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顧風隻當是個小插曲,沒放心上,過去了就過去了。


    這件事,不知怎的,還是被村裏人知道了。


    如此奇葩的事,迅速轉變為談資,宣之而口。


    越來越多人知道,鳳棲村顧家出了個奇葩二叔,認錢不認人的小人。


    算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自此之後,顧風開始悠閑地享受起人生。


    每天不是去書房,就是拿本書待在茶室,邊喝茶邊看書,別提有多愜意。


    時間一晃而過,很快便來到張昌新歌《過火》的發布日。


    “顧哥,今晚零點上線,記得啊。”


    “知道啦,做好你的宣傳。”


    知道顧風迴了老家,張昌特意打電話來提醒,怕他忘記,那能忘嗎。


    零點,顧風坐在書房,屏幕上顯示著網站界麵。


    零點一到馬上刷新,歌曲出現在首頁推薦位。


    近期出歌的歌手不多,可能是臨近過年,許多人都停了發歌計劃,倒讓張昌撿了便宜。


    顧風點進去聽了,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事實證明顧風,是對的。


    歌曲剛一發布,數據便肉眼可見在攀升,每次刷新,都以千次以上遞增。


    發布一小時,下載十萬次。


    成功登頂新歌榜前五十,在第四十七名。


    一小時後,竄上第30名,成功進入前三十。


    之後顧風沒再刷,知道穩了,就去睡了。


    翌日起來,再登錄到網站,下載次數已破百萬,試聽人次破二百萬,新歌榜排名第十五名。


    試聽與下載,比例是2:1。


    這個下載比,隻要張昌不出事,不塌房,鐵定會火,甚至有可能拿下第一。


    除新歌榜外,熱歌榜也進去了,排名第三十五。


    之後兩天的數據 ,證明了顧風的預感。


    發布四十八小時,《過火》火速竄上新歌榜單第一,熱歌榜也來到第十名。


    雙雙進入前十。


    下載次數達到五百萬次,達成金曲成就。


    ……


    “小風,明天我們去縣城,你要不要一起?”


    這天吃早餐,張偉國問顧風。


    “去辦年貨嗎?”顧風咽下嘴裏的米粥,問道。


    張偉國點點頭,“是。”


    “那我也一起,正好好久沒去過縣城,去瞅瞅這幾年發展,我還認識路不。”


    說到縣城,顧風自從上大學,就沒再去過。


    當初上高中,也是在縣城上。


    或許今天可以抽空去母校看下。


    三人吃完,由顧風開車,前往縣城。


    今天沒開顧風那輛勞斯,開的是張偉國的別克。


    張偉國嫌棄勞斯太燒油,還不如他這輛破車省錢。


    在他看來,鄉下人,要什麽麵子。車就是代步工具,能走就行。


    最主要還是實惠,錢少皮實,才是首選。


    顧風那車看是好看,好幾百萬的東西,花的不值。


    有那錢,不如買房子,還能升值。


    張偉國說時,顧風在一旁連連點頭。


    他和張偉國的想法差不多。


    車買在手上,是一直在貶值的,相反,房買了那是在升值。一個賺錢,一個是虧錢,就是區別。


    當然,也不是說買了不好,隻是相對來說而已。


    顧風喜歡車嗎?喜歡。


    有哪個男人,沒有個豪車夢。


    隻不過有些人買起來像買菜,有些人把它當夢,經曆與出身,都決定了你對它的態度。


    但統一的認知,便是都喜歡。


    顧風也不例外。


    從石鎮到縣城,大概二十分鍾車程。


    給顧風的感覺,是好像來到了個陌生地,改變太大了。與當時讀高中時,已經大變樣。


    多了高樓,商店已經時過境遷,熟悉的店麵,不見了蹤影。當這些熟悉的事物被改變,陌生感隨之而來。


    好在小縣城,年味很濃,街上人聲鼎沸,人來人往,很熱鬧。


    三人第一站,去了步行街。


    這裏是縣城裏,唯一的一條步行街。


    來這裏,有個重要任務,那就是買衣服。


    還記得小時候,最開心的事,便是穿新衣服。


    隨著生活水平的增高,這種感覺變得越來越淡,仿佛已少了激情,變成一個習慣。


    今天來,顧風是想撿迴小時候來買年貨的那種幸福,當走到步行街,他發現,怎麽找也找不迴來了。


    物是人非,時過境遷。


    真的會一定程度,扼殺掉一個人的興致,還有心情。至少現在,走在步行街上,顧風沒有那種想要的逛的心情。


    反倒是張家兩口子,比顧風逛街的興致更大。


    每個店,都要進去看看。


    碰到感興趣的,會直接買下。


    顧風淪為跟班,跟在兩口子身後移動。


    在街尾的一家叫“街尾服裝店”裏,胡小玲叫住顧風,把他拉到跟前,拿衣服在他身上比劃。


    這是要給顧風買衣服?


    “我不要,我有衣服。”


    在魔都,張玉拉著他逛街,最喜歡做的事,就是給顧風購置衣物,現在還有好多沒拆封過。


    “傻小子,你有是你有的,我們買的是我們買的,知道不。”


    “這件不錯,小風,去試衣間穿上試試。”


    張家兩口子無視掉顧風的拒絕,直接商量買哪套。


    兩人購買欲爆棚,顧風徹底變成衣架,不停在試衣間進進出出。


    試了不下十套後,張偉國大手一揮,讓服務員把其中五套,全都包上。


    無論顧風如何勸說都無用,主打一個財大氣粗。


    見被無視,不被采納,顧風幹脆不說了。


    本來就對逛街無感的顧風,徹底無語。


    兩夫妻好像逛街的癮犯了,一家一家的去,原來進過的,再進一遍,顧風走得腳都腫了,這兩人還不願意停下。


    顧風忍不住勸道:“叔,姨,我們迴去吧。別買了。”


    “那不行,還沒買夠呢。”正逛得起勁,胡小玲怎麽肯就這麽放棄,直接拒絕了顧風。


    見胡小玲拒絕,顧風求救的目光朝張偉國奔去。希望他出聲,勸住自家已逛瘋的姨。


    張偉國這個耙耳朵怎麽敢,對著顧風苦笑著聳了聳肩,一副愛莫能助模樣。


    顧風見狀,徹底死心。


    生無可戀的跟在兩人身後,擔當起提包跟班。


    步行街裏,出現奇葩一幕。


    身著簡樸的夫妻走在前麵,身後跟著身著運動裝的年輕人,年輕人一臉生無可戀,路過的人,紛紛被年輕人表情給逗笑。


    年輕人手上提著的,讓看到的人,全都暗自咋舌。


    什麽香奈爾,什麽古馳,各種名牌就有盡有。


    完全與身上穿著不搭。


    (曾經跟姐逛過一次街,一直逛了四小時,腳都腫了,那叫一個欲仙欲死啊,想想都後怕。逛街就算了,還什麽都不買,光看)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娛樂:從作曲人開始成為傳奇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李子子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李子子並收藏娛樂:從作曲人開始成為傳奇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