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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八年的盛夏,街邊巷口的小店放著陳奕迅的《十年》,火了好多年的歌,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


    隻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走在街上的兩個年輕人,看著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小鎮的街景,九年時光匆匆而過,從小學到初中,終於中考結束了。“接下來我們可能會好久才能見到了。”李夢姣雙手雙手交叉放在背後看著盛夏的太陽,有些刺眼,仿佛要被她灼傷一般。“也不一定吧,每個星期周末不是都會迴家麽,到時候我可以找你玩呀。”走過鎮子上的小賣店,直行便是那條貫穿小寨子村的河流,隻是河裏再也沒有往日的清澈見底,站在河邊的少年也不再是那個懵懂的少年了。李夢姣如願考進了高中,袁均均也不出意外的被保送進了重點一中,唯一的遺憾大概就是兩個人並沒有進如同一所學校,李夢姣進了二中,這是中考完出了成績後兩人第一次見麵,約定好了的。感情躍然紙上,沒有人先開口,不合適提及的話題,未來不可期,以袁均均現在來說,已遠非同齡孩子貪玩的習性,他考慮的更遠,他長長的吸了一口“李夢姣”,“嗯?”


    轉頭看著眼前的袁均均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笑的很是燦爛“我們定個約定吧,高中好好努力,高考報同一所大學,怎麽樣?”“到了大學,大概就知道自己該成為怎麽樣的人,眼前的姑娘是不是自己真的需要的了,普通人該有的情感,自己並不需要,我現在還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為一個不確定的女孩定下諾言。”袁均均是這麽想的,這裏便可窺知一二,他的理性是由來已久的。李夢姣整個初中生涯都是在袁均均的陪伴下渡過的,女生的思維跟男生有絕大的不同,李夢姣早已將袁均均當成了自己的男朋友,她認為袁均均亦如自己那般。李夢姣的心性便是如此,認準了的那便無悔。既已確定,千難萬險也無懼。兩個農村的孩子,連零花錢都沒有的孩子,卻在憧憬著未來。李夢姣頗為浪漫主義,有愛就可,袁均均是現實主義,自己還未確定要成為什麽樣的人。這就為後來高中輟學留下鋪墊,他早已不是那個有著美滿家庭的老實孩子了。父親忠厚老實了一輩子,也窮了一輩子,最後什麽也沒留下,張仕洪卻活的瀟灑,爆炸沒能奪取他的性命,雖折了一條腿,現在卻過得依然瀟灑。世界本不該這樣的。”“好,那就這麽定了,高考我們就報同一所大學,這樣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啊,不是,我是說能天天一起上學了。”“嗯,我知道你是這個意思”。


    原本去縣裏上高中袁均均是要住校的,李小鳳的弟弟,也就是袁均均的舅舅家在縣城,有這麽一個優秀的侄子,怎麽能讓他住校受苦,便承擔起了袁均均的生活起居,這舅舅本也不是什麽正派人士,早年在街上是個混子,坑蒙拐騙,幹些法律邊緣的勾當,這些年上麵打擊的厲害,就跟別人合夥開了一家台球廳,其實裏麵私設了賭場,也賺了不少錢,這李小虎自從離婚後便沒再結婚,整日帶不同女子迴家過夜,但這李小虎對姐姐頗好,早年因不同意姐姐嫁給農村的袁世忠賭氣好多年沒聯係。自從袁世忠死後,這李小虎便經常迴去看望姐姐,對這個聰明的侄子甚是看重。李小虎身子有些偏瘦,一米七八的個子,身上穿著時下最流行的衣服款式,左手拿著香煙,右手拎著袁均均的行李,打開自己的寶馬車後備箱,將東西塞進去。“姐,你就放心吧,我家就我自己住,我也經常出差不在家,均均在我那學習肯定沒人打擾,我那距離一中特近,是學區房,上學方便的很。”袁均均對這個舅舅倒是很有興趣,不論說話還是處理事情都跟以往見到的人不一樣,說不上的感覺,反正自己挺喜歡這樣的,在以後的相處中,越發覺得這個舅舅是個人才,會說話會辦事,不管在什麽場合都能左右逢源。袁均均不知道的是,自己從這時已經被這個舅舅影響了。袁翠萍沒有到李小虎的家裏住,她想住校,覺得住校挺好,也許是隨了母親的性格,並不喜歡麻煩別人,住在別人居所不自在。袁均均作為一個男孩子並沒有什麽不適。


    三室一廳的房子,裝修極度豪華,這讓住在農村的袁均均很是驚豔,隻從電視上看到的場景,就生生的展現在自己麵前了。“均均,來,這是你的房間,我先把你東西放好,這是廁所和洗澡間,這是書房,這是客廳,以後你學習看電視都方便,有什麽不會的就問我,吃飯的話,我要有空就帶你出去吃,我不在的話你隻能吃食堂了。”“哎,舅舅,我聽說你有個台球廳,抽空你帶去玩玩吧。”“不行,你不能去,讓你媽,我姐知道,肯定兇我,那是大人去的地方,小孩子不能去,你就老實上課學習就行了。”“行了,差不多了,給你一把房子的鑰匙,你收拾收拾,明天一早你就要去學校了。等你收拾完帶你去樓下餐館吃飯,給你接個風。但是不能喝酒,這也是你媽交代的”。


    李小虎說的沒錯,學校距離他家很近,出小區門,走一個紅綠燈左拐再走50米便到了學校,早上李小虎早已不見了,桌子上是早飯,豆汁加油條,應該是李小虎早上下樓買的。下樓的時候袁均均碰到了一個熟人,張妮妮,一個有些嬰兒肥的可愛女孩,就是脾氣有些爆,大概是有個哥哥寵著的原因,張妮妮也挺意外“袁均均,你怎麽在這裏。。”“我舅舅家在這裏,我現在住舅舅家。你呢?”“哦,我家就在這裏啊,以前在鎮子上學,就沒搬過來住,現在上高中了,爸爸的廠子也順過來了,就搬過來了。”“有錢真好,”心裏這麽想著,嘴上說道“哦,對了,你也在一中吧。”“是的,沒你考得好,勉強上了一中。”知道人都知道,張仕洪是花了讚助費才讓張妮妮進到一中的。“你現在是去學校麽?”“是呀,一起吧,反正那麽近”


    張妮妮在初中對袁均均的印象停留在,學習好的一個窮人家的孩子,沒想到在這裏還能碰到他,而且,看他現在穿的一身牌子衣服,倒有些意外。袁均均的一身衣服都是舅舅給他買的,而且因舅舅的身高跟現在袁均均差不多,很多衣服他都能穿,有一些運動服倒還好,其他的都太社會不適合現在的自己。仔細打量開來,袁均均稱得上一表人才,姣好的皮膚,比一般女孩子的都要好,即使下地幹活曬得黝黑,經過一個冬天的過濾依然白嫩。除了手上的老繭很難將他與農村孩子聯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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