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黃的相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聖誕卡


    年輕時為你寫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


    過去的誓言就像那課本裏繽紛的書簽


    刻畫著多少美麗的詩可是終究是一陣煙


    流水它帶走光陰的故事改變了兩個人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淚的青春


    又是一年聖誕節,學校的晚會上我唱了這首歌。祁祥走之前送給我一個mp3,小小的,裏麵就存了這一首歌。


    他說:“可能我就是聽不懂你們喜歡的那種鬧哄哄的。”


    或許祁祥的再次離開也讓我的人生又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那些微不可查的區別到底是真實存在的,好比看到氣象預報想要發短信提醒他記得帶傘才知道那個號碼已經是空號了,家裏的洗衣粉用光了想要敲門去借麵前確實一個完全陌生的異國麵孔,在美好的風景前轉身,發現自己隻是一個人。


    或許我早就不會多愁善感愛流淚,但也漸漸明白眼淚要咽迴肚子裏的滋味。


    後來我也見過祁祥之前的同學和朋友,關於祁祥去美國這件事他們都覺得很遺憾,美國和英國建築學的學製不一樣,在英國他本碩連讀再有兩年就可以實習考證,但是美國本科就要五年就算再迴來也要再讀兩年的課程,有點多此一舉的感覺。


    其實我不懂他們說的,但也大概猜到去美國對祁祥現在的學業的影響不太正麵,有時候我甚至覺得,他是不是為了躲開我。


    祁祥的facebook上第一次上傳了照片,裏麵有兩個人,臭著臉的拿著鋼筆的是他,旁邊能看出來舉著手機自拍的人是蕾拉。


    原來蕾拉也去美國了,還是他們根本就是一起去的呢?不過這兩年科技發展的真快,四年前打開個網頁都要幾分鍾的手機現在已經可以在線看視頻了,拍照功能也越來越高大上,照片裏的人往往比本人還好看。


    祁祥雖然臭著臉,但也看得出年輕帥氣,他的眼鏡,我沒看錯的話是我送的那一副。


    我覺得我想多了,自作多情了,更何況我也沒空再去想其他的了,眼下我該考慮的是畢業後的發展。


    我的專業是三年製,也就是說半年後我就要畢業了。


    作為一個外國人我隻靠著會唱歌這個本事是找不到工作的,繼續做樂隊我也考慮過,但還是那個道理,東方麵孔想混人家的娛樂圈是不太可能,地下樂隊又麵臨許多法律上的問題,總之在國內的時候外國人是個高大上的字眼,在英國,卻成了各種麻煩的根源。


    我媽的意思是讓我繼續深造,最好換個正經點兒的專業實在不行就再讀一個本科,將來可以找到工作定居。從我媽字裏行間的意思我猜到她有移民的打算,除了英國外,她覺得去美國也可以,錢方麵不需要我擔心。


    這兩年我媽和司大同的感情不太好我也從祁祥那裏聽說了,至於原因,大家心裏都有數。


    我也想當個孝順女兒,但放棄夢想這事兒讓我挺迷茫的,於是我一邊敷衍著我媽,一邊和月底參加一些當地的選秀比賽。


    還是那個原因,我覺得樂隊是被我連累的最好名次也隻有十強而已。


    老畢是我大學老師的朋友,中國人,老師介紹我認識他之前曾經建議我迴國發展,這兩年國內搖滾已經不是主流了,但以我的外形條件和基本功,簽個唱片公司應該不難。


    老畢不是什麽唱片公司的老板,他是livehouse的老板。老實說,如果不是大學老師介紹他給我認識,我會覺得這大叔就是個老流氓,人販子。


    但就是他真正說動我迴國,麵前這個長發大叔頗有點九十年代搖滾英雄的感覺。


    他說:“你在英國玩兒地下樂隊還不如迴國玩兒呢,到時候我介紹幾個牛逼的樂手給你,姑娘,懂什麽叫曲線救國麽,你先在就把自己的道兒給絕了什麽都做不成,你看我,年輕的時候我也想火,現在不還是沒火麽,但我至少沒餓死啊,我還能再騙幾個小子來跟我玩兒搖滾。”


    我眨眨眼睛,“叔您說的這些中間有什麽聯係嗎?”


    老畢:“這不就是朋克精神麽。”


    在他看來朋克精神已經不在那個反=社=會發泄憤怒不滿的年代了,而是很簡單的我說我有理。


    老畢反問我:“姑娘你說你為什麽喜歡搖滾,喜歡朋克?”


    我說:“好聽。”


    “那不就得了,好聽,你在這兒除了比賽之外能有多少機會去唱歌,外國人唱個歌都犯法了,迴國去天天唱啊,能唱才叫好聽,你跟這兒耗著沒勁,真的。”


    雖然我還是覺得老畢這人說話有點兒前言不搭後語,但我總算相信了這個嗜酒成命的大叔是個實在人,我決定迴國了,另外一個原因是我真的彈盡糧絕了。


    知道我沒有再申請學校之後我媽就斷了我的生活費。


    違背我媽的事兒我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畢業後兩個月我終於打包行李迴國了。唯一讓我苦惱的事我沒有告訴祁祥我要迴國。


    不知道要怎麽告訴他,而且我也猜到他知道後的反應。我怕他對我失望,也怕那種不被他理解的滋味,隻是我到底沒想清楚,原來祁祥對我的影響早就比我自己認為的大的多了。


    剛迴國的時候我也不適應,老畢的livehouse在天津,但是我迴國的時候還是想先在北京試著發展,我會英語,又有留學北京,在初高中生的家教行業裏混的還算吃香,同時再兼職一份書麵翻譯的翻譯工作,在北京過的比其他剛畢業的小白領要滋潤的多。


    到了晚上我就去唱歌,大大小小的場子從livehouse到嗨吧到清吧我都唱過,像老畢提點的那樣,玩兒搖滾到底是燒錢的,要麽就很窮,要麽就先想辦法多賺錢,我選了後者。


    那會兒我頭發已經像高中時候差不多長了,就學著流星花園裏杉菜的樣子中分頭發抱著吉他唱流星雨。


    歌我自認為唱的是沒問題的,下麵聽歌人的反應也都沒什麽問題,就在我一首歌唱完準備下台去趕下個場子的時候,台下有個人突然站起來,兩三步走到我麵前,“草,你知道這兒是搖滾酒吧麽,你唱的那叫搖滾?”


    我幹笑一下偷偷打量著麵前這小青年,長的挺好,可惜腦子有病。


    推開他的手我打算溜,沒想到這小夥子挺不可以的拉住了我的手。可能他也覺得自己冒失了,正打算道歉,忽然就看見我手腕上的刺青了。


    我用刺青去蓋住之前的疤痕,又用手表去蓋住刺青。


    手表往上一滑刺青就露出來了,而我的刺青是一朵玫瑰花和一把手槍,代表我喜歡的樂隊槍炮玫瑰。


    “你還喜歡槍花呐?”


    他喝多了,一說話就一股酒味兒撲麵而來,我也不矯情,眉都不皺一下了。


    然後他拉著我往外走,“來來,今天心情好,給你看我們樂隊的新歌,我覺得,你的聲音……”


    話說了一半兒他翻了個白眼兒差點兒暈了,過了幾秒接著說:“能,能湊合唱,勉強……”


    本來我不打算跟他糾纏,但他突然哼了幾句,那種旋律真的給我一種心都被抓住了一見鍾情的感覺。


    “怎麽樣,動心了?”


    “走啊。”


    “敞亮!”


    我跟著這腦子有病的小青年去了小旅館,我不怕他,現在我隨身帶著折疊小刀。結果樂譜他隻給我看了一半。


    我對著哼出來,他在旁邊讚賞,“不錯啊。”


    我橫他一眼,“後麵的呢?”


    他無奈的聳聳肩,“沒寫完呢。”


    靠,神經病。


    我打算走,這混球兒又擋住我的路了,“那你當我女朋友,寫完了你就能看到咯,還能唱。”


    “你寫的?”


    他沒正麵迴答,而是抱著吉他彈了幾個曲子。


    比起之前那一首感覺要囂張的多,不過確實讓人……挺佩服的,憑借我這些年的曲庫量我也確定這幾首真的是原創。


    “跟我混,哥包你能紅,到時候帶你去工體開演唱會去。”


    “是看吧。”


    “靠,你看不起誰呢,我說開。”


    “……”


    “怎麽樣,來我們樂隊,我把主場位置給你。”


    “那你呢?”


    “我當你男朋友啊。”


    “……”我確定,他真喝多了。


    我去開門的時候他又在身後喊了一句,“我叫陳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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