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林早早去賣血!


    在場胡同的、學校的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他們竊竊私語,原本對林薇薇還有些同情。


    可對比起來。


    林早早更可憐一些。


    人隻有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才會去醫院賣血,血能再生,可抽血多了,身體會變得很虛弱。


    怪不得林早早臉色蒼白,嘴唇泛白沒有血色,整個人看上去很瘦很虛弱的樣子。


    而且他們聽說,有人賣血,得了艾滋病,慘的嘞,這病治不好,要長期吃藥,窮人家根本負擔不起。


    都賣血了。


    誰吃得起這麽貴的藥。


    林早早這輩子,有了金手指她當然沒有賣血,可是上輩子,她吃虧在沒文化大字不識。


    隻能進黑廠打工。


    林三哥總是找他要錢。


    她不給,林三哥就威脅她,要是她不給錢,他就向爸媽告狀,將她趕出家去。


    被趕出家門。


    她將無處可去。


    被逼得沒有辦法,她先是將自己的長發賣了,可頭發賣了很久都長不出來。


    聽旁人說。


    血可以賣錢。


    她又去賣血!


    而林三哥和林薇薇拿著她賣頭發賣血的錢,在外麵請同學朋友去下館子吃大魚大肉。


    她賣血的錢。


    隻夠他們吃一頓飯。


    多麽的諷刺,又多麽無情。


    最重要的是,他們兩個人都知道她被:不懷好意的人騙去賣血,他們卻沒有出麵阻攔!


    還私底下逼著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賣血,林早早如今迴想起來,她為自己無知而痛心。


    她為家人的涼薄而絕望,林薇薇和林三哥都不是缺錢的人,就像這個屋子裏的東西。


    隨便拿出來一樣,都比她賣血的錢多,可是他們就喜歡將她踩在塵埃的樣子。


    惡劣。


    壞到骨子裏。


    林早早應該是恨的。


    可她恨不起來,因為覺得恨沒有任何意義,沒有殺傷力,他們也不配她恨。


    林薇薇看著地上的錢。


    都是小麵額的紙幣,加起來,怕是兩塊錢,她隻覺得羞辱,這點錢跟打發叫花子有什麽區別。


    是的。


    林早早就是羞辱她。


    鳩占鵲巢,霸占別人身份,可以說她當初年紀小,當時由不得她選擇自己人生。


    所以。


    成為假千金。


    不一定是她的錯。


    可是當林早早迴來,林薇薇不僅沒有表達出愧疚和友善,也沒想過將身份歸還。


    還聯合家人來羞辱她,將她踩在泥裏,讓她卑微,搶走她的玉佩踩著她的屍體往上爬。


    這輩子,林早早絕對不會給林薇薇這個機會,既然她不做人,那大家一起別當人。


    林薇薇抬眼,看著林早早,那雙黑白分明的眼底裏,對她全是不懷好意的厭惡。


    林早早俯在她耳邊。


    說了兩個字,“小偷。”


    說完她站起身,居高臨下的看著這母女倆,說,“媽,既然這個房間還沒給我收拾出來。”


    “那我今兒暫時不住了,我租的房子還沒退,我帶同學朋友老師去那邊玩。”


    她又對其他人說道。“我媽和我姐姐最喜歡誣陷別人是小偷,你們出去的時候得讓他們看清楚。”


    “你們沒有拿東西,要不然到時候被抓進局子,我也沒法子把你們撈出來。”


    “要不要現場脫衣服,讓他們檢查我們身上沒藏東西啊。”李文昊說完就開始脫上衣。


    脫衣服?搜身?


    魏民可不會如他們願。


    他很是嫌棄的一腳踩在腳邊的棉被上麵,落下一個腳印,“這些東西也不值兩個錢,丟了,我賠就是。”


    “走走走。”


    就在林早早想要離開時。


    林薇薇卻突然站起身,那單薄的身體擋住了林早早的路,緩緩抬頭,目光淩厲的看著她。


    說,“林早早,你不提醒,我還忘了,你偷了我的東西,你以為你還能從這裏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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