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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一:


    今天在上國際部生物課學人體,走神了,迴憶起了童年。


    想起了我小學一年級的時候的一件事。


    那時還小,我某段時間迷上了人體繪畫,並且把繪本帶來,自己在那學著畫人的裸‘身像。


    畫完之後,我隨便一放,這張紙好像被風吹到了教室的哪個地方,老師撿到了。


    老師問了好幾個同學,得知是我畫的,就在全班同學麵前給了我小流氓的定義,然後讓我出去罰站。


    我那天好像哭的很傷心,甚至老師嚇唬我說要請家長。


    到現在也不明白,為什麽畫個人體繪畫,就這麽嚴重,那為什麽畫這些畫的大師作者不被殺掉?


    懷著這種對【猥瑣】事務的好奇與淡淡的畏懼,並且繼承著【小流氓】的稱號走了十年。


    導致了我能成為此文的作者(笑o(n_n)o~),而不是一個畫家。


    感想有二:


    一是覺得有些大人真的很渣,把自己汙穢的思想強加在未經世事的孩子身上,還當眾強’奸他的人格,定義他的存在。


    二是覺得,有些東西為什麽就要被定義為【黃色】呢?【黃色】到底是什麽呢?我覺得當年的事例和如今的某件事未免不是如出一轍,內涵各位自己考慮吧(b==)


    二:


    今天我被某妹子在qq上匿名告白了(幸好她不知道我的兼職,汗),然後我想起了關於告白的童年往事。


    與裏的男主不同的是,現實中的我並沒有在門縫裏看到喜歡的人被告白的淒慘體驗,而是小學開始就一直喜歡著初音未來這種虛擬角色


    不過雖然我個人跟告白單相思的g無緣,但一件事讓我刻骨銘心。


    當時,我有個同學(不大算朋友吧),我們兩家住的很近。


    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吧,這家夥有了喜歡的女生,我就和他打賭,約他到小區樹下玩剪子包袱錘,誰輸了誰把自己喜歡的女生告訴對方。


    我本來想,要是我輸了,就隨便說個校花什麽的不降低我審美的蒙混過關。


    但我最終還是贏了。


    那哥們兌現了承諾,把他喜歡的一個同班女生的名字告訴了我。


    而我這人也挺渣的約定好不告訴其他人的,一不小心告訴了我的好朋友,我好朋友又告訴了其他人。


    同學就開始聚眾嘲笑他們,兩人一說話就吐槽他們的關係之類的。


    我隻說結果:


    小學畢業後,他們沒成,關係還那樣。


    現在,我聽說那個被我“出賣”的男生跟被人搞基了(也許是初戀傷的太深),那個他當年喜歡的女生貌似成了黑木耳。(也許是因為小學就被傳莫名其妙的緋聞)


    總之,我現在很愧疚。


    覺得對不起他們。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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