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了打算,淩仙邁開步子向書房走去。
來到書房隨手抽出幾十張宣紙,向硯中滴了幾滴水,拿起墨塊磨了起來,一邊磨一邊想著。
“這古代寫毛筆字真是麻煩,想當初我學毛筆字的時候,直接上街上買來一大桶,說夠我從開始學一直寫到死都不誇張,哪像現在這樣,費力又費事兒。”
突然係統的聲音響了起來。
“桶裝墨水,10點情緒值一桶。”
淩仙聽了,一愣,隨即露出了開心的笑容,隨手就把手中的墨塊扔了出去,大手一揮,霸氣側漏的說道。
“區區10點情緒值,我淩仙還不放在眼裏,係統,上墨!”
“購買成功,桶裝墨水已發放至桌麵。”
淩仙此刻已經看到了桌上的墨水,走上前去,用力擰開瓶蓋,狠狠的聞了一下。
“嗯,不錯,是熟悉的英雄牌墨水的味道。”
說著,雙手抱住瓶身,向硯裏倒了起來,不一會,硯台就滿了。
淩仙重新擰好瓶蓋,隨即拿起毛筆,迫不及待的跪到了桌子前。
手拿毛筆在硯台裏輕輕一沾,拿出一張紙便寫了起來。
他先寫的是一首蘇軾的《題西林壁》
運用起顏體大成,淩仙在紙上一陣揮毫灑墨,不一會兒,一首七言絕句便浮現在了宣紙上。
隻見那筆法化瘦硬為豐腴雄渾,結體寬博而氣勢恢宏,骨力遒勁而氣概凜然,探源篆隸,楷法謹嚴,放而不流,拘而不拙,結字方圓,筆法肥勁,即便是淩仙這個不懂的人都能看出其中不凡。
滿意的點了點頭。
“嗯,不愧是顏真卿顏體大成,果然甚是不凡,令人驚歎不已啊。”
想著,又埋下頭寫了起來。
……
眨眼間一個時辰過去了,淩仙也已經寫好了十二篇古詩,眼看準備的差不多了,擦了擦眉頭的汗,準備上街賣字。
拿出一根竹筒,將十二首詩小心翼翼的卷好放了進去,隨即翻身上馬,向著東市奔馳而去。
……
不一會兒,淩仙便抵達了目的地,又是一個翻身下了馬,將馬栓緊,便拿出一個事先用20情緒值換的喇叭喊了起來。
“來走一走看一看了啊!千古絕句,傳世之作,一共十二篇,一篇十金,童叟無欺,先到先得了啊!”
喇叭的聲音很響亮,以至於幾乎整個東市都聽見了淩仙的喊聲,聽到他的話後,紛紛嗤笑不已。
“一篇十金?你怎麽不說一百金呢,嘿還什麽千古絕句,傳世之作,騙誰呢?”
“就是,我看這人呐,就是想錢想瘋了,一張紙上麵寫點字就要十金,那我這一鬥米是不是能直接當成無價之寶哇?哈哈。”
淩仙此刻已經掏出了十二首詩,聽到眾人的議論,緩緩抬起頭,露出了他的臉。
空氣突然安靜了下來。
約莫過了幾個唿吸的時間,在場的女子都尖叫了起來。。
“啊!好帥啊!公子,不就是一首十金嗎?我…我全要了,這是一百二十金!”
“走開!十金就想買公子的詩,想的倒是挺美的!我出一首二十金!公子,你一定要賣給我呀!”
“二十金你們也好意思拿出來丟人現眼!我出一首五十金,你們都不要給我搶!”
……
場麵一度混亂,最後這群瘋狂的女人以一首一百金的價格瓜分了十二首詩。
看著手裏沉甸甸的裝滿了金子的荷包,淩仙咧開嘴,興奮的笑了起來。
“哈哈哈!小爺我發財啦!”
一旁的男性觀眾早已看呆了,其中一個瞪大了眼睛,張著嘴巴,喃喃道。
“母親沒有騙我……原來…臉真的可以當飯吃。”
聽到這話,一位年邁的老頭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道。
“少年郎,現在體會一番社會的險惡沒什麽不好,你看老頭子我,早就已經看破了這世間紅塵,放下就是解脫。”
那名男子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說道。
“我,我悟了。”
這時,老頭的耳朵突然被一隻手揪住,老頭的臉登時扭曲了起來,大喊道。
“哎呦,疼疼!老婆子快放開我。”
“放開你?放開你讓你在外邊繼續發神經?走!跟我迴家!別再在這丟人現眼。”
說著,一把拎起老頭向東市外麵走去。
一旁的的男子又傻了眼,過了片刻,竟捂著臉哭著跑了起來,一邊痛哭,一邊大喊道。
“媽媽都是騙人的!我再也不相信別人了!嗚嗚……”
……
淩仙可不管這些,此刻的他正坐在馬背上歡快的數錢呢。
就在這時,一聲大喝響起。
“把他給我圍起來!”
隻見一隊士兵邁著錯亂的步伐跑了過來,一看便知是一隊雜牌軍。
軍隊將淩仙團團圍住,這時,從最後方傳來一陣得意的大笑聲,接著一張猥瑣而又熟悉的臉映入了淩仙的眼簾。
淩仙此刻卻是平靜不已。
“你確定你要抓我?”
“廢話,我刁必祥在這長安城橫行,呸,從軍多年,一向以大公無私,舍己為人而著稱,你今天就是說什麽,我都要把你以擾亂公共秩序之罪抓起來!”
淩仙聽到他的話頓時笑了起來。
“噗,刁必祥?你這人不怎麽樣,名字倒是取得挺有新意的。”
刁必祥聽了這話,身子強烈的顫抖了起來,突然大吼一聲。
“啊!”
淩仙嚇了一跳。
隻見一聲大吼過後,刁必祥撲通一聲跪到了地上,接著跟了一句。
“爺爺!孫子錯了!”
淩仙先是一愣,接著實在忍不住了終於哈哈大笑了起來。
“哎,不是我說,你也突然跪下是幾個意思?我這裏可沒什麽壓歲錢可給你。”
一旁的群眾聽了,也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來。
刁必祥聽了,卻是毫不在乎,反而惶恐的說道。
“不,不是的,小人今日恰好從公子府前路過,親眼看到陛下下旨賜婚於公子您,我就是再大膽,也是萬萬不敢抓駙馬爺的啊!”
淩仙聽了,恍然大悟,原來是自己的身份嚇住了他。
理清頭緒後,對著刁必祥冷聲說道。
“今日我便饒你一次,若以後再讓我聽說你做了什麽傷天害理的事兒,我第一個饒不了你的就是你,陰白了嗎?”
刁必祥聞言,連連點頭,隨即帶著一隊城門護衛隊的人灰溜溜的離開了。
……
相比此時東市的鬧劇,文軒閣裏卻是顯得更加熱鬧。
一群年過古稀的老頭子身穿便服,幾個人手裏拿著一張紙,分成好幾波,正在激烈地討論著。
如果有當朝大臣在這,一定會大吃一驚,不為別的,隻因為這人群中站著的,都是當代的文壇大家。
但此刻,孔穎達,虞世南,王圭等文壇大家卻都如街市上的潑婦一般,吵來吵去。
“我看,這《小池》將這夏日的池塘描寫的淋漓盡致,當為這十二篇中最好的一首。”
“胡說!陰陰是這首《春雨》更好!你看這句——遠路應悲春晼晚,殘霄猶得夢依稀。多美的意境啊!”
“你們說的都不對,根本就是這首《春水》更好!你看這描寫,多生動!多細致!你們那兩首根本就沒有可比性好吧!”
“你們這群人都錯了!要我看,這字才是最好的!你們看這字體,形顧之簇新、法度之嚴峻、氣勢之磅礴前無古人。從美學上論,顏體端莊美、陽剛美、人工美,數美並舉,自成一派。要我看,這詩啊,不如這字!”
一旁的人一聽,嘶!好像還真是這樣!頓時看的更加認真了。
就在這時,李二從門口路過,看著這些平時把禮儀擺在第一位的老頭子一個個臉紅脖子粗的爭論不休,不禁生出了幾分好奇。
緩緩走進門去,來到虞世南身後,輕聲問道。
“虞愛卿,你們這是在幹什麽呢?”
“閉嘴!”
李二嚇了一跳,隨即大怒,對著虞世南喝道。
“你剛剛說什麽?!”
虞世南顫顫巍巍的轉過頭,一看是陛下,又狠狠的抖了一下。
“陛…陛下?怎麽是您呐。”
“怎麽就不能是朕了?嗯!”
“不…不是,老臣的後輩們從東市一名名為淩仙的青年男子手中買來了這十二首詩,說是其親手所作,一首一百金,老臣本想將他們訓斥一頓,拿起這詩欣賞之後卻是感覺物超所值啊,當即便拿著來和這些老友們分享了,這不,剛剛就是在討論才沒注意到您嘛。”
李二頓時來了興趣。
“淩仙?這小子朕熟啊,說起來他還是我準女婿呢。”
“啊?陛下您什麽時候收的駙馬?這…我們怎麽都不知道哇?”
“這你就不用管了,麗質與淩仙二人兩情相悅,朕自然是不能阻止的。”
說著,走上前去,拿起那十二首詩,準備觀看。
……
來到書房隨手抽出幾十張宣紙,向硯中滴了幾滴水,拿起墨塊磨了起來,一邊磨一邊想著。
“這古代寫毛筆字真是麻煩,想當初我學毛筆字的時候,直接上街上買來一大桶,說夠我從開始學一直寫到死都不誇張,哪像現在這樣,費力又費事兒。”
突然係統的聲音響了起來。
“桶裝墨水,10點情緒值一桶。”
淩仙聽了,一愣,隨即露出了開心的笑容,隨手就把手中的墨塊扔了出去,大手一揮,霸氣側漏的說道。
“區區10點情緒值,我淩仙還不放在眼裏,係統,上墨!”
“購買成功,桶裝墨水已發放至桌麵。”
淩仙此刻已經看到了桌上的墨水,走上前去,用力擰開瓶蓋,狠狠的聞了一下。
“嗯,不錯,是熟悉的英雄牌墨水的味道。”
說著,雙手抱住瓶身,向硯裏倒了起來,不一會,硯台就滿了。
淩仙重新擰好瓶蓋,隨即拿起毛筆,迫不及待的跪到了桌子前。
手拿毛筆在硯台裏輕輕一沾,拿出一張紙便寫了起來。
他先寫的是一首蘇軾的《題西林壁》
運用起顏體大成,淩仙在紙上一陣揮毫灑墨,不一會兒,一首七言絕句便浮現在了宣紙上。
隻見那筆法化瘦硬為豐腴雄渾,結體寬博而氣勢恢宏,骨力遒勁而氣概凜然,探源篆隸,楷法謹嚴,放而不流,拘而不拙,結字方圓,筆法肥勁,即便是淩仙這個不懂的人都能看出其中不凡。
滿意的點了點頭。
“嗯,不愧是顏真卿顏體大成,果然甚是不凡,令人驚歎不已啊。”
想著,又埋下頭寫了起來。
……
眨眼間一個時辰過去了,淩仙也已經寫好了十二篇古詩,眼看準備的差不多了,擦了擦眉頭的汗,準備上街賣字。
拿出一根竹筒,將十二首詩小心翼翼的卷好放了進去,隨即翻身上馬,向著東市奔馳而去。
……
不一會兒,淩仙便抵達了目的地,又是一個翻身下了馬,將馬栓緊,便拿出一個事先用20情緒值換的喇叭喊了起來。
“來走一走看一看了啊!千古絕句,傳世之作,一共十二篇,一篇十金,童叟無欺,先到先得了啊!”
喇叭的聲音很響亮,以至於幾乎整個東市都聽見了淩仙的喊聲,聽到他的話後,紛紛嗤笑不已。
“一篇十金?你怎麽不說一百金呢,嘿還什麽千古絕句,傳世之作,騙誰呢?”
“就是,我看這人呐,就是想錢想瘋了,一張紙上麵寫點字就要十金,那我這一鬥米是不是能直接當成無價之寶哇?哈哈。”
淩仙此刻已經掏出了十二首詩,聽到眾人的議論,緩緩抬起頭,露出了他的臉。
空氣突然安靜了下來。
約莫過了幾個唿吸的時間,在場的女子都尖叫了起來。。
“啊!好帥啊!公子,不就是一首十金嗎?我…我全要了,這是一百二十金!”
“走開!十金就想買公子的詩,想的倒是挺美的!我出一首二十金!公子,你一定要賣給我呀!”
“二十金你們也好意思拿出來丟人現眼!我出一首五十金,你們都不要給我搶!”
……
場麵一度混亂,最後這群瘋狂的女人以一首一百金的價格瓜分了十二首詩。
看著手裏沉甸甸的裝滿了金子的荷包,淩仙咧開嘴,興奮的笑了起來。
“哈哈哈!小爺我發財啦!”
一旁的男性觀眾早已看呆了,其中一個瞪大了眼睛,張著嘴巴,喃喃道。
“母親沒有騙我……原來…臉真的可以當飯吃。”
聽到這話,一位年邁的老頭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道。
“少年郎,現在體會一番社會的險惡沒什麽不好,你看老頭子我,早就已經看破了這世間紅塵,放下就是解脫。”
那名男子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說道。
“我,我悟了。”
這時,老頭的耳朵突然被一隻手揪住,老頭的臉登時扭曲了起來,大喊道。
“哎呦,疼疼!老婆子快放開我。”
“放開你?放開你讓你在外邊繼續發神經?走!跟我迴家!別再在這丟人現眼。”
說著,一把拎起老頭向東市外麵走去。
一旁的的男子又傻了眼,過了片刻,竟捂著臉哭著跑了起來,一邊痛哭,一邊大喊道。
“媽媽都是騙人的!我再也不相信別人了!嗚嗚……”
……
淩仙可不管這些,此刻的他正坐在馬背上歡快的數錢呢。
就在這時,一聲大喝響起。
“把他給我圍起來!”
隻見一隊士兵邁著錯亂的步伐跑了過來,一看便知是一隊雜牌軍。
軍隊將淩仙團團圍住,這時,從最後方傳來一陣得意的大笑聲,接著一張猥瑣而又熟悉的臉映入了淩仙的眼簾。
淩仙此刻卻是平靜不已。
“你確定你要抓我?”
“廢話,我刁必祥在這長安城橫行,呸,從軍多年,一向以大公無私,舍己為人而著稱,你今天就是說什麽,我都要把你以擾亂公共秩序之罪抓起來!”
淩仙聽到他的話頓時笑了起來。
“噗,刁必祥?你這人不怎麽樣,名字倒是取得挺有新意的。”
刁必祥聽了這話,身子強烈的顫抖了起來,突然大吼一聲。
“啊!”
淩仙嚇了一跳。
隻見一聲大吼過後,刁必祥撲通一聲跪到了地上,接著跟了一句。
“爺爺!孫子錯了!”
淩仙先是一愣,接著實在忍不住了終於哈哈大笑了起來。
“哎,不是我說,你也突然跪下是幾個意思?我這裏可沒什麽壓歲錢可給你。”
一旁的群眾聽了,也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來。
刁必祥聽了,卻是毫不在乎,反而惶恐的說道。
“不,不是的,小人今日恰好從公子府前路過,親眼看到陛下下旨賜婚於公子您,我就是再大膽,也是萬萬不敢抓駙馬爺的啊!”
淩仙聽了,恍然大悟,原來是自己的身份嚇住了他。
理清頭緒後,對著刁必祥冷聲說道。
“今日我便饒你一次,若以後再讓我聽說你做了什麽傷天害理的事兒,我第一個饒不了你的就是你,陰白了嗎?”
刁必祥聞言,連連點頭,隨即帶著一隊城門護衛隊的人灰溜溜的離開了。
……
相比此時東市的鬧劇,文軒閣裏卻是顯得更加熱鬧。
一群年過古稀的老頭子身穿便服,幾個人手裏拿著一張紙,分成好幾波,正在激烈地討論著。
如果有當朝大臣在這,一定會大吃一驚,不為別的,隻因為這人群中站著的,都是當代的文壇大家。
但此刻,孔穎達,虞世南,王圭等文壇大家卻都如街市上的潑婦一般,吵來吵去。
“我看,這《小池》將這夏日的池塘描寫的淋漓盡致,當為這十二篇中最好的一首。”
“胡說!陰陰是這首《春雨》更好!你看這句——遠路應悲春晼晚,殘霄猶得夢依稀。多美的意境啊!”
“你們說的都不對,根本就是這首《春水》更好!你看這描寫,多生動!多細致!你們那兩首根本就沒有可比性好吧!”
“你們這群人都錯了!要我看,這字才是最好的!你們看這字體,形顧之簇新、法度之嚴峻、氣勢之磅礴前無古人。從美學上論,顏體端莊美、陽剛美、人工美,數美並舉,自成一派。要我看,這詩啊,不如這字!”
一旁的人一聽,嘶!好像還真是這樣!頓時看的更加認真了。
就在這時,李二從門口路過,看著這些平時把禮儀擺在第一位的老頭子一個個臉紅脖子粗的爭論不休,不禁生出了幾分好奇。
緩緩走進門去,來到虞世南身後,輕聲問道。
“虞愛卿,你們這是在幹什麽呢?”
“閉嘴!”
李二嚇了一跳,隨即大怒,對著虞世南喝道。
“你剛剛說什麽?!”
虞世南顫顫巍巍的轉過頭,一看是陛下,又狠狠的抖了一下。
“陛…陛下?怎麽是您呐。”
“怎麽就不能是朕了?嗯!”
“不…不是,老臣的後輩們從東市一名名為淩仙的青年男子手中買來了這十二首詩,說是其親手所作,一首一百金,老臣本想將他們訓斥一頓,拿起這詩欣賞之後卻是感覺物超所值啊,當即便拿著來和這些老友們分享了,這不,剛剛就是在討論才沒注意到您嘛。”
李二頓時來了興趣。
“淩仙?這小子朕熟啊,說起來他還是我準女婿呢。”
“啊?陛下您什麽時候收的駙馬?這…我們怎麽都不知道哇?”
“這你就不用管了,麗質與淩仙二人兩情相悅,朕自然是不能阻止的。”
說著,走上前去,拿起那十二首詩,準備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