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壽節在即,暹羅和大漠分別派了使者前來祝賀。


    表麵上是祝賀,實際上,多少有些試探的意思,比如大漠七公主的作為。


    李匡身為鴻臚寺卿,接待外邦來客這種事,他必須得一馬當先。


    往年都是如此,不過這次奇怪的是,皇帝下旨,讓蕭烈和蘭霽共同接待。


    蕭烈身為親王之子,郡王之身,倒是尚能理解,但是蘭霽就有些摸不著頭腦了,畢竟他隻是一個小小的翰林侍講。身份不足,官職不配!


    大漠來了大王子塔曳和七公主塔雅,大王子一身裝扮,活脫脫一個大漠漢子,壯碩發紅的肌肉露在外麵,眉眼似刀,薄唇似劍。


    七公主呢,相比之下,其實沒太多變化,隻是多了幾分女兒家的柔媚,尤其是那不足成年男子一握***,上是勾魂,一點也不為過。


    就是還有一點,脾氣暴躁了些,這不,有一挑著擔子的小販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她就要揮鞭殺人。


    “大膽賤民,竟然敢衝撞本公主!”


    搭曳想攔住,可惜“沒來得及”!


    一鞭下去,能小販便去了半條命。


    蕭烈本不想管,可是此事鬧大,涉及的是大蕭子民的尊嚴。


    “大漠風沙甚大,想必大公主還未適應我大蕭氣候,大王子說呢?”


    這話看似低聲下氣,可惜蕭烈那趾高氣揚的態度,從未有變。


    倒是蘭霽,懂得什麽叫做圓滑,“七公主頑皮率直,大王子不過是寵妹過盛!”


    塔曳哈哈大笑,“你們中原人真是有趣,說起話來都要拐著彎兒!”


    “搭雅,住手!”


    塔雅一直很聽這個一母同胞的大哥的話,因為從小她母妃就是這樣教育她的。


    收起長鞭,眼神撇過蘭霽,有一刹那覺的停駐。


    大漠先一步到了京城,暹羅攝政王披拉卻選擇了作壁上觀,剛剛的一出好戲,他看了個一清二楚,也看的興致勃勃。


    “大公主,您有何想法?”


    對麵的女子,一身斜襟漢服,在大蕭子民眼中,多少有些不倫不類。


    “攝政王心中有數,又何必問我?”


    披拉笑笑,這樣長的袖子,讓她端起茶杯的手都慢了半拍,“長公主是主子,臣下怎敢放肆!”


    長公主,平采娜,對於漢服的適應速度,明顯更快,“不容你放肆,也放肆多迴了!”


    大蕭皇帝生辰,每年大漠和暹羅都會派使節前來祝賀。


    今年暹羅派出了攝政王和長公主,原因嘛!有二,國主年幼,長公主適婚。


    攝政王是長公主和暹羅國主的叔叔,就是和炎王一樣的存在。


    唯一的不同就是,蕭炎沒有不臣之心,而披拉有。


    暹羅不是沒想過擴張領土,隻是這些年一直都有大蕭戰神炎王鎮守邊關,讓暹羅不僅沒能擴張,反而有退縮之勢。


    這次披拉來的目的也隻有兩個,一是讓長公主嫁進炎王府,二是打聽大蕭國情。


    誰知道剛偷摸進京,就看了大漠和大蕭的一出好戲。


    當然,披拉亦看中了蕭烈,隻是平采娜有沒有看上,就不一定了。


    金恩的終身大事解決,金寶珠現在就要開始考慮自己的事業了。


    上次黎水仙的狐臭,讓她有了想法。


    隻是京城的鋪子真的不容易找,真的讓她犯了難。


    可能是因為女主角光環,這天,蘭霽突然找上門。


    “寶妹妹,這兩間鋪子還要麻煩你!”


    金寶珠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自從她真的反應過來以後,她就覺得自己應該疏離蘭霽才是。


    可是有些事情,並不是她想怎樣就能怎樣的。


    “寶妹妹,你心中不要有芥蒂,我家的情況你應該知道的,娘她起不了身,蘭蘭又太小,我跟騰不出空來料理,所以就隻能來麻煩你了!”


    金寶珠一臉黑線,大哥,我跟您口中太小的妹妹一樣大好吧!


    不自覺摸摸臉,看看自己還不夠蘭霽肩膀高的身子,難不成自己吃太多,長太快?


    蘭霽看著金寶珠臉上的表情變了又變,有些摸不著頭腦。


    “寶妹妹,你要是覺得為難,那就算了,我還是讓廣濟幫我租出去吧!”


    蘭霽說的更為難,落魄中夾雜著些許疲憊,金寶珠又不忍,擺擺手。


    “等等,誰說我為難的,我金寶珠的字典裏麵就沒有為難倆字兒!”


    “走吧!”


    蘭霽促狹一笑,“去哪兒?”


    金寶珠白眼,像是在看一個傻子。


    “當然是去看看鋪子啊!不然還能去哪兒?去祥和樓吃紅燒肉嗎?”


    蘭霽跟在金寶珠後麵,儼然成了個小弟模樣,“寶妹妹想吃,怎麽就先吃紅燒肉!”


    金寶珠撇撇嫣紅的小嘴兒,看得蘭霽心中火熱一片。


    突然就冒出了一句,“寶妹妹,以後我天天帶你去祥和樓吃紅燒肉吧!”


    金寶珠……“果然有錢就是任性啊!你知不知道祥和樓的一盤子紅燒肉多少錢?”


    蘭霽笑笑,“二兩紋銀!”


    金寶珠……“不要老是笑,高冷一點不好嗎?像以前一樣。”


    是的,蘭霽在金寶珠麵前,總是像換了一個人一樣,嘴角永遠都在上揚狀態,他自己將這種現象歸咎為愛。


    金寶珠卻有點瘮得慌,就是那種本來就很厲害又冷冰冰的人,突然就不知道什麽時候,每次見到你就笑的像個憨憨的感覺,總讓人不放心。


    “你經常去祥和樓?”


    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蘭霽怕金寶珠誤會別的,趕忙擺擺手,“不是的,我知道你喜歡吃,所以讓廣濟去問過!”


    說完,他有些得意,“我還親自學了,不過現在尚未成功,待下次,我親自下廚,做給你吃!”


    祥和樓在京城很是出名,原因很簡單,因為菜貴酒香。


    高瑾是個酒鬼,是祥和樓的常客,蕭烈也是個稱職的好基友,不管任何時候,隻要高瑾來,三樓雅間都有他的位置。


    當然了,是最好的位置,打開窗戶,就能望見街上風景,以及形形**的人。


    “喂!你心坎兒上的丫頭來了!”


    蕭烈端著酒杯的手一頓,高瑾賤拉拉的笑笑,“小二,把你們這綠色的菜都端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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