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金筆
七零:我嫁京圈二爺,全家後悔了 作者:胖土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陸明遠身上蓋著白布。
被醫護人員從二樓用擔架抬出家門的時候,腦袋耷拉著,四肢下垂,看樣子好像死了。
林早早心一揪。
正當她想看仔細一點。
卻不想眼前突然一黑,陸豐年已經伸手捂住了她那雙眼睛,似知道她在想什麽。
開了口,“放心,死不了,殺人犯法,看著嚇人,隻是皮外傷,疼幾天就好了。”
他溫和的聲音中,又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狠厲,直到陸明遠被送上車他才移開了手指。
林早早看著陸豐年。
這一刻的他,讓她覺得陌生。
他還是趙愛國口中那位心軟的神嗎?他並不是一味的仁慈和善意,他骨子裏還帶著狠厲。
連親侄子也能下死手。
怪不得陸家人怕他,隻不過也能理解,人不狠,怎麽能坐穩現在的位置,爬到如今高度。
見她不吃小籠包。
反而眼神怪異的看著自己。
陸豐年問,“看我做什麽?”
似從她眼神裏讀出其他的意思出來,繼續問,“是怕我?你放心,我不動手打女人。”
林早早搖了搖頭。
語氣堅定的迴道,“不怕。”
女人天生善良,而林早早的善良裏少了鋒芒,是個人都能欺負她,她應該學習陸豐年。
該狠的時候。
就該下狠手。
讓對方一次性長教訓。
林早早不怕,但盼弟怕了。
昨夜的慘叫她聽得清清楚楚。
在好奇心的催促下,她偷偷摸摸跑去樓上偷看,她從沒想到這麽一個好看的男人把人往死裏打。
簡直就是惡魔!
所以薛金花讓她想辦法勾引陸豐年,還給她那種藥的時候,她嚇得直搖頭,說不敢。
第一次見陸豐年情竇初開,才過去幾日,今兒就嚇得躲在廚房,不敢看陸豐年一眼。
生怕被他打死。
別人怎麽看自己,陸豐年一向無所謂,躲著他,不敢招惹他,更省了不必要的麻煩。
昨兒的事。
也警告了屋裏這些人。
見林早早吃完早餐,便開車送她去學校,對他而言,這隻是最普通平常的一天,沒什麽不一樣。
“給你。”
“什麽?”
陸豐年遞來一支鋼筆。
林早早不明所以看著他,不知道他什麽意思,他解釋,“老師獎勵的鋼筆,你舍不得用。”
“先用著我的。”
林早早拒絕,“我有,不用。”
卻不想那支剛買的鋼筆被陸豐年給拿走了,又將自己的塞到她手心,“練字階段,須用好的鋼筆。”
“才能寫出一手好字。”
林早早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不相信,“是這樣的嗎?”她一副我不傻,你不要騙我的樣子。
陸豐年嗯了一聲。
既然是真的,林早早就不客氣的收下了,用複製係統掃了一下,確實是好鋼筆。
是金筆。
筆尖是黃金打造。
筆身上麵還有三個大寫字母,分別是lfs,不是陸豐年簡寫,“這是什麽意思?”
“我哥名字,陸豐收。”陸豐年說起這個名字時,連緊繃的下頜線也變得溫柔。
他哥不僅善良,也是一個難得的好苗子,上學的時候,總是輕輕鬆鬆就能拿下第一名。
這是他的第一支鋼筆,陸老親自給他定製,有名字簡寫,後來隨著遺物被送迴來。
意義非凡。
林早早知道,陸豐收死了,他的遺體一直未找到,在陸家祖墳隻立了衣冠塚。
她問,“那你還給我?”
陸豐年答,“你現在比我更需要它,而且我哥這人善良,他肯定會保佑你此次考試拿下第一名。”
“明天就期中考了,好好考,考了第一名四合院歸你,這幾日忙,我無法來接你。”
“你暫時住在學校,哪裏都不要去,有事打我電話,周六早上我來接你參加訂婚宴。”
被醫護人員從二樓用擔架抬出家門的時候,腦袋耷拉著,四肢下垂,看樣子好像死了。
林早早心一揪。
正當她想看仔細一點。
卻不想眼前突然一黑,陸豐年已經伸手捂住了她那雙眼睛,似知道她在想什麽。
開了口,“放心,死不了,殺人犯法,看著嚇人,隻是皮外傷,疼幾天就好了。”
他溫和的聲音中,又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狠厲,直到陸明遠被送上車他才移開了手指。
林早早看著陸豐年。
這一刻的他,讓她覺得陌生。
他還是趙愛國口中那位心軟的神嗎?他並不是一味的仁慈和善意,他骨子裏還帶著狠厲。
連親侄子也能下死手。
怪不得陸家人怕他,隻不過也能理解,人不狠,怎麽能坐穩現在的位置,爬到如今高度。
見她不吃小籠包。
反而眼神怪異的看著自己。
陸豐年問,“看我做什麽?”
似從她眼神裏讀出其他的意思出來,繼續問,“是怕我?你放心,我不動手打女人。”
林早早搖了搖頭。
語氣堅定的迴道,“不怕。”
女人天生善良,而林早早的善良裏少了鋒芒,是個人都能欺負她,她應該學習陸豐年。
該狠的時候。
就該下狠手。
讓對方一次性長教訓。
林早早不怕,但盼弟怕了。
昨夜的慘叫她聽得清清楚楚。
在好奇心的催促下,她偷偷摸摸跑去樓上偷看,她從沒想到這麽一個好看的男人把人往死裏打。
簡直就是惡魔!
所以薛金花讓她想辦法勾引陸豐年,還給她那種藥的時候,她嚇得直搖頭,說不敢。
第一次見陸豐年情竇初開,才過去幾日,今兒就嚇得躲在廚房,不敢看陸豐年一眼。
生怕被他打死。
別人怎麽看自己,陸豐年一向無所謂,躲著他,不敢招惹他,更省了不必要的麻煩。
昨兒的事。
也警告了屋裏這些人。
見林早早吃完早餐,便開車送她去學校,對他而言,這隻是最普通平常的一天,沒什麽不一樣。
“給你。”
“什麽?”
陸豐年遞來一支鋼筆。
林早早不明所以看著他,不知道他什麽意思,他解釋,“老師獎勵的鋼筆,你舍不得用。”
“先用著我的。”
林早早拒絕,“我有,不用。”
卻不想那支剛買的鋼筆被陸豐年給拿走了,又將自己的塞到她手心,“練字階段,須用好的鋼筆。”
“才能寫出一手好字。”
林早早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不相信,“是這樣的嗎?”她一副我不傻,你不要騙我的樣子。
陸豐年嗯了一聲。
既然是真的,林早早就不客氣的收下了,用複製係統掃了一下,確實是好鋼筆。
是金筆。
筆尖是黃金打造。
筆身上麵還有三個大寫字母,分別是lfs,不是陸豐年簡寫,“這是什麽意思?”
“我哥名字,陸豐收。”陸豐年說起這個名字時,連緊繃的下頜線也變得溫柔。
他哥不僅善良,也是一個難得的好苗子,上學的時候,總是輕輕鬆鬆就能拿下第一名。
這是他的第一支鋼筆,陸老親自給他定製,有名字簡寫,後來隨著遺物被送迴來。
意義非凡。
林早早知道,陸豐收死了,他的遺體一直未找到,在陸家祖墳隻立了衣冠塚。
她問,“那你還給我?”
陸豐年答,“你現在比我更需要它,而且我哥這人善良,他肯定會保佑你此次考試拿下第一名。”
“明天就期中考了,好好考,考了第一名四合院歸你,這幾日忙,我無法來接你。”
“你暫時住在學校,哪裏都不要去,有事打我電話,周六早上我來接你參加訂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