村子裏麵我找不到朋友,找不到可以說話的人,想去鎮上,十分的遠,可以說處處不習慣不方便。
我氣憤發泄罵人,那些人隻會說我矯情,我也知道我這樣做會得罪人,但是我真忍不住,也接受不了。
我相信換做別人,被人也接受不了自己生活了十四年的人生忽然翻天覆地的改變。
後麵我忽悠著我娘陪我去了雲州,我還是習慣雲州那邊的空氣,那邊的空氣對我來說都是香甜的。
剛去雲州的時候,我一門心思想賺大錢的,可惜沒賺到什麽錢,不過也勉強夠開支,若是那樣,我也能在雲州待下去的,可李金那混蛋知道我在雲州後,就去找我的麻煩,李金越發的惡心,跟一群丫鬟搞在一起,粗俗又惡毒,我是一刻都忍受不了,我未來的丈夫不是這樣的。
我一直以為自己會嫁一個讀書人,翩翩君子的那種,然後他會帶我脫離李家,給我帶來富貴榮華,可惜沒有,通通沒有,隻有一個粗鄙下流的殘廢,廢物,李金仗著婚姻的事而一再的騷擾,我忍不了的。
我聽到林浩明把林曼雪接到京城去,就忍不住嫉妒,林浩明是林家的養子,他跟李金抱錯了,我們三互換了人生,一樣是林家的姑娘,為什麽林浩明可以把林曼雪接到京城去,我就不可以?
林浩明已經考中了舉人,作為舉人的妹妹,去京城那邊肯定能找到一個好夫婿,知道這個事後,我偷偷的買了雲州的鋪子,悄悄的去了京城。
我知道了林浩明對我的感官十分的不好,但是我沒有想到林浩明會這麽的厭惡我,我好不容易找到他,結果他卻不理我,還要強行把我送迴林家,我怎麽甘心,我所有的錢財都花了,就想找個好夫婿,這是我的未來,我不甘心就這樣迴去的。
如是說抱錯人生是我人生的一個劫難,那之後的就是第二個,我遇上了林琪,對林琪我了解不多的,隻知道她是林家二哥的女兒,算是我的侄女,她住在二皇子府上,她身邊圍繞了一群年輕優秀的男子,那些都是我可望不可即的,她要帶我走,我毫不猶疑的答應了。
我以為跟了林琪之後,富貴唾手可得,後麵卻發現,其實富貴離我很遠的,可惜被富貴迷了眼睛的我,並不會迴頭,也不會迴頭,那時候我恨林浩明無情,恨林家,甚至恨老天為什麽讓我遇上這樣的事。
我在二皇子那邊沒能勾搭上二皇子,最後進了英國公府,成了一個小小的通房丫鬟。
所謂一步錯步步錯,大概就是那樣吧,特別是滿心滿眼都是富貴的我,根本就沒有出路,林浩明在京城過得十分的好,我以為他會是我的助力,結果他根本就不承認我的,我被林琪利用用來對付林浩明的棋子,後悔嗎?後悔的,也怨恨的,可沒有迴頭路。
最後還是林浩明林曼雪把我帶你了霍家,可我不感激他們的,我如今已經是廢物爛人,當初我一門心思想他們幫我的時候,怎麽不幫我一把,我就想嫁個好人家錯了嗎?
我嫉妒林曼雪,瘋了一樣的嫉妒,明明我出生比她好的,我從小學的也比她多,都是林家的姑娘,就算要利用,要聯姻,我比不林曼雪好很多,林曼雪憑什麽跟我比?嫉妒像毒藥吞噬了我所有的心智,不甘心怨恨驅使我不停的向前向前。
後來林浩明說要娶林曼雪,那時候我總算明白,為什麽林浩明會對林曼雪那麽的好,原來他對她是那個心思,難怪了。
可知道後,我就憤怒了,為什麽我不可以?當初姨娘以為我跟林浩明換錯,第一時間就要我跟林浩明訂婚的,我們這樣錯換的人生才是原有的緣分,怎麽就成全了林曼雪,為什麽我不可以?
可惜我還來不及動手,就叫林曼雪發現了,林曼雪是個狠心的,或者說是個有能耐的,她直接把我嫁出去了,嫁了一個農家漢,我最瞧不起的那種窮巴巴的農家漢。
剛嫁到木家的時候,我看著那個叫畝清揚的男人,恨不得直接弄死他,可惜我一點辦法也沒有,那男人人高馬大的,我根本不是他的對手,而且他看我的眼神冷冷的,滿是嫌棄。
他隻是冷冷的告訴我,之所以娶我,是因為林家給了一大筆的錢,說我是那種貼錢才能嫁的出去的女人,要不是因為這個,他才不會娶我,還說我要是砸了家裏的東西,他就罰我,砸壞多少賠多少,沒錢就用嫁妝抵。
我覺得好笑,我把整個木家給砸了,我也不想吃飯,他也不管我,我砸壞東西,他就從我的嫁妝裏麵拿一個首飾,慢慢扣,我不樂意,但是搶不過他,或者說,我的嫁妝根本就沒在我手裏,而是在他的手裏。
林曼雪那個惡心的家夥,竟然找了這麽一個人來收拾我,我不甘心的,而且這男人好厚的臉皮,竟然光明正大的拿妻子的嫁妝。
我罵他臉皮厚,他竟然無所謂的迴答我,說他從來沒把我當妻子,說隻是把我當做一個任務來做,看住我就有錢有吃的有喝的,為什麽不做,至於妻子,名義上的而已,沒有關係,聽到這話我氣得要死,我不是沒有想過要逃離木家,木家人倒也沒鎖著我,隻是木家山溝溝的,隻有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沒有人帶領,我根本就走不出去,有野獸,我走過,差點沒被野獸給叼走了,最後還是木清揚那混蛋來救我的。
我討厭木清揚,這家夥沒臉沒皮的,可木清揚說我也一樣,我也沒臉沒皮,沒資格說他。
木清揚就是個混蛋,我氣我恨,可我不想死的,木家人都沒人理我,反正不管我做什麽,做壞事了,那些人就找木清揚,木清揚會拿我的嫁妝陪,開始的時候我不在乎的,可到後麵我發現我沒嫁妝了,甚至連衣服就剩下身上穿的一件,所有的東西都賠出去的,木清揚那流氓時候,我要是繼續鬧,他就把我身上穿的扒下來賠給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